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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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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別酒流年
首相,我們看電視,尤其是看國際新聞時,經常聽到這個稱呼。目前冠之以首相稱呼的多是國家政府內閣首腦。
中國歷史上對於君主以下的第一官員,稱之為丞相或者是宰相,首相稱呼並不流行。但“首相”之詞並不是外國專利,中國“首相”這個詞出現的時間要比國外早數百年。
首相的含義是“首席宰相”或者“首席丞相”的簡稱,是古代官府中真正的“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職務(並不代表實際權力這麼大)。
宋朝學者邵博在其《聞見後錄》中有記載:“是時眾中惟首相王珪因奏延安郡王當為皇太子,餘人無語。”
王珪,北宋名臣,宋神宗元豐五年(1082年),拜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行侍中事。
《新唐書》:“後漢邵闔自侍中遷步兵校尉,秩千石,其職省起居,執虎子,蓋褻臣也。今侍中位宰相。”
侍中就是實際上的宰相,
《宋史·曾公亮傳》:“ 公亮明練文法,更踐久,習知朝廷臺閣典憲,首相韓琦每諮訪焉。”
這裡韓琦也被稱為首相。
到了明朝,朱元璋取消了丞相制度,永樂帝設立內閣,實際承擔了丞相之責,內閣成員被稱為閣老,首輔也會被稱為首相。
清朝孔尚任的歷史劇《桃花扇》中《設朝》一目中,南明弘光政權的內閣首輔馬士英有一句唱詞:“不料今日做了堂堂首相,好快活也。”
由此看來,首相一詞並不是近代新詞、也不是外國專有。
目前,首相主要用來稱呼君主立憲制國家中的內閣首腦。
之所以如此翻譯,是因為君主立憲制國家的內閣和中國明朝內閣類似,內閣首腦類似於明朝內閣首輔,內閣其他成員也被稱為“相”,像防衛相、外務相等,內閣首腦自然而然的就是首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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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葉楓林3
“相”四聲,本意有幫助輔助的意思,後來設了個官職就叫“相”,意思是輔助者。首相就是首席輔助者唄。我覺得有些是把職能相同官職統一給翻譯成一個詞了,比如:日本政府首腦原名是“內閣總理大臣”,而我們通常都稱呼“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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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非非空
是的,習慣上我們把英日等國的行政首腦翻譯成”首相”而非”宰相”。
但是,“首相”並不是翻譯時編的“新詞”,而是古已有之。
例如,《宋史-曾公亮傳》:“”首相韓琦每諮訪焉”。這裡的“首相”即北宋英宗時期的名相韓琦。還有岳飛之孫岳珂的《王文公易漕帖贊》:”曰誰之書?元豐首相”。說的是宋元豐年間的宰相王安石。到了明清廢相設內閣以後,“首相”一說更頻繁使用於內閣首輔身上,比如明朝的嚴嵩、張居正等。但在正式文字中,更多的還是稱之為“首輔”。
國外最早有首相一職的,應該是十七世紀中後期的英國。當時英國暴發了以推翻詹姆士二世統治的“光榮革命”,制訂了限制王權《權利法案》,形成了事實上的國王統而不治、議會選舉首相的君主立憲制,羅伯特-沃波爾成為第一位當選的內閣首相,併兼第一財政大臣。
可能大家都不知道,“首相”這一稱呼,在英國喬治一世到喬治六世三百多年間,一直是個貶義詞。首相在當時被稱為國王的走狗,就好比在當時的中國被稱為“弄臣”或“大太監”似的,被人卑視。以至遭到沃波爾等歷屆首相的抵制。直到二戰時期,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了首相的權威和職責,“首相”的稱呼才中性化。但是仍有一些首相心存芥蒂,更喜歡別人稱自己為“第一財政大臣”。
不只英國和日本,幾乎所有君主立憲制的國家都實行首相負責制,比如丹麥、荷蘭、西班牙、比利時等歐洲國家,高棉、沙特等亞洲國家。另外,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北韓,在上世紀七十年代以前也稱金日成為首相。
那麼,我們為什麼把國外政府首腦翻譯為“首相”,而不是大家都耳熟能詳的“宰相”或“丞相”呢?
據《史記-秦本紀》載:秦武王二年,“初置丞相,以樗裡疾、甘茂為左右丞相”。樗裡疾和甘茂也即有史可考的最早的丞相,距今已兩千三百餘年。史上最後的丞相,是明洪武時期的胡惟庸。胡因罪被殺後,明清兩代在官員設定中再無丞相一職。但習慣上,人們私下裡仍把閣臣稱為“相”,比如稱張廷玉為“張相”,明珠為“明相”等。
但無論丞相還是首輔,其任免去留完全由皇帝掌握,甚至丞相的身家性命,也只由皇帝一人說了算。比如秦始皇時期的名相呂不韋和李斯,前者被逼自盡,後者被腰斬。而史上最後的丞相胡惟庸和汪廣洋,也被朱元璋以謀反的罪名被殺掉。
由此可見,中國的“丞相”只是在皇權專制下,皇帝個人的管家,必要時還是皇帝的出氣筒和替罪羊。
而英國及日本的首相,則是由議會選舉產生的。由於它們實行多黨執政制度,佔據議會多數席位就成了執政黨,而執政黨的黨魁也就順理成章地被選為首相。最後雖說還要國王任命,也只是走個形式而已。當選的首相要對選舉人負責,並且擁有組閣、官員任免等權力,甚至還可以報請國王,解散議會。
綜上所述,中國古代的丞相與國外的首相,無論從權力、義務,還是自己的地位和去留上,都完全不相同。
所以我們翻譯時,把國外一些政府首腦,譯作“首相”而非“丞相”或“宰相”,以示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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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知研42791366
一、首相是君子立憲制國家中的的"內閣首腦",首相是現在中文的音譯,與中國古代皇帝統治者下設的宰相有著本質上的差異。中國的皇帝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利,"伴君如伴虎"無疑作出了最好的詮釋。任何人不得違背皇帝的旨意辦事,不得違抗,否則下場必然可悲!而皇帝之下所設立的大臣,包括首席大臣(宰相)等都是按皇帝旨意辦事下的"議事辦事"機構中的權力最大、最有影響力的一品官員被皇帝任命為朝延宰相(首輔大臣)等要職。
二、英國、日本等君子立憲制國家,英國女王、日本天皇是國家權力的象徵,是禮儀上的國家元首。而實際權力是屬於贏得擁有過半議會席位的執政黨黨首為國家首相併負責組閣,並按程式要求經國家元首批准後完成組閣過程。首相(日本稱內閣總理大臣)是擁有實質權力的最高領導人並對議會負責。這與中國古代宰相為皇帝負責有本質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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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HuiNanHistory
“首相”這個頭銜,其實是中國特有的一種翻譯。我們將君主立憲政體的國家政府首腦統一譯稱為“首相”。
例如日本。日本是一個君主立憲國家,政府的首腦被稱為“內閣総理大臣”,可以簡稱為首相、總理等等。
日本內閣的各部(省)官員,分別被稱為:
財務大臣、總務大臣、法務大臣、外務大臣等等,他們可以被稱為財務相、法務相或外務相。
至於英國的情況,首相則是對prime minister的翻譯。其中,prime就是“主要的、首要的”意思,而minister既可以翻譯為大臣,也可以翻譯成部長。
因此,所謂的prime minister直接意思就是“首席大臣”,我們將其翻譯成了首相,可以說是非常貼切。
至於所謂的丞相或宰相,完全沒有prime的那個意思,顯然是不合適的。
最終,首相成為我們對一切君主政體國家的翻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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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謝金澎
中國古代的丞相和宰相,名義上是百官之首,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似乎權傾朝野,威風八面。
其實,他們最終只是皇帝的一根柺杖、一個工具而已。今天說你是百官之首你就是百官之首,明天說你是千古罪人你就是千古罪人。
說透了,其職能不過是今天一些家族企業的總經理助理或者辦公室主任而已。
而日本和英國的首相,是翻譯過來的,有真正的第一相、首席、百官之首的意思。
因為經過君主立憲之後,君王主要是國家的象徵,真正的權力已經掌握在首相的手裡。
他們是真正的百官之首,是萬人之上,無人之下。英國女皇和日本天皇對他們來說只是象徵和禮儀,而不能算是絕對意義的上司。
所以,他們的首相叫法是針對職能最準確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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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為"首席宰相"的縮寫,是君主立憲制國家中內閣首腦的中文通稱。
"首相"最初被用來形容專制君主的首席大臣,也用來指國王的走狗。像羅伯特·沃波爾、喬治·格倫維爾和諾斯伯爵都強烈抗議自己被稱為首相。1937年議會透過《國王的大臣法》後,"首相"這個稱號被正式定下來,同時首相兼任第一財政大臣的職務。但是很長一段時間內,人們習慣用第一財政大臣的稱號勝於首相的稱號。
在君主立憲制下,首相多為國會多數黨的黨魁或多數派的首領。
在君主獨裁製度下,首相通常由君主任命,是替君主執行命令的內閣最高官員。
某些非君主制國家政府首腦也沿用這個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