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什麼是易地扶貧搬遷?
答:易地扶貧搬遷是按照“政府主導、群眾自願”原則,將居住在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的農村貧困人口搬遷到生存發展條件較好地方,並透過產業 、就業、培訓、教育、健康、社會保障等系列幫扶措施,使其擺脫貧困狀況、實現穩定脫貧的綜合性扶貧方式。
答“十三五”期間,對居住在深山、高寒、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優先安排“一方水土養不活一方人”和位於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威脅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答:3年時間對“一方水土養不活一方人”的1351戶4894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用2年時間(2019-2020年)對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進行鞏固。到2020年,搬遷物件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收入水平明顯提升,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明顯提高,基礎設施條件和基本公共服務能力有效改善,遷出地生態環境有效改善,與全區各族人民一道步入全面小康社會。
答:堅持群眾自願、積極穩妥的原則。
答:確保貧困戶“搬得出、有事做、穩得住、能脫貧。
答:一是精準確定搬遷物件;二是精準選擇安置方式;三是精準推進就業保障。
答:一是按人口集中度劃分,可分為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兩類。
集中安置是指在同一安置點內安置6戶及以上建檔立卡搬遷群眾的安置方式;分散安置是指在同一安置點內安置6戶以下建檔立卡搬遷群眾,或透過插花、投親靠友等方式實施零散搬遷的安置方式。二是按發展型別劃分,可分為農村安置、城鎮安置兩類。農村安置包括在行政村或中心村內安置、建設移民新村安置、依託農業產業園區安置等;城鎮安置包括在城市或集鎮安置、主要依託城市或周邊工業園區安置等。
答:共有21個集中安置點,其中縣、鄉兩級集中安置點18個;那曲市和拉薩市羊八井鎮集中安置點3個。
答: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關於嚴格控制易地扶貧搬遷住房建設面積的通知》(發改地區【2016】429號)精神,“保障基本、安全適用,量力而行”的原則,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易地扶貧搬遷人均住房建設面積嚴格控制在25平方米,嚴守政策“紅線”和“底線”。
答: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易地扶貧搬遷人均貸款補助6萬元。(包括住房建設及附屬設施建設)2016年我縣116戶 293人 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主要來源如下:中央預算內投資每人1萬元、地方債券每人1萬元、專項建設資金每人0.5萬元、長期政策性貸款3.5萬元。2017-2018年易地扶貧搬遷6萬元/人全屬於貸款資金。
答:貧困戶易地扶貧搬遷應堅持“政府引導、群眾自願、統一規劃、集中使用、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由縣政府組織統一招標、統一規劃、統一修建、群眾參與。已在規劃設計方案內的貧困戶有隨時到施工現場監督工程質量的權益和有參與施工建設投工投勞的責任。
答:“三靠四託五便捷四避開”原則進行選址:三靠:靠縣城、靠鄉鎮、靠中心村。四託:依託牧業合作組織、依託景區、依託產業園區、依託交通要道。五便捷:便捷基礎設施水電通訊、便捷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便捷牧業發展、便捷交流交融、便捷產業發展和就業安置。四避開:避開地質災害帶、避開斷裂帶、避開雪災易災區、避開水質隱患匱乏帶。
答:“水電路訊網、科教文衛保”。
答:服從統一規劃、服從住房分配、服從統一建設、服從就業安排、服從搬遷要求;同時,搬遷後服從所在轄區管理。
答:對於易地扶貧搬遷戶遷出地的老舊房屋,為防止“兩頭佔”不公平的問題,所有舊房由鄉(鎮)人民政府統一收回並及時拆除。舊房拆除應做到所有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整體性拆除,包括生活用房、生產用房、院落圍牆、棚圈設施等。一是易地扶貧搬遷戶舊房宅基地、院壩、畜舍等附屬設施拆除復墾要經過充分調查和論證,面臨我市傳統牧業生產生活方式中“居住分散偏遠、易災多災、抗災能力弱、生產方式原始單一”等現實問題,對“十三五”建檔立卡易地扶貧搬遷人口舊房,可用作流動放牧點、防抗災儲備、牲畜越冬棚圈的原有住房可適當保留,但必須收回納入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研究統一支配用於經濟合作組織發展牧業生產,其餘遷出地舊房特別是鑑定為危房、處於地質災害隱患點、生態功能區的應堅決予以拆除、騰退、廢棄土地進行復墾複綠。
答:對安置住房超面積部分,待易地扶貧搬遷戶脫貧致富後採取回購方式進行整改,回購的超面積資金測算應以建設成本(即:專案概算批覆檔案)為準。宣傳好易地扶貧搬遷政策,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對貧困群眾的關心關懷,注重工作方式方法,耐心溝通細心解釋,引導貧困群眾充分發揮扶貧搬遷物件主體意識和責任意識,教育群眾牢固樹立感恩意識,積極主動配合工作,絕不能出現因教育引導工作不到位,出現群眾不滿意影響脫貧成效,甚至上訪的現象發生。禁止搬遷戶對搬遷安置房進行買賣。
答:實際搬遷入住是指安置住房經質量驗收(或竣工驗收)合格、搬遷群眾已遷入新房穩定居住的狀態。一般情況下,看一個家庭是否已實際搬遷入住,可以透過檢視屋內是否已搬入傢俱、灶具、被褥等必要的生活用品,但更主要的還是透過檢視該家庭的用水、用電記錄等生活痕跡加以判斷。原則上,搬遷群眾應在拿到住房鑰匙後6個月內搬遷入住。舉家外出務工的搬遷家庭,室內至少應已搬入必要的生活用品。
158.什麼是易地扶貧搬遷?
答:易地扶貧搬遷是按照“政府主導、群眾自願”原則,將居住在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的農村貧困人口搬遷到生存發展條件較好地方,並透過產業 、就業、培訓、教育、健康、社會保障等系列幫扶措施,使其擺脫貧困狀況、實現穩定脫貧的綜合性扶貧方式。
159.我縣易地扶貧搬遷物件及規模是什麼?答“十三五”期間,對居住在深山、高寒、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優先安排“一方水土養不活一方人”和位於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威脅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160.我縣易地扶貧搬遷主要目標是什麼?答:3年時間對“一方水土養不活一方人”的1351戶4894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用2年時間(2019-2020年)對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進行鞏固。到2020年,搬遷物件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收入水平明顯提升,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明顯提高,基礎設施條件和基本公共服務能力有效改善,遷出地生態環境有效改善,與全區各族人民一道步入全面小康社會。
161.推進易地扶貧搬遷應堅持什麼原則?答:堅持群眾自願、積極穩妥的原則。
162.推進易地扶貧搬遷,要確保貧困戶怎麼樣?答:確保貧困戶“搬得出、有事做、穩得住、能脫貧。
163.精準做好易地扶貧搬遷要做到哪三點?答:一是精準確定搬遷物件;二是精準選擇安置方式;三是精準推進就業保障。
164.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方式主要有哪些?答:一是按人口集中度劃分,可分為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兩類。
集中安置是指在同一安置點內安置6戶及以上建檔立卡搬遷群眾的安置方式;分散安置是指在同一安置點內安置6戶以下建檔立卡搬遷群眾,或透過插花、投親靠友等方式實施零散搬遷的安置方式。二是按發展型別劃分,可分為農村安置、城鎮安置兩類。農村安置包括在行政村或中心村內安置、建設移民新村安置、依託農業產業園區安置等;城鎮安置包括在城市或集鎮安置、主要依託城市或周邊工業園區安置等。
165.全縣共有多少個集中安置點?答:共有21個集中安置點,其中縣、鄉兩級集中安置點18個;那曲市和拉薩市羊八井鎮集中安置點3個。
166.易地扶貧搬遷的住房標準是什麼?答: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關於嚴格控制易地扶貧搬遷住房建設面積的通知》(發改地區【2016】429號)精神,“保障基本、安全適用,量力而行”的原則,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易地扶貧搬遷人均住房建設面積嚴格控制在25平方米,嚴守政策“紅線”和“底線”。
167.易地扶貧搬遷資金用途有哪些?答: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易地扶貧搬遷人均貸款補助6萬元。(包括住房建設及附屬設施建設)2016年我縣116戶 293人 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主要來源如下:中央預算內投資每人1萬元、地方債券每人1萬元、專項建設資金每人0.5萬元、長期政策性貸款3.5萬元。2017-2018年易地扶貧搬遷6萬元/人全屬於貸款資金。
168.易地扶貧搬遷基本原則是什麼?答:貧困戶易地扶貧搬遷應堅持“政府引導、群眾自願、統一規劃、集中使用、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由縣政府組織統一招標、統一規劃、統一修建、群眾參與。已在規劃設計方案內的貧困戶有隨時到施工現場監督工程質量的權益和有參與施工建設投工投勞的責任。
169.易地扶貧搬遷選址要求有哪些?答:“三靠四託五便捷四避開”原則進行選址:三靠:靠縣城、靠鄉鎮、靠中心村。四託:依託牧業合作組織、依託景區、依託產業園區、依託交通要道。五便捷:便捷基礎設施水電通訊、便捷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便捷牧業發展、便捷交流交融、便捷產業發展和就業安置。四避開:避開地質災害帶、避開斷裂帶、避開雪災易災區、避開水質隱患匱乏帶。
170.“十項提升工程”是什麼?答:“水電路訊網、科教文衛保”。
171.安多縣搬遷“五個服從”是什麼?答:服從統一規劃、服從住房分配、服從統一建設、服從就業安排、服從搬遷要求;同時,搬遷後服從所在轄區管理。
172.易地搬遷舊房回收及拆遷復墾生態修復?答:對於易地扶貧搬遷戶遷出地的老舊房屋,為防止“兩頭佔”不公平的問題,所有舊房由鄉(鎮)人民政府統一收回並及時拆除。舊房拆除應做到所有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整體性拆除,包括生活用房、生產用房、院落圍牆、棚圈設施等。一是易地扶貧搬遷戶舊房宅基地、院壩、畜舍等附屬設施拆除復墾要經過充分調查和論證,面臨我市傳統牧業生產生活方式中“居住分散偏遠、易災多災、抗災能力弱、生產方式原始單一”等現實問題,對“十三五”建檔立卡易地扶貧搬遷人口舊房,可用作流動放牧點、防抗災儲備、牲畜越冬棚圈的原有住房可適當保留,但必須收回納入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研究統一支配用於經濟合作組織發展牧業生產,其餘遷出地舊房特別是鑑定為危房、處於地質災害隱患點、生態功能區的應堅決予以拆除、騰退、廢棄土地進行復墾複綠。
173.易地搬遷超面積方面?答:對安置住房超面積部分,待易地扶貧搬遷戶脫貧致富後採取回購方式進行整改,回購的超面積資金測算應以建設成本(即:專案概算批覆檔案)為準。宣傳好易地扶貧搬遷政策,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對貧困群眾的關心關懷,注重工作方式方法,耐心溝通細心解釋,引導貧困群眾充分發揮扶貧搬遷物件主體意識和責任意識,教育群眾牢固樹立感恩意識,積極主動配合工作,絕不能出現因教育引導工作不到位,出現群眾不滿意影響脫貧成效,甚至上訪的現象發生。禁止搬遷戶對搬遷安置房進行買賣。
174.什麼是“實際搬遷入住”答:實際搬遷入住是指安置住房經質量驗收(或竣工驗收)合格、搬遷群眾已遷入新房穩定居住的狀態。一般情況下,看一個家庭是否已實際搬遷入住,可以透過檢視屋內是否已搬入傢俱、灶具、被褥等必要的生活用品,但更主要的還是透過檢視該家庭的用水、用電記錄等生活痕跡加以判斷。原則上,搬遷群眾應在拿到住房鑰匙後6個月內搬遷入住。舉家外出務工的搬遷家庭,室內至少應已搬入必要的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