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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以來,在繼承裡實行以嫡長子為繼承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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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汐於子

    嫡長子繼承製 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項原則,即王位和財產必須由嫡長子繼承,嫡長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長子,西周天子的王位由其嫡長子繼承,而其他的庶子為別子,他們被分封到全國各重要的戰略要地。由嫡長子繼承的王位可以確保周王朝世世代代大宗的地位,庶子對嫡子的大宗來說,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內又為大宗,其繼承者也必須是嫡長子。西周的嫡長子繼承製目的在於解決權位和財產的繼承與分配,穩定社會的統治秩序。

    縱觀整個中國歷史,嫡長子繼承製是中國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下實行的一種繼承原則(制度),是維繫宗法制的核心制度之一。嫡即正妻、元配,正妻所生之長子為嫡長子。法律規定嫡長子享有繼承優先權。該制度起於商末,定於周初。具體規定為“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在奴隸制(禮制)時代,主要適用於宗祧繼承中--此時家國一體,宗祧繼承可涵蓋王位繼承、爵位繼承、官位繼承。進入封建時代,法律嚴格區別嫡庶,在王位繼承、爵位繼承、官位繼承和宗祧繼承中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在財產繼承中諸子均有繼承權,嫡長子仍處於優勢地位--王位、爵位、官位、宗祧不可分割,財產可以分割是原因之一。這種制度體現了等級觀念,與宗法制度、妻妾制度相表裡;但在當時多妻(妾)制條件下,一定程度避免了繼承中的矛盾衝突。

    商代的繼承製度是父死子繼,輔之以兄終弟及。西周初年,周公制禮作樂,始行嫡長子繼承製。周制:統治階級內部劃分為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四個等級,財產和地位,世世相傳,實行世襲制。在各個等級中,繼承財產和職位者,必須是嫡妻長子;如果嫡妻無子,則立庶妻中地位最尊的貴妾之子。所謂“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春秋公羊傳·隱公元年》)。這種繼承製度與商制相比,有效地避免了統治階級內部兄弟之間為爭奪權位和財產的繼承而引發的禍亂,從而維護了王權的威嚴和社會的穩定。

  • 2 # 這些歷史要讀

    其實,西周時期的分封制和宗法制,是西周維持統治和穩定的基石。而其中的宗法制之核心,就正是這個嫡長子繼承製。

    所謂的”嫡長子“,可不等同於長子,而是必須是由正妻所生的長子,才叫嫡長子。周朝確立的嫡長子繼承者,實際上是對王位世襲制度的一種發展和完善。王位世襲制早在夏朝時期就已初步確立,即"父死子繼"或"兄終弟及"。及至周朝,明確"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的嫡長子繼承製。

    嫡長子繼承製的確立,極大的維護了周朝統治的穩定。其與宗法制相結合,使得周朝得分封體系更加的平穩,形成了穩定的閉環,從而有效的避免了周室和各諸侯因王位繼承問題而引發的紛爭。

    更重要的是,嫡長子繼承製還對後世歷代,甚至現今的宗族關係都產生深遠的影響。

    事實上,後世歷朝歷代在皇位繼承上,無不深受嫡長子繼承製的影響,它成為了歷代帝皇定立儲君的重要基準。比如明太祖朱元璋,在選擇儲君方面,最終就堅持了嫡長子繼承製,在太子朱標病逝後,選擇立皇長孫朱允炆為儲君。

    此外,嫡長子繼承製也對我們民間的宗族傳承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由於,西周時期開始確立的宗法制,讓我國社會形成了“家國同構”的特點,這也使得嫡長子繼承製對民間宗族的發展產生了影響。因此,如今宗祠、族譜也都烙下了嫡長子繼承製的印記。

  • 3 # 四川達州人

    確定法統,減少奪嫡的作用。

    說實話,西周的核心思想就是《禮》。

    什麼叫禮?

    就是等級,就是規矩。

    宗法制下,嫡長子繼承家業,守祭祀,防止家族財富被無限分薄,所以嫡長子能夠獲得爵位,最大份額的財富、主要人脈。

    同樣,確定嫡長繼承製,可有效防止其他兄弟覬覦宗族地位。減少內部鬥爭,年長就分出去成為旁支,自己去奮鬥。

  • 4 # 草原那裡花如海

    【嫡長子繼承製標誌著中國社會確立了私有制】西周之前中國的社會結構,本質上還屬於部落聯盟。商王既是商的王,又是眾王之王。商王是名義上的共主,商的王位不是繼承的,是部落內部議舉的。而各個邦國的王也是各自部落議舉的。從西周開始,建立了分封的制度。各代周王的王位是繼承的,各個封國的“王”(當然按等級有公、侯、伯、子、男)都是周天子分封的。為了維護繼承製度的穩定(附帶著財產,主要是土地),就確立了嫡長子繼承製。在開始的時候,這種制度是有積極意義的。維護了制度的穩定,實際上是確立了私有制。從此以後,部落社會瓦解了,封建社會開始了。但,這種制度也有缺陷,就是立嫡不立庶,立長不立幼。無論賢與不肖。所以,從戰國時代開始,在繼承問題上就起了紛爭。

  • 5 # 付凱91458867

    嫡長子繼承製 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項原則,即王位和財產必須由嫡長子繼承,嫡長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長子,西周天子的王位由其嫡長子繼承,而其他的庶子為別子,他們被分封到全國各重要的戰略要地。由嫡長子繼承的王位可以確保周王朝世世代代大宗的地位,庶子對嫡子的大宗來說,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內又為大宗,其繼承者也必須是嫡長子。西周的嫡長子繼承製目的在於解決權位和財產的繼承與分配,穩定社會的統治秩序。

    縱觀整個中國歷史,嫡長子繼承製是中國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下實行的一種繼承原則(制度),是維繫宗法制的核心制度之一。嫡即正妻、原配,正妻所生之長子為嫡長子。法律規定嫡長子享有繼承優先權。該制度起於商末,定於周初。具體規定為“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在奴隸制(禮制)時代,主要適用於宗祧繼承中--此時家國一體,宗祧繼承可涵蓋王位繼承、爵位繼承、官位繼承。進入封建時代,法律嚴格區別嫡庶,在王位繼承、爵位繼承、官位繼承和宗祧繼承中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在財產繼承中諸子均有繼承權,嫡長子仍處於優勢地位--王位、爵位、官位、宗祧不可分割,財產可以分割是原因之一。這種制度體現了等級觀念,與宗法制度、妻妾制度相表裡;但在當時多妻(妾)制條件下,一定程度避免了繼承中的矛盾衝突

  • 6 # 老郭雜談

    最大程度減少了繼承的紛爭。

    比如一個皇帝的繼承人選。大部分時間都選嫡長子。因為這事好判斷,孩子生下來的時間很容易記錄。要是按照其他標準,這事就很麻煩。比如說很多人說按照皇子英明不英明。這事就難判斷了。英明這事大家各有各的標準,誰都不服誰。嫡長子繼承就不存在這個問題。

  • 7 # 文刀木公

    西周,設定的嫡長子制,是為加強其政治統治需要的,穩定後世政權,也影響了民間的繼承方式。

    嫡長子繼承製的由來

    西周是中國封建制度的開啟時代,在制度的推行過程,如何保持其合理性,持續性,必定要用一些具體的形式體現,周朝制度與宗法有著密切的聯絡。

    何謂宗法,就是確立家族人員各自地位和角色的“家庭公約”。

    它是氏族社會末期的家長制的延伸,以血緣確定誰是一家之主,確定了家裡誰說了算。

    西周的政治制度,就是這種宗法制,是以血緣關係為基礎,核心是嫡長子繼承製。這種制度起著維護西周政治等級制度和穩定社會秩序的作用。

    嫡長子繼承製的核心

    嫡長子繼承製,即王位和財產必須由嫡長子繼承,嫡長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長子。

    《大明令·戶令》規定:"凡嫡庶子男,除有官廕襲,先盡嫡長子孫,其分析家財田產,不問妻、妾、婢生,止依子數均分;奸生之子,依子數量半分;如無別子,立應繼之人為嗣,與奸生子均分;無應繼之人,方許承紹全分。"

    嫡長子繼承製的作用

    古代皇帝都有個三宮六院的,為的是開枝散葉,政權永固,可老婆多了,孩子也會多,再碰到個別好色的,在外面有個私生子的,以後誰接班,誰當家,如果沒有個的皇位的嫡長子繼承製,那不就亂了套了,也可以避免出現骨肉相殘的爭權鬥爭。

    另外,嫡長子繼承製也體現了“君權神授”等思想,鞏固了統治者的統治地位所。周天子就自稱是上天的元子(長子),所以上天賦予他土地和臣民,讓他“代天牧民"。

    嫡長子繼承製,解決權位和財產的繼承與分配,穩定了社會的統治秩序,保證了政權能平穩過渡。

    嫡長子繼承製,對後世的家庭倫理及行為作出了規範,讓人人依“禮”行事,形成了嫡長尊卑等級觀念,也讓中國擁有特有家族傳承(家譜)文化。在國家管理上,對於中國君主專制政體有著深遠的影響。使專制君權突破了"家天下"的、"私"的格局,成為一種代表統治階級整體利益的"公共權力",即“家國天下”。

    圖片部分來自網路,侵聯刪除

  • 8 # 金城J

    優點:確定了繼承道統 保持了國家穩定

    缺點:嫡長子幼年即位 造成太后外戚或大臣專政篡位 引發動亂

  • 9 # 唯心史官

    以嫡長子為繼承製最大的作用就是穩定皇家的統治,下面從3個方向介紹。

    減少皇家的內耗

    以嫡長子為繼承人的話,就減少了其他兒子的想法,肯定不可能杜絕,但是一定會少,就減少了兄弟殘殺的可能,減少皇家內部的爭鬥,對於穩定皇家的統治是很有意義的。如春秋時期的晉國就是殺戮公族,導致公族勢力的衰弱,最後導致三家分晉。

    減少國家內耗

    不以嫡長子為繼承製的話,其他的兒子就有爭奪皇位的想法,那麼他一旦想要爭奪皇位,就需要有大臣的支援,手下也會有一批有才能的人,來為他的爭奪皇位出謀劃策,老皇帝駕崩以後,就會組織兵力互相攻伐,這就會讓國家的國力衰退。如統一三國的晉國就是經歷了七王之亂,導致國家混亂,國力衰退無力抵抗外族,最後退守江南丟失了北方和中原一大片的國土。

    降低權臣篡國風險

    既然他是嫡子,那麼他肯定是皇后的兒子,一般人當上皇后的孃家的勢力不會太弱,這對於一個剛繼位的皇帝來說是可以穩定他的皇位的。而且他又是長子年紀在眾多的皇子當中是比較大的,可以讓他不容易受到大臣的欺騙和矇蔽。如在東漢末年,董卓廢掉漢少帝劉辯,要立漢獻帝劉協就是因為漢獻帝年少。

    以嫡長子繼承製的話,人選非常明確,沒有爭議,因為如果立賢的話,這個是沒有標準的,因為賢能是多方面的,如同宋徽宗他的才能是在書畫這一塊,我想中國其他皇帝沒有一個能比得過他,但是他不適合做皇帝。

  • 10 # 歷史這點兒小細節

    嫡長子繼承製的本質核心是宗法制的外在表現,何為宗法制?一言以蔽之人類社會由母系社會過渡到父系社會後,王族貴族成為特殊的一員,為了維護他們的權利便建立的一種維護自身特權的一種制度,這種制度帶有世襲性,然而隨著貴族人數的增加,權力會無形中被稀釋,為了防止特權被稀釋,宗法制下的嫡長子繼承製便應運而生。

    西周並不是嫡長子繼承製的原創,嫡長子繼承製只是在西周變得成熟,嫡長子繼承製有一個好處相當於從法理層面上規定了權力的繼承順序,嫡長子享有優先繼承權,所謂的“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就是這個道理,嫡長子繼承製的存在保證了政權的平穩過渡,使人心穩定,政權穩固,至於嫡長子是否真的比其他兒子更有能力不在這個制度的考慮範圍之內。

    西周時期的嫡長子繼承製除了穩固政權,顯示特權之外,它還為後世樹立了一個標準,之後的朝代雖然時有因為帝王意願不按照嫡長子繼承製的順序來選擇繼承人,但對於這條穩定政權的制度在明面上歷代還是予以遵從的,這就是西周推行嫡長子繼承製的一大貢獻。

  • 11 # 御指點江山

    西周時的嫡長子繼承製度是宗法制度中的一個原則,所謂嫡長子,就是正妻的第一個兒子,而嫡長子繼承製就是由嫡長子繼承父位和家中財產,在宗法制度下,嫡長子就是大宗,他的其他兄弟相對於他來說就是小宗。周天子是大宗,諸侯為小宗,而卿大夫對於諸侯來說也是小宗。

    《公羊傳》隱公元年說:“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所以賢能不是重要的標準,沒有嫡長子就看那妾的地位孰高孰低,子以母貴。這也體現了這個制度的隱患。

    作用

    防止爭奪和內亂

    在制度的約束下,子女之間出現紛爭的機率會相對較低。以現代人的想法來看,這一制度是有失公允的,但在古代,這卻是一個粗暴卻相對可靠的方法。而且能做正妻的女人大多都有一個強大的孃家,在孃親舅大的中國社會,母親孃家人的勢力可以對孩子形成助力。沒有孃舅依靠的孩子繼承家產後危險也會增加。

    維護社會和人心的穩定

    有家產和爵位繼承的家庭大多都是貴族,如周天子和各個諸侯,他們手握大權,一旦家庭內部因為財產產生糾紛,後果不堪設想,而上層不穩定,最先受苦的就是百姓,窮兵黷武,糧食歉收,百姓惶恐,也不利於統治。

    避免財產和權利分散

    嫡長子將家產牢牢的控制在手中,庶子和幼子只能做輔佐的工作,血緣關係下,這種君臣關係還是比較牢固的,嫡長子也可以將他們分封到偏遠的地方,貧窮的地方在他們的打拼下變得富有,可以擴大本國的財產。

    缺陷

    這項制度影響了兩千多年的封建中國,幾乎歷朝歷代都在遵循。

    嫡長子年齡太小,危機更大

    朱元璋傳位給朱允炆就是最鮮明的例子,朱允炆沒有叔叔朱棣有才能,最終被朱棣給趕走。朱元璋作為一個堅定的封建擁護者,在太子朱標死後傳位於朱允炆,卻沒有為他打算好一切,不得不說這是個悲劇。

    嫡長子不如其他兄弟

    李世民在發動玄武門之變殺掉自己的太子大哥,使父親李淵被迫退位,他自己做了皇帝,好在李世民是個頗有政績的皇帝,否則他會因為這場家庭悲劇受萬人唾棄。

    所以說嫡長子繼承製也會引發矛盾,尤其在子女能力相差懸殊的時候,能力強的一方自然不服嫡長子,野心也會爆發,暗鬥不可避免。

    分封之後,小宗會對大宗產生威脅

    分封制也屬於宗法制度的一種,周天子將兄弟分為諸侯,諸侯也會拿出土地分給卿大夫,春秋時期,禮崩樂壞,周天子與諸侯之間的矛盾,還有諸侯與貴族的矛盾越來越深衝突經常發生,楚國經常發生“殺嫡立庶”事件,魯國的東門遂殺死公子惡擁立魯宣公,這樣的事情在春秋屢見不鮮。到了西漢,也有七王之亂,這些都是分封后的弊端。

    影響

    1、使封建社會相對穩定

    有繼承權的只有一個人,其他人都知道自己沒有繼承權,內心安穩,家裡和社會的一切都將井然有序,而不會出現無序的狀態。

    2、婦女地位更加地下

    該制度直接將女性排除在外,女效能夠繼承家產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男性的地位越來越高,女性不但不能繼承家產,反而被當做財產來對待,有很多理論都能體現,比如“夫為妻綱”、“從父從兄從夫從子”。

    3、尊卑觀念更明顯

    孔子說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長幼尊卑觀念在封建中國根深蒂固,即使是現代人,也要講究“尊老愛幼”。

    結論:古人為了面子上好看,說是提倡一夫一妻制度,其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妻子多了孩子也多,而是兄弟姐妹地位卻相差懸殊,這背後也有孃家勢力的較量,正所謂子好不在多,以多子多福為理由進行納妾,最終還是苦了自己,歷代妻妾之間劍拔弩張,兄弟鬩牆,還不是因為找的老婆太多引起的。

  • 12 # 小楊品史

    周公制定的嫡長子繼承製,最大限度地維護了周王室的平穩過渡,整個西周200多年曆史、13位天子,只有周孝王和平僭越過一段時間。相比其他王朝,西周的君位傳承可以說是非常的平和穩定。

    周孝王是怎麼僭越成功的?

    這要從周穆王說起,周穆王是一個漢武帝、李隆基、乾隆式的天子,在位期間,好大喜功、四處征戰,導致國庫空虛,以至於他兒子周共王上位後,連獎勵大臣的物資都拿不出來。

    周孝王左思右想,想出了個損招:將國都周圍的土地分封出去,將天子擁有的土地、山林賣一部分,最後還是不夠,只好使出了殺手鐧——裁軍,大規模減少西周軍隊擁有量。

    這樣一來,財政倒是輕鬆了,國家的防務接二連三地出現了危機。他兒子周懿王上位後,西部的遊牧民族大舉入侵,周懿王七年,犬戎部落一度打到了鎬京附近,周王室面臨著傾覆的危險,周懿王沒有面對惡鄰的勇氣,一口氣跑到了犬丘,引起了諸大臣的不滿。

    等他去世後,大臣們集體擁護他的叔叔姬闢方,也就是周孝王。周孝王上臺後,極力扶持秦部落,讓他們和犬戎死磕,西周的危機局面得到了緩解。

    周孝王去世後,按照事前的約定,沒有傳位給自己的兒子,而是讓周懿王的太子繼承天子之位。

    西周的這次政變,是和平的,沒有流血的。其他時期,西周都是嚴格按照嫡長子繼承製的,十幾位天子一代代傳下來,沒有發生過動亂。

    周幽王強立太子,導致西周滅亡

    周幽王在位時,西周已經很衰弱了,對很多諸侯已經沒有多大的約束力了。

    周幽王的原配夫人是申侯的女兒,為他生了兒子姬宜臼;後來西周攻打褒國,得到了絕世美女褒姒,周幽王非常寵愛她。愛屋及烏,對褒姒生下的兒子姬伯服也非常寵愛,時間長了,就動了改立太子的心思。這可是大忌——因為這一舉動違反了傳承二百多年的嫡長子繼承製。

    姬伯服的姥爺正在滿懷欣慰的等著外孫登基,給自己再加點好處,結果等來了晴天霹靂,非常失望,十分憤懣。怒火攻心之下,就和犬戎部落結盟,一起攻打周幽王。周幽王眾叛親離,在驪山被殺死了,西周也就亡國了。

    周幽王換太子事件,揭示了周王室採用嫡長子繼承製的好處:周王室可以和大的諸侯結盟,共同維護周的穩定。周天子是部落聯盟的首領,其權威無法和後來的皇帝相提並論,只有得到大多數諸侯的擁護後,天子之位才坐得穩。倘若換太子之事早上100年,估計西周早就亡了。

    西周王室採用嫡長子繼承製,最大限度維護了周王室的穩定,使得西周傳承了200多年,可謂功德無量。

  • 13 # 萌哥蛋蛋看世界

    一、西周宗法制:

    宗法制是按照血統遠近以區別親疏的制度,“嫡長子繼承製度”是最突出的特點。宗法制是以父系血緣關係為紐帶調整家族內部關係,維護家長、族長的統治地位和世襲特權的行為規範,是一種宗族之法(規)。早在原始氏族時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並且不斷髮展,直至西周周公"制禮作樂",把原有的宗族之法系統化,並制定出了一套完整的宗法制度。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長繼承製,即正妻所生的長子為法定的王位繼承人。它強調血緣親疏和宗族家庭關係傳承分配。它與分封制的緊密結合,構成西周身份地位、權力和財富的分配的傳承秩序。

    西周將封國國君的爵位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級,五級以下還有第六級“附庸”(面積更小,附屬於附近較大的封國)這五級爵位的傳承,也是根據宗法制的嫡、庶關係而定。分封制和宗法制結合,構成整個封建社會等級秩序。宗法制的出發點是維繫宗族制度,維護血緣親疏遠近的秩序和家族內部的穩定。它對歷代封建統治者維繫社會穩定和權力傳承乃至中國整個封建社會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二、宗法制的影響:

    1、宗法制與分封制結合,構成整個封建等級秩序。透過血緣的親疏,確立起一整套土地、財產和政治地位的分配與繼承製度,保障各級貴族能夠享受“世卿世祿”的特權。

    2、宗法制有利於維護宗族內部穩定與團結,防止貴族之間因為權力的繼承問題發生紛爭,強化王權,把“國”和“家”的概念密切地結合在一起。

    3、宗法制也客觀上使得家族內部變得團結,孝悌友愛的觀念得以實行。家族內部紛爭得以減少,遺產分配及身份、地位傳承也有法可依。

  • 14 # 常棣tandy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西周的嫡長子繼承製對於王位的平穩繼承,避免貴族間圍繞王位的流血衝突起到了決定性作用。對於兩千多年的封建統治影響深遠。因為王位從一開始就固定下來,統治階層的主流會在磨合中認可繼承人,從而形成強大的擁護王位繼承人的勢力,這就使得哪些覬覦王位的人奪取王位的代價陡然大增,從而從根本上避免了兄弟手足間為了王位廝殺爭鬥的慘劇發生。

    下面我圍繞宗法制來著重講一下西周的嫡長子繼承製:

    一、宗法制的特徵

    宗法制度是中國古代維護貴族統治的一種制度,它由原始的父系家長制血緣組織,經過變質和擴大而成。

    宗法制度不僅是西周春秋間貴族的組織制度,而且和政權機構密切結合。它不僅制定了貴族的組織關係,還由此確立了政治的組織關係,確定了各級族長的統治權力和相互關係。

    按照宗法制度,周王自稱天子,王位由嫡長子繼承,稱為天下的大宗,是同姓貴族的最高族長,又是天下政治上的共主,掌有統治天下的權力。天子的眾子或者分封為諸侯,君位也由嫡長子繼承,對天子為小宗,在本國為大宗,是國內同宗貴族的大族長,又是本國政治上的共主,掌有統治封國的權力。

    諸侯的眾子或者分封為卿大夫,也由嫡長子繼承,對諸侯為小宗,在本家為大宗,世襲官職,並掌有統治封邑的權力。卿大夫也還分出有“側室”或“貳宗”。在各級貴族組織中,這些世襲的嫡長子,稱為“宗子”或“宗主”,以貴族的族長身份,代表本族,掌握政權,成為各級政權的首長。

    這種以各級族長為領導核心的宗法制度,十分明顯,是由父系家長制的氏族組織變質和擴大而成。因為它把父系家長制氏族許多特徵的軀殼都沿襲了下來。

    二、嫡長子繼承製

    在宗法制度下,繼承宗嗣的,必須是嫡夫人所生的長子。《公羊傳隱公元年》說:“立適(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就是說,立嫡夫人之子應選取其長者,如果嫡夫人無子而要立其他的子,應選取其貴者。“貴”是貴族選取繼承人的主要標準。

    這種嫡長子繼承製,有些諸侯國在初期沒有嚴格執行。例如魯國在莊公以前,常有弟接兄位的。《史記·魯世家》載叔牙說:一繼一及,魯之常也(集解引何休說:“父死子繼,兄死弟及”)。”秦國在初年,有些國君也是“兄死弟及”的。他們到春秋中期以後才遵守嫡長子繼承製。

    一般說來,這種制度曾為貴族所重視和遵守。例如晉襄公去世時,太子(即晉靈公)年少,趙盾因為晉國多難,要立年長的國君,理由是“置善則固,事長則順”,決定把公子雍從秦迎接回來,但因襄公夫人抱著太子啼哭於朝,卿大夫“皆患穆嬴(即襄公夫人),且畏逼(注:“畏國人以大義來逼己”)”,仍然立了晉靈公(《左傳·文公六年》《文公七年》)。

    又如楚平王去世時,令尹子常要立子西,理由是“立長則順,建善則治”,但是子西認為“亂嗣不祥”,仍然立了楚昭王(《左傳昭公二十六年》) 。

    這種嫡長子繼承製的確立,很明顯是為了把“宗子”繼承的制度固定下來,防止發生爭奪和內亂從而鞏固宗族組織及其統治力量。

    如果沒有嫡長子,他們還定出了一種補充辦法。例如說:

    昔先王之命日:王后無適(嫡),則擇立長;年鉤以德,德 鉤以卜:王不立愛,公卿無私,古之制也(《左傳·昭公二十六 年》載王子朝語)。 太子死,有母弟則立之;無則長立,年鈞擇賢,義釣則卜,古之道也(《左傳·襄公三十年》載穆叔語)。

    這兩段話,內容大體相同,該是當時流行的一種補充的繼承辦法。

    當時由於貴族間爭權奪利,改立太子宗子和爭立國君、卿大 夫的事不斷髮生,貴族內部不斷因此發生內亂。春秋時代“臣弒其君”、“子弒其父”的很多,在內亂中“殺嫡立庶”的事也屢見不鮮。例如楚國常因內亂,君位改由少子繼承。所謂“楚國之舉,恆在少者”(《左傳·文公元年》載子上語),“羋姓有亂,必季實立”(《左傳昭公十三年》載叔向語)。

    魯國東門遂殺死公子惡而擁立宣公,更是件著名的“殺嫡立庶”的事,當時人就一再提到。

    三,西周時期嫡長子所擁有的權力

    嫡長子也叫宗子。西周、春秋間貴族中的大小宗族,都設有宗子或宗主作為族長,掌有主管全族的一切權力。當是由父系氏族的氏族長的制 度變質和發展而成。

    宗子主管有本族的共同財產,主要是土地和人民。《禮記 禮運》說: “故天子有田以處其子孫,請候有國以處其子孫,大夫有 採以處其子孫,是謂制度。”

    當時實行著土地分封制,隨著土地的層層分封,大小宗族的分立,土地和人民是按著貴族的等級而層層佔有的,這就叫做“制度”。天子為“天下”的大宗,是“天下”的共主,就成為“天下”土地和人民的最高所有者。所謂“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詩經·小雅·北山》)。

    諸侯為本國的大宗,是一國之君,就成為國內土地和人民的最高所有者。所謂“封略之內,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誰非君臣”(《左傳昭公七年》)。

    卿大夫是采邑土地和人民的所有者。按禮,他們佔有采邑多少是有制度的,如公孫免餘說:“唯卿備百邑”(《左傳·襄公二十七年》);他們有俸祿田多少也是有規定的,如叔向說:“大國之卿旅之田(注:“五百人為旅,為田五百頃”),上大夫一卒之田(注一百人為卒,為田百頃”)”(《國語》)。

    當時各國卿大夫的宗族組織,就是統治機構,掌管全族財產和各種政務,叫做“宗”、“家”或“室”。其中規模大的,“宗”下為“家”或“族”,“家”或“族”之下又為“室”。這種“室”因為掌有全族財產,又成為一種財產單位,宗子有權可以使用和處理。

    如果宗族滅亡,“室”就跟著被人兼併或分取。春秋時貴族間因爭奪和侵佔“室”而發生內亂的例子,不勝列舉。

    一個宗室就包括著宗族所有的一切財富。既包括著宗族所有的土地和人民,又包括奴隸和器用財物,更包括所有私屬人員和武裝力量以及軍賦的收入。

    當時各級貴族的宗子,不僅是本族軍隊的主帥,而且是國家軍隊的統帥。春秋時晉國的卿,就是各“軍”的將佐,所以他們又有“將軍”之稱。當對外作戰時,就由國君率領卿大夫帶同族兵,配合在“國人”編制的各“軍”中,由國君鳴鼓指揮作戰。後來因為國君的大權下落,國家軍隊為卿大夫所控制,指揮權也逐漸落到卿大夫手中。

    宗子不僅掌有財權和兵權,還掌有神權,成為宗廟的主祭者。這點在前面論述宗廟制度時,已詳加說明。當衛靈公被逐在外時,曾派子鮮向掌實權的大臣寧喜請求:“苟反,政由寧氏,祭則寡人”(《左傳·襄公二十六年》)。衛靈公就是想只留祭權,把政權交給寧喜,以這樣的讓步來求得回國。

    宗子對本族成員,有統率、管理和處分之權。例如趙嬰因和莊姬(嬰侄趙朔之妻)通姦,被宗子趙同、趙括“放於齊”(《左傳成公四年》)。

    這種宗子主管制,使大小宗族長擁有本族的財權、兵權、法權和神權,對本族成員有統率、管理和處分之權,當然對於所屬勞動人民,更有生殺之權。當時政治組織體系,是和宗法組織體系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大小宗族長的專制權力,在政治組織上表現為君主和卿大夫的專制權力。

    誠然,嫡長子的確立可以避免繼承的混亂,做到有據可依,但另一個角度來說如果嫡長子能力不堪,自身素質太差,是會影響家族和王朝的興衰,所以古人對立長,立嫡,還是立賢都存在的爭議。

  • 15 # 歷史繪

    嫡長子繼承製,核心是宗族紐帶,也就是血緣之間的關係。利用親族血緣來達成統治的穩定。宗法制延續上千年,一直到秦始皇廢分封,行郡縣才廢除。

    事實證明,這種制度非常成功。而如果今天談到他的重要性的話,則可以說分封制是形成最初級的華夏認同的基礎。其重要性幾乎等於神話中的盤古開天。

    上古五帝時期禪讓制,到了商朝變成兄終弟及的制度。直到西周,宗法制才穩定下來。而為什麼我們談宗法制的重要性,就是因為他是一切穩定的核心。是宗法制保證了將近一千年的時間裡,華夏文明一直穩定的蓬勃發展的根源。

    說到這裡我們必須得談談,宗法制設立之初的目的。其實很簡單,就是穩定。為了維持穩定,為了傳遞和團結力量,才使用親族,這種最原始也是相對可靠的方式來進行運轉。而穩定,我們知道,是一切發展和進步的前置條件。是宗法制構成了相對穩定的政治環境,從而使得社會可以進行一定程度上的發展,讓西周包括之後的中國社會得以運轉和維持,不至於像古羅馬一樣混亂血腥。

    一直以來,中國人濃厚的宗族觀念,禮法制度,社會制度甚至思想都受到了宗法制的強烈影響。宗法制在制度本身被廢除了,但是一直到今天,許多思想和潛意識依然留在人們的心裡。甚至可以說,宗法制深深地影響了我們的民族性格,刻在了我們最深的民族記憶裡面。

  • 16 # 天行珙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長子繼承製,是以宗族血緣關係為紐帶,與國家制度相結合,維護貴族世襲統治的制度。宗法制的目的在於保持奴隸主貴族的政治特權、爵位和財產權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時也有利於維繫統治階級內部的秩序,加強對奴隸和平民的統治。

    嫡長子繼承製是中國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下實行的一種繼承原則(制度),是維繫宗法制的核心制度之一。嫡即正妻、原配,正妻所生之長子為嫡長子。法律規定嫡長子享有繼承優先權。該制度起於商末,定於周初。商代的繼承製度是父死子繼,輔之以兄終弟及。西周初年,周公制禮作樂,始行嫡長子繼承製。周制:統治階級內部劃分為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四個等級,財產和地位,世世相傳,實行世襲制。在各個等級中,繼承財產和職位者,必須是嫡妻長子;如果嫡妻無子,則立庶妻中地位最尊的貴妾之子。所謂“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春秋公羊傳·隱公元年》)。這種繼承製度與商制相比,有效地避免了統治階級內部兄弟之間為爭奪權位和財產的繼承而引發的禍亂,從而維護了王權的威嚴和社會的穩定。

    所謂“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立嫡以長不以賢”的意思是:王位的繼承人必須自己的嫡親長子,不管他是否賢能。王位的繼承人首先應該是國君的嫡親兒子,在國君的眾位兒子中間,以年齡的長幼來定由誰來繼承。“立子以貴不以長”的意思是:王位的繼承人都是自己嫡親的兒子,但不是同一個母親所生,並且可能王后的兒子不是長子,這時就有“立子以貴不以長”這一條來確定繼承人:王位的繼承人必須是妻所生的長子。如果哥哥的母親為妾(妃嬪),但弟弟的母親為妻(王后),只要有妻(王后)的兒子在,就不能立妾(妃嬪)的兒子為太子。如妻(王后)沒有兒子,就只能立妾的兒子(在這中間仍然以妾中較為貴的一人的兒子為太子),不管其年齡如何。歷史上的商紂王就依據此規定,當上國君的。商紂王有兩個同母的哥哥,長兄叫微子啟。紂王的父母都想讓微子啟為太子,但有大臣據法力爭,說:生微子啟時商紂王的母親為妾,生紂王時其母為妻,有妻的兒子在,就不能立妾的兒子為太子,雖然母親是一個。 西周初年,周公制禮作樂,始行嫡長子繼承製。即王位和財產必須由嫡長子繼承,嫡長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長子。西周天子的王位由其嫡長子繼承,而其他的庶子為別子,他們被分封到全國各重要的戰略要地。由嫡長子繼承的王位可以確保周王朝世世代代大宗的地位,庶子對嫡子的大宗來說,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內又為大宗,其繼承者也必須是嫡長子。西周的嫡長子繼承製目的在於解決權位和財產的繼承與分配,穩定社會的統治秩序。。

    中國封建社會皇位的嫡長子繼承製,是一個成功併成熟的繼承製度。這個繼承製保證了政權的平穩過渡,使人心穩定,政權穩固。這種繼承製度與商制相比,有效地避免了統治階級內部兄弟之間為爭奪權位和財產的繼承而引發的禍亂,從而維護了王權的威嚴和社會的穩定.它是符合封建社會實際的行之有效的繼承製。它對於減少政治繼承中的衝突、維護君主專制制度的穩定有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時也符合儒家思想的家族本位觀念和最低政治目標,因而被視為專制皇位繼承製度基本的和理想的形式,並在漫長的過程中獲得了政治文化方面的“卡里斯瑪”合法性。

    縱觀整個中國歷史,嫡長子繼承製是中國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下實行的一種繼承原則(制度),是維繫宗法制的核心制度之一。嫡即正妻、元配,正妻所生之長子為嫡長子。法律規定嫡長子享有繼承優先權。該制度起於商末,定於周初。具體規定為“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在奴隸制(禮制)時代,主要適用於宗祧繼承中--此時家國一體,宗祧繼承可涵蓋王位繼承、爵位繼承、官位繼承。進入封建時代,法律嚴格區別嫡庶,在王位繼承、爵位繼承、官位繼承和宗祧繼承中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在財產繼承中諸子均有繼承權,嫡長子仍處於優勢地位--王位、爵位、官位、宗祧不可分割,財產可以分割是原因之一。這種制度體現了等級觀念,與宗法制度、妻妾制度相表裡;但在當時多妻(妾)制條件下,一定程度避免了繼承中的矛盾衝突。

  • 17 # 人生一杯老酒

    個人瞭解到嫡長子繼承製 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項原則,即王位和財產必須由嫡長子繼承,嫡長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長子,西周天子的王位由其嫡長子繼承,而其他的庶子為別子,他們被分封到全國各重要的戰略要地。由嫡長子繼承的王位可以確保周王朝世世代代大宗的地位,庶子對嫡子的大宗來說,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內又為大宗,其繼承者也必須是嫡長子。西周的嫡長子繼承製目的在於解決權位和財產的繼承與分配,穩定社會的統治秩序。

    縱觀整個中國歷史,嫡長子繼承製是中國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下實行的一種繼承原則(制度),是維繫宗法制的核心制度之一。嫡即正妻、元配,正妻所生之長子為嫡長子。法律規定嫡長子享有繼承優先權。該制度起於商末,定於周初。具體規定為“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在奴隸制(禮制)時代,主要適用於宗祧繼承中--此時家國一體,宗祧繼承可涵蓋王位繼承、爵位繼承、官位繼承。進入封建時代,法律嚴格區別嫡庶,在王位繼承、爵位繼承、官位繼承和宗祧繼承中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在財產繼承中諸子均有繼承權,嫡長子仍處於優勢地位--王位、爵位、官位、宗祧不可分割,財產可以分割是原因之一。這種制度體現了等級觀念,與宗法制度、妻妾制度相表裡;但在當時多妻(妾)制條件下,一定程度避免了繼承中的矛盾衝突。

    商代的繼承製度是父死子繼,輔之以兄終弟及。西周初年,周公制禮作樂,始行嫡長子繼承製。周制:統治階級內部劃分為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四個等級,財產和地位,世世相傳,實行世襲制。在各個等級中,繼承財產和職位者,必須是嫡妻長子;如果嫡妻無子,則立庶妻中地位最尊的貴妾之子。所謂“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春秋公羊傳·隱公元年》)。這種繼承製度與商制相比,有效地避免了統治階級內部兄弟之間為爭奪權位和財產的繼承而引發的禍亂,從而維護了王權的威嚴和社會的穩定。

    所謂“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這就是所謂的嫡長繼承製。“立嫡以長不以賢”的意思是:王位的繼承人必須自己的嫡親長子,不管他是否賢能。王位的繼承人首先應該是國君的嫡親兒子,在國君的眾位兒子中間,以年齡的長幼來定由誰來繼承。“立子以貴不以長”的意思是:王位的繼承人都是自己嫡親的兒子,但不是同一個母親所生,並且可能王后的兒子不是長子,這時就有“立子以貴不以長”這一條來確定繼承人:王位的繼承人必須是妻所生的長子。如果哥哥的母親為妾(妃嬪),但弟弟的母親為妻(王后),只要有妻(王后)的兒子在,就不能立妾(妃嬪)的兒子為太子。如妻(王后)沒有兒子,就只能立妾的兒子(在這中間仍然以妾中較為貴的一人的兒子為太子),不管其年齡如何。歷史上的商紂王就依據此規定,當上國君的。商紂王有兩個同母的哥哥,長兄叫微子啟。紂王的父母都想讓微子啟為太子,但有大臣據法力爭,說:生微子啟時商紂王的母親為妾,生紂王時其母為妻,有妻的兒子在,就不能立妾的兒子為太子,雖然母親是一個。

  • 18 # 夢話春秋

    西周為什麼要選擇嫡長制度呢。

    因為武王伐紂後,開始分封天下,武王又在反思商紂是怎麼滅亡的,周朝應怎麼吸取的商紂的教訓呢。惟婦言是用,昏棄厥肆祀,弗答;昏棄厥遺王父母弟,不迪。商紂王除了聽信女人話,輕蔑對祖先的祭祀,昏庸無道外,還對同宗的弟兄不加進用。商王為什麼不加盡用自己的兄弟呢,因為商朝是兄終弟及制度。王位在兄弟們之間傳遞,這些兄弟都是商紂王的潛在對手,怎麼能重用呢,再加上因為兄傳弟制度在商王朝曾發生九世暴亂。由此可見,兄終弟極制度不適合周朝。

    武王決定使用嫡長子制度,什麼是嫡長子制度,就是父親與正妻生的第一個兒子,叫嫡長子。然後再生下的兒子,叫次子。父親與妾生的兒子,無論年齡大長出生先後,都叫庶子。只有嫡長子代表著家族的血統,叫正統。家族的王位與財產只能由嫡長子繼承,叫嫡系。正統和嫡系叫大宗,次子與庶子叫小宗。武王在生命的最後立自己的嫡長子誦為繼承人,也就是周成王,而他的兄弟周公旦只能協助成王執政。

    那這種嫡長制度在周朝起到了多大的作用呢。

    鞏固政權。武王正室的妻子是誰,是姜太公的女兒邑姜。姜太公的封國是齊。這等於與齊建立了同盟地位。因為傳位給姜太公的外孫子,所以齊國會全力維持周朝的政局。假若傳給自己的弟弟周公旦,那麼齊與周公旦沒有任何血緣關係,齊有可能會征討周朝。從此後世的皇帝正室都是朝庭勢力最大的家族,為了是婚姻聯盟。包括劉邦的呂后家族,朱元璋的馬皇后都是在當時都是有勢力家庭。所以嫡長子制度等於為後世王朝找到政治同盟的基礎。穩定傳世。一個王朝的穩定與王位繼承人候選人多少有很大關係。因為嫡長子就一個人,而兄終弟及制度,在理論上講,只要是老皇帝的兒子都有繼承權,這是平等傳位制度。大家都在搶這個王位,那麼每個出發點就不一樣,只要有繼承權人的就盼望,在王位上的人早死,好輪到自己。所以容易發生暴亂。王族內部屠殺血腥,為了王位繼承沒有任何感情。確定嫡長子制度後,大家都沒有想法,都會協助執政者,來維護自己的利益。建立禮法。之所以不再兄終弟及,而是傳給自己的兒子,是除了平息政治鬥爭,還有禮法的建立。王國維先生在《殷商制度考》中寫道:兄弟之情本不如父子,而兄之尊又不如父,故兄弟之間常不免有爭位之事。兄弟之間常有爭位的事情發生,因為兄弟之間不如父子,這是人性。還真是,我們對自己的父親念念不忘,而同輩兄弟之間,感情那就很輕了,取妻生子後,能相互說話就不錯了。我們笨腦子想想,王位傳給兄弟,他還能每年充滿感情祭祀你。嫡長子該享受什麼的禮法都明確寫在銘文中,讓天下共同守著。春秋,孔子大聲疾呼的禮樂崩壞,就是約定嫡長制享受的東西,庶子們享受了,這是亂世的開始。

    以上三點,只是總結了嫡長子部分優勢,周朝在建國之初就實行了嫡長子制度,所以才創立了八百年基業,如果沒有嫡長制度會幾世而亡,我們不知道,感謝周朝為我們帶來寶貴的政治遺產。

    但我們對嫡長子制度確實沒有好感的,因為嫡長子,就是一個傻子,也要繼承王位,使後世出現許多讓人呆昏皇帝,難道這些讀書人腦子都讀壞了嗎,對一個笨蛋皇帝三叩九拜,任由他擺佈。其實不然,至少嫡長制度帶來政局的長期穩定,雖然皇帝昏庸無能,但天下不會亂,如果天下大亂多少人會生靈塗炭,多少人餓殍千里,政局穩定是一切的根本。在當代還在實行兄終弟及制度沙烏地阿拉伯,每一次換屆都是血雨腥風。現在他們也改變了,徹底的否定兄終弟及制度,我們中國早在兩千多年前就否定這種制度。

    參考書目《尚書》《先秦諸子》易中天著

    《殷商制度考》王國維著

  • 19 # 候塞雷的歷史手札

    所謂的嫡長子繼承製,也就是嫡妻所生第一個兒子為法定的第一順位繼承人,若嫡長子早夭且無後,則按照順位輪到嫡次子,若嫡長子有後,則立嫡長子的嫡長子,也就是嫡孫,以此類推;

    如果嫡妻無子或嫡系死絕,則立最尊貴的妾為正妻,妾的長子升格為嫡長子,也就是所謂的“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嫡長子繼承製的優勢在於,嫡長子確定之後就不會再動了,哪怕後面出現了更加優秀的嫡次子、庶長子,哪怕嫡長子是個傻叉,除非嫡長子一脈死絕,或者嫡長子做了什麼大逆不道的事情,否則嫡長子的地位都不會動搖。

    這就有效地避免了家族內部兄弟之間為爭奪權位和財產的繼承而引發的禍亂,而且有效維持了家族的正當性。

    而且嫡長子繼承製也是西周宗法制度的中最重要的一環。宗法制度的根本目的在於維持階級的穩定,天子一輩子都是天子,卿大夫一輩子都是卿大夫。

    嫡長子繼承製維護宗法制,宗法制維護王朝穩定,有效地避免了統治階級內部兄弟之間為爭奪權位和財產的繼承而引發的禍亂,從而維護了王權的威嚴和社會的穩定。

    《呂氏春秋》記載:“故先王立法:立天子,不使諸侯疑焉;立諸侯,不使大夫疑焉;立嫡子,不使庶孽疑焉。疑則爭,爭則亂。是故諸侯失位則天下亂;大夫無等則朝廷亂;妻妾不分則家室亂;嫡庶無別則宗族亂。”

  • 20 # 廠花

    在古代“家天下”的制度之下,嫡長子繼承製起的作用非常的大。

    首先,要弄明白嫡長子繼承製是個啥?

    根據百度百科的解釋,嫡長子繼承製是指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項原則,即王位和財產必須由嫡長子繼承,嫡長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長子。

    有那麼一句話:“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立嫡以長不以賢

    你母親是皇后,皇后生的叫嫡長子。你母親生了兩個兒子,你是老二,儘管你很出色,什麼文韜武略樣樣都行,那也是白給。因為你大哥比你早出生,所以必須先立你大哥為太子,就算你大哥智商不太好,那也必須立他,這就叫立嫡以長為先。你想要當皇帝就得等大哥早夭,或者被廢才能輪到你。

    立子以貴不以長:

    雖然按照年齡你排行最小,你的哥哥們比你早出生好幾年,但是因為你的母親是皇后,而你的哥哥們是嬪妃生的,所以立太子必須先立你,因為你的母親身份最尊貴,子憑母貴。

    這就是嫡長子繼承製。

    那麼,嫡長子繼承製起多大的作用?

    1、避免衝突。

    我們都知道,中國古代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所以,君王的兒子有很多,你該把你的家產繼承給誰?非常難以抉擇吧?你給你的某一個兒子,那麼其他兒子就有想法了:憑啥給他?為啥不給我?所以一般都會出現兄弟之間自相殘殺的情況。

    而嫡長子繼承製的出現,有效地避免了統治階級內部兄弟之間為爭奪權位和財產的繼承而引發的禍亂。

    規矩定下了,不是我想給誰就給誰,遵照古法,誰也說不出什麼。

    2、維護穩定。

    剛才說了,古代封建社會是家天下,而維護宗法只能靠硬性的制度。

    如果按照“以賢能定繼承人”,未免太主觀。

    “賢能”這個說法其實是個比較縹緲的東西,具有主觀性而且有不同標準,很難做到所有人都信服;

    “嫡長”則不同,它是個完完全全的硬性規定,不容易生出更多的枝節,也有利於財產、家業甚至皇位更加穩固地傳承下去,從而維護了王權的威嚴和社會的穩定。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生活中如果離婚了,你覺得男方和女方哪個會先再次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