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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體面青年

    小雪和小周結婚十年,一直沒有孩子.開始的幾年是兩個人忙工作,覺得還年輕,不用著急,但是等想要的時候卻怎麼也懷不上了,也去醫院檢查了多次,吃了很多藥,可還是懷不上.小周安慰太太說,如果一直沒孩子也無所謂,兩個人的生活也不錯,自由自在,而且壓力小。但小雪卻覺得很愧疚,是自己的身體有問題導致不能懷孕,這不是剝奪了丈夫當爸爸的權利嗎?雖然老公通情達理,但是公公婆婆已經忍耐到了極點,甚至背地裡慫恿兒子找個女人借腹生子,並口口聲聲說“生孩子就是做老婆的義務,自己不能生也就沒權利阻止老公和別人生。小雪不願意接受自己的丈夫和別的女人生孩子,覺得這樣對孩子不公平,小周也很堅決的拒絕了父母的建議,但老人把怒火轉發給了兒媳,覺得這都是兒媳阻撓的結果。

    男人和女人為什麼要生孩子?很多媒體欄目做過探究,答案若干,比如“為了讓老人高興”“為了鞏固婚姻關係”“為了愛孩子”“為了兩人愛情而結晶”“為了讓周圍的人知道我們有生育能力”“為了穩固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為了繼承財產或家族事業”“為了延續夫妻未實現的夢想”“為了養兒防老”“別人這樣,我們也得這樣。”------

    篇幅所限,不能繼續列舉,也無法一一評判,但不難看出每種原因都代表了一部分人群的態度,也為另外一部分人所不接受。思想有其複雜的一面,鮮美的花朵也大都紮根在糞土中才能茁壯,好在很少有人生孩子是為了折磨孩子,只要能在養育孩子愛孩子的前提下生孩子,那麼各種動機也姑且可以理解。

    生孩子誰說了算?

    關於生孩子在婚姻中的重要性,有必要做些探討,生不生,生幾個,老實說只要做父母的養活的起,那是兩個人的事情(不是其中一個人的單方意志),也不必受制於他人觀點。

    但現在有些夫妻在這個問題上有了困惑,一類是當一方無生育能力(暫時的或長久的),而另一方卻很想要孩子的時候,特別是有些情況下那生理健全一方的家族家長還在熱切的期望“抱孫子”,矛盾就尖銳起來,甚至可能因此離婚。還有一類是生了一個或幾個女孩之後,男方或男方的父母想要個男孩“繼承香火”,搞得夫妻關係不睦,而女方可能不得不帶著女兒離開,拔了蘿蔔地皮寬,讓位給另一個可能生男孩的新娘。

    當然,這種情況下被動受傷害的往往是女性,孩子來自母親的身體,於是母親就成了替罪羊,儘管科學一再宣告孩子的性別主要由男性精子決定,但“不能生孩子的女人”和“生不出兒子的女人”依然在遭受不公正的輿論處罰。失去生育能力的男人很少因為這個原因被老婆拋棄,而女人們往往可以接受去技術受孕生孩子,並繼續愛這個男人,愛這個家庭。但很多男人卻往往會因女人失去生育能力而考慮分手,意識的或潛意識的。

    繁衍曾經是物種存在的必須,目前可以理解為生命的本能的一部分,但顯然這個物種的延續已經不需要我們某個人決心努力了,全球人口大爆炸導致能源危機,環境汙染,房價居高,就業困難,所以少生優生幾乎是功德無量的決定。心理學認為婚姻動機裡有愛情,性和繁衍。還按照人類歷史程序分了三階段變化,其實在今天,這三種動機是在不同人中間有不同排序的,而且也遠遠不止這三種。愛情和性都不用與婚姻必然連線,唯有繁衍是需要透過婚姻取得合法身份的。但繁衍並不是義務,不是做妻子的義務,也不是做兒女對老人的交代,不是丈夫的權利,也不是指責和傷害的理由。不能生養,可以領養或助養,可以試管,當然也可以離婚換個有生育能力的物件。但更要把這看成是尊重自由意志,而不是失去生育能力的一方虧欠了對方。

    如果一定要給生孩子一個理由的話,我們可以用排除法,誰願意和自己不愛的人生孩子呢?是的,大家還是願意和相愛的人生孩子,所以,生孩子是性結果之一,卻不是性目的,如果性目的是生孩子的話,每人一生得生多少個孩子啊。所以孩子所承載的該是愛,是相愛的人在愉快的生活中經過討論決定生個孩子讓生活更豐富,讓婚姻更美好,讓愛更深沉濃郁,因為愛配偶和愛子女已經是大大的不同,愛子女更多體現的是付出愛,而愛配偶是相互愛。孩子在父母相愛的家庭環境中成長,性格更開朗,人格更健康,內心更有安全感。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孩子的父母之間感情會再次水乳交融,欣賞親愛的人更溫柔寬容的一面,讓婚姻質量再次提升。所以回頭看,因為女方失去生育能力,男方卻轉身離開,這樣的愛情和婚姻,也許最初就是有致命瑕疵的。

    繁衍不是必然的義務。

    不是夫妻之間此方對彼方的義務,也不是小兩口對社會輿論的義務,更不是滿足長輩“抱孫子”的義務,可以理解老人想要孫子的心情,肉乎乎的天真小孩讓老年人覺得生命延續,覺得死亡都不那麼恐懼了,但他們的要求得建立在小兩口願意並且有能力的基礎上。因為最終為孩子的養育負責的還是孩子的父母,最終為婚姻買單的是婚姻關係中的男人和女人,而不是他們的原生家庭和白髮爹孃。

    所以,提出讓兒子和“不能生育”“不能生兒子”的女人分手,這樣的老人已經超越了自身許可權,從法律上情理上道德上都是越俎代庖,既然如此,他們的觀點可以表達,但婚姻中的當事雙方也可以拒絕,而不是以“孝順”之名陷入矛盾焦慮,甚至導致婚姻解體,而彼此的愛情居然敗給顯微鏡下的受精卵和旁聽席上的竊竊私語,真真不可思議。

    那些張口閉口“我媽說”的人,不過在為自己的怯懦找藉口,面對那些他的愛情和他媽要孫子的問題上先矛盾後妥協的人,請不能生育的女性微笑離場,你失去的不過是個心裡斷乳失敗的男孩。(這裡也提示婚前體檢還是很重要的事情,儘管目前政策已經不再強制體檢,但為了婚後的生活少點威脅還是婚前多檢查下比較好,省得結婚幾年以後發現一方不能生育,再悲壯的因“父母之命”而分手,到時候青春無機還得為財產糾紛費周章)。

    事情總有兩面性,幸好如此。一個已經遭遇不能生育的生理困擾的女人同時遭到了情感挫折或婚姻失敗,看上去夠不幸,夠值得同情,但同時有可能是新生活的開始,找一個不想生孩子的男人一起生活(或者已經有孩子的單身男)可能更輕鬆,人生第二春開始,且可以永遠擁有美好的少女身材,也不錯。上天總是如此,給一些,拿走一些,拿走一些,再給一些。

    也可以,做最後的努力,要麼是相愛的男人也終於理解,孩子是上天的禮物,上天不給的強硬索取是無趣的;要麼是試管嬰兒,領養,代養,在養育的過程中一樣享受美好的溫情和純真的歡樂。但不要和他的父母談判,改變老人的觀點非常困難,弄不好關係更加惡化,而男人並不希望為了老婆和爹孃徹底鬧翻。這是兩個人的事,把你們的決定告訴老人即可,這是成年人該有的成熟態度,況且他的父母也早該成年了。沒有人可以把自己的意志或價值觀強加於人,發生矛盾的時候明智的做法是求同存異,如果是婚姻關係中的雙方那麼就得尋求妥協和共識,實在不能調和的,也唯有接納現實,接納取捨變化。

    很多成年男女談戀愛的時候天翻地覆慷慨激昂,恨不得說盡情話發盡毒誓,於是墜入情網談婚論嫁也就自然上了日程。當出現了問題的時候卻缺乏溝通的手段和直面的勇氣,更不用說以後可能在婚姻生活中遭遇的重重考驗,經濟壓力,情感誘惑等等,躲藏到老人的背後是很方便的,還可以順便標榜自己並非心口不一,而是“百善孝為先”,其實,孝順也分真孝和愚孝,對父母所說一切不加分辨言聽計從,那是愚孝,還讓父母背上“拆散有情人”的惡名,其實是自私的逃避責任,沒有勇氣更沒有能力面對生活。

    失去這樣的男人,老實說,沒什麼好遺憾。

    繁衍不是義務,生育也不是手段,別把美好的事物妖魔化,更不必深陷自責和懊喪,把有限的時間和寶貴的愛情交付給當下的生活,人都要先懂得尊重自己愛自己,才有能力愛異性,愛父母,愛孩子,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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