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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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險守護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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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飛花逐葉3
我家有人生病讓我看了一場鬧劇。
老爹八十二,有兩個女兒一直哭。老人在搶救一直沒意識……
她家親戚勸了一晚上說放老人走才是正道,八十高壽可以了……又說我來當家我來擔責……醫生還在堅持,那人叫了殯儀館。結果是人拖不走,醫生不開死亡證,不點頭……殯儀館拿錢走人了,各種搶救無效用上了,醫生才出來嘆口氣,再叫殯儀館……
她們哭了一晚,他們救了一晚……搶救費是很貴的,我都有點質疑了。
可是該賺的還是賺了啊!而且特別人道,火葬場就沒那麼幸運了!
我是看得很清楚的,也想了很多,又不敢瞎說,獻醜了!
在此,我想問一下能不能有個標準,什麼叫死亡?不是醫生單方面說了算?或者病人家屬可以放棄又不是犯罪?!
再說壽險死了就賠,應該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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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23165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我早已告訴了家人,混迷不醒了,就不送醫院搶救,不去遭罪又花錢,全身插滿管子,進行毫無意義的搶救,我希望在家裡有尊嚴的離開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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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靈魂天使聊教育
題主所問兩個問題,一個是死亡的確認問題,一個是保險的理賠問題。
死亡確認目前有二個標準,心跳呼吸停止和腦死亡,前者大家都理解,後者要醫生才能判斷。對於腦死亡或植物人狀態的患者,又關係到安樂死問題,這事比較敏感,只有醫生認為沒有康復可能,再在家屬同意的情況下,才能放棄治療,屬於被動安樂死,一般倫理允許。如採用打針促其加速死亡,可能涉嫌故意殺人,有案例可查。人壽保險是以死亡為保險事故的保險,除投保人故意殺死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為同一人而短期內自殺,或故意犯罪被殺死等免責條款外,一般能得到保險金。因此,若透過醫生確認而放棄治療患者死亡,能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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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瑩瑄
我就是癌症晚期患者,其實我已經經歷過滿身都是管子了,我活過來了,假如有一天我活不過來了,昏迷了,我已經告訴孩子不要再搶救我了,我的好器官如果能捐就捐了,沒必要搶救過來成植物人狀態,這種活著沒有意義,開死亡證明保險就必須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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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jz龍行天下
應該會賠的,因為一個人走到這一步以經就要走到生命的終點了,只是時間問題了,家人不願看到她受罪的樣了,這應該可以理解,
首先,決定是否應該拔管由醫生根據病人實際情況作出放棄治療的建議冰由家屬簽字同意才可以進行拔管操作,並且整個過程由醫生或者護士操作,病人家屬沒有權利拔管!這個牽扯到道德和法律問題!
但是,壽險是以被保險人的生命作為保險標的,只要被保險人身故就可以理賠!
但是根據您的問題,有兩種情況壽險無法理賠!
第一種:投保人是其家屬,家屬在未經得醫生提出放棄治療建議,私自拔管,屬於故意殺人!屬於壽險免責條款
第二種:被保險人未按照醫囑,私自使用藥物導致死亡 也屬於壽險的免責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