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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曉軍講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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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知萩
在我的觀念裡是接受的,一段不好的婚姻導致離婚。離婚後的人對幸福生活更加的嚮往和珍惜,特別是還帶著孩子,孩子是上段婚姻的受害者。人家應該會加倍的對你的家人好。因為人的愛都是彼此的,想讓你的家人更愛自己帶的孩子就必須加倍對對方家所有人好。二婚的人更會過日子,也會小心呵護下一段感情的。愛就深愛,就的愛對方的全部,彼此之間多包容,生活很美好,多給彼此一份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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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貓蛋狗蛋看世界
如果說是真心相愛,這個倒也不是太大的問題。
如果說是因為自己找不到媳婦兒,那隻能委屈一下。
有時候真的很多人沒有選擇,這是唯一的選擇。被迫無奈也是無奈之舉。
沒有什麼好與不好,只是說這都是一切最好的安排。
從另一個層面來說,不接受就等於放棄。
應該面對這樣的問題,大家都會非常的糾結,那要根據你自身的一些情況來進行一個判斷。因為每個人的處境不一樣。
現在在農村找不到媳婦兒,接受二婚的人還是挺多的,大家其實都沒有辦法。
如果說要過日子的話,應該也沒有什麼問題,當然了,這一個孩子確實也是最大的一個問題。怎麼說呢,自己解決吧,這個沒有辦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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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最美鄉村創作者華傳根
有一部分離婚女人會很不自信,她們覺得自己離過婚,可能會受到他人的嫌棄。
我聽過一個離婚女人的故事,她因為害怕男友知道她有過婚史生過孩子的事,而故意隱瞞了自己的過去。但是當二人比較熟悉,男友在不經意間看到了她肚子上的妊娠紋。當時男友就問她:“你是不是結過婚?生過孩子。”女人比較著急,然後就說錯了話,她謊稱那是肥胖紋,之前太胖瘦了之後留下來的,說她自己根本沒結過婚。
後來男人跟女人分手了,分手的時候說了一句話:“其實我根本不在意你有沒有結過婚,但是你不應該瞞著我。你生過孩子結過婚,那是你的過去,但無論怎樣,你都不應該瞞我。”
女人這才悵然若失,她一直怕自己有過婚史的身份會被男朋友看不起,結果誰料到她“聰明反被聰明誤”。
關於離婚女人要不要告訴自己愛的男人有過婚史的事,我個人比較贊同周國平先生在微博上說的一句話:
“你鍾情於他,他還沒鍾情於你,這個時候一定不要說,如果他最後沒有愛你,跟他說這個不是多餘嗎?如果你感覺他也鍾情於你,我就認為晚說不如早說。”
“離過婚是一個法律事實,他可以透過各種渠道知道或聽說,一旦發現你隱瞞,就會對你的人品發生懷疑。你告訴他,她就和你分手怎麼辦?分手就分手唄,第一這是遲早的事,第二心胸這麼狹隘的男人不交也罷。”
這是周國平老師在微博上回復網友的話,關於離婚女人要不要告訴鍾情的男人實情,很是中肯的一句話。
任何一段愛情裡,都有酸甜苦辣,爭吵多了,就容易分手甚至離婚。有人覺得,離過婚的人對下一段感情就不會付出真感情了,只是想找一個人搭夥過日子的,心裡各有算計。也有人覺得,也可能因為第一段感情沒有找到對的人,第二段感情也許就能夠碰到合適的了。
那麼,男人是不是很介意有過婚史的女人,又或者他們只是介意帶著孩子的二婚女人?針對這個問題我採訪了幾個男士,聽聽他們怎麼說。
02.
高先生:我和一個帶著九歲兒子的女人在一起了
高先生和妻子的感情很好,兩個人風雨同舟多年,妻子陪他走過了最艱難的時刻,但是卻沒能有福氣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時光,妻子在42歲的那年,患了癌症,不幸去世。
高先生很傷心也為此單身很多年,妻子留下了兩個女兒,小女兒還很小,還在上小學。高先生也擔心後媽的問題,聽多了這樣的事情,也會擔驚受怕,害怕會傷害小孩子的心,也害怕後媽會對自己的女兒不好,就沒有選擇再婚。
等到大女兒出嫁,小女兒上高中的時候,高先生遇到了他人生當中的第二個女人,徐薇,她帶著一個九歲的兒子。高先生覺得和她合得來,性格上也合適,最重要的是很欣賞她的人品。
婚後,她對高先生的女兒也很好,一家人相處起來很和得來,而且九歲的兒子成了家裡最小的人,兩個女兒也都很喜歡他,一家人其樂融融的。兒子也聽話,雖然叫高先生叔叔,但是他卻很喜歡和他一起玩。
這樣的男人對自己的另一半沒有什麼要求,對二婚女人是否帶著孩子不會太介意,這樣的男人也會很好相處,但是數量相對較少。
03.
李先生:可以接受帶著孩子,但最好是女孩子
李先生很喜歡孩子,對於二婚的女人帶著孩子可以接受,但最好是女孩子。李先生覺得畢竟是二婚,女人帶著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接受一個女人就要接受她的過去。
他覺得二婚的女人帶著孩子十分的不易,但是他更加偏向於女孩子,因為女孩子比較聽話,男孩子則相對叛逆。尤其是當二婚女人帶著一個偏大的孩子時,和孩子相處是一個很麻煩的問題,男孩子長到一定的年紀就會對媽媽有保護欲,而自己和這個男孩子的相處就會很容易出問題,十分麻煩。
郭先生:一個男人寧可單身,也不接受帶著男孩的女人
郭先生有著和高先生截然不同的經歷,年紀輕輕就和妻子離婚了。他和妻子離婚以後,女兒跟了他,他也疼愛女兒,很寵她。他有過好幾段戀情,但是大都因為女人帶著孩子而放棄了和她在一起的想法。雖然自己也有孩子,但是郭先生卻怎麼也接受不了有孩子,害怕自己的女兒受到傷害。
尤其是一個女人帶著一個男孩,在家裡,和自己的女兒相處就會有諸多的麻煩。
本來二婚的人就很難保證和自己一條心,而且女孩和男孩是有本質區別的,如果是一個女孩兒,也許郭先生只是負責她的生活起居,但是如果是一個男孩,他還要為他的將來做打算。畢竟女孩子都是要嫁出去的,他也不需要為她負責那麼多。
04.
關於男人會不會接受帶著孩子的二婚女人,我的建議是女人不要有過分擔心。能接受就在一起,不接受就分開,反正都成年人了,對什麼都能坦然接受。
就像周國平老師所說的:
“離過婚是一個法律事實,他可以透過各種渠道知道或聽說,一旦發現你隱瞞,就會對你的人品發生懷疑。你告訴他,她就和你分手怎麼辦?分手就分手唄,第一這是遲早的事,第二心胸這麼狹隘的男人不交也罷。”
不接受兩個人肯定不能硬在一塊,分手更好,但是無論如何沒必要隱瞞,該告訴告訴,能不能接受是他的事,不接受一定要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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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龍亞木子
離婚能帶孩子的女人基本上都是有責任心的人。是值得尊重和信任的,而那些只圖享受,連孩子都能拋棄的人是很難相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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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瀧雕心文
既要尊重內心的選擇,更要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
我不知道你的經歷,但對於帶著孩子的對方來說,即使再愛,可能愛情也不再是婚姻的第一選項。你能提出這個問題,說明內心還是有些猶疑,但確不是不可以接受,只是需要更多的人幫你把事情想的更周全些,面對婚後所面臨的各種關係,是否做好了思想上的準備。
做好與對方前夫產生交集的思想準備因為孩子的牽絆,在婚後的生活中,必然會與對方的前夫甚至其家庭產生交集,作為成年人,以平和開放的心態看待正常的因孩子而產生的交集,將有助於雙方的情感。
做好如何面對孩子的思想準備在孩子成長過程中如何面對,應該心裡有數。很多人有類似的想法:“孩子不是我的,過得去就行了,也不用太關心,反正長大了也不會孝敬我。”或者是“孩子不是我的,管太嚴其他人會覺得我太嚴苛,覺得虐待孩子。”等等,各種各樣的想法看法的出現都是二婚家庭所面臨的實際問題。要做到既要不傷害孩子,又不能讓妻子覺得你嫌棄孩子,更不能讓自己左右為難,如何取得平衡考驗你的智慧。
從我個人觀察一些類似情況的家庭來說,首先雙方是成年人,對於對方面對孩子時的難處應該有充分的理解,你本人的想法也應及時和對方溝通,避免產生誤解。對待孩子,“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不必用期待回報的想法去養育孩子,不用想著去取代孩子的親生父親,其實親生不孝的也比比皆是,還是更多的平等對待孩子,從幫助、示範和言傳身教潛移默化的幫助對方培養孩子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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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美少女壯士1220
通常情況下男方帶孩子的更容易被接受吧 女的二婚很多人都嫌棄的要死 更別說帶孩子了 身邊不乏這樣的情況 除非男方生育能力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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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叔情感驛站
截至2019年,中國的離婚率連續15年上漲,僅是2019年,全國辦理離婚登記415.4萬對,同年,辦理結婚登記947.1萬對。
2019年結婚登記與離婚登記比達到了40%,中國離婚人數已經達到歷史上前所未有的高度。
高離婚率帶來的就是高再婚率,除了一小部分再婚的是和前夫(前妻)復婚外,更多離婚者則是和別人再婚組建成新的家庭。
而在再婚家庭(戀情)中,一方或者雙方帶有孩子的比例高達70%,所以再婚家庭(戀情)要面對的最大問題之一就是:如何妥善處理一方或者雙方所帶的孩子問題,處理不好,極有可能引發家庭矛盾甚至再次離婚。
二婚帶孩子的男方一般沒什麼影響,主要受到影響的還是女方。民間通常對帶孩子的二婚女性有歧視,認為女方帶孩子就是掉身價,一般給帶孩子的女性介紹物件時都會介紹一些條件一般甚至是很差的男性。
還有就是對二婚的人來說,人們最擔心的是對方既然帶著孩子,以後會不會對自己的孩子不好甚至是虐待孩子。
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客觀說,只要雙方有正確的三觀,還是問題不大的,婚姻生活中總要互相磨合,只要三觀一致,也一樣能幸福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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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情為定家何安
個人認為,男方會介意女方帶兒子,女兒好點,理由很簡單,把兒子養大了結婚了,你老了,到時候還有風險,老婆不跟你過了,養子不給你養老了。一生為他人做嫁衣,何其悲哀。而且還要頂的住鄰居親友的閒言碎語,老婆前夫的騷擾等。當然不會是絕對,也有好的,世事無絕對。如果女方帶個女人就沒太大的壓力,養到20幾歲,等她嫁人了,就不用管太多了。個人認為這是很多男人的普遍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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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陽光113000546
這評論的人都是哪裡來的,我到不覺得女方帶孩子會低人一等,會有損身價,難道不懂,離婚後 能帶孩子的女人都很偉大嗎,帶著孩子的女人更有人情味,現在很多男人娶不上媳婦,因為家庭物質等原因,二婚女性甚至是帶孩子的女人一樣很受歡迎,一樣要彩禮要房要車 嫁的很風光啊,相反男人帶孩子的更不被人接受,哪來的排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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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男人會不會接受帶著孩子的二婚女人,我的建議是女人不要有過分擔心。能接受就在一起,不接受就分開,反正都成年人了,對什麼都能坦然接受。
就像有人說的:
“離過婚是一個法律事實,他可以透過各種渠道知道或聽說,一旦發現你隱瞞,就會對你的人品發生懷疑。你告訴他,她就和你分手怎麼辦?分手就分手唄,第一這是遲早的事,第二心胸這麼狹隘的男人不交也罷。”
不接受兩個人肯定不能硬在一塊,分手更好,但是無論如何沒必要隱瞞,該告訴告訴,能不能接受是他的事,不接受一定要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