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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結婚後沒有子女,和弟媳婦一塊兒做生意,所有的財產都由弟媳婦掌握,現在弟弟有病無法自理,弟媳說他們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哥哥姐姐已經年過六十。還有義務照顧弟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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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筒筒丫

    從法律角度來說,弟弟已經年滿18歲,哥哥不需要扶持,而且都各自成家了,但是從情感道德層面來說,人們總是願意看到兄友弟恭的,完全一點都不管,怕是要被戳脊梁骨……

  • 2 # 佟一紀一委

    中國有個傳統是老祖宗傳下來的,就是人要孝順!正所謂百善孝為先!六十歲的老人,照顧自己的弟弟,我覺得哥哥是在為他和弟弟的父母做這個事,這又何嘗不是孝順呢?拋開“義務”二字,我覺得如果有一天你把人生看盡,終究最後一個“情”字,最重!

  • 3 # 冰雪飛燕

    對於已年滿六十的老人,他的弟弟年紀應該也不小了,從親情的角度,在弟弟遇到困難的情況下,如若老人的身體康健,有一定的條件可以適當的幫忙照顧下。

  • 4 # 淡淡隨緣

    首先從血緣來講,你們是絕對意義上的親人。親人之間應該彼此照應!

    從感情上講,可能不是與你們血緣關係的孤寡老人,在你們力所能及的情況下,或許都會伸手幫助的吧!

    換言之:如果現在有困境難處的是你自己,是不是也需要親人的陪伴,家人的照顧呢!

    家,對我們中國人的意義非凡,家人也更是我們最珍惜的!

    這正是我們國家的傳統美德和優良傳統!

    疫情下!我們都可以共度難關,全國上下一條心,我們彼此也都稱為親人,不就是我大中華的凝聚力嗎?

    國之為家!小家不應該更有愛嗎![祈禱]

  • 5 # 雲舒250

    不想照顧主要是因為你弟弟沒有財產,沒有錢了。錢都被你弟媳婦拿走了。有錢還用你照顧啊!什麼親情什麼道義?不想照顧就別照顧,別說什麼叫義務和不義務。沒你們哥哥姐姐,沒準你弟弟還有個善終。不想照顧就別靠前。也別承認他是你弟弟。他就是孤寡老人。這樣社會會管。有錢也不會讓你們繼承。直接捐給給國家。

  • 6 # 哈哈95128931

    一奶同胞,骨肉相連。雖然都有家庭,各過個的,看到弟弟如此落魄,怎能無動於衷,形同路人。首先要搞清楚弟弟離婚前的共同財產,幫助他得到應有的份額。幫助他辦理社會低保和救助和申請福利院。最後就是關心愛護,經常看看吧!

  • 7 # 陳秀華29907

    如果弟弟終身不婚,而且有病,那姐姐就要照顧他一輩孑,這就是血緣關係所致推卸不了的親情,不管姐姐年歲有多大,她的子女可以延續下去,這也許是法律賦予的責任擔當,但弟弟的財產也是由姐姐家的孑女繼承吧,責任與利益掛購。

  • 8 # 佈道188

    沒有任何義務。人的路是自己走的,就要為自己承擔責任,好也吧壞也吧,不要因為別人跟你有關係就希望別人給你分擔責任,是不道德的行為。別人幫是情不幫是理。向你弟弟這種情況應當透過法院向你弟妹酌情索要治療費用,因為畢竟他們以夫妻名義共同經商,財產離婚分割情況如何可做為參考。如果財產分割公正,只能申請低保了。

  • 9 # 西山逸隱

    這話問滴!

    一母同胞,倘若你六十歲以上七八老十了,官員退休或經商有道,混的不錯,而弟兄們普通工農,勉強度日,有點嘛事兒遇到困難你就幹看著?於心何忍哪!

    即便不是那麼富足,比較寬裕,也不能袖手旁觀哪!無多有少,無少有心,照顧都沒有義務啦,還叫兄弟嗎?

    如果街坊鄰居,四鄰八舍看不慣了,出來關照,你那臉往哪擱呢?人情事理啊!

    親兄弟都這麼多疑慮,別人呢?新冠肺炎期間,一位老人捐出八十萬,在你眼裡豈不成了傻子![靈光一閃]

  • 10 # 東北農民工

    這是一個笑話,年滿十八週歲就是成年個體了,只有贍養父母已婚者撫養兒女配偶,再無其他贍養和撫養義務,親情友情不是義務,看個人的經濟實力和心意了。

  • 11 # 仰望176279352

    本人不才,說句良心話、請勿見怪,人生在世、無論歲數大小,親情!手足之情!是很難割捨的!如果說、弟兄姐妹相互之間住的近的話,有難處互相幫助一下未嘗不可、而不在年歲大小、而在心力大小乎!或需財力!或需物力!體力(幹活)的話就根據自己的能力而為之了,親情之間是血脈相連的!有旁人觀之、自家人不可看之!此外、無論在道義上、或與良心上、也能夠說的過去,不往為仁為世一生養育我們的父母親!而給我們的那份愛!

  • 12 # 莊周與夢

    這話怎麼說呢?你們兄弟姐妹都是老人了,弟弟也小不到哪去吧!站在你們自己的角度來看,情感上來講,如果你們還有餘力,而且願意的話,伸一把手幫一幫是可以的,必須量力而為就可以了,不要強求。

    如何解開弟弟的困局,找出原因所在能,給他有個幸福的晚年生活。

    你弟得了病、甚至到了、還不能自理的地步而且又離了婚,你弟落得這樣的結局,恐怕沒那麼簡單吧!他們的婚姻解體,是不是你弟媳、有沒有什麼事情,瞞著你弟或是出現了什麼意外呢?你弟即使離了婚,不可能一分錢分不到吧!

    現在首要解決的問題,是幫助你弟維護他的合法權益不被侵害,拿到你弟應該拿到的合法利益,這可能會有很多變數,你們哥姐幾個人最好幫著出點錢請一個專業的律師,或者可以向法院申請,法律援助幫助你弟,解決這些事宜。

    弟弟的歸宿地在哪?

    如果解決了這些事宜,那麼就剩下你弟的歸宿,如果他有房產的話,可以租出去,自己住到老年公寓,去生活既保有尊嚴,不需看誰的臉色過活不是挺好的嗎?

    結語:凡事想開點,不必過於糾結一時的得失,俗話說得好,親兄弟、打斷了骨頭連著筋,弟弟有難時你們能,伸一把手幫幫不為過,無論什麼事都得講情分,但是你們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能力夠不夠,你們的子女的感受支不支援你們的行為,做好本分不給子女新增負擔。也是你們作為父母的應該考慮的事情。

    祝你們能夠圓滿,解決所有的問題,闔家歡樂。

  • 13 # 天上的雲1966

    我正想寫一篇關於姐姐的文章,正好看到這個問題跟我想寫的內容差不多,我就班門弄斧回答一下!

    六十歲了估計父母老人都已經不在了,只剩下了兄弟姐妹。現在弟弟生病,夫妻離婚還沒有子女,無人照顧!我國的法律上好像沒有兄弟姐妹之間必須要負責照顧的規定和義務!

    但是,法律上雖然沒有說必須要照顧這麼大年齡的弟弟,但是親情還在,還是割捨不掉的!人都說血濃於水,都是一奶同胞,誰能忍心看著親人無依無靠窮困潦倒?大都會在力所能及的時候幫一幫管一管的對吧?有條件的接到家裡一起住,差一點的給僱個保姆或者給送到養老院!總不能看著親人無助等死而無動於衷吧?中國人的傳統美德以及我們所受到的教育也不允許我們這麼做!我們會心裡不安的!

    我老婆的哥哥也就是我的舅哥,五十歲時夫妻離婚,孩子遠嫁。單位黃了沒有工作,只靠著低保過日子。他因為鬱悶生活不如意常年喝酒,造成酒精中毒、精神不正常,都是我們幾個負責照顧他,給他送飯送菜,洗衣做飯。但是我們大家都有家庭和工作,畢竟有時候招呼不周,後期他離不了人了實在覺得不行了就把他送去了養老院,所有的費用都是我們幾個出!他沒錢啊!去世的時候費用也都是姐妹們出的。從小一起長大的一奶同胞,能不管嗎?沒有義務但是有親情!

    我的三姐,只比我大三歲!因為我從小身體就不怎麼好,三姐一直都很照顧我,有什麼事情都想著我!她初中就不上學了接我媽班參加了工作!我記得小時候不懂事,跟父母要錢買零食父母不給,都是三姐偷摸的把她自己有限的零花錢給我,寧可自己不花!後來她們單位黃了下崗了,三姐兩口子一直在外邊打拼,再苦再累也從來不讓我們知道為她擔心!

    大姐身體不好,二姐性格軟弱,我們家的所有事情都是三姐在操心。她就是我們姐弟的主心骨!我們姐弟的所有事情都要找她拿主意!後來父母不在了,她基本上又承擔起了父母的角色。姐姐弟弟妹妹所有人都以她的馬首是瞻!其實她的生活條件還真就不如我,但是她讓我有了被寵愛以及親人的溫暖!這和金錢沒多大關係!

    都說父母不在了家就沒了,但是兄弟姐妹在,血緣親情還在。我現在都五十多了,我的姐姐們還管我叫小弟!每次聽到這句稱呼,我的心裡都是暖暖的!

    都說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更何況一奶同胞?你在錦衣玉食,他在窮困潦倒,忍心嗎?不難過嗎?不覺得心裡不安嗎?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只有活的心裡踏實,才能活的自在!問問自己的心,內心深處的答案就是最正確的答案!當然,如果違心另當別論!

  • 14 # 真知是什麼

    先告你弟媳,把財產要過來。對於一個不能自理的夫妻,是不能離婚的。離婚也要把大部分財產,分給有病的,去看病。你弟媳 想獨吞,是沒門兒的。把財產要回來,給他僱個保姆伺候著。

  • 15 # 暢遊文字

    六十歲以上的老人還有義務管弟弟嗎?我認為從情義上講,應該要去管。

    一、同一父母養育,一脈相承,手足之情難能可貴。

    兄弟姊妹從小在一起長大,感情深厚,這種情親是無價之寶,無法用金錢衡量。現今弟弟有難,孤身一人,沒有錢財治病,又無兒女可依靠。作為哥哥姐姐無論年齡多大,都應該盡力而為,幫助他度過難關。

    二、互幫互助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助人是快樂之本,文明美德,應該發揚光大。

    中國自古是禮儀之邦,樂於助人是我們的傳統美德。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的互幫互助能使我們感覺到溫暖,彼此增進感情。即便是陌生人遇到困難,有能力的都應該伸出援助之手,何況是有血緣關係的兄弟姊妹。

    所以說,即便是六十歲以上的老人,自己已沒有能力去創造更多的財富,在弟弟有難的時候,也應該儘量拉他一把,去管管他。

  • 16 # 使用者江豚

    這個弟弟理應受享國家最低保障,失能前街道派人常看看,失能后街道會把你弟弟送養老院直至終點。

    街道都在按《法律》程式在走,你是殘疾弟弟的監護人,國家代表方讓你籤《監護承諾書》,你是否放棄?

    放棄後你們父母的房產有弟弟一份歸國家所有,你講的″義務"可能在這裡。

  • 17 # 天山雪蓮傲骨迎風

    我的回答是應該照顧,但不是義務,是一奶同胞的感情。

    我原有一同事,但是和你情況不同的是,她的弟弟從未結過婚,其年輕時身體就不好,50多歲時又得了糖尿病,隨著病情的加重,基本上不能自理了。於是他的哥哥和姐姐(姐姐是我同事)經過商量,決定輪流照顧這個弟弟。現在兩年過去了,病未好也沒有大的發展。現在我同事也近60歲了,她本身身體也不好,同時還要照顧她婆婆。

    我們都很同情和心疼她,覺得她太累了,她說,那我也得撐著,一奶同胞的弟弟不能不管啊,雖然沒有義務,但於情於理我都要照顧他。

    我們為之動容和感動。

    你的弟媳在你弟弟病重時刻與其離婚,還帶走了錢財,可見其是見利忘義之人,但作為兄弟姐妹卻於心不忍。因此看在一奶同胞的份上,還是照顧一下吧!

    人非草木,孰能無情,你弟弟會為之感動的,等病好了會感激你們的。相信你們的父母也會支援你們,他們會很欣慰的。

  • 18 # 正能量的Maggie

    從法律角度來講哥哥姐姐是沒有義務,但你的弟弟生病了離婚又無子女,難道你們眼看他生病不去照顧?能捫心無愧嗎,?晚上摸著良心能睡著覺?

  • 19 # 使用者83743621217

    作為哥哥、姐姐,不管多大年齡,在自己身體允許的情況下,照顧自己的弟弟是義不容辭的,弟弟沒有子女,你們是他的哥哥,姐姐當然要照顧他。

  • 20 # 孟文14

    依我看,還是要管的,能管多少就管多少,儘自己的一份力吧!一奶同胞,造就了兄弟姐妹的一生情緣,特別是年歲都大了,出力還能有多少年,盼自已身體健康,多照顧弟弟妹妹,這大摡也是在天仙逝的父母願意看到的!舉個例項,春節前本人因急性丹毒住院,同病房有一位五十九歲的病友已至癌症晚期,除了妻子和兒子陪護外,還有比他年長五歲的姐姐。六十多歲的老姐,已經駝背,身體也不好了,在家恐怕也要由別人照顧才好。但是弟弟病重,她不顧自己身體,每隔一天就到醫院照顧弟弟,一干就二十四小時。跟她聊天時,老姐講,原來兩個弟弟,大弟弟早走了,現在小弟又病危,當姐姐替不了他,照顧還是能作到的,只為弟弟少點痛苦,弟媳和姪子別累壞了。多偉大的姐姐啊!在她身上有媽媽的影子。

    在這個問題上,我不想講義務等法律詞語,我只想講親情,講緣份……

    我今年己七十多歲,但我依然想稱前面講到的老姐一聲“姐姐”,她多象記憶中的媽媽!

    前文,就算我的回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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