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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瞪眼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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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夢想集散圈
第一時間是回想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我那天晚上9點左右被摁在家裡,隨後被帶到派出所審訊。整整一個晚上,我的腦子都是亂的。一會兒想家人,一會兒想之前做過的事情,一會兒看看周圍環境和自己被手銬拷著的雙手。
給我做筆錄的民警問了我什麼,說了什麼,我大體都沒上心只是問到哪兒說到哪兒。只記得他說,等你配合調查完了之後就可以回家了。
呵呵,回家……這一等,就是三年半。
後來問了很多同改、看過很多案例之後,再回憶起那個晚上,才發現自己很蠢。
我應該第一時間沉默,反應過來以後再把事情捋一遍,確定好思路以防止被帶偏。
我的案子其實屬於比較模糊的型別,當時沒有明確概念,這兩年最高院出臺了新的司法解釋,才把我的這種情況說明了。按照最新的解釋,我其實是不用負那麼大的責任的。
可是現在說對我還有啥用呢?已經定論了,牢都做完了。
我不抱怨誰,只怪自己太慌張。其實民警沒有誤導我,也沒有刻意做什麼,只是我自己在面對詢問時過於草率,出現了太多邏輯問題。關鍵是這些邏輯跟證據是不符的,作為法院,他們判我我也無話可說。
所以從我的經驗來看,如果被抓了,一定要鎮定。之後該認的要認,不該認的一定要據理力爭。
如果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羈押在看守所裡,你可以聘請律師會見,並且辦理取保候審,只要符合條件的就會辦理。黃金時間37天。想要過得舒服點,聯絡家人,存錢購買必需品。在以後如果真沒有冤枉,確實有罪,就洗心革面,老實悔過,從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