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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農業觀察員
    一,村委會證明寫的不規範。派岀所對你分戶的基本情況要求十分具體,比如,家庭幾口人,幾個成人子女,子女是否成家,現有住房多少,房屋的四至及面積。二,你提供的住房證件不匹配。農戶分戶需要向派出所提供家庭房屋土地使用證(或者產權證),證件上的戶主姓名與分戶人不符是不能分戶的。比例說,土地使用證上戶主姓名是你爺爺或者父親,分戶人是你,必須要到是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證明你是房屋的實際使用人才行。三,鄉鎮土地所未蓋章確認。村委會證明只是第一步對你基本情況的說明,在沒有當地土地所查證確認的情況下,派出所一般都會認定有效力,會將材料退回讓分戶人重新辦理。四,不動產登記中心證明很關鍵。2017年全國開展了農村宅基地普查確權登記工作,假如你家沒有進行宅基地登記,或者分戶人漏登,不動產登記中心就不可能查到你的相關資訊,也就不會給你開出分戶證明,沒有不動產登記中心的證明,你之前所有資料都將無效。

    以上四條是在農村分戶時的重要材料,缺一不可,你說的村委會已證明你可以分戶不是決定因素,因為村委不是分戶的辦事機構,你可對照上述重新補全資料,這樣我保證你分戶一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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