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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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任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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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彩虹錄記
離婚時女方要錢是正常的,畢竟你們夫妻是相處過,有過共同財產,關鍵是要多少合適。
這個問題相信很多人都存在著,什麼是共同財產,也就是夫妻結婚到離婚,這段時間裡大家一起掙的錢。例如,不能因為妻子帶孩子不工作,丈夫工作了,這些錢就是丈夫的,只要結婚了,期間所掙的錢應平分的,當然,債務也一樣(是結婚期間的債務)。這是法律上認可的,我個人覺得也是應該的。
夫妻畢竟是有緣分才結婚,有時候真的要看這場緣分能值多少錢。有些男人寧願自己淨身出戶把錢留給妻子,最後自己又能白首起家,就像趙薇的老公對他前妻就是這樣,這樣的男人有擔當,令人佩服。
但你不是這樣的人,而女方要,就只能按結婚期間所獲利來算,如果女方要的太過分,令你生活無法繼續,就只能法庭解決,或者一起去居委會講理了,這也屬於私下解決,只是多了一些公正人,有人給你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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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京雲房產律師團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是指二人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及撫養權分割達成一致後,簽訂離婚協議,然後去登記的民政部門去辦理離婚證;
訴訟離婚則是在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對於財產分割、撫養權分割有爭議的情況下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則可以去所在地法院進行訴訟離婚,按照法律規定來進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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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白1149253543
這個問題首先那得看男方看重的是什麼了。
若是男方一樣看重金錢,那雙方不免要搞到法庭上雙方各找律師,對簿公堂,把平日裡那些雞毛蒜皮都拿出來一一讓人聽,然後上各個銀行一頓查對方流水,雙方互吐口水,直到把幾年婚姻感情全部糟踐完畢,任由法官宣判,各自拿上自己應得那份拍屁股走人。甚至我曾見過領離婚證的時候還有的各出各的錢,反正什麼狗血的情景都有,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人家做不到。
若是男方顧及幾年感情或是孩子的顏面,一般不會鬧得非常過分,只要對方要求不過分一般都會息事寧人,好合好散。
對於這個問題,需要看具體的情況了,離婚的時候你說女方要錢,指的是她要什麼錢呢?她要錢是否有法律依據呢?而且你是否同意呢?
如果她要錢,你同意給她的話,那麼即使她要的錢沒有法律依據,你也是可以給的,只要你自願給她,想盡快把這婚離了,法律是不禁止的。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你不願意給她,那這個時候如果她堅持不同意離婚的話,那麼你們只能去法院起訴解決,如果她去法院,還堅持要錢的話,她必須要相關的法律依據,比如,她要求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法律有可能支援她,但是她如果只是額外要求給補償金,而且你沒有法定過錯的情況下,法院也不會支援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