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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鄉村教師老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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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盧教練6
從道義上講,房子是男方父母全款買的,從當時的事情出發,父母為兒子買的房子,是為了兒子以後的生活需要,根本未考慮將來兒子離婚的財產分割問題。現在婚姻出現了問題,女方無權分男方的房子問題,買房時女方並沒投入資金,光有女方名字,看法院怎麼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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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的評論愛遮蔽
因為婚姻使你們牽手,為了幸福給你們買房!現在離婚,房產證是是你們的沒錯,你們離婚各得一半財產也沒錯!有些人為了錢財視婚姻如兒戲,有些人為了錢而結婚,自私,貪婪是人的天性,都沒錯,因為人不為己 天誅地滅。即然都沒錯,是不是離婚證一拿,立馬分財產走人了?錯!還沒有,那麼重點來了,如果是現錢買的房,那麼就便宜了你,但是現在一般都是轉帳交易,他父母拿出憑證讓你們還錢,其結果那就是雞飛蛋打。你的心立馬拔涼拔涼的,好不容易算計一次,到頭來原來是白忙活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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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是海霞姐姐
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全款購買登記在你們夫妻二人名下,視為贈與,之所以寫了女方的名字,本意是你們夫妻二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贈與才成立,離婚的話女方是不能分割的。
首先,這筆寫在女方名下的房款類同於彩禮,如果倆人結婚過日子,那麼時間久了房子就是二人的了,過得時間不長,法律規定可能是5-8年,具體年限記不清了,剛結婚不久就離婚,彩禮自然是要返還的,可根據實際時間長短來定。
其次,男方父母在購買房子的時候必然留有付款證據,當然女方沒出錢也拿不出來買房付款的證據,法律保護的是實際出資人的利益,是誰的就是誰的。
最後,有的朋友認為新的婚姻法對女性不利,實際上新的婚姻法更保護的是實際權利人的利益,試想父母辛苦一生積攢的錢給兒子買房,寫上女方的名字是為了讓女方安心好好跟兒子過日子的。
所以,即使有名字也沒有用,誰的就是誰的,別人拿不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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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豬房論
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後全款購房,房子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這種行為應視為對男女雙方的共同贈與,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離婚進行財產分割時,房產應各自一半。如果房產分割給男方,則男方應給予女方與房產等值一半的經濟補償。這樣認定的理由是,男方父母出全款購買了房產,同意將房產登記在男女兩個人的名下,是其真實意思表示,由於不動產物權的設立以登記發生效力,因此,應認定為是對兩個人的共同贈與。
父母在子女婚後出資為子女購房,還有另外兩種情形,其產權歸屬認定有所不同。
1、如果一方父母婚後出資購房,房子只登記在自己一方子女的名下,那麼,該房產屬於只對自己一方子女的單獨贈與。這種情形下,該房產就屬於自己子女的個人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法分割財產。
2、如果是雙方父母在子女婚後共同出資為子女購房,房子是登記在子女夫妻兩個人的名下,該房產應認定為雙方父母分別對各自子女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各自的產權份額按照雙方父母各自出資所佔比例來確定。離婚時,也是按照雙方父母各自出資所佔的比例進行財產分割。
由此可見,父母在子女婚後為子女購房,出資方式不同,產權登記方式不同,則房屋的產權歸屬也不同。因此,父母在為子女婚後買房時一定要考慮清楚如何進行房產登記,避免日後子女離婚進行分割財產時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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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105262938557
男方父母在婚後全款買房,如果有證據證明是男方父母出的資金,離婚後跟女方沒關係。沒證據的話這房產就有女方一半了。但如果離婚後女方要求房產分半對男方來說有些不公平。所以說房子的產權是不能隨便加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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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法律上就承認房產屬於誰。結婚後購買不屬於婚前財產,房子雙方一人一半。
父母全款購買,父母如果能提供出資證明。(誰受益誰舉證)女方要償還一半的購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