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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深圳律師石雄飛

    不太明白為什麼身份證被限制,是案件被處理了嗎?從我處理的一些案件來看,擔保也是有期限的,如果出借人沒有及時起訴或者主張債權,會過保證期限的,就無需承擔擔保責任。你說的保單金額,一般保證人承擔本金和利息等

  • 2 # 不惑之年HHHHHAAAA

    如果是自己籤的名字,確實是你自己從頭到尾一直幫著辦完的!你就要負連帶責任,銀行本金和利息全部。也就是說他還不了你還,沒有注意的也沒有任何辦法少還或者不還!現在開始謹慎了,沒有遠慮必要近憂!無論何時不做擔保,自己的所有證件不要借給別人!(就是能證明你身份的證件)人心難測,好心幫了別人到最後自己卻成了受害者,你在去找他不僅要不來錢,他還會反咬一口!沒有足夠的實力還是自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個人建議!

  • 3 # 農村志義

    你好,我叫志義,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一般不是自己人都不願擔保,如果你擔保別人不還,催款人決定找你,如果你在不還,決定你受到限制,比如,銀行冰解,火車,汽車,飛機,旅店,剩直上高速都不會讓你上,你就等於列如黑名單,一切都受限制。不知回答是否對你有幫助,謝謝。

  • 4 # 商民訟事

    你好,你的問題涉及還款範圍和注意事項兩個方面,分別回答如下:

    一、還款範圍關鍵要看保單的具體約定

    《擔保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就你的問題而言,還款是還保單上的金額還是算利息,關鍵要看保單的具體約定。如果保單約定的擔保範圍只是本金,那麼你就不用償還利息。如果保單上約定擔保範圍包括利息、沒有約定擔保範圍或者約定不明確,那麼你需要償還利息。

    二、注意事項一:你償還債務後,有權向借款人追償

    《擔保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據此,你償還債務後,有權向借款人追償。

    三、注意事項二:如果借款人自己提供了擔保物,有望免除你的部分責任

    《物權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據此,既有借款人自己提供擔保物,又有第三人提供保證,且實現債權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債權人應當先就借款人自己提供的擔保物實現債權。因此,在該種情形下,你作為保證人,只在剩餘未獲清償的範圍內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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