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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預設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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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巴德
民事訴訟法的200條第六第八項的再審,說明你們很重視同時在民事這一領域法律又多了一份保障,又有了更深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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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陽光下的大樹14
不一定,中院為了不承擔錯判責任,會想盡辦法讓你輸!除非高院你有直接關係能夠管住中院法官的人,否則很難勝訴,這就是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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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徐孝先小卒
依你所述,省院指令下級中院對案件再審的依據是民訴法第二百條第(六)和第(八)項的規定。說明原已生效判決存在以下問題:1,適用法律不當;2,未成年人的法定訴訟代理人非因自身原因,沒參加訴訟,這是原審程式上存在違法。
關於原審適用法律不當問題,其後果有兩種:影響公正判決,損害了你的利益;雖適用法律不當,但對判決結果沒有影響或太大影響。如果影響判決結果公正的,再審應糾錯,這種情況,你贏了。但如果對判決結果沒影響,或影響不大,依最高院的司法解釋規定,是不會推翻原判決,並重新作出判決。這種情況下,不能算你申請再審要求推翻原判的訴求目的達到併成功。
關於訴訟程式上存在未成年人的代理人未參加訴訟問題,再審應預以糾紛,既決定再審,依法通知未成年人的代理人參加訴。經再審,如果判決結果並不因代理人沒參加訴訟而錯判,原判也不能推翻。你要求推翻原判決的目的就達不到。如果因代理人未參加訴訟,已查的事實與事實真像相反,判決結果則會有錯。原判改判的機率就存在。你的目的達到,就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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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劉光華
真是不能確定,我現在代理的一個案件,也是高院指令再審的,再審開庭已經近一年了,最近據說再審的中院審委會還要維持原來判決。所以,你絕對不要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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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阿福150298048
不一定,別高興太早,只有再審判決改變了原審判決結果(判項)。才能證明你贏了,不過,撤銷原判也是該高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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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北方蒼鷹5
不一定,指令再審,只能說明原審存有瑕疵,須重新審理,對你來說獲得了一次掙取對你自己有利判決的機會。再審只是一個審理程式,並不能確定判決結果是什麼樣,加油吧,祝你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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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稱李大狀
你沒有贏 但是你的律師贏了。
要取得發回重審,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這裡面應該有你律師的功勞,如果有律師的話。作為律師來說,他一個案件的一個階段已經結束了,回到中級法院審理他是需要重新委託的,是新案件。所以他是贏了。但是對於你來說,還沒有贏,你贏了啥?之多是階段性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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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正能量需要關注
指令再審證明原判決錯誤。需要依法改判。但是當事人對再審判決不服的,依法可以申請再審。直至最高院審理本案。對最高院判決不服的。可以向最高檢申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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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不糊塗時塗糊不
依你的表述,再審似乎是勢在必行,從再審申請立案的角度說,你已經贏了。
從實體爭議上說,既然高院依法指令再審,原判關於實體爭議的判決結果可能會有所改判,並且是朝著再審申請人有利的方向改判,從這個意義上說,你在再審程式中也可能是實體爭議上贏家。
但是,你寄希望於再審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而讓你贏得整個訴訟的想法是不切實際的!訴訟法只是適用用訴訟程式,不會影響實體爭議的輸贏,再審法院最後依據的《民法總則》條款才是決定你的初始訴訟請求之實體爭議輸贏的定案依據。
我現在是給你澆澆冷水,相對於再審的實體結果而言,你不要高興得太早了。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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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法大律師
只能說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原判決並沒有被撤銷,再審以後,仍然存在維持原判決的可能性。但再審意味著高院認為原判決錯誤,對推翻原判決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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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紅塵文化CEO
指令再審說明原審判決存在問題,對於原來輸了官司的一方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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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隕石143676075
能夠允許再審,依據該兩項,至少高院認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問題存在,符合本人提出來的再審要求。
沒有判決結果定案前,還不能說是贏了。只能說是有一個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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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宋源8
有希望勝訴,但還需經過審理。二百條的幾條規定很明確。能走到這個地步也算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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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遠望142857
原中院的判決如適用法律錯誤的話,再審糾錯後很可能出現與原判決不同的結果,另外,如果還有部分人員尚未參與訴訟的話,經過追加也有可能對最終的審判結果帶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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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再審,只是司法程式上的勝訴。並不等於贏了官司,還得經過審理的結果?作好充分的準備才是必須的,爭取贏得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