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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老師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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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9193520408994林
目前為止印度國內種族分心如此存在,印度政府的問題,今後同樣面對種族鬥角繼續,印度人口增長快速,社會上經濟難有能力去維護好印度大華人口增長能有經濟去能讓他民眾有能力使自己能過著,比較好生活。今後印度社會同樣會有出現了分種族鬥爭的存在,印度政假增長,又是向世界上藉著高軍費,來增強武器大國經濟,開發更大型航母資金鍊,會造成印度國內人民福利失去增加。所以今後十年內印度種旅鬥角,和鬥爭時間將來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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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島風雲
據我略知,印度的種姓制度已有三千多年的歷史,把印度人分為四個等級: 1、婆羅門,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2、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3、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階層,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必須以佈施和納稅的形式供養前兩個等級。4、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他們從事當時被認為低賤的職業。
印度獨立時,雖然在法律層面廢除種姓制度,但是其影響仍然存在至今。特別是原四等的人群依然為底層,政治地位低,只當作選票使用,沒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想就好的職業難,沒有土地,僅靠打工賺低微收入餬口,想娶高等級的妻子,簡直是作夢。他們就是弱小貧困的群體,而且人數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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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hoscho
印度教是老大了,但還有別的啊。種姓制度廢除說白了就是一紙公約,擦屁股都不用,印度人用紙擦麼?他們信的是這個幫那個幫,莫迪心裡最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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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黃金時代當家
一、據歷史記載:印度的種姓制度已有三千多年曆史,印度把人分為四個種姓等級:
1、婆羅門,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
2、剎帝利,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
3、吠舍,雅利安種族人,自由平民階層,從事農牧漁獵等,必須以佈施和納稅的形式供養前兩個等級。
4、首陀羅,絕大多數是土著居民,非雅利安族人,普遍從事當時被認為低賤的職業。
二、1947年,英國退出對【英屬印度】宗主國的歷史地位,南亞次大陸廢止【英屬印度】,分立:印度、巴基斯坦(巴鐵)、孟加拉(東巴基斯坦)。從此,新成立的印度國共同選舉原【英屬印度總督蒙巴頓】擔任【印度國開國總督蒙巴頓】。因此,【印度】沿習了【英屬印度】的種姓制度,印度民間自治,一直沿習具有三千多年曆史的種姓制度生活方式……蒙巴頓任期屆滿退出【印度開國總督】後,英.甘地接任【印度國】的最高領導人,開展了廢除“種姓制度”的國家管理體制改革……至今已經過去73年,印度民間自治仍然以傳統的“種姓制度”為執行主體十印度政府設立的基層組織為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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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慕白白夕
印度雖然法律上禁止了種姓制度,就如同破除了封建制度一樣,制度雖然破除了,經濟分層並沒有根本改變,透過經濟分層繼續影響民眾思維認同,致使種姓任然實際存在。
種姓制度真正的破除不會因為法律而改變,只能源自深層的社會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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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夢蝶莊生
的確,印度獨立以來已在法律上廢除種姓制度。印度憲法第1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因種姓、宗教、出生地而受歧視”,第17條明文規定廢除“不可接觸制”。但在實際生活,幾千年來造成的種姓歧視在印度不少地區、尤其是農村仍相當嚴重。
種姓制度最初是隨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創立的社會制度,源於婆羅門教,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曆史。馬克思講,“部落之最極端的、最嚴格的形式是種姓制度。”
這一制度將人分為4個等級,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梨俱吠陀·原人歌》描繪:婆羅門是嘴、剎帝利是雙臂、吠舍是大腿、首陀羅是腳。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神權,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以及享受奉獻的權利,主教育;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體現政權,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主政軍;第三等級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沒有特權,負有佈施和納稅義務,主商業;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從事各種生產活動,低賤職業。另外,還有達羅毗荼人等被征服的奴隸、罪犯、戰俘構成“不可接觸者”階層,又稱“賤民”或“達利特”,他們多從事最低賤的職業。
後來,婆羅門教演化成了多數印度人信仰的印度教,信奉多神,其中三主神為婆羅賀摩(梵天,即創造之神)、毗溼奴(遍入天,即保護之神)和溼婆(大自在天,即毀滅之神),並認為三者代表宇宙的“創造”、“保全”和“毀滅”三個方面,並從佛教中糅雜來善惡有因果、人生有輪迴之說。馬克思指出,這個宗教既是縱慾享樂的宗教,又是自我折磨的禁慾主義的宗教;既是崇拜林伽的宗教,又是崇拜札格納特的宗教;既是僧侶的宗教,又是舞女的宗教。
種姓制度涵蓋印度社會絕大多數的群體,並與社會體制、宇宙觀、宗教與人際關係息息相關。印度前總理曼莫汗辛格(2004年5月19日-2014年5月17日任印度總理)坦承:“儘管60年來印度已經制定憲法和法律禁止種姓制度和種姓隔離,政府也做出了不懈努力,但是在印度許多地方,達利特依然面臨著社會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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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錢品聚
不僅有,甚至根深蒂固。
從上圖可以看出,印度種姓制度的等級共有四個,分別是:
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
婆羅門最高,為貴族,或掌握神權的祭祀,領受神的旨意,教化萬民。
剎帝利則作為國王或官吏,統治國家,行使政治與軍事大權。
而吠舍可以看做是廣大的普通民眾,包含農民,牧民,手工業者,商人等群體,皆統稱為“吠舍”,是屬於印度種姓制度社會的基礎。
然而還有最低一等的種姓, 即首陀羅,也被視為“賤民”,是在戰爭中被征服的難民,服務於高種姓,一般作為傭人或奴隸,幾乎沒有生活保障與權利。
再往上,則以此類推,婆羅門作為印度種姓制度的最高級別,在整個社會分工中,有著不容置疑的特權。
而印度雖然獨立時對外宣稱廢除種姓制度,且真的在表面做到這一點,但實際上沿襲千年的種姓觀念,卻無法實際消除。
我舉個例子可能大家就很好理解了:
在咱們國家裡,往往公務員很吃香,不論是相親還是就業找工作,父母會建議子女考公務員,認為這份工作既體面又牢穩。
但如果子女執意去做保安,大機率會被人看不起,而這種“看不起”,大家不會表現在明面上,但在私底下談論起誰家的兒子在做保安時,往往會帶有一絲調侃,甚至是輕視,相應的,做保安的這位孩子的父母,也會覺得在與親戚交談時抬不起頭來。
這種隱晦的意識,人與人之間並不會點破,卻往往根深蒂固於每一個人的意識之中。
同理,印度的種姓制度也一樣。
人們的高低貴賤,直接取決於你的出身,或簡言之,取決於你是何等種姓。
我記得早幾年看過網上一個帖子,一隊中國遊客去印度遊玩,帶隊的導遊是個印度人,高種姓,而同一個旅遊公司的司機與助手,卻是低種姓。
二者的最大區別是什麼呢?
作為低種姓的司機,對導遊畢恭畢敬,全程不會有絲毫忤逆,即使在中國遊客看來十分不合理的要求,司機也不會有絲毫怨言。
而高種姓的導遊,本身就因為高種姓擁有一定的社會認可,再加上與外華人交流這一點,導遊這一職業多了更高一層的社會認可,即,導遊只有高種姓的人才能勝任,司機這類職業,則由低種姓的人擔任。
這種種姓制度雖然不會在印度的任何一條法律中體現,但在印度社會中卻隨處可見,即我們所俗稱的三教九流的社會認知。
對每一種等級與職業,人們心中都有著墨守成規的劃分,整個印度社會也遵循著千年來種姓制度的規則在運轉。
比如最廣為人知的一點,印度高種姓只與高種姓通婚,除了傳統意義上所說的“門當戶對”以外,尤為看重血統與出身,這種牢不可破的聯結觀念,旨在維持高種姓的特權地位與血統純正,且往往高種姓家族的孩子,出生以後可以享受到更高的社會地位與更良好的教育,低種姓人群則恰恰相反。
乃至有很多低種姓人群的孩子,在出生甚至長大以後,只能接受最低等的教育,甚至成年以後,也只能做一些社會最底層的工作,終其一生都無法與高種姓的人群產生交集。
因此如果要說印度還有種姓制度嗎?
表面上看是沒有的,實際上種姓制度作為一種古老的封建等級制度,已經融入了印度這個國家的血脈之中,且隨著經濟發展,導致社會矛盾不斷加劇,這也是印度的一大隱憂,更是印度整個國家與社會的一大頑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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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鮮花的歌
廢除,只是一隻空文!
根深蒂固的惡習改變不了,政府改變不了,貴族不想改變,永遠不想改變!
現實的悽苦,理想的美妙,只是一層美豔的光環,落實不到民間,落實不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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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海韻沙鷗
印種姓制度即是印度教的規制內容,也是印世俗文化的歷史存在。
進入現代社會,種姓、階級等歷史糟粕被現代文明唾棄。印度現實社會的法律和正統社會輿論,也已拒絕承認種姓制度存在的合法性。但印宗教信仰依舊,文化傳承猶在,而民眾內心根深蒂固的遺留意識存在,卻不是僅靠法律制度和社會輿論能徹底解決的。
先不說高種姓本就抗拒放棄“神授特權”利益,即便低種姓也有個社會新地位角色的適應過程。就像當年西藏解放初,解放軍牽來馬讓農奴騎,農奴卻習慣性趴下,本能給人當上馬凳。
有人說要想真實認清並切割掉自己的宗教信仰或歷史傳承,必須進行某種痛徹心扉、脫胎換骨的徹底革命。而這恰巧又是印現代通行文化中所欠缺的——印民眾多信奉“來世說”。
所以在現今印度,你或許找不到種姓制度合法存在的文字記錄。但在那裡,你卻又感覺到種姓意識無所不在的存在。這或許就是現實中的印度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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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閒看秋風999
種姓制度是印度一種獨特的世襲的社會等級。種姓分四等,即婆羅門(僧侶和學者),剎帝利(武士和貴族),吠舍(手工業者和商人),和首陀羅(農民、僕役)。此外,還有一種入了另冊的“不可接觸者”——賤民。
種姓制度是三千多年前,白種雅利安人入侵古印度隨印度教一同創立的。該制度等級嚴格,世襲罔替,無翻身輪迴的可能。主要受影響人群在印度以及南亞其它一些國家,據聯合國有關下屬機構估計總數有兩億五千萬的人生活在這個制度之下。
現在的印度社會從理論上和法律上保障了所有公民的權利,印度憲法第1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因種姓、宗教、出生地而受歧視”;第17條明文規定廢除“不可接觸制”(不允許賤民存在)。為了保證低種姓人和賤民的教育和求職權力,印度還實施了著名的類似美國《平權法案》的“保留政策”,不僅在議會兩院為他們保留了一定比例的席位,而且在所有政府機構和國營企業中為他們保留高達27%的名額。另外,還給低種姓出生的學生一定比例的升學名額。印度人的身份記錄裡不再有任何關於種姓的記載。儘管如此,但是種姓制度的影響是巨大的,在印度農村尤甚。種姓層級最高的婆羅門不及人口的4%,卻佔有七成的司法權及接近半數的議員席位。 即使天降災禍,賤民亦飽受歧視,得不到最基本的援助,比如在2008年8月,印度北部比哈省(Bihar)的阿拉里亞(Alaria)發生水災,然而由於阿拉里亞為賤民的集中地,災民得不到地方政府的任何救助,令大量災民死於水災當中。據西方媒體報道,博士學位獲得者如果出身卑微,在就業,升職和婚姻方面也會備受歧視。
另外,從印度最大的兩個政黨對種姓制度的態度就可以對現狀初見端倪。反對黨“國大黨”一貫主張“一人一票”的選舉方式;而穆迪所在的“印度人民黨”BJP則是透過煽動對少數族裔和賤民的仇恨登上權利的頂峰。就業困難,印度持續經濟高速增長難以維繫,於是民族主義甚至民粹主義抬頭,因此少數族裔和賤民就成了“出氣筒”,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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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印度現在仍然存在種姓制度。你說在印度獨立時,已經廢除種姓制度。這個我不是很清楚,沒看到過此方面的介紹和新聞,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