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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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資引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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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知與先知
這個我有話要說:
❶不管是什麼公司,什麼型別的,什麼規模的。都要規範化。
這是任何公司獲得發展的根基。基礎不牢,地動山搖。不要因為公司小,就覺得沒必要。一定要擬好制度,定好規矩。公司的事,按原則來。
❷借錢,特別涉及合作的事情。怎麼借,借多少,何時還。都要在借之前說清楚。先小人,後君子。如果借入方未能按約定還。要麼,他主動說一聲,那還是朋友,也有擔當。如果連招呼都沒有,那就主動溝通一次,但是第二次就要慎重。
❸合夥人借款的問題,應該在合夥人制度裡很清楚。合夥人制度規定是如何承擔責任的,那就按規定來。沒有規定的話,就按世俗約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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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冠道正能量
說說我的看法:
第一、這是投資
1、把錢投給合夥人,這是投資,也就是默認了共擔風險;
2、合夥人的工程款收不回來,你也有幫忙的義務;
3、錢收不回來,估計合夥人也沒錢,問了也白搭,還傷了和氣。
第二、不是借貸
1、本來就沒有借貸合約,更沒有利息和還款期的約定,當然催收也沒有依據;
2、所以嚴格來說這種情況,是不能直接找合夥人把投資款要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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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你們當初約定的是股權還是債權,如果是股權,那屬於你們投資失敗沒辦法,讓如果是債權,那不管合夥人投資是否成功都要還你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