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唱唱哆唻咪

    非正常死亡且還是那麼殘忍的恐怖的手段,能不搬嗎?先前搬走的是一個孕婦,搬的非常及時,換我低價出售這套房子。

  • 2 # 小楊一家的北漂生活

    如果是我的話我肯定得搬!

    我這個人膽子比較小,記得我老家有人去世,我晚上都不敢一個人睡覺更別提發生兇殺案了!

  • 3 # 其其格2638

    有沒有必要,看鄰居的內心是否強大,千里之外得廣大群眾都覺得毛骨悚然,住的那麼近,難免不舒服害怕,搬走自己心裡舒坦點。

  • 4 # 江淮過客

    有條件搬家為上,沒條件搬家可考慮做場法事。

    不是迷信,只是消除心中忐忑。小區業委會可出面牽頭,每家出點費用,超度亡靈,寄託哀思。畢竟這種事情全國罕見。

    居家過日子不就是圖個安心嗎?

  • 5 # 下次平凡

    地藏經講:若能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

    佛教超度:指超越生死,共度涅槃彼岸之謂。

    來女士案,一直牽動著所有人的心。如今,事實已經真相大白,不免讓人感覺脊背發涼。

    一個大活人,在睡覺時被枕邊人活活悶氣,更加殘忍的是,遺體還在衛生間被分屍!從廁所將遺體用了兩噸水衝下化糞池。可怕麼?真的非常恐怖,廁所下水道口子才多大,分屍得多小塊才能衝下去?說句實話,說他是人肉屠夫都一點不過分!而且接受採訪的淡定自若,讓人更加覺得害怕……

    住在這棟樓的鄰居,對這事的體會,肯定要超越你我。抬頭不見低頭見的人,居然是劊子手,外加來女士死的慘狀,說內心不起一點波瀾是不可能的。

    有經濟能力的,搬出去住一段也好,沒經濟能力的,儘量不要多想,畢竟冤有頭債有主,兇手已經受到懲罰,也不必再擔驚受怕了。其實大人一般都更無所謂,儘量不要讓小孩知道。

    我想借此呼籲一下,不論是新聞媒體,還是自媒體,案子已經告一段段落,就不要再去打擾那個小區了,因為小區居民都想盡快恢復正常生活,誰都不想天天被人提醒,這裡發生過重大人命案件!

  • 6 # 上弦月A

    大家覺得許某鄰居有必要搬家嗎?鄰居:我不要你們覺得,我只要我覺得!

    再說許某殘忍分屍了曾經的初戀老婆啊,如此詭異的手段,大家現在都還沒搞清。多少網友隔著螢幕喊著“脊樑骨發涼”、“看到新聞就害怕”、“許某眼神恐怖”、“房子半價都不要”...

    網友都覺得害怕,何況是近在咫尺的鄰居?想想隔壁衛生間蹲著個惡魔分屍30個小時,而自己什麼都不知...那種恐怖是心底的不寒而慄...

    孕婦一般情緒變化較大,加上行動不便,或許經常一個人在家。缺乏安全感就會胡思亂想。

    隨時會想起來女士生前音容笑貌,成了血肉模糊的碎屍。想起許某殺妻後一臉淡定面對採訪的情景...想起許某曾和自己打招呼...能沒有心理壓力麼?舌頭底下都冒冷汗。

    孕婦住在兇殺案的隔壁,也覺得不吉利。搬去個新地方,重新過回正常生活有甚不好來?

  • 7 # 資訊灣

    失蹤的來女士的鄰居搬家了,鄰居有必要搬家嗎?

    1⃣️首先這裡提到的鄰居連夜搬走,原因據說是因為這戶鄰居家中有孕婦,在當晚新聞釋出會中得知來女士被害之後,而且是被其丈夫傷害,心理承受不了這樣的事實,因為孕婦行動不便,一般都是居家,家中時間較長,其家屬因為擔驚受怕,所以想到連夜搬走吧。

    2⃣️至於來女士案件告破後,鄰居為什麼連夜搬走?還有以下幾種因素:

    1、鄰居在聽說了作案全過程以後都會感覺很可怕,一個平時都認為老實巴交的“老實人”居然會殘害自己的妻子,而且手段極其殘忍,令人髮指。

    2、摧毀了鄰居們的平靜生活,自得知來女士被害後,該小區內經常有人做法師,這樣讓人覺得更害怕,胡讓人胡思亂想的。造成一定的精神壓力。

    3、殺人兇手就是鄰居主人,作為被害人鄰居,心理也會因此留下不可磨滅的陰影。

    4、人還是得居住在自己喜歡的環境裡,如果所居住環境被打破,人們自然會尋找其他適合自己的居所環境。

    5、大多數人喜歡好彩頭,覺得這種事不吉利。

    總結

    1⃣️變態扭曲的心理,迫使這樣的惡魔做出如此駭人聽聞的事件,造成了嚴重的社會負面影響,還好天網恢恢 疏而不漏,人在做天在看,終將這樣的惡魔繩之以法!

    2⃣️這件事給我們幾個警示:

    第一,作惡不要妄想瞞天過海,不要做自己內心世界裡的“柯南”,作惡者的小心思會在人民警察的專業研討與人民群眾的集思廣益下無處遁形,人人都是“福爾摩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作惡,必遭天譴。

  • 8 # 一代好賊

    住在這樣的家庭旁邊,難免有心理陰影的。搬家是正常舉動,無需過度解讀。

    有這麼一個真實事件,我不氣魄地方名稱,請大家見諒。有一個地方半夜起火,大火從樓梯燒起,樓上是一對夫婦以及一男一女兩個小孩。結果丈夫帶著女兒逃出來了,妻子護著小兒子葬身火海。事情發生後的幾天裡,有一些人心理作用挺大的,說晚上能聽到有人在哭泣、叫苦之類的;還有一些半夜三更經過火災現場附近的,還能看到一個女人牽著一個男孩挺著大肚子(據說死者遇難之時身懷六甲)在那間房子裡面。所以周圍有些商鋪的人本來晚上是在商鋪過夜的,現在不敢了,回家找老婆睡覺了;有些住附近的人搬走的搬走,半夜不敢出門的不敢出門。其實這都是心理作用,鬼神之說不好確定,但人們心理有陰影,這也難怪有些人做出抱歉或者其他的行為。人之常情嘛。

  • 9 # 傳峰看世界

    能搬最好,住在這裡心裡總是有陰影!

  • 10 # 泉水720403

    搬與不搬,屬個人自由。只要有合法合理住處又未尚不可?

  • 11 # 四海之內皆朋友

    不是有沒有必要的問題,而是一定感覺到害怕,影響精神影響睡眠才不得不搬的,我這一個兩千公里外的一個不相干的人,從新聞裡關注了這件事之後,這兩天睡眠都多少受到了影響,更別說離得近的鄰居了。

  • 12 # 暖光46818

    搬家也是情理之中,千里之外的人還是細想作案環節,也是不敢走夜路的

  • 13 # 靜夜語

    你如果認為沒必要,又夠膽大,建議帶上帳篷去他們家外面住幾天。有些事情,不是科學能解釋的。來女士家已經是凶宅了。包括分屍的鄰居家也是。連累鄰居的房價一起大跌了。哎

  • 14 # 駿馬奔騰1

    這要看本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整天生活在凶宅的對門,又是分屍碎屍這麼殘忍血腥的鄰居,心中難免後怕擔心,不要說鄰居,就是他自己的親人也要畏懼三分。恐怕要等二三年後,陰影淡去,鄰居才敢挪回來,慢慢適應這樣的環境。暫時避開,恐怕對自己的家庭孩子都是利大於弊?支援鄰居暫時離開的決定。許某來某的房子,估計短時間內是不好處理的,估計賣掉也是五年之後的事!

  • 15 # 如水的哲靈

    我認為,只要有別的地方住,就有必要搬走。

    別說是鄰居了,我離那千里之外想想都感覺毛骨悚然。

    太可怕了,太血腥了。天天出來進去都會想起了,晚上肯定睡不好覺。如果是我不光是搬走。能賣即使便宜點也賣了。

    不過估計不好賣了。

  • 16 # 我是CZL

    對於這種嚴重觸犯人的心理的惡性案件,有條件的鄰居還是應該搬家比較好,否則心裡總是會有一點陰影的,大人倒無所謂了,關鍵是小孩子。想昔日孟母三遷,可見擇鄰的重要性!

  • 17 # 丿小豬

    說怕什麼 沒有什麼 不要相信迷信的 這些都是房子中介 要麼是傷害到了某些人的利益了 這是他們的心聲 一個人在一棟房子自然死亡和被殺死亡 這個完全是兩碼事 自然死亡那是自然規律 被殺死亡會存在怨氣 靈魂會在這棟樓一直存在 直到第二個靈魂出現 有家庭小孩的建議別要 單位宿舍男的幾個住還可以

  • 18 # 1557290493

    我認為發生來女士被害案這樣的事情,搬家這是個人觀點,在於鄰居自己對於這個事情的看法。其實發生這樣的事情是讓人有點恐慌,不過不至於影響到鄰居家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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