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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悠悠我晨心

    我認為判的太輕了!

    撞人後又將其扔進窨井致死,屬於故意殺人罪了,並且也沒有量刑情節,如果一審判十三年有點太輕了。

  • 2 # 染火楓林12137

    我只能說,判決結果太輕了,這很明顯屬於故意殺人了,更何況殺害的還是一位曾經多次獲得軍功的退伍軍人!即使取得了家屬的諒解,也無法改變其故意殺人的本質,面對一位92歲老人,做出這樣的行為簡直天理難容,判決結果讓人無法接受。

    我們來回顧一下案件的始末。

    2019年4月27日,犯罪嫌疑人李某駕車行駛時由於疏忽,撞到92歲老人,李某看到老人受傷嚴重,將其放到汽車的後座上,並沒有及時的報警或者打急救電話,隨後李某駕車離開案發地,並將老人投擲在路旁的窨井中,導致老人死亡。案發後,李某主動投案,如實交代罪行,並賠償老人家屬28萬元,獲得家屬的諒解。

    經過法醫鑑定,老人的死因是遭受到巨大鈍性暴力作用,致使顱腦、胸腔臟器損傷後瀕死期入水而亡。

    我們看到,車禍發生後老人並沒有死亡,肇事者將老人投入水中之後老人才死亡的,很明顯,肇事者屬於故意殺人!李某的這種行為簡直可以用喪心病狂來形容了,理應重判。

    同時我們需要了解老人的身份,老人是一位退伍老兵,在部隊時仍榮獲一次三等功,一次四等功,這樣一位為國做出貢獻的老兵,竟然死於如此敗類之手,實在是讓人氣憤。

    但是我還是希望,整個社會能夠善待這些老人,尤其是這些退伍軍人,他們曾經為了我們的國家付出過血汗,我們理應更好地保護它們。

    對於這個結果,我覺得判輕了,但是根據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到對方諒解,可以從輕處罰,具體所判刑期需要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這樣的判決又符合法律的規定,我們無法辯駁。

    只能希望,天下所有的老人都能夠得到善待!

  • 3 # 春風解語

    一名92歲的退伍老兵被人撞倒,不及時搶救,還把他扔進窨井,真是令人氣憤。

    事發2019年4月27日的凌晨,從江蘇靖江斜橋方向開來一輛車,小車司機李某由於駕駛不慎,將一名92歲老人撞倒,但是他並沒有在第一時間選擇報警,而是直接將受傷老人抱上了車,扔進了一公里外的窨井中。當老人被發現時已經確認身亡。後來透過調查,確認李某有重大嫌疑。

    在鎖定小車司機李某後,警察幾經輾轉聯絡上了他。在接到警方電話後,李某趕到了派出所。

    沒有多餘問話的話 ,民警單刀直入:“你的車呢?”李某稱,他的車就停在派出所門口不遠處。王宏義等民警迅速來到其小車旁,發現車頭有嚴重碰撞痕跡。

    確定其交通肇事事實後,民警繼續詢問:“你背上車的那個人呢?”李某起初稱,那個人被他送醫院治療了。“是哪個醫院?”民警步步緊逼。眼看無法自圓其說,李某最後只好坦白:“他被我丟在一口井裡了,離這不遠。”

    在拋棄老人的路邊有兩口窨井,相距只有數米。老人被拋在一口口徑較大的窨井內。窨井內有水,老人被發現時,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

    此案件在今年重新提起了審理,肇事司機已於近期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3年。案發後李某賠償老人親屬人民幣28萬元,獲得諒解。

    犯錯就要認錯,撞了人就要積極彌補,送醫院就醫,何必害人害己。

  • 4 # 歷史小迷童

    漠視他人生命的人,不配得到諒解!!!

    2019年4月,江蘇一男子李某駕車行駛時撞到一位92歲的晨練老人。李某發現老人傷勢較重,便將他報到汽車後座離開事發地,將老人投於1公里外的一個窖井中。一路人發現李某將老人抱入車中,感覺蹊蹺於是報警,遺憾的是當警察趕到之時,老人已經因傷重離世。

    事發後,李某賠償老人近親屬28萬元,獲得諒解。近日,肇事者李某一審獲刑13年。

    據悉,被撞的老人是一名退伍軍人,曾在部隊榮立三等功一次、四等功一次;雖然92歲的高齡,但身體還硬朗,

    如果李某在撞到老人後,能將他及時送往醫院,那麼老人的生命有極大的可能獲得挽救。可李某的做法確實讓人憤怒和咬牙,事發後他既沒有報警,更沒有將老人送往醫院。

    李某第一時間想的是如何逃脫罪責,而不是想著如何去挽救生命,在警方的初期詢問中,李某還狡辯說將老人送到了醫院。

    粗心大意出了事故,這還勉強能原諒,但讓人無法原諒的是為了逃避責任漠視他人的生命,事後還想狡辯掩飾,良心去了哪裡呢?責任感在哪裡呢?對生命的敬畏之心又在哪裡呢?

    李某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如果不是受害人家屬的諒解,他還會受到更重的法律懲罰;當良知上的懲罰將會伴隨其一生。

    這也提醒了所有人,在行車的時候一定要專心謹慎駕駛,如果不可避免的發生意外情況,一定要尊重他人尊重生命。

  • 5 # 潘律師說事兒

    剛看到這個題目,我第一感覺是判輕了。撞傷92歲老人,再把他拋到窨井致其死亡,這是典型的故意殺人,而且情節惡劣,不管被害人是92還是192歲,只要他活著,哪怕只有一口氣,他就有神聖不可侵犯的生命健康權!、

    這個兇犯把老人撞倒撞傷後,不是積極施救,而是殺人滅跡,其殘忍冷酷令人髮指!

    92歲的老人,確實到了生命的後半程。但這位老人既然被撞傷,說明他還能外出,說明他身體還好,還有對這個世界眷眷不捨的好日子要享受,對於一個90多歲的老人來說,生命的每一天都是彌足珍貴的,可這樣的好日子就生生地被這個人渣給毀了。老人被撞時,會是多麼的痛,被扔進窨井的時候,又會是多麼絕望啊,真的是跟你遠日無怨近日無仇。一個退伍軍人,沒有戰死沙場,卻被這樣一個無怨無仇的無良的人渣給害死在晚年,能不痛心!

    有句罵人的話叫“不得好死”,老人即便將來離世,也該安安穩穩地在自己家裡,或者在醫院裡,在子孫晚輩的環繞圍護之下,安詳離世啊。

    所以,我第一感覺是這個案子判輕了。

    懷著疑問,搜了一個訊息,說之所以從輕判決的原因是這人渣投案自首了,認罪認罰了,給家屬賠償取得了諒解。方略略釋然。

    作惡必會遭報的,沒有例外。這案子本來只是一個交通肇事,肇事者如果早這麼個態度,應該不會判刑,結果是一念之差,把自己的後半生也毀掉了,只能說,蒼天繞過誰?

    指認現場圖

  • 6 # 破馬孤塵西崑崙

    92歲退役軍人。應該是解放戰爭的一代。為中華民族立下汗馬功勞的一代軍人。出了車禍,雖然痛心,也是常態事件。但是司機如此惡劣的行為。讓人髮指。十餘年刑期太也輕了。

  • 7 # 湘西小木魚

    男子撞92歲退伍軍人,將其拋窨井致死,一審判13年,怎麼看?撞倒人不救助,還將其拋窨井致死是很惡劣的犯罪行為,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男子是賠償了老人親屬人民幣28萬元後獲得諒解,所以才會被判13年,不然估計還會加重判。先去梳理下這件事情。

    2019年4月27日,江蘇一男子李某駕車行駛時因疏於觀察撞到一位92歲的晨練老人。李某發現老人傷勢較重並沒有打120急救電話也沒有打報警電話,而是將老人抱到汽車後座後快速離開事發地。李某不是要去給老人治傷,而是將老人投於1公里外的一個深達兩米的窖井中。

    李某抱老人上車的時候被一個路人看見了。路人發現李某雖然把老人抱上了車,但是鞋子和帽子還掉在馬路交叉口很不尋常很像是剛剛發生了車禍。路人立即打電話報了警。

    警察趕到了現場,也鎖定了肇事司機李某,李某先是說自己把老人送去醫院了,但是一直說不出醫院的名字。在警察的一再追問下,李某不得不交代自己把老人投擲於路旁的窨井中了。警察在窨井中找到了老人,但是很遺憾的是,老人因為重傷又溺水已經去世了。

    據死者家屬介紹,老人劉某是名退伍軍人,曾在某步兵師服役,還獲得過三等功和四等功。老人平時身體很好,還堅持早起鍛鍊身體,卻不料飛來橫禍,被車給撞了還被扔進窨井中。

    事後,李某賠償了老人家屬28萬,獲得了他們的諒解,所以才有了13年的輕判吧。對於這點,我個人是很難理解的。老人的家屬是不是有點貪財了,怎麼能28萬就去諒解李某了?

    李某撞人後不搶救,還把人扔進兩米多深的有水的窨井中,分明就是故意殺人。這樣的人不應該諒解,應該重判才好。不過不管怎麼說,肇事者李某也還是得到懲罰了,願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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