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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wsy57

    彩禮要多少是女性的自由,給多少卻是男性的權利,何來過分一說呢?這讓那些個三妻四妾女友成群的男人怎麼活呢?把自己頹廢、無能的理由講得如此冠冕堂皇——自己信嗎?假如你是女性,既使沒有彩禮,一位優秀男士和一個頹廢男人,你會如何選擇呢?在這個優秀男士氾濫的年代,你會到垃圾堆裡撿老公嗎?如果對彩禮感覺不爽可以一分錢不用給的,現在競爭的社會優秀男士那麼多,讓他們幫你給好了,順便幫你把老婆娶了,留著你的小錢抽抽菸、喝喝酒、吹吹牛,豈不美哉妙哉?反正三千萬的大家庭也不怕多你一個

  • 2 # 龍門浩月

    這個問題,你說過分吧,也有點,你說不過分罷,人家不要彩禮,也不算過分。這個問題要看在什麼環境,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才能判斷到底過不過分。下面舉幾個發生在我身邊的類似案例,分析一下過不過分的問題:

    案例一:女方母親提出要房管證

    我堂哥侄兒多年前與一位來自農村並在超市上班女孩談戀愛,因沒有房子遭到女方母親強烈反對,她提出將其父親名下的房子的房管證改成她女兒的名字。這件事惹得侄兒兩兄弟大動干戈,兄弟對其哥女朋友一家的想法覺得太過分。最好,這門婚事無果收場。

    分析:女方母親一家來自農村,希望自己女兒找一個有車有房的,也可以理解。但提出改房管證名字,好像不是嫁女兒,而是想要一套房子。當然,在她母親眼裡,男方條件不理想,想以此藉口辭退這門婚事,希望自己女兒過得好,也算無奈之舉,希望草草結束這場鬧劇。不過,提出修改房管證的意圖就是想要房子,司馬之心,昭然若揭。

    案例二:女方父親希望上門提親

    說到提親這事,我的另一位堂侄兒則要幸運許多。他去年大學畢業,不久就找到心意的小學老師工作,而且大學期間與一位女同學相戀至今。女孩父母希望儘快解決兩人婚事,提出按女方當地鄉鎮風俗,男方應上門提親。

    女方父母比較善解人意,不要什麼彩禮金,只要求買點香菸和酒等禮物送給幾個阿姨就行了,並由女方父母做東請雙方長輩們一起吃個飯。但因疫情影響,女孩父母主動提出不必上門提親,只說疫情好轉後去城裡見一下男方父母,聚一下,吃個飯什麼的,就把這事定了。女孩父母好像著急,專門還為女兒買了一套小戶型房子並裝修好了。

    分析:其實,雙方家庭條件都算一般,但女方父親在分寸度上的把握,顯得很睿智。希望自己女兒以後的生活過得很好,這才是重點,而不是提出什麼彩禮和房子的要求,來換取幸福的保障。

    案例三:女方提出首付房及裝修

    本案例,就是問題提出的案例。女方提出買一套首付房,大概33萬元,而且還必須裝修。首付33萬,按房價30%計,也就是這套房子總價99萬元。在二三線城市,這房子還是有100多平方米,包含電器、傢俱在內總共裝修大概要30萬元。雖然女方不要彩禮金,但首付與裝修,也就是說,男方要準備60多萬元。

    分析:如果按現在有車有房標準,成家立業,總得要有房子。女方家裡提出這樣要求,也不算過分。但是,估計多數男方目前很難滿足女方提出的要求。現在房價處於只漲不降的行情,進城打工的人們很難買得起房子。

    因此,這個要求,相對家庭經濟條件稍好些的男方來說,也不算過分,但是對於大多數人而言,除非家裡有拆遷款,或者家庭殷實等,特別是打工的人,每月就那麼幾千元工資,哪裡還能拿出33萬元付首付,而且還要花30萬元裝修呢。 從這個角度看,就有點過分了。

    總結:過不過分的問題,要依社會環境,家庭背景,個人情況等來判斷。到底是嫁人,還是嫁房子,每個人的想法不同,敦對敦錯,不能妄加揣測。如果為了得到房子,非要滿足首付和裝修的條件,那就是過分,反之,為女兒好,提出這種條件,其動機也沒有什麼錯,只是方法顯得笨拙,造成早晚兩親家不那麼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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