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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學法律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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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慶何律師
不可能存在這種情況。
原因如下:
學業有先後,術業有專攻。社會是人的集合,有人的地方就有社會,有人的地方就會有分工。 律師只是社會分工的一種,是一種職業,那就意味著從事律師職業的人必須具有專業的法律知識。想要有專業的法律知識,就必須花費更多的時間去學習。每個人的時間都是有限的,在有限的時間內不可能進行面面俱到的各行各業學習。因此,在社會大分工的情況下,只有熱愛律師這個職業的部分人才會有意識的去專業學習。
律師雖然是一種職業,但也與其他職業一樣,擁有自己的門檻。現行法律框架內,想要成為一名律師,首先要做的就是透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難度相對於CPA並不遜色。其次就是在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後就要去律所實習一年,以便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進一步以提升自身的專業水平。實習滿一年後,還要經過律協的考核,考核合格後,你才能成為一名律師。這樣的高門檻,不可能人人都能透過,故不存在樓主所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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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醫小白
如果全部人都像律師那樣有法律水平和意識會怎麼樣。
這個問題本身很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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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彩虹2328454601714
如果這個命題成立的話,這裡推演一下那種時代的社會情況!
首先,社會上的人際交往,不會有那麼熱情!甚至招呼都不會打。
社會發展緩慢。一個企業要註冊成立,很有可能要為辦手續而多等兩年。生產因為法律成本而取消加班。
農副業產品精細化發展基本實現,但價格高昂,如果不靠政府補貼高額的差價,老百姓可能吃不上飯。大家都排隊去找野菜充飢,土地不會被大面積開發。
工業生產很難機械化製造,因為要保障失業人囗的就業問題。而工程師基本很少,因為基本上學校都只教法律,即使有理工科大學生,也會被法律程式限制得,對商品、技術的開發,釆用消極態度。
公、檢、法系統各部門,基本就是法律辯論的擂臺。在那裡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誰也不服誰,甚至推搡、打嘴巴習以為常的大動干戈。因為只有這個平臺可以,訴訟是非曲直!
大致定這幾個點,接下來的細節。就請各位各自發揮大腦的文學功能,盡情想象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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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用軍用民用
如果全民都有律師一樣的法律知識,那樣律師這個職業就可能不存在了!我們的法律訴訟將會大大減少。
這個不必奇怪,大家都很懂法,不是應該大家都去打官司嗎?
恰恰相反,如果大家都很懂法,誰都別想借法律去佔誰便宜,糾紛反而會減少。即使因為一些意外事件而起糾紛,由於大家都很懂法,都知道上了法院會怎麼樣,也可以協商解決,畢竟上法院錢都交了律師費和訴訟費,往往兩邊當事人都是輸家。
其次,家庭更和睦了。
繼承不給女孩、不贍養老人、家庭暴力……實際上,很多的家庭糾紛都有違法的影子。就算透過法律最後拿回了應得的東西,一家人的感情也徹底完了。
法律是家庭關係的基礎,如果大家都知法守法,家庭關係也能改善。
最後,社會能更和諧。
家庭好了,訴訟少了,大家也都能坐在一起協商解決爭議,社會自然會更和諧。
不過,這都是理想下的狀況。事實上不管是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還是我們的法律本身都還有很多問題。同案不同判的情況也很多,難免有人想鑽一下法律的空子,看看能不能撈到點好處。
回到現實中來,這是不可能的,醫學是研究給身體治病,法學則是研究給社會治病,法律行業從業者就是靠法學這門科學,來具體實施給社會治病這件事的,人吃五穀雜糧,難免不得病,同樣社會上三流九教怎麼可能不扯皮,不發生利益上糾紛,這些就需要法律行業從業者來協調和裁判。
再說細點,社會需要分工,各種分工配合共同推進社會這個大機器進行運轉,如果都去學法律學到律師那種水平,那麼其他的衣食住行誰來幹?一個律師的成本很高的,十年寒窗其實是不夠的,現在,本科必要才有資格考,還需要是法學本科(有少數例外情況,限於主題就不展開了)不是誰都能一次考過的,考好多年的不少。考過了,還有實習期一年,然後開始執業,頭兩年都是熬,熬過去了才算得上是個活下來的律師,中途熬不下去 轉行的大有人在,一個律師成長起來不容易。無論是社會還是個體,均承受不了太高的進入成本,所以360行,行行出狀元,沒有必要誰都像律師那麼精通法律,普通大眾有基本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即可,真出事了找律師,術業有專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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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初心盟動199
懂法不懂法不重要,關健是守不守法,如果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人人共同守法,還是懂法重要。如果法律是看人的,哪你懂法就會把你氣死。
就把這些年冤假錯案來說吧,公檢法哪個人不懂法呢,還不是照樣判你嗎。就是你懂法,又能怎樣呢?哪個冤假錯案不是打了幾十年的官司嗎。這都是冤氣沖天才會堅持打官司的,不說官司打了多少年,能不能打贏這場官司還是未知數,在這其間也會把你氣死。
我曾經遇到過一場欠債官司,也請了律師,但還是要錢送禮,律師也和法官同流合汙,也就應了當時社會中的流行語,大蓋冒兩頭翹,吃了原告吃被告。在國家加大力度打擊欠債不還的老懶時,執行法官強行執行,不還的可以拘留了。哪一天法官執行中,封了欠債人的門面房,被當地人圍住了,鬧了一會後,多數人都散了,我才知道此事,我看到法官時,只對法官說你們執行錯了,哪不是他的房。就這一句話,不到半小時,又來了批法官,就把我拘留了,你說冤不冤呢?如果自己不懂法,就不會多此一舉了,你說懂法好嗎?
普及法律知識,是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時才。如果權大於法,懂法就是犯法,哪你還想象律師一樣懂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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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律師張晨陽
全部人都像律師那樣有法律意識和法律水平,一是不可能,二是沒有必要。
先說不可能。
讀了幾本法律書籍學了幾部法律,就可以成為律師嗎?不是這樣的。律師掌握的是專業的法律技能,包括法律知識但又不僅僅是法律知識。一般人遇到民事訴訟,可以臨時抱佛腳,學習一下民事訴訟法和相關法律,即使他把相關的法條背得很熟,他也無法在庭審過程中熟練地應對各種情況。因為並不是熟悉法條就能成為合格的律師。
一名合格的律師需要掌握不僅僅是專業知識,更講究專業技能,律師的專業技能包括聽、說、讀、寫。
1.聽,是指能夠在辦理律師業務時、在與客戶打交道時聽出講話人的話外音,而不是傻乎乎只聽到了講話人講的話。比如,在庭審過程當中,法官是不會直接告訴當事人需要提供什麼樣的證據,需要提供什麼樣的法律規定的,律師要從法官的提問中聽出來法官想要的東西。
2.說,包括律師在各種不同場合的說:
法庭上的說,陳述案情、對雙方當事人的證據發表意見,與對方當事人就案件爭議焦點展開辯論。
向大客戶彙報案情,接受質詢,回答提問解釋法律問題,分析證據。
面對面的對幾百人做普法講座。
回答當事人的法律諮詢。
向當事人解釋法律問題,回答諮詢,獲得當事人的委託。
以上這些說話,場合不同,聽話的物件不同,對律師談話的要求也不同。
3.讀,是指律師快速閱讀並理解與案件(訴訟和非訴訟案件)有關的所有資料,並很快抓到重點和關鍵問題的能力。
4.寫。像我這樣既做非訴訟的民商事法律業務又做民商事訴訟業務的律師,因為業務需要,要求律師既能起草、修改各類合同、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非訴訟法律檔案,又要能夠很好地起草各類訴訟法律文書。
再說沒必要。
由於我們人類有了社會分工,所以才有當下社會。我們無法想象我們生活中所需要的一切都有自己來幹,無論你多聰明、能幹。現實是越聰明、能幹的人他們越會把所有無需自己學習的知識、自己無需自己掌握的技能交給專業人員去做。
在來說第三個問題,是不是人人都像律師一樣懂法之後,法律糾紛就少了呢?這可不一定。有時候正是因為大家都懂法所以反倒會發生法律糾紛。當然了,這個糾紛可能是因為對方懂法,主動使用法律武器,也可能是因為你懂法而使用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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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詩裡夢裡凱里
這樣的話,律師這個職業就沒有了。人人能說會道,臨死的人可以把他說活來,有理的人可以說他沒有理去,其實律師就是為出錢人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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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有人都像律師一樣具備相應的法律水平和意識的話,我想很多人與人之間的法律糾紛就能避免了,大家都懂法,都知道該怎麼去做,同時也能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