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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亮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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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喜妹兒26424546
剛剛分手的時候,他就和那個認識好幾年的朋友在一起了,當然我和他還沒分手的時候他們就已經曖昧了,所以雙方都分手之後他們理所當然的就在一起了,現在他們已經結婚了,我也有了家庭,算是各自安好,但是那段時間的傷害我永遠也不會忘,不是對他還有留戀或者愛,就只是覺得噁心,讓我想永遠詛咒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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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致鬱不致鬱
你是我今生最美的相遇,卻是我最心疼的別離。
邂逅你,邂逅最真的愛情。丟下你,丟下最美的回憶。
1
繁華都市,人潮擁擠。我們每天都在遇見,也每天都在錯過。
人來人往,誰闖入了誰的世界,誰弄亂了誰的生活。
認識阿初是在朋友的生日會上,遇見他則是三個月前。
我只要沒有約會便會去咖啡館兒坐一會兒,幾乎每天都會去坐上一會兒。
因為,我幾乎沒有約會。
阿初的出現是一個雨絲輕揚的夜晚。
那一日是週五,第二天不用上班,記憶便更深一些。
我習慣的點了一杯拿鐵,在二樓靠窗的位子上坐下。從包包裡拿出書來,一邊聽音樂,一邊看書。
我不是工作狂,也沒有創作細胞,我來咖啡館既不為工作,也不為創作。當然,更不是為了調情。
咖啡喝到一半,我起身去洗手間,回來時看到了阿初。他穿一件淡紫色的外套,坐在桌角的位置上在寫些什麼。
我第一眼便注意到他因為那淡淡的紫色,薰衣草一樣的紫色。我喜歡紫色,看到紫色的東西便會忍不住多看幾眼。
那樣一件紫色外套穿在他身上,若不細看,還以為是一個帥氣的小姑娘呢。
我從他身後經過,回到自己的位子上,從他所在的位置到我的位子上剛好七步。
如果我有曹子建的才情,一定會作詩一首紀念這一場美麗的邂逅。可惜我沒有。
所以我沒有寫詩,也沒有寫下任何有關相遇的文字。
澄清一下,我雖然是大齡剩女,但絕非花痴。
我總是有意無意地望向他,並非垂涎他的美色,而是喜歡那一抹淡淡的紫色。
我知道他一定跟我一樣,非常喜歡紫色。很少有男生穿紫色的衣服,尤其是薰衣草一樣的紫色。
阿初不僅穿了紫色的衣服,就連電腦、本子也都是紫色的,可見他對紫色是多麼鍾情。
我望向他的頻率實在太高,在第……次的時候終於和他的目光相遇了。
我沒有下意識的將視線移開,他也沒有。
僵持了約莫五秒鐘,他的視線轉了回去。我繼續那樣望著他,望著他俊美的側臉,望著他沉思的表情。
後來下雨了,雨勢不大,幾乎聽不到窗外的細雨聲。出來的時候天空沒有陰沉,沒有帶傘,不出意外要淋著回去。
咖啡館關門的時間是十一點。關門之前顧客大都陸續走了,只有幾個人直到關門才離開。
我沒有帶傘,他也沒有。
雨下的很細很小,幾乎所有人都沒有撐傘,直接離開了。
那是我和他第一次邂逅,除了偶然的四目相對,沒有任何交流。
2
後來,我經常會在咖啡館遇見他。
他總是坐在桌子靠左的位置,而我也漸漸從窗邊轉移到他所在的桌子上。
他坐在最左邊,我坐在他對面旁邊的位置。相遇了一次又一次,卻始終保持錯位相對的距離,沒有近一些,也沒有遠一些。
與他真正相識是是農曆七月初七,七夕節,一個朋友的生日。
朋友是廣州人,選了一家粵菜館辦生日會,在那一次生日會上,我又見到了他。
那一天才知道他叫阿初,是朋友的學弟,小她五屆,是後來工作之後認識的。
我第一眼便認出了他,他也沒有忘記我。巧合的是我們住在同一個小區,同一個單元,我住七層,他住十四層。更加巧合的是,明明住在同一個單元,卻從未在電梯裡相遇過。
我們交換了電話和社交賬號,卻沒有刻意聯絡過。我依舊經常去那家咖啡館,他也一樣。我們還是坐在原來的位置,像原來那樣錯位相對。
我心不在焉的看書,他若有所思的寫字。這樣的時間持續了兩個多月。
不知道什麼原因他很少去了,漸漸的我也不再去了。
有時候我們也會一起出來吃飯、唱k。不過都是朋友約的,我們從來沒有單獨相約過的。
3
那是我們認識的第二年。
我31歲,阿初小我七歲。那一年的七夕節,他說想約我一起吃飯。
我開玩笑的問他,怎麼,想和姐姐單獨約會嗎。他發來一個可愛的笑臉,是啊,早就想了。
我很意外,雖然我們認識很久了,卻一直保持著比朋友還要淡的距離。
他是朋友的學弟,我是他學姐的朋友。我們選了附近的一家港式餐廳。
雖然是阿初約我出來,點餐、選位都是我來的,好像我在請他吃飯一樣。
他看著我,一臉天真,想說什麼卻沒有開口。在一起的時候,總是我跟朋友聊天,他偶爾才說上幾句,漸漸的便很少主動開口。
我望著他,笑了笑道。哎,你幹嘛這樣看著我,我今天有什麼不對勁嗎。
沒有,他微微一笑,沒有啊。
是嗎,我喝了口水,對啦,怎麼突然想起約我吃飯啦,該不會喜歡上我了吧。
啊,他微微一怔,沉默了一會兒,傻笑一下。是啊,我……我其實早就喜歡上你了。
是嗎,那你為什麼從來都沒有說過。
因為……因為我……沉默了一會兒,微微笑笑,這有什麼關係嗎。
沒什麼關係。服務生端上雙皮奶來,我笑了笑,先吃東西吧。
哦。他點了點頭,開始吃東西,像聽話的小孩子被家長敦促吃飯一樣。
我很喜歡看阿初吃飯的樣子,很文靜,很可愛,也很笨拙。
就那樣直到埋單都沒再談他說喜歡我的話題。
阿初說想要出去走走,一邊旅行,一邊寫字。
寫作是阿初的愛好,有時間他便會寫些東西。可能是小說,可能是散文,也可能是雜亂的心情故事。走出餐廳之後,我突然拉住了阿初的手。
他的手很涼,冬日裡的金屬,而我的掌心很暖,剛好可以溫暖他的冰冷。
他轉頭看向我,眼神裡流露出濃濃的甜蜜,還有淡淡的懷疑。
好像方才的表白得到了想要的答案,又有一點不確定,等待著我的答案。
阿初,你真的喜歡我嗎?
真的,當然是真的。
可是我比你大七歲,都可以做你姐姐了。
那又怎樣,我就是喜歡啊。
阿初,你知道啊,其實女人老的很快的。再過五年,十年,當我年老色衰之後,你還會喜歡我嗎?
我沒有想過那麼遙遠的事情,我只知道我喜歡你,無論怎樣都喜歡。
其實,你只是喜歡像我這樣年紀,這樣面容的人,但我總會變老的。
我知道,每個人都會老去,但我愛你的心不會。
我在他額頭上輕點了一下,淺笑一下。從今天開始,你就是姐姐我的人了。
就這樣,我們的戀愛開始了。
4
阿初喜歡我這件事,其實我是知道的。
他不曾開口,但從他眼神裡可以感覺到。我也是喜歡阿初的。
只是我比他大七歲,在我眼裡他是個孩子,一個討人喜歡,不可抗拒的孩子。
我沒有選擇先跟他表白,因為我不確定。不確定他對我的喜歡只是一時好感,還是長相廝守的愛意。
遇見阿初之前,我有過三段失敗的戀愛。一個是大學同學,一個是好友同事,一個是朋友的朋友。與我相比,阿初似一株純潔的幽蘭。
二十四歲,他的感情生活卻是一片空白,他那樣的男生如果去追身邊的女孩子,不會追不上吧。
他卻一直單身,可能是跟性格有關吧。
他不會主動追求女生,也不會輕易答應別人的表白,所以一直單身。
我將他的手握的更緊一些,他也將我的手握的更緊一些。我告訴自己,無論發生什麼都不會放手。
我喜歡他,便不會讓他從身邊離開。
後來,我們一起去旅行。去往許多美麗的城市,走過許多美麗的街,看過許多漂亮的風景,寫下許多美麗的心情。
兩年,我跟阿初在一起兩年,我對他的愛很深,他對我的愛也很深。
最後還是分手了,原因是我想要放手了。
阿初是個單純而專情的孩子,但他永遠都只是個孩子。他沒有考慮過該怎樣維護一個家庭,也從來沒有想過成家之後該負的責任。
我雖然三十幾歲還沒有結婚,心裡卻是渴望婚姻的。三段失敗的戀情讓我不敢輕易結婚。
我沒有和阿初結婚,不是不相信他,而是不想束縛了他。
他愛我,但他更愛自由。他想要的是自由自在的生活,而婚姻和家庭無疑會是拖累。
我愛他,卻不能接受他對自由的渴望比愛情多,所以最終選擇離開他。
有人說,愛情裡最悲哀的是明明相愛的兩個人最終沒有在一起。
我和阿初是相愛的,選擇離開我會覺得傷心,但沒有後悔。
愛一個人就要給他想要的生活。
我愛阿初,所以我選擇放手,選擇成全。
終有一天他會明白,有時候放手不是不愛了,而是換了一種方式,最遙遠卻最深情的方式。
普羅旺斯,我和阿初一起走過的最後一個地方。
那裡有大片大片的薰衣草,也有成雙成對甜蜜膩味的戀人。
那一片夢幻的藍紫色,卻是我和他戀愛終結的地方。
我們的感情就像美麗的薰衣草,絢爛、迷人,卻又恍然若夢。
在那紫色的夢幻裡,阿初為我寫了一首詩,我為他畫了一幅畫。
斜陽西沉,最是唯美動人的時候,我依偎在他的肩上,說出的卻是最傷人的話。
阿初,咱們分手吧。
啊,我的話太過突然,他一時沒有反應過來,怔了一怔,什麼。
我說,咱們分手吧。我從他的肩上起來,重複道。
你,你在開玩笑是嗎,他望著我,笑著問道。
我搖了搖頭,表情認真而決絕。不,我是說真的,咱們分手吧。
啊,為什麼。他依舊不相信,直直的盯著我道。
因為我不想和你在一起了。我嘴角輕揚,分手的話卻是那麼輕鬆。
他怔在那裡。過了好久,直到太陽完全落下山去 ,才浮起一絲苦笑,點了點頭。哦,好啊,只要是你真心的決定就好。
阿初就是這樣,不懂得追求別人,更不懂得如何挽留。
他之前說喜歡我,只是告訴我他的愛意。如果我給出的是否定的答覆,他便不會再提,更不會使出任何追女孩子的手段來。
而今我說要分手,他也沒有任何挽留。甚至都沒有追問什麼,他不會死纏爛打,也不會強留不放。
在愛情裡,阿初這樣的人是最受傷的一個,也是最傷人的一個。
我們度過了最後一個夜晚,第二天我啟程回國,阿初繼續旅行去了巴黎。
得知我和阿初分手,朋友很是驚訝。她問我。為什麼,為什麼你們會分手,你不愛他了嗎?
不,我愛他,除了他以外,我再也不會愛上其他人了。
那為什麼要分手,是阿初愛上其他人了嗎?
也沒有,我知道阿初是愛我的,就像我愛他一樣深。
那是為什麼,為什麼明明相愛的兩個人,卻最終要分手了呢?
因為,放手是我愛他最後的方式。
放手是你愛他最後的方式,什麼意思?
他愛愛情,但他更愛自由,而我想要的是完完整整的愛情。
什麼,就因為這個。我真的搞不懂,搞不懂你們在想些什麼。這都是什麼原因,太虛無,太夢幻了,你們就不能回到現實中來嗎。
我知道你不能理解,但事實就是這樣,我已經選擇了放手,便不會回頭。
那你以後還會愛上別人嗎。不會。那你們以後還有機會複合嗎。
沒有。
如果他回來找你,你還會見他嗎。
會。
如果他回來後跟你求婚,你會答應他嗎?
不會,他不會跟我求婚,我也不會答應他。……
阿初回國是分手後的第二年秋天。
我們一起吃了頓飯,在當初定情的餐廳,然後分開。
我們都不住在原來的地方了,我沒有告訴他搬去了哪裡,也沒有問他搬去了哪裡。
我們的聯絡漸漸少了。
我換了手機號碼,卻將當初的號碼珍藏起來。我不是想給自己反悔的機會,只是不願阿初的電話打去別人那裡。
很多年後從朋友口中得知,阿初和我分手後便一直單身。我是他人生裡第一個戀人,也是最後一個戀人,我們最終卻沒有在一起。
和阿初分手後,我也一直單身,我不會再愛上其他人,也不會讓自己愛上其他人。
放手是我愛他最後的方式,單身是我對他最長情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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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山來客18
少年時最愛的人,後來學校一畢業再也沒見面。幾十年以後再見面時,她已經當了奶奶了。我們回憶少年時的美好時光,記憶猶新。可惜沒有成為人生伴侶,都過去了,記住就行了,此生有遺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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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來說說你們最喜歡(愛)的人是誰,男女都行,你為什麼喜歡她,(強烈的喜歡)。比如你看到她,就不會想其他的女生;聽她的聲音,你就知道她是誰;你不知覺的想起一個人;寫下她的名字;你看到其他情侶,你首先就想到她;你有強烈的保護她的感覺;想到你們不在一起,你無奈的笑;見到她又傻傻的不知道該說什麼;見到你旁邊的女生你就想起她;孤單無聊的時候你也會想她;你很想幫她解決困難。。。。。。。。。。我主要說的是男女那種愛,父母的愛是無私的偉大的,這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