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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塵土不飛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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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力資源Jack
其次,要做到完全拒不利用私人時間工作是不可能的,即使這樣的工作只是處於思維層面,那也是處在工作狀態,相對來講,最容易做到下班時間完全不處理工作事務狀態的崗位就是生產線上的工人,因為他們主要從事的是重複性、技術性的工作,而非思維性、協調性的工作。所以,如果是企業作息時間規範,從來不安排加班,又是處於生產線上的普通工人,那麼在理論上還是有可能做到題主描述的狀態。
再次,來回答下題主的問題,會怎麼樣?可以肯定的一點是你的職業生涯將不會得以進一步發展,只能原地踏步或倒退;第二,你的職場關係也會很難處理,因為你不配合人家,人家憑什麼要在工作上配合你?第三,你的收入將不會得以提高,或大幅提高,因為你的付出與你的收入是成正比的,不然企業內部的公平性就會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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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口和乙
你這個問題:按法律層面來說是可以的,但是任何工作都有應急和變數,做人做事不能太死板,要跟上新時代的節奏!
我國的機關部門,事業單位,國家企業基本都是八小時工作制,但是門檻比較高,沒有點真本事根本進不去,就算你能進去,也會碰上應急加班加點的,連主席總理也難免會加班加點!現在大多數私人企業,都倡導按件計酬多勞多得,就算你對薪酬高低無所謂,碰上趕工期的活也要加班加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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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努力奔跑的小太陽sun
這個問題呢,我覺得完全拒絕是不太現實的,無論是公務員,事業單位,國企還是個人,在工作中遇到需要加班的時候並不少見。可以拒絕不合理的加班,但是要避免因拒絕加班給自己帶來工作中的麻煩,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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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精進顧七
為什麼工作要佔用八小時外的個人時間?
在我的職場初期也有同樣的想法,工作時間之外就是我的個人時間,個人時間屬於的個人自由支配,為什麼要把工作帶到個人時間。下面通過幾個維度來探索一下。
1、工作界限從工作職責上劃分,有一部分的工作,只需要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即可,不需要佔用工作外時間,就是所謂的當班當值。此類工作基本是屬於基礎性、重複度高的工作型別。比如:收銀、前臺。
另有一部分的工作,工作時間彈性制,需要額外佔用工作外時間處理,此類工作牽涉到更多的團隊協同。比如:銷售、維護。
從工作界限上來看,當班當值性的工作,工作外時間除去特殊緊急事件,大多數不需要處理工作內容。非當班當值性工作,如果工作外時間不進行工作內容處理、會造成延誤、協作困難等問題,我們就會因產生的問題承擔責任。
我們需要評判一下,目前從事的工作是那個型別?
顧七是在製造業開始實習,除去產線實習(3個月)不用8小時外處理工作,其他所有職業生涯工作中(10年+),或多或少都會有8小時外處理工作的經歷。
2、工作發展職場語錄:八小時內求生存,八小時之外求發展。
從時間投資的角度出發,有很大比例的職業發展來自八小時外。狹義的工作就是指八小時的工作。從廣義和長遠來看,即使當下不用私人時間處理工作,對未來職業發展和技能訓練的投資,也是屬於工作發展的範疇。
八小時內叫“挑水”,八小時外叫“建管道”。
顧七的職業生涯發展,前後職業有一定的聯絡,也存在一定的跨度。從製造業到諮詢培訓業,大量的時間都在八小時外。
隨著工作和生活界限越來越慢模糊,會存在更多的需要工作時間外處理工作的情況。
隨著職業發展和競爭的需要,也會存在大量工作外時間提升的要求。
上面為顧七的看法,希望對題主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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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鳥木老師
有非常非常大的機率,你會被開除或者被邊緣化。
理想的工作環境是根本不存在的這個世界上,有沒有一家公司從來沒有在實際意義上違反過勞動法?答案是否定的。只不過絕大多數違反勞動法的行為,都沒有得到制裁而已。
你提出的問題就很有代表意義,按道理來說,員工在8小時工作時間之外,是沒有義務在為公司工作的,但現實中確實很難做到。
因為工作本身就是一個很寬泛的定義,,你為了公司或者單位的業務,打了一個電話回了一個簡訊,理論上來說也叫做工作。
所以如果你非要追求理想的工作環境,很有可能會被公司邊緣化,甚至被開除。
想要工作輕鬆,必須先苦後甜有人會說,有很多工作崗位,每天壓根什麼都不幹,還照樣可以賺錢。我就去找這樣的工作,別說8小時之外了,8小時之內都不用幹活。
這種工作大多存在於體制內,但實話說,如果追求這種工作的話,最終遭遇的結果可能是更悽慘的。以前都認為公務員的工作既舒適又是鐵飯碗,現在看,恐怕已經很多人會給出不一樣的答案。
未來的大趨勢就是,需要就業的人口越來越多,而工作崗位越來越少,如果你不具備管理能力,或者在專業方面做的很突出,那麼很有可能會被淘汰,不管是體制內還是體制外都一樣。
要想避免被淘汰,現在就必須要努力,既然要努力,你還管什麼8小時內外呢?所謂的8小時之外不工作,很有可能就是你同崗位的競爭對手告訴你的。
到時候你被淘汰了,他可不會幫你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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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黃若觀察
我給你講一個真實的經歷作為回答吧。
有一家中型的零售企業,大概有3000名員工,老闆需要找一位有跨國公司職業經歷的人擔任公司的運營副總裁。
他們透過獵頭找到一個人選陳先生,經過幾輪面試,最後進入背景調查階段。
陳先生上任以後,老闆對他各方面的表現都非常滿意,唯一覺得美中不足的是,下班以後或者週末、節假日就找不到人了。
所謂的找不到人,就是指打電話不接,郵件不回,總之是沒辦法聯絡到他。
這個我多多少少能理解,因為陳先生在外企工作多年,外企文化中對工作時間和私人時間的界限分得很清楚,下班以後除非有特別緊急的事情,否則你當老闆的就不應該來找我。
而且陳先生說當時在加入這家公司之前,就已經跟老闆說明了自己的工作習慣,他有自己的小家庭,包括兩個小寶寶,所以下班以後他要保證和家人待在一起的時間。
半年多過去了,一個週一的上午,陳先生給我打電話說,老闆把他炒了。
我問為什麼炒他魷魚?他說公司什麼都沒跟他講,老闆二話不說,怒氣衝衝的,但肯定不是業績或者操守方面的問題。
我於是馬上給他的老闆打了一個電話問怎麼回事。
原來事情是這樣的:
上週五,老闆跟陳先生一起見了一位非常重要的客戶,主要商談下一步戰略合作的框架。老闆和陳先生心裡都很清楚,這將是他們最重要的戰略合作伙伴。
老闆特別生氣,他認為你作為一個高管,這麼重要的事情我都找不到你,那得耽誤多大的?這種人根本沒有把公司的利益放在心上!
我問老闆,以前你在週末給陳先生打電話的時候,是不是有類似的情況?他說是的,以前幾次週末給他打電話,也都找不到他。
我說你有沒有問過他為什麼,他說我問過他了,對方的答覆就是他週末一般不開工作手機,只使用他的個人號手機,因為他要保證跟家人在一起不被工作打擾。
我說那以前他不接你的電話,你沒有發火,這次為什麼你會發這麼大火呢?老闆說,我認為這個事情特別重要,他應該在這個關係公司前途的重要時間段裡,能夠意識到工作和家庭的輕重緩急。
後來我試圖緩和氣氛,說服他們平靜下來,雙方坐下來直接溝通。
最後問題總算解決了,老闆說我尊重你的這個習慣,但是如果公司有很緊急的情況,我希望至少能找得到你,陳先生表示同意,且給了老闆自己的私人手機號。
於是這一篇就算翻過去了,大家繼續合作往前走。
差不多又過去半年,類似的事情又再次爆發了。
這次事情是這樣的:
陳先生休年假,帶著家人到國外度假兩週,提前發了郵件給老闆和其他高管,說休假期間自己的工作及職權委託某人全權代理。
趕巧了,就在他休假的第三天,又碰上了一件跟運營有關的特別重大的事情。
老闆第一時間就想到要向陳先生徵求意見,給他打電話沒人接,發電子郵件,直接跳出一個彈窗:“我現在休假,您的電子郵件將在我返回公司以後處理。”
老闆覺得這樣級別的高管在關鍵的時刻總是耽誤事,無論如何不能再留了!
事情到了這一步,雙方再也走不下去了,陳先生離開了這家公司。
我想說的是,這個職場的真實案例至少說明了兩個問題:
第一,企業的老闆和員工,雙方的期待值是不一樣的,員工會有上下班的時候,可以強調我要有自己的私人時間。但是當你成為一家公司的老闆,24小時都永遠線上,因為這是你的事業。
第二,中國企業文化的確與西方企業文化有很大不同,在管理上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西方企業更加註重私人時間不被佔用,但中國老闆通常不管這個。
怎麼處理呢?
“入鄉隨俗。”
這對於有過多年跨國公司或者大公司背景的職場人士來說特別重要。我總聽人說在之前工作的外企怎麼怎麼好,原來的公司怎麼怎麼好,我就想問,那裡如此之好,你幹嘛還要離開呢?
單就一個方面將兩個企業做比較是沒有意義的,你在跳槽時肯定需要做一個綜合的評判和選擇。
你既然加入到現在的公司,一定有你的綜合考量,如果你事先沒有想到某個方面,那是你考慮不周,如果你想到了但真的碰到了又感覺很不爽,那是你缺乏面對困難的能力,總之是你自身的問題,怪不得別人。
其次是雙方可以事先“校準好各自的手錶”,就是說大家先把各自的期待值說清楚,如果覺得彼此能接受,那就一起共事,如果相互的期待值差別過大,就先別急著入職,以免發生像上面這個案例,最終雙方不歡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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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nor叔
顯然是不行的。你以為你那份1年合同上寫的是8個小時,實際上是1年。8個小時是常規時間,如果你看NBA的話,常規賽有啥好看的?判斷一個球員是球星還是巨星,就是看季後賽的資料是不是比常規賽更好。下班後才是你的季後賽,天天上演!當然你可以打卡下班,拿工資安安心心做一個小球員,不過你只需要簡單想一想,整個聯盟那群人都是打卡下班?那還拼命訓練什麼?99%的人整個職業生涯就是為了那個總冠軍!
上班是為了那一點點的工資,等你年紀大了,這一點點工資會消失。這麼淺顯的道理,你覺得每次把老師把佈置的作業寫完就可以考清華北大?那既然你高三都知道自己搞點輔導書來做,不甘平庸,奮力一搏,怎麼上班了反而掐表拿錢?說白了就是被從眾心理搞壞了。
現在網上在申討那些996 007的公司,於是不少人看多了洗腦了就覺得自己也委屈。當然996 007是犯法的,但是你自己下班後去提升自己犯不犯法?每個行業都有不同的特色,我凌晨餓了點個外賣,夜色中總有人送。下班後手機一關,人間蒸發,這種人我們不說責任感了,起碼就一個事永遠輪不到你:馬無夜草不肥,萬一發生個好事,你同時想到你了,但是你手機關機,這輩子吃不起四個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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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天道若龍
工作可能會出麻煩。一是企業內部的業務是個相互聯絡緊密的整體。不但在上班時間是這樣,下班後也是這樣的。你下班後切斷與公司的聯絡是不對的。因為那個單位都有可能在八小時之外有些應急的事兒發生,聯絡不上你的後果你想到了嗎?
二是在疫情下的職場,市場不太景氣。勞動力供大於求。你拒不加班的後果就是走人。今年找份工作多難哪?你心中不明白嗎?
當然也有例外,可能你不差錢,或者是身懷絕技,缺你不可。否則還是少找麻煩好。你認為呢?
就像圖中的鹿,還是離河邊遠點更安全一些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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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醫藥老兵
怎麼樣?還能怎麼樣?1、老闆,你該給他加工資了。2、老闆,你該給他加考核了。3、老闆,你該反思企業的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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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蘇澄子
如果概不接受,證明你不喜歡這份工作。
認真負責的人,如果事情沒做完會主動加班做好。
如果熱愛這個工作,原著與企業共同進退的也不會太在意這些小小的得失。
不過如果是天天的,常態的,或者是很晚的,夜裡的,打擾你休息時間的,是可以拒絕的,受法律保護。
看你自己的內心對該工作的重視程度
現在的社會太個性了也不好適應,還是要圓滑世故一些,才能走的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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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臨平臨安
我就想問——8小時以內,員工是不是也能完全做到不做任何私人事務?不接家人電話、不想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
員工與公司就該互相理解,在大方向不衝突的前提下互相諒解,對方也有自己的不易。
我的看法是人生有不同階段,年輕時,沒有家庭負擔,就該把重心放在事業上。這樣等到了中年階段,上有老下有小,才有資本去平衡家庭和工作。
以前看過一個hr講座,她說“你覺得自己份內的工作已經完成了,可以到點就下班,但等到要漲薪、要晉升時,你不要出來叫”,話糙理不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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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少女逛街日曆
肯定不行,現在很多都是隱形暗示加班。比如今天的工作剛剛做完,突然領導下班前發來要求改個xx,並貼心地說明天下班前做完就行。但是明天還有明天的生產任務,到底是今天做還是明天做?那當然是今天晚上。
作為一個合格社畜,應該學會分辨哪些是可以私人時間做的工作,並適當的對自己做過的工作進行一個表示,表明這是自己盡力做出來的,不要來者不拒,也不要拒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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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做個愛思考的群眾
按就業市場供大於求的環境來看,你不幹還有大把的人願意幹。所以你這是自尋死路…除非你能成為一個無人能代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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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吳鉤隨筆
按照法律規定是這樣的,但是現在的情形往往是24小時之內私人時間隨時可能被佔用。
首先,我先從個人的角度來談一談我個人工作比較早,2000年參加工作,手機還是稀罕物,單位不給配,自己也不會買。手機貴,話費也貴。身邊的親戚朋友也很少有用手機的,買了手機就是方便公司領導安排工作。
那時候,工作是真的自由自在,下了班,整個世界都是你的,整個人完全和工作分開。上班幾個小時就是幾個小時,私人時間被佔用,完全不存在的。領導都聯絡不到你,怎麼可能去佔用你的私人空間呢?
不幸的是,公司從2001年下半年給我們每人配了一部手機,每個月固定補助150元話費。開始的時候,都很興奮,很高興,後來發現自己的業餘時間慢慢被公司擠佔。經常星期六星期天被一個電話就叫到公司,其實公司的事情是不可能忙完的,就是365天都在公司忙,也不能忙的完。但是你的待遇是有上限的。
結婚以來就陪媳婦看過兩個電影一個是重製版《泰坦尼克號》,一個是《致青春》,之所以記得那麼清楚,就因為看得少。每次看電影都被電話打斷,只要一看電影就有事。《泰坦尼克號》沒看完我走人了,《致青春》想著怎麼也得陪媳婦看完,結果同事還有領導左一個電話右一個電話,沒完沒了,關鍵那事還特別急,真想關機。之後,就不再看電影了。
如果一個人除了上班的時間,八小時的時間完全不被佔用,這一點除了公務員之外,恐怕沒有任何一個公司可以做到。
往往佔用你八小時之外的時間,是業主是公司的上游決定的。一個是工期,另外一個是週末臨時性的改變需要跟你溝通,協調。業主通知領導,領導再安排你去做。
手機關機或者不接電話,一次兩次可以。次數多了,就要被離職了。
電腦或者資料沒帶在身邊,也沒關係,回公司搞就是了。我現在的習慣是,不管走到哪兒,隨時帶著電腦,隨時可以展開工作。括弧:走親訪友逛公園除外,謝絕抬槓。
總之,如果在8小時工作時間以外拒不利用私人時間工作會怎樣?就是一個結局,辭職或者被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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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雨沫聊職場
領導有事的時候找你,你不在,那麼下次你在的時候,領導也不會再找你!
很多人看到別的同事受領導重視,領導願意給予他更多的機會和資源,總是認為別人有關係,走後門,但在絕大多數公司,都是員工自己親手把機會之門關閉,從而造成自己在職場當中發展不順,不受領導重視,不受公司重視,最後只能選擇辭職。
領導喜歡那些工作能力強的員工,但更加喜歡那些願意配合領導工作的,並且具備一定工作能力的員工!
在任何一家公司,領導都會去培養自己的一些心腹,領導平時也會給予這些下屬更多的幫助,更多的機會和資源,但前提是這些下屬願意成為領導的心腹。
領導在選擇心腹的時候,會有幾點考慮:
1.工作能力強,至少具備可培養的潛質。如果這位下屬的資質太差,基礎太弱,那麼就算領導願意找你做心腹,也只會因人量力而為,不會將那些更為重要的,超過你能力範圍之外的機會交予你。
2.下屬願意配合領導的工作。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條件,有些下屬的工作能力很強,但是職場情商太低,自命不凡,不願意配合領導工作,這樣的員工也很難真正得到領導的重視,在公司得到更好的發展。一般管理層的工作任務都會比較多,很多領導每天的工作時間遠超於8小時,如果你作為領導的心腹,那麼工作就必然會佔據你8小時工作時間以外的私人時間。
3.不要經常給領導找麻煩。每位員工在工作當中都有可能會出錯,這屬於很正常,但是如果你經常出錯,那麼就只能說明你的工作能力有問題。在工作當中給領導帶來的麻煩,領導還是比較容易解決,最可怕的是經常在工作以外給領導帶來麻煩,那麼才是真正的麻煩,特別是那些得罪老闆或者是得罪更高層領導所造成的麻煩,領導就算願意幫助你解決,他可能也無能為力!
回覆列表
被穿小鞋、被逼辭職,是大機率事件。
雖有法可依,但嚴格執行不夠現實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和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相關規定,現行的工作時長是日工作時長不超過八小時、周工作時長不超過四十小時。雖然在正常的情況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且絕大多數企業也不會主動要求勞動者進行加班,但是通常情況下,我們無法總在8小時之內完成企業分配和安排的工作,這還不包括一些與你本職工作相關、而又在工作時間外的突發狀況,所以雖有法可依,但是你要較真嚴格按這個執行不太現實。
當下仍然是買方市場,拒不執行將面臨淘汰的現實雖然現行《勞動法》(2013年7月1日起施行),通常叫“新勞動法”,更偏向於保護勞動者一方,但是當下仍然屬於買方市場,勞動者還是屬於弱勢的一方,如果你在工作中,只認8小時,而8小時外拒絕任何形式的工作話,一方面面上將直接影響你的績效和獎金,另一方面實質上你將面臨穿不完的小鞋、背不完的鍋、躲不盡的坑,你的最終結局就是被逼辭職,而且還拿不到任何補償,在這方面企業有1千種辦法和理由。
所以,雖然勞動工作時長有法可依,但若你天真地以此為由,拒不在工作時長外處理工作的話,你就將面臨被穿小鞋、被逼辭職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