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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及時雨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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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寶0314
現在都了該取締物業的時候了!大連西崗信興花園物業到處耍橫,不給好處不辦事,公開叫囂不要和業主搞好關係,已經引起業主的強烈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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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名稱宋志廣
從資本主義學回的物業知識,想在祖國發展,可能嗎,社會性質不一樣,長久下去人們肯定不幹,啥也不做為,啥也沒有,還想當主人,還想讓業主出錢養活你們,不出錢就告,一小區二三千戶,你全告,那你快完蛋了,該被趕走了,物業不讓業主滿意,盡坑害業主,給你錢,想美事吧!要錢得有理由,活不幹,同業主對抗,給狗買點吃的,還給業主搖尾巴呢,強要,就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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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馬海濤580
不習慣交物業費這是主要的,物業服務不合格也要按照物業公司合同扣,但不能不交,可以透過扣合同減免部分費用!否則物業公司起訴你,你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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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撫順雨後彩虹
商業圈被物業拉上杆劃車位出租
收費這樣你交物業嗎?就管收費腳踏車都堆門市房門前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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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曦睿
生活小區的一草一木一磚一瓦都是業主的,業主是小區的主人,物業公司是業主聘請的管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履行職責,對小區服務和管理。物業員工憑勞動掙錢吃飯,付出勞動理應同其他行業員工一樣得到工資。業主享受了物業員工的服務,有義務按時足額交物業費,沒有物業費物業員工何來工資?市場經濟,且有白乾的道理?物業員工與業主一道共建和諧平安小區,和則雙贏,鬥則俱傷。各個小區情況各異,是聘請物業管理還是業主自治管理,沒有唯一模式,但電梯樓房小區的電梯和二次供水24小時執行,需要物業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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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皇蜂
你這個問題很荒唐,業主和物業公司是買賣關係,業主購買的是服務不是管理,業主應該是物業公司的衣食父母,物業公司必須按照和業主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執行,不能喧賓奪主的把業主們的物業當成發財致富的工具,更不能強買強賣。提醒廣大業主不要被物業網軍的花言巧語迷惑,購買符合自己需要的服務是我們每一個業主的自由。拒絕物業網軍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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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開封蟻族
你都說了理直氣壯,不交物業費肯定有理由,開始我也交物業費,交了兩年不交了,公共區域沒有燈,樓道沒有人打掃衛生,也沒有燈,電動車電瓶剛入住就丟了,我交物業費是為了啥,不是讓你不作為只收錢的!收費明細寫的挺清楚,一平方多少錢,公共照明多少錢,小區養狗沒人管,狗屎多,草坪鏟了種菜,這都不是物業該管的嗎?所以說一個巴掌拍不響!物業本來是服務業,現在把自己位置擺的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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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枝一葉總關情
我們是一個新開發建設的小區,房子很搶手,僅半年時間就全部發售完了,很快就住滿了業主們。可是,我們上當了,原來光講有物業管理費,沒想到管物業的是開發商他本人,至今已經四年了,從來沒有召集我們業主開會協商,更別說籤服務合同了。他們要收費了,就下個通知張貼到樓層過道,通知上煞有介事地蓋上某物業管理公司公章。到期不交就停水停電。他們收停車費收樓道影片廣告費,財務從來不公開,只管向業主收費。請問,這樣的物業費,我們還要交嗎?我們不交,為什麼不能理直氣壯?題主你這是在替誰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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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隆風
提這問題的人有可能就是物業人員。物業公司是下一個執法機構,物業的權力是很大的。可以依法起訴,也可以叫保安不許進家門。換門禁等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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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天命所歸A0607
幾千年來國人不知物業費為何物,現在突然出來個物業管理公司,好象是領導一樣,騎在業主頭上作威作福,甚至暴力毆打業主,請問那位業主願意找一個有暴為傾向的管家!!如果是真心為業主服務:收取合理價錢,業主不會不通情達理的,可惜的是每一個物業公司都是當生意來乾的,服務亊小,掙錢為大,這樣怎麼會做好服務!所以取締物業由社群管理是全體業主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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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物業人4
物業管理這個詞不是針對業主說的,請大家要理解。管理的意識要弄清楚。管是管外來人員和小區物業人的員工。不是管業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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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一切的真像
物業先找找自已的原因!物業人員自身的小區也有物業管理,設身處地的想如果你處的物業很土匪很垃圾你會怎麼辦???同樣道理你只是換了個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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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Cream陳
在這裡說些不同的意見。業主不繳納物業費不止是侵害了物業的利益,同時也是侵害了正常繳納物業費業主的利益。因為有不繳納物業費的業主,物業才能理直氣壯的降低服務質量,有人去要求,物業直接就可以說因為有欠費業主,物業賠錢幹,自然沒辦法提高服務質量了。如果誰有意見就替不繳納物業費的業主把物業費繳納了,物業肯定能提高服務質量,問題是誰願意替別人交錢,題主願意嗎。
作為成立業委會的小區,作為業委會的成員(第一必須是業主,第二不能欠繳物業費),對欠繳物業費的業主處理也要作為重點工作提前準備。首先要聯合雙過半的業主簽署滿意書,交給物業,讓物業對欠費業主提起訴訟,只要有雙過半業主的滿意書,就不會更換物業,物業就可以放心起訴業主,而因為滿意書,業主提供再多的服務不到位的證據也無效了,多數人滿意就你不滿意你說法院會相信欠費業主嗎。之後的業委會就是監督物業把工作做好,最好逐字逐句的解讀服務合同,讓物業按照服務合同標準執行。
物業起訴業主的,有雙過半的滿意書就會全額得到欠繳費用和違約金。如果沒有,業主又能提供殷實的服務不到位的證據,法院會要求物業與業主調解,物業降低收費額,業主少交錢。但如果業主不同意調解金額,拒絕調節,法院根據事實服務的原則會判決業主敗訴。敗訴後才是重點。業主距不繳納物業費的,物業需要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一強時發函告知限期繳納,二強可以將業主拉入個人徵信黑名單,三強凍結資產,四強可以對名下資產進行拍賣。業主之所以叫業主是有一套房子在小區裡,再沒有可執行財物的都不會完全沒有,如果凍結後將房產出售的可以上訴申請買賣合同無效,買家可以以合同欺詐起訴賣家要求三倍賠償。
物業服務不到位是不誠信的表現,業主簽訂了服務合同不繳納物業費同樣是不誠信的表現。都是不誠信誰更高尚,誰更齷齪。別說什麼沒人請物業自己來的,開發商在房屋建設完畢到賣房子之前作為唯一業主是可以不成立業委會而行使業委會權利的,聘請物業公司就是業委會的權利之一。業主在買房子的時候就該知道有沒有物業公司,及收費標準是什麼。可以拒絕收房,或者不買有物業的房子就是了。新房交鑰匙的時候會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並繳納第一年度的物業費,拒絕簽字拒絕繳費不收房退房就是了。
希望所有不喜歡物業的人都不要買新房子,這樣剛需人群減少了,新房房價也不會居高不下,沒那麼多人買房子了房價就上不去了,這麼簡單的道理怎麼沒人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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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fxg1234561
物業公司一沒資金,二沒場地,三沒有房產,憑什麼理由去強行管理業主的資產,說穿了就是黑惡勢力找幾個農民睡到小己又來收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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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溪山山人
支援!支援!!應當支援!!!現在的物業大都是開發商的後勤物業,不是獨立法人資質的物業。沒有收費資格,屬沒有營業執照的黑企業,屬亂收費。國家不支援亂收費,物業在違法,業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力。讓國家和人民評評這個理。難當不該理直氣壯拒交物業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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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冬日網葉
業主不需要物業的服務符合市場經濟規則,強買強賣註定是行不通的,物業不讓業主理直氣壯的最好解決辦法就是撂挑子不幹。這樣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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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wbs20100321wys
物業收了很多屬於業主們的廣告費,佔用業主們公攤地方做門店費用,還有業主們產權證上公攤建築面積,被物業劃分車位收費,這些停車位是一本一本業主不動產權證的建築面積產生的,應該歸業主公有,物業收了應該還業主。所以業主不交物業費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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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亮哥說房產
如果是物業服務不到位,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解除物業合同,合法維權。在物業服務期間,業主不繳納物業費,物業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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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山水多奇蹤
即然不交物業費理直氣壯一定有其道理,物業公司應該從自身找找原因:1,服務宗旨到位嗎?是否真正做到了真心實意,全心全意為業主服務?2,收費手續合法嗎?是否按國家規定收費,是否有正規的發票?3,收費專案合理嗎?是否存在巧立名目,巧取豪奪的問題?4,收費的支出公開嗎?是否存在濫收濫支,小金庫問題?5,服務承諾兌現了嗎?是否存在說一套做一套的虛假服務問題?
為啥物業公司總把同業主的關係搞成對立面,甚至於產生矛盾對抗?希望物業公司自身照照鏡子,正正衣冠,要相信業主是絕大多數的群體,絕大多數的反應一定是有其名正言順的道理,否則何來理直氣壯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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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業費理直氣壯,這說明不交物業費者,有充足理由。這就需要物業自查,服務是否到位。業主只要求物業費與物業服務相匹配,業主花錢是否值。物業不服務或服務不到位,業主憑啥白白為你物業買單?業主苦於物業久已,業主是該行動了!不交物業費肯定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