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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語樂說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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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觀察兵
物業收取車位停車費,不管是月收還是年收,嚴格來說必競資源有限,當車位有餘時是欠合理,當車位緊張後就是合理的,何況小區位費都不高,你若有意見只是你個人的看法,大多數人能接受你也只好接受,除非你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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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松北鳳棲湖溫德旭
這個是根據小區情況而定的,畢竟如果你在車多季節的租了 那麼車少的季節不租 物業豈不是有很大的損失 和租房一樣 哪個業主也不願意短租 您說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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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ZHUGONGYUAN
小區物業停車收費只有年費沒有月費,一般是需要小區物業公司和業主大會或者是小區業主委員會商定。大多數都會允許物業公司(包括開發商聘請的前期物業公司)為了簡化小區車位管理難度而制訂的預交制度。至於合不合理,要根據車輛使用人和物業公司簽訂的車位收費合同約定來判斷。
一個小區裡面,有常住業主、也有租戶,大部分常住業主多,物業公司為了簡化管理、減少管理車位的人力資源,圖省事一般都是按規定年租金多少收取,業主也減少了定期交付帶來的麻煩。但是,對於租戶來說,由於租房的不確定因素,他們不願意車位使用費預交很多,以免不住離開時退費產生麻煩,所以有不同想法!
對於小區停車收費,一天一交合情合理,一交一年應當享受比較大的優惠,一月一交也可以和物業公司積極協商。只要能溝通好,都不違反規定,多種收費方式都可以合理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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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天品鑑
我認為小區物業停車只有年費沒有月費合理,前提是地下停車場的停車位,業主買下來了繳衛生費,一年一交,物業省事。但是如果是露天的自由停車位,就不建議按年繳,因為月繳費靈活一些,而且也是繳衛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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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川農人利容
這就是典型的“賣方市場”,停車費用就沒有跟業主們商量過!只能說明我們業主們處於弱勢地位,誰叫俺們有車,沒車庫呢?只能租用……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任人宰割!
我們小區的物業停車費用更奇葩,年費2400元,單次收費5元一天,算下來,按照每天出門繳費還更划算365*5=1825元!
結果聰明的業主們,沒幾個按年繳納的,大家都選著按次繳納,早上上班想出小區門,真是堵的不行!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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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業公司的義務是由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對收費有異議可以向物價部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