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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師如何調整心態,抽離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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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庭立方

    刑事律師挺有意思的,我覺得我們一定要把抽離案情和法律思維區分開來。一方面,刑事律師需要抽離案情,是因為感性雖然很容易產生代入感,但同時很容易做出錯誤的判斷。我曾經在西政法診做義務法律服務時,曾聽一位師姐說過:“不要輕易去定義弱勢群體,因為你以為的弱勢群體可能不是真正的弱勢群體 ,因為你不能確定自己看到的東西是不是最全面的。”這句話給我產生了很大的影響,讓我知道面對一個案件、或者一位當事人時,不要輕易去相信眼前看到的和聽到的,而是學會眼觀全域性,理性對待每一個當事人和案件,以防自己做出錯誤的判斷。

    我以一個我曾經做過的入室盜竊、強制猥褻的案件來說,當我第一次見到小A,他告訴我他只是盜竊,並沒有猥褻,甚至都沒有見到被害人,我聽他說得煞有其事,細節也講述得很到位,活落落一個被陷害的模樣,就自然聽信打算做無罪辯護。但是,後續陸續披露的案件材料證明他的話真假摻半。這個案件給我的印象很深刻,本案的難點和複雜點就在於我們的當事人小A到底有沒有實施強制猥褻,對於強制猥褻行為的事實認定成為本案最關鍵的部分。我們從簽訂合同到拿到判決書,這個案件的辦理期限是非常短的,也可以說我們進行了瘋狂的五天備戰。週一提交授權,進行閱卷;週二提交申請材料;週三和法官進行溝通;週四會見,確認最終辯護思路;週五會見徹底推翻案件事實,臨時變更辯護思路,準備新的開庭材料。這樣如狂風驟雨般的一個星期去準備一個案件的開庭及辦理是我從未遇到過的,尤其是面對根本不信任我們的、滿口謊言的當事人。在這樣一個集中辦理的案件中,我深刻地意識到以下2個問題:

    (1)不要輕易相信你的當事人,作為一名辯護律師,你提出的所有辯護意見一定要站在證據的基礎上,你可以尊重你的當事人,制定出他想要的辯護方案,但是前提條件是要看清楚案件事實。

    (2)面對時間緊迫的刑事案件,一定要爭取時間做到你能做到的一切,不能因為時間緊迫就草草了事。既不能完全信任當事人給出辯護意見,也不能完全走流程不顧當事人的利益。作為一名刑事辯護律師,應該隨時保持理性,看清楚整個案件情況,做出最有利於當事人的選擇。

    另一方面,法律思維很重要,我們需要抽離案件,但是也要有法律思維。這裡再講一個小事,之前有一次我同朋友去看電影,好像是九層妖塔來著,具體忘記了,但是有一幕很深刻:當男主為了保護全世界而不得不忍痛殺死已經病變的女主時,全場都沉浸在悲痛之中,我卻突然無意識地說了一句“這就是故意殺人啊”,然後,我朋友傻眼了,一副不想認識我的樣子......這個事情我想說,我們可以抽離案情,是為了讓自己能夠看得更全面,以防做出更不利於當事人的決定;但同時我們也要有法律思維,是為了讓我們心在案裡,情在案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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