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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邊漫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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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戴家圩
如果國家能夠出臺這樣一項法律規定。我當然要舉雙手贊成。因為教育孩子是百年育人大計。我們太需要出臺這樣的法律規定了。因為我們有太多的沒有做父母資格的人,結果都做了父母。
優秀的人才,往往都有優秀的父母。比如梁思成兄弟姊妹們個個優秀精英,有弟兄三個是院士,就是因為他們有個懂教育的精英父親。
其實,養育孩子,是一門非常高深的學問。我們常說的做事要成功。其實是先要做人成功,然後在事業上才能成功。許多人認為教育孩子是學校里老師的責任。其實老師只是教育學習文化知識。學做人,主要是父母的責任。尤其是兒童時代美好素質的形成,良好習慣的養成,幾乎都是父母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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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田汝雲
很贊成這個提問,在這個茫茫人海中,生育和養育,不能任其自甶犯亂,這是對社會對家庭負責任的理念。國家應根據社會實際情況。依法制定生和養的法規,這合呼社會發展理念。生,簽訂生育和養育協議。協議內容應該規定,生育前必須學習掌握優生優育的科學知識,根據男女平衡情況分配要男要女的指標。按協議生育,這樣中國的光棍和傻子會在未來幾十年後慢慢消失。生育前,要上生育和養育課,然後考試。成績合格,發給生育證。有生育證,就是政府部門給你的生育權利。生育者必須掌握科學生育知識,掌握要男要女的科學道理,讓生育者學到,怎樣不出次品!怎樣能生出聰明的小寶寶。在說養育問題。既然生,就要養,敬老愛幼,那是中華兒女的傳統美德!違者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盼望著國家制定出有利於國家,有利於社會,有利於家庭的好法規好制度。不知樓主和讀者學者,是否喜歡我的回答,請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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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彭如心老師
是啊!應該有強制性的準父母課程。
上了這種課就不會有被邪教洗腦,訓練什麼趴睡,直到眼看著自己的孩子被憋死的殘酷的事情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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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個娃的媽媽
這個問題真的可以考慮考慮!看最近幾年兒童事件有多少?基本都和父母有關!領證前全部培訓,考試合格,然後持證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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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阿毛閒談
如果法律規定父母在生孩子之前要上養育課,這個社會會更加的和諧。很多父母覺得孩子生下來給他吃飽穿暖長大了就可以,對於孩子,他們做到了養而沒有做到育。如果有法律規定父母需要學習,那麼父母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可以用更科學合理的方式去對待孩子,孩子在性格人格的發展上會更加的好。長大了也可以成為一個對社會有貢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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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仁傢俬學
如果法律規定父母在生孩子前要上養育教育課程,你覺得怎麼樣?
我覺得太好了!舉雙手贊成!
想想也是,做哪個技術工種都需要考個試,拿個證,算是入行的門檻。
唯獨當爹媽可以 無 證 上 崗。
養育教育的方法有很多,每一種都對,每一種都不全對。因為每一個孩子有TA發展的共性,也有其獨一無二的特徵。我們需要學習人類發展共性的知識:大腦的發展順序,運動能力的培養,語言的發展規則等等,要遵循孩子的發展規律。
因為孩子其獨一無二的特性,也必須順應孩子的發展。但凡不順應孩子的需求,一味按照成人的意願來養,成功的可能就不大。
養育的過程,就好像自己又重新生長了一遍,每一個階段都有不同的任務,要用不同的方法,沒有千篇一律、一勞永逸的情況發生。
學習對父母來講是必不可少的,不管是生孩子之前,還是之後。如果法律有規定,當父母需要先經過一輪育兒培訓,考一張“上崗證”,我想3個月那個寶寶的悲劇就不會再次發生。
現在法律還沒有規定,請為了你和孩子共同的人生著想,在生孩子之前,不妨自己也好好學習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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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青芒果媽媽
3個月女嬰趴睡窒息,4歲女孩慘遭繼母毒打進ICU昏迷不醒,這一樁樁哪一件不是父母的過錯?
要是新手媽媽事先學習了育兒經驗,帶孩子得心應手,怎麼可能眼睜睜看著女兒沒了,還在網路上跟所謂育兒機構分享案例?她才3個月大,還沒感受過溫暖的陽光,就離開了。試問到底是為什麼要拼命生下她?
4歲女孩的經歷就更坎坷,親爸媽年紀輕輕的就生了她,在她2歲就離婚了,孩子判給了爸。這不就是典型的生了不管嗎?現在的年輕人動不動就拿婚姻當兒戲,今天愛就在一起,明天不愛就分開。還說這是你們的權利,你們的自由,但是你們別腦門一熱整個孩子出來啊。生了就要養,要對孩子負責任。一個成熟的成年人就應該不隨便生孩子。
隨後親爸給孩子找了個繼母,同樣是一個單親媽媽。繼母你可以不愛她,但你不能傷害她啊。多次打得孩子進醫院,這次更嚴重,顱內出血,住ICU,昏迷不醒,醫生報的警。這麼天真爛漫的孩子,到底犯了什麼錯,你要如此下死手?換句話說,你自己也有孩子,怎麼不把壞情緒發洩在他身上?別人的孩子就不是個人嗎?太惡毒了!
打人的事,繼母供認不諱,親爸撇清關係,說自己沒參與打人。但是你袖手旁觀了,那可是你的親女兒,你就是最冷漠的人!我不相信,當第一次發生打人事件時,你能站出來嚴厲制止繼母,保護女兒,事情還能發展到這一步?就是因為你的縱容,才導致孩子受到了更大的傷害,你絕對是幫兇。
目前好多人都把小女孩的希望寄託在孩子的親媽身上,希望隨後她能救孩子離開水生火熱。親媽是很心疼孩子,但她表示自己家條件不好,要養爸媽,供弟弟上學,女兒的事後面再說。這真的是什麼神仙父母,太拎不清了,好歹父母是成年人,弟弟有父母照顧,最需要你照顧的是你的親女兒啊,她才是最需要你的人,你都不管她,她還能怎麼辦?
看看吧,多的是這樣隨便生孩子的年輕人,離婚率也越來越高,大人都覺得沒什麼,以後再找個人就行了。最無辜的孩子最可憐,莫名就做了犧牲品。她們無法選擇。
多希望有政策出臺,父母必須嚴格考試,持證上崗。也拜託所有人在生孩子之前考慮清楚,生了她,就要儘自己最大的責任和義務給她愛和呵護。
願每一個孩子都能在健康有愛的家庭裡快樂成長。
最近父母的養育問題頻現,小孩睡覺訓練都能把孩子弄死了,這些現象實在太可怕了,如果國家有這種強制的養育教育課程,是不是會對父母養育孩子的幫助甚大,甚至可以幫助填平代際之間的養育衝突。
回覆列表
答:題主這個建議挺新鮮。如果法律有這個規定,筆者舉雙手贊成!
過去,男女結婚要體檢,筆者覺得掌握一定的養育知識也同等重要!
中國的孩子家庭教育十分欠缺,急需補上這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