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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頭號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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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詡詡生輝
網路越發達,進入網路的人群就龐大,也越複雜!所以,規矩規則不被遵守,那就只有使用法律的武器了!
近期更是接二連三的爆出明星起訴惡意攻擊者的名譽糾紛案。有人上訴是因為一審失利,可有人上訴則是因為一審對被告處罰太輕?比如范冰冰,下面我們就簡單的談談看法:
一、明星為什麼要起訴。個人觀點,應該不是炒作!為什麼這麼說?首先,明星都有各自要忙的事物,不到萬不得以,不太會浪費時間在這上面;其次,作為明星隨便一個活動就收入不菲,肯定不會為了賠償而起訴;其實,他們是用這種方式來避免被網路黑帶了節奏,顛倒輿論導向!這樣造成的損失,可能是明星事後無法彌補的。
二、范冰冰為什麼上訴?和前男友李晨的上訴不同。李晨是因為一審沒辦法證明對方構成名譽侵權而失敗了,只能上訴;而范冰冰是一審雖然勝利了,但惡意造謠者只被判處罰金兩千元?范冰冰方的上訴理由是,這樣對被告來說犯罪成本太低了,間接的會給那些網路噴子更多鼓勵,起不到警示的作用!所以二審將罰金提升十倍,改為兩萬元!
三、惡意攻擊有什麼影響?這原因就可能很複雜了。明星所狀告人,也肯定不會是遭到普通網友謾罵或者詆譭,因為那樣的影響不大,他們可以接受,因為不能保證人人都喜歡自己。可有些大V們是出於閱讀量,還是為了利益受人指使的去惡意攻擊明星們,就會誤導大眾了。一來使明星名譽掃地,二來使得網路環境烏煙瘴氣!從而帶壞了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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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思源常醒
常在路上走那有不溼鞋、君子看臉、小人看襠、該幹啥幹啥、當女星後面都有小些人盯著呢、打注意人都是有權有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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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韓8285
作為明星,她是在某一方面有些表像,她受制受控於國家的法律法規,有錯當受到法規的您罰,但即或是死刑犯人也有不容侮辱的人格尊嚴、或倫常道德方面的隱私握蔽。範女士正常維護自已的權利當然無可罹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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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悠閒典雅
我覺得二審判決判的賠償金還是太少了,和違法成本不成正比。對於那些造謠生事的人,應該重重的懲罰,讓他們以後造不起謠,也讓其他人引以為誡。
關於明星,他們的所做所為,我們應該實事求實的報道,以有關正規媒體的正式報道為準,切不可道聽途說,無中生有。我反對明星用花邊新聞來炒作自己,因為這失去了道德底線。我也反對那些閒的無聊或別有用心的人為了自身的利益,或為了小集團的利益嚮明星們潑髒水。
范冰冰的案件,那也是范冰冰本人已經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才打官司。我想她肯定不是為了這幾個錢,因為她想要賺這點錢太容易了。我想她打官司的目的不外乎有三個:一是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已的權利;二是讓造謠者也付出點代價;三是告戒那些還在造謠的人:造謠是要付出代價的。
現在是網路時代,上網的人多了,什麼人都有,有的人成天都在編造傳播謠言和小道訊息,而且製做精細,有的還用的是中央電視臺的畫面來造謠,讓人分不出真假。有時候一天內就能看到幾個版本的同一訊息,但內容、觀點、結論都不一致,讓人無所是從。
為了淨化網路市場,本人建議國家要加大網路市場管理的力度。
一是及時遮蔽不實訊息,不讓其流傳。
二是對於長期傳播小道訊息和謠言的上網者,先提醒、後警告,若仍不改正,停止他的上網資格。
三是制定強有力法律規定,打擊網路違法行為。公安機關要加大偵查辦案力度,從嚴從快辦案,並將結果公佈於市。
四是加大源頭治理。對於那些專門製造謠言撈取好處的小集團和大v,要嚴厲打擊,端掉黑窩,重重罰款。涉及範罪的,要給予刑事處罰。
五是加大宣傳教育力度,讓全華人民做優秀網民,淨化網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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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活娛樂雜貨鋪
網路暴力就像一把刀,分分鐘殺人於無形之中!但請鍵盤俠不要忘了,現在是大資料時代,你走過的路,你說過的話,都會被記錄下來的。
——前言
近期的娛樂圈還真是有點熱鬧,前有肖戰遭懟,後有羅志祥人設崩塌,兩件事還沒有告一段落,范冰冰名譽權糾紛案二審結果在4月29日又出來了,范冰冰勝訴了!訊息一出迅速引發熱議!
肖戰
羅志祥
我們先來簡單回顧一下這起事件吧!
范冰冰
我們知道,在2019年6月份范冰冰和李晨正式對外宣佈分手,一時間網上都是對二人分手原因的猜測。在這一關鍵時間,2019年6月28日被告妝點公司釋出了一些誹謗、侮辱范冰冰的文章,不實內容涉及范冰冰已經懷孕了,還有就是范冰冰和富商男友準備結婚,該男友就是德基老總吳鐵軍等等,這些傳言對范冰冰名譽傷害很大!
網傳訊息截圖
其實莫說是范冰冰一個明星,就是我們普通的一個女孩子如果遇到和男朋友分手的時候,有人詆譭你的名譽,說你和誰誰誰有私情,肯定也會受不了的!對於未婚的范冰冰來說,虛假的懷孕資訊,簡直就是一種侮辱。
網傳訊息截圖
實際上范冰冰和吳鐵軍結婚的傳言非常不靠譜,這個謠言很快就被范冰冰工作室發文否認了。
但是被告還是在網上釋出不實訊息,范冰冰最後也是忍無可忍,將對方告上法庭。
在這起范冰冰名譽權案一審的時候,法院就已經認定被告侵犯范冰冰名譽權,需要賠償范冰冰精神撫慰金1萬元和經濟損失2000元,但對於范冰冰這樣的大牌明星,2000元的經濟損失明顯太少了,對范冰冰來說,也是難解心頭之氣啊!鑑於這個原因,范冰冰向法院提請了二審,要求被告妝點公司賠償更多的經濟損失,最終法院認定被告需要追加賠償,將經濟損失賠償提高到2萬元,被告合計需要賠償3萬元。范冰冰勝訴!
4月29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就範冰冰起訴南昌妝點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名譽糾紛案二審結果發文:范冰冰方勝訴。
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截圖1
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截圖2
近兩年,范冰冰的經歷可謂是冰火兩重天,因一系列新聞影響,銷聲匿跡了許久,生活中一方面因為偷稅漏稅問題事業上發展遇到了瓶頸,在這樣關鍵的時刻,和男朋友李晨也分手了,事業和愛情都停滯不前!去年下半年她開始間斷性營業,雖然沒了從前的女王般分風光,但是還是會不時爆出一些她的話題。凡是八卦新聞帶有她的名字,必定是人人關注的物件。這兩年值得高興的事對范冰冰來說沒幾個,這次應該算上一個了!
范冰冰
在這次范冰冰名譽權糾紛案這件事上,小編我也同樣支援她維權,雖然有不少網友因為范冰冰逃稅事件對她產生了很不好的印象,但是小編認為這一碼歸一碼,偷稅漏稅固然可恥,但是維護自身名譽同樣重要。無論誰被侵犯了名譽權都應該選擇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否則只會更加的被別人欺負。
同時,反觀這起事件,又因網路暴力而起,網路暴力真的是對人的傷害很大!對明星來說,一個黑粉的一句謠言就可能引起網路上的軒然大波,普通網友一旦輕信,就可能讓明星陷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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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華仔102009116
一個名譽掃地,臭名遠揚的戲子,天天在新聞媒體上,網路上大造輿論,臭氣熏天的,有意思嗎?你的曝光率再高,也是徒勞無功,只會名聲更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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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滴水7415
錢能改變華人民對她的看法嗎?偷稅漏累計8.8個億,補交就沒事了,換作別人不知道是否是她這個結果嗎?還說是初犯,那麼監獄裡關著的初犯多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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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58998317108
支援重判,支援冰冰維權。網路暴力必須嚴厲打擊,這種暴力行為給當事人造成了嚴重的傷害,社會風氣受到了極大的誤導,網路的世界人人有發言權,但不能隨意詆譭攻擊,必須接受法律的監督,法制社會人人平等,才能讓造謠生事的人,謹言慎行,才不會讓他們犯更大的錯誤,人之初,性本善,在同一片天空裡生存,人們應該菩良以待,尊重別人才能受人尊重!淨化網路暴力,讓社會風氣迴歸正義,我們共同努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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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域事無掙
詆譭他人也是一種人身攻擊,是不道德行為,這家公司有借題炒作嫌疑!范冰冰主演的電影,電視劇都不錯,範爺必竟是公眾名人,雖然贏得了這場糾紛案對範爺也不是什麼好事兒,我認為一個沒有案底沒有糾紛演員才是真正的名星!大家說我的觀點對嗎?請大家給個評論和關注
回覆列表
我們都知道現在國家對於一些法律正在健全當中,最近范冰冰的名譽權糾紛案二審結果公佈,這一次的結果依然是范冰冰獲勝,並且給被告的賠償直接增加了十倍。
這也是由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進行公佈的,現在很多人的名譽權得不到保障,有些人在網路上面發表各種各樣詆譭別人的帖子,文章之類的,這件事情就是由妝點公司,侵犯范冰冰名譽權開始的,在沒有任何事實的情況之下,釋出了大量詆譭范冰冰的帖子,然後范冰冰就委託星權律師事務所對裝點公司起訴。
不過在第一次判處之後,並沒有得到一個很好的結果,雖然判范冰冰獲勝,但是對於裝點公司的懲罰特別的少,罰款也只有2000元,看起來好像有些微不足道,所以在得知判決結果之後,范冰冰選擇上訴,而最近這個上訴結果就公佈了出來,並且進行了改判,對於裝點公司進行2萬元的罰款,從之前2000元上升到2萬元。
主要就是在一審法院判定的時候,被告公司承擔的經濟損失數額比較低,不足以起到一個震懾的作用,所以說提起上訴,對於之前判決的賠償經濟損失數額進行改判。
個人看法實際上我覺得這種改版也是很不錯的,因為那些沒有任何證據,就隨意詆譭別人,肯定是不好的,只有這樣的法律越來越完善,才會消除這樣的情況出現,有的時候懲罰特別的低,根本沒有任何的作用,別人還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做一些侵犯別人名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