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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摘鏡看世界

    這一次,萬科玩大了!

    據瞭解這批老員工包涵以原萬科深圳地產公司總經理車偉清、原萬科監事、集團財務部副經理左健秋、原萬科北京公司總經理鄭小文、原萬科廣西北海公司總經理蔣嘉固、原萬科醫療器械公司總經理高建明、原萬科精品公司總經理羅敏、原萬科總部技術部部長李耀輝、原萬科總部進出口報關員葉志敏、原萬科總部第二任車隊長付亞軍、原萬科總部第三任車隊長周橋先等10多名老員工。

    那麼萬科到底幹了啥呢?此事源於4月2日萬科創始人王石對清華的一筆捐贈。王石宣佈將企業股中心的全部資產——2億股萬科股票捐給清華教育基金會,並強調是員工集體捐贈,非萬科上市公司資產。據估計,這次捐贈給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的股票,市值高達53億,將用來建立清華大學萬科公共衛生與健康學院。

    3天后,萬科前員工韓世同就公開對捐贈提出質疑,這是企業股,王石或萬科企業股資產管理中心,是否有權代表這兩億股票所有的權益人來捐贈?在舉報信中,韓世同提出了四大疑點:

    疑點一:為企業股的歸屬問題;

    疑點二:企業股的權益應該屬於上市前的員工所有,還是歷年來的全體員工;

    疑點三:萬科企業股資管中心似乎不像公益基金管理公司而更像是一家投資公司。

    疑點四:王石和萬科企業股資管中心有沒有權力將2億股萬科股票捐贈給清華?

    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院長劉紀鵬教授就曾在媒體採訪中指出,“從法理上分析王石擅自做出捐給清華的決定,依我個人的判斷很有可能是不能成立的。”據他分析,萬科企業股中心是全體萬科職工享有的企業股,但事實上萬科的職工又是不斷地在流動,沒有任何人享受到,特別是做出貢獻的人。因此“這是一筆糊塗賬”。

    第一,如果企業股歸萬科全體職工所有,萬科的全體員工是不是都同意做這樣的捐獻?第二,企業股管理中心是不是王石和鬱亮任命的,有沒有合法的產生機制,有沒有明確的章程規定?

    第三,這個股權中心有沒有決策機制,這個捐獻是不是遵守了這個程式?遵守了沒有法律程式?

    截至目前,萬科對於實名舉報及聯名信並未有更多回應。到底是誰的股權?萬科這部分企業股到底歸誰?萬科全體員工能“被代表”嗎?後續事態如何發展,我們一起拭目以待!

  • 2 # 好飯換壞飯好煩

    現在很多的捐款就是炒作,其實根本就沒有捐,或者說稍微捐了一些,甚至於有的還是為了洗錢,捐給某基金會,然後在返出來。

  • 3 # LuckyLee先生

    個人認為,捐獻2億股權,現值50多億人民幣,不是一個小數目,捐獻者不會貿然行動,肯定會進行過法律法規方面的論證和考量,對於股權有爭議,公司創始人應該是很清楚的。正是此部分股權長期以來存在爭議,公司員工變化很大,估計是難以形成各方都滿意的處理方案,乾脆複雜問題簡單辦,大家誰也別吵別鬧別要了,捐獻給清華大學設立“清華大學萬科公共衛生與健康學科發展專項基金”,給學校的科研工作做點好事,也是給國家做了貢獻。

    我們是站在公眾利益的立場上看待這件事情的,既然股權有爭議,長期沉澱在賬面上,不如擱置爭議,讓資產發揮及時雨的作用。至於萬科的老職工,是站在自己利益和小股東利益上考慮得失並提出要求的,心情可以理解,可以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利益,格局應該更大一些。

    其實,無論對萬科的創始人,萬科的老職工,和股權相關方,還是受捐方清華大學,在這件有爭議的事件上,都有好處。公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是非曲直總會有結論,蒼天不負好心人,再說那個做善事捐善款的沒有承受過這樣那樣的議論?沒有面對過網路上正面和負面的輿論?

    總之,我們普通老百姓應該相信捐贈者和受贈者的智慧,應該支援企業家為社會做貢獻的擔當,同時也理解利益相關者的聲音。

  • 4 # 江雨燕

    都別搶,我來答。

    先來簡單說一下這2億股的性質,大家才會明白他們為什麼要回這些股票。

    這2億股企業股是萬科在1988年股份制改革時遺留下來的企業股,屬於全體員工集體持有。而這些股票並不屬於萬科上市後的股票,簡單而言它屬於萬科沒有上市前那些老員工的共同股份。

    所以問題在於:王石把這筆股份捐給清華大學有沒有徵得全體老員工的同意?

    因為這些股票屬於集體所有,因此王石是沒有權利擅自做主將這些股票捐給清華大學的,這就是現在的爭論,員工們認為沒有徵得大家的同意,所以王石的捐贈無效。

    這次活動的發起人是前萬科員工、廣東省房地產研究會執行會長韓世同,他們不僅寫信給清華大學,而且還寫了一封《致中國證監會的實名舉報信》,對這些股份的歸屬問題進行舉報和求助。

    實際上清華大學退回的機率很小,因為首先要由證監會出面來釐清這筆股份的歸屬問題,甚至還有打官司的可能,畢竟一筆53億元的股份,是值得任何人去為此爭取的。

    所以很明顯王石的行為是不合法的,如果是沒有在徵得全體員工的同意下,那他是沒有權利這麼做的。因此問題在於,全體員工的意志是如何表現的?

    其實對於這些老員工來說有兩個不利的事情:

    一是2011年的時候王石曾經號召全體員工對這筆股票做出了處理決定,就是捐贈給社會公益。那時候是得到全體員工的同意。

    不過這些全體員工中包不包含以前的老員工呢?因為很多老員工已經離職了,新的員工其實又根本沒有權利處置這筆股票。

    二、這支股票一直被萬科企業股中心管理著,而根據這個機構的規定,他們對這支股票享有處理權,只要經過理事會同意就行。

    但以上這些其實也都是有漏洞的,因為你可能說成立一個機構說自己有權處理就行,否則就亂套了,員工成立一個機構是不是也可以說萬科是自己的。所以在這種集體持有股票的情況下,一個關鍵的因素就是:這些老員工們是不是同意萬科企業股中心代表自己的意願?

    企業和員工之間有沒有相關的約定,自說自話肯定不行。所以現在的爭議在於這支股票的歸屬和處決權問題,只要任何一方拿出有利於自己的證據,那事情就很好辦了。

    但根據我朝的社會特色,這種事情一般往往都是員工吃虧,所以這支股票的處理是否妥善,其實也是在考驗中國企業和華人有沒有契約精神……

  • 5 # 墨青丹姑娘

    我是予小草,我來回答。

    時間得回到4月初,王石率萬科員工將2億企業股捐贈給清華大學,對應市值高達53億元。捐款是王石和萬科員工高風亮節的舉動,贏得各界一片讚譽。當然,大家確實只記住了王石和萬科,卻記不住無名氏“萬科全體員工”。

    捐贈當天,王石發微博:36年,感君託高義,終不負初心!捐贈完成後,王石心情一直很不錯, 微博幾乎日更,滿是他攀巖、爬山、賽艇的動態。

    但最近兩天,王石卻被人舉報到證監會,說他涉嫌侵犯萬科全體員工權益。舉報人是廣東省房地產研究會執行會長韓世同,他的另一個身份是萬科的前員工。

    他說:“我覺得這件事涉嫌侵犯萬科全體員工權益,已經有20多名萬科老員工支援我實名舉報。”

    韓世同先生不僅發表了公開信,還向證監會實名舉報,並表示要再發起公益訴訟,大有誓不罷休的意思。

    你肯定也有一個疑問,萬科企業股到底是誰的?

    1988年,萬科完成改制,改造後60%為國家股,40%為企業股。根據當時的規則,企業股的“操作和處理”由企業“自主決定”。

    別的企業都分配給創始團隊了,但王石等人放棄了,王石覺得突然有了錢,會給自己惹來禍端,而且家族也沒有掌管財富的DNA。在現實財富和幹一番事業當中,王石團隊選擇了後者。

    “首先我覺得這是自信心的表示,我選擇了做一名職業經理人,不需要透過控制股權也能管理好企業。”“其次在中國社會尤其在80年代,突然很有錢,是很危險的,從傳統文化來講,不患寡,患不均。”“在名和利上,我的本事不大,只能選一頭,我就選擇了名。”

    當時沒有分配,企業股交由萬科職工委員會管理,王石曾公開表示,管理層建議,將職工股成立一個基金,只要在萬科的職員,新老都有享用權。

    所以企業股,是屬於全體員工的。

    企業股的用途被設定為職員福利,重點照顧1988年以前進入萬科的職員,另外的用於回饋社會,做公益活動。不排除一種情況,萬科的全體員工被感召了,或者被票決了。

    隨著萬科的發展,這筆股權不斷被攤薄,但卻不斷增值。今年1月王石公開說,要是沒放棄 萬科股份,現在至少是百億富翁,到今年4月捐贈時,企業股對應的股票價值高達53億元。

    據舉報人說,還有不少萬科老員工也要舉報王石。他們質疑的是企業股權屬不應該模糊為“全體員工”,大多數人離開萬科的時候都兩手空空。而且萬科都無權決策的捐贈,王石和企業股中心竟然決定了?萬科全體員工的利益是不是受到了侵犯?

    這其實無關捐贈本身,32年前的那張股權激勵的大餅,不知道圈進了多少萬科老員工的美好青春,而最後這張大餅化成了公益之大愛。

    因此,投資者和員工都應懂一個道理,當高管承諾的權益乃至激勵沒發到手裡,千萬別當真。否則當你覺得不公憤然而起的時候,只會感到一種荒誕的堂吉訶德式孤獨。

    35年來,萬科員工有很多,入職的、離職的,加起來有幾十萬人。

    萬科企業股中心章程第三條規定,本企業的宗旨是:管理企業資產,透過合法投資、運營,使其不斷保值升值,並將企業資產及收益最終全部用於公益事業;第八條規定,理事會直接決定或授權法定代表人將企業資產、利潤用於公益事業;第十條(五)規定,本企業宗旨不允許修改,本企業章程的其他內容,不得與本企業宗旨相沖突;第十六條(三) 規定,本企業利潤不作分配,除依法需要提取相應資金外,全部計入資本公積,並最終用於公司宗旨所指定的方向。看到了麼?

    經過萬科全體員工大會的決議,這筆資產是必須最終全部用於公益事業的。

    而且宗旨不允許修改。

    斬釘截鐵,沒有留下任何轉圜的餘地。

    目前看來,舉報者的疑問只能由監管層調查定性。 萬科企業股的處置雖然是歷史遺留問題,卻對上市公司等股權資產治理具有警示意義。

    萬科53億元企業股捐贈清華的一事,自然是一件值得稱道的公益。但是當聚光燈閃爍在王石一個人身上的時候,那些將自己的權益交給公益的前萬科員工,似乎有一種“為他人做嫁衣”的失落,確實沒有太多的存在感和榮譽感。

    這事還在調查中,靜待結果。

  • 6 # 寫什麼先生

    借花獻佛,這花是被自己白嫖多年的。啃得只剩殘羹剩飯了,於是就走西方遺產捐贈,實為資產託管的老套路。左手倒騰到右手。既能洗白以前大口啃肉的吃相,又能便利繼續嫖,把剩下的最後幾口燙也一併舔幹。

    你問為啥不開始把花據為己有?吞不下,會被噎死。

    你問為啥不光明正大吧剩燙喝了,把盤子添光?做不了,許若過眾開疆擴土的將士。

    你若問為啥要許若?因為自己想吃怕噎死,自己不吃又嘴饞,於是就巧立名目,給大家吃的,然後一手端上自己餐桌。這最後吃剩的殘羹剩飯怎麼脫手,就是操作藝術了。既能洗白吃相,還能回收殘餘價值。

  • 7 # 熊貓投資

    今年4月2日,萬科企業股中心與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簽署捐贈協議,將企業股中心的全部資產2億股萬科股票一次性捐贈給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用於設立“清華大學萬科公共衛生與健康學科發展專項基金”。按照捐贈的前一日,即4月1日的萬科股票收盤價,該筆捐贈股權市值約53億元人民幣,是目前國內對高校基金會的最大金額的單筆捐贈。

    不過這次事件捐贈不久,萬科的前員工韓世同就實名舉報萬科企業股資產管理中心和王石侵犯萬科全體員工權益一事。該事件調查尚未出結果的時候,4月18日,原萬科深圳地產公司總經理車偉清等10名萬科老員工代表所有萬科員工緻信清華大學校領導,要求清華大學退還被王石和萬科企業股中心捐贈的2億股萬科股票。萬科捐贈再起波瀾。

    如何看待?

    萬科企業股中心以及王石為什麼要將2億股的股票給捐贈掉呢?真實的原因在於王石不知道要如何處理這筆資產?萬科在做大的過程之中,股權紛雜,僅僅歷史就有過三次大的股權變動,1994年的“君萬之爭”,2014年事業合夥人制之後的寶能偷塔之爭;以及深圳地鐵集團入股等,股東的不斷變換,職工又在不停地變動,遺留下來的問題越來越大。對於這個2億股的集體股,萬科不知道給誰、怎麼給,所以最終王石就乾脆自己做主就捐給清華。

    作為集體股,顯然是屬於全體員工所有,在沒有爭得所有員工的同意之下,王石顯然沒有權利代表所有人把這個股權全部捐贈出去,所以從法律意義上來講,王石的這個行為是無效的。當然其實不捐贈的話,這個集體股其實要劃分也很難,創立已超過35年的萬科,來來往往員工太多,誰有權參與這個集體股的分配?又如何界定每個人的貢獻度,具體的分配方案等等都是大問題,而且無論怎麼分,肯定都會有人不滿意,所以說即使沒有對外捐贈,這個股票要分配下去難度也很大。

    總結

    估計清華大學現在也不知所措,接手容易惹得一身騷,因為在致信中對方寫到到:“萬科的企業股權存在太多的不確定因素,比如股權歸屬存在爭議、捐贈程式存在問題、捐贈者動機目的存疑、捐贈者涉嫌私吞企業股以及未經過專業機構審計等等。若清華大學執意接受此項疑團重重的捐贈,恐怕會涉嫌接贓和共同侵權(這寫手也是很高明,這句就讓清華大學不得不慎重對待了)”,但是放棄呢?估計清華大學也不捨得,畢竟50幾個億的資金,不是一筆小數目。至於說此事最終會走向哪個結局,我們吃瓜群眾就等著看瓜吧。

  • 8 # 因特理臻

    萬拿那公司股票去捐贈應該是非法的,是國有資產的損失,但是清華大學也是國家的,給清華也是算給國家的,不算是國有資產的損失。肥水不流外人田,終究是給國家的,也算合情合理。所以沒必要退錢,萬科缺錢嗎?退回來是發給員工還是上交國家呢?發給員工也不合法。充國庫還不是一樣可以給大學。

  • 9 # Max小胖

    今年4月2日,萬科企業股中心與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簽署捐贈協議,將企業股中心的全部資產2億股萬科股票一次性捐贈給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用於設立“清華大學萬科公共衛生與健康學科發展專項基金”。根據4月1日的萬科股票收盤價,該筆捐贈股權市值約53億元人民幣,是目前國內對高校基金會的最大金額的單筆捐贈。

    捐贈當天,王石發微博:36年,感君託高義,終不負初心!捐贈完成後,王石心情一直很不錯,微博幾乎日更,滿是他攀巖、爬山、賽艇的動態。

    但是,近日10名“萬科老員工”發出了一封公開信,要求清華大學退還被王石和萬科企業股中心捐贈的2億股萬科股票。這封名為《萬科老員工寫給清華大學校領導的信——要求退還屬於萬科全體員工的2億萬科股票》的信件,共計3000餘字,署名為“萬科全體老員工”,共有10名代表,分別為原萬科深圳地產公司總經理車偉清,原萬科監事、集團財務部副經理左健秋,原萬科北京公司總經理鄭小文、原萬科廣西北海公司總經理蔣嘉固、原萬科醫療器械公司總經理高建明、原萬科精品公司總經理羅敏、原萬科總部技術部部長李耀輝、原萬科總部進出口報關員葉志敏、原萬科總部第二任車隊長付亞軍、原萬科總部第三任車隊長周橋先。

    “萬科老員工”認為這2億股企業股是萬科在1988年股份制改革時遺留下來的企業股,屬於全體員工集體持有。而這些股票並不屬於萬科上市後的股票,簡單而言它屬於萬科沒有上市前那些老員工的共同股份。所以問題在於:王石把這筆股份捐給清華大學有沒有徵得全體老員工的同意?

    員工們認為沒有徵得大家的同意,所以王石的捐贈無效。“我們萬科老員工要求清華大學退還被王石和萬科企業股中心捐贈的2億萬科股票。我們認為,萬科企業股存在太多不確定因素,例如:股權歸屬存在爭議、捐贈程式存在問題、捐贈者動機目的存疑、捐贈者涉嫌私吞企業股以及未經過專業機構審計等等。若清華大學執意接受此項疑團重重的捐贈,恐怕會涉嫌接贓和共同侵權。”信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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