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方陣圈子
-
2 # 錢塘美霄
一、你父母全款買的房子,登記在你的名下,又有贈予協議。你父母的用心很清楚,就是歸你一人所有。不管將來你們的婚姻發生什麼事,永遠都是你一人所有;
二、你加上老婆名字,性質就變了:1、你違背了父母意願,也算不孝行為;2、老婆也有份了;
三、你老婆提出加名,其實是很不對的,她明知你父母的意願,為什麼要讓你父母不高興?讓你為難?只要你們夫妻好好過日子,不離婚,這房子等於她也有份,她這樣做,不是聰明女人的做法。
四、建議:向律師請教,把房子做實了,不能讓父母寒心。
結論:絕對不能加名。老婆強烈要求加名,就是為離婚分財產作準備。
-
3 # 珠江德
這種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名,現今社會很多,有很多達不到要求,馬上變了離婚或乾脆離家出走,連親生孩子丟下不管,整個社會各階層變得太現實了,令人心痛。
-
4 # 白鷗逐笑
因為是婚後買的,加了就是夫妻共同的。你父母寫的贈予你一人,就是不想加她名字。你老婆怎麼鬧也沒有用。贈予協議就是雙保險。再有遺囑的話更做實只有你一個人支配!你老婆要加名字也許是因為婚後老人給你的,懷疑你揹著她拿夫妻的錢給老人錢一起買的。如果真是老人買,她應該不會計較的。畢竟錢是別人出的,給你不給她,她管不著!
-
5 # 行人9807158753671
只能說你沒能遇到為你著想的老婆和爸媽。他們都不夠愛你,都在施捨你溫暖,他們都把你當東西,他們的東西。你爸媽弄套房子給你裝扮一下告訴你老婆,這東西我花錢裝扮過了,你不要拿去,是我的。而你老婆卻說這個東西你送給我了,就是我的你為什麼把裝扮拿走呢,而你自己卻是我不是我,我也不是東西?你知道為什麼嗎?婚姻是美好的你們都沒朝美好的方向去,如果有一天你們的婚姻沒了,你們覺得你的房子能跟你過一輩子,給你們溫暖?真到了哪個時候你爸媽就是花錢毀你婚姻的那個人,你老婆就是為了房子跟你結婚的哪個人,有一點可以肯定,都不是真正愛你的人,都是私心重的人!
-
6 # Mrak旺旺雜湊V
共同財產
首先認清一個概念,在婚前一次性支付購買的都可以視為婚前財產,婚後購買不管什麼形式都屬於婚後財產
所以你糾結加不加你老婆名字,或者糾結離婚會不會分房子權屬沒意義,因為你加不加她名字,或者想不想分給她,都屬於婚內財產。
所以為了夫妻和睦加上她名字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結婚後父母全款買了一套房子登記在我名下,有贈予協議,指定我一個人擁有,現在我老婆知道後希望房產證加她名字。請教如果加她名字,以後萬一離婚,這房子算是我個人的財產還是共同財產?
回覆列表
加啦她就是共同財產。不加女的怕生孩子男人變心。掃地出門。小三上位。加了也怕老婆變心。一年離婚跑求啦,應該雙方籤合同。誰先變心,誰別要房子,淨身出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