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一隅心情

    應該復婚,俗話說,第一碗飯好端。

    你們離婚還在一起過,肯定還是有感情的,人往往會為一時的衝動買單,況且你們還有三個孩子,不管怎麼樣,原生家庭的和睦,父母都在一起,就是對孩子最好的安全感。

    沒有什麼大的原則性的問題,還是復婚吧,你們已經離婚六年了,並沒有各自成立新的家庭,還在一起生活,說明緣份還在,一定要珍惜。

  • 2 # 嫩嫩的小韭菜

    三個孩子,離婚六年,離婚不離家。

    如果走到離婚的地步說明你們的矛盾不是一星半點,至於住在一起大概的原因不外乎沒有第二套房,或者都三個孩子了,估計雙方想再找個物件也不是那麼容易吧。說白了,住在一起不是因為雙方還有愛情,更多的是條件有限,生活所迫。

    你們為了孩子復婚?真的是為了孩子嗎?那麼在乎孩子的感受當初為什麼不為了孩子不離婚呢?還是算了吧,不要再給你們再離一次婚的機會了,給民政局的工作人員減少點工作量吧。

    現在的狀態更適合你們,起碼鬧矛盾的時候不再拿離婚說事兒。

  • 3 # 一個大懶人

    離婚了還一起過,亂不亂嘛!

    孩子不是主要的,別拿孩子當擋箭牌,你呢?經過婚姻,經歷過失敗的婚姻,有沒有從失敗的婚姻中尋找到真正的愛?有沒有找到自己的使命,苦難是讓人成長的,如果經歷苦難還不會成長,那苦難就是白受了。

    你的重點是有沒有找到自己的使命,簡單的說有沒有找到自己存在的價值,如果沒有復不復婚,離不離婚都是一樣的,即使復婚了又怎麼樣,沒有對婚姻有一個新的認識,還是會有老路。

  • 4 # 青衣巖情

    我想既然離婚了,還能一起生活六年,這樣的關係比較適合你們!

    生活雖然比電視劇更精彩,但是電視劇的結局不是現實生活能常見的!

  • 5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你和前夫離婚6年,那你們應該是油和水的關係,分得一清二楚了。但是,你們兩個卻仍然住在一起,把夫妻關係變成了同居關係,是名不正言不順的關係。

    如果你的前夫還是不錯,你也還愛他,他也很愛你的時候。並且你們兩個人都沒有其他的物件,那為了孩子復婚,還是有必要的。

    如果你們不選擇復婚,還這樣不明不白的住在一起,使你們各自的財產都無法獨立。到時候你想離開這個家的時候,你的錢和他的錢,你的財產和他的財產就很難分得清了。到時候鬧起了糾紛,就真的太傷感情了。

    所以,你們有復婚的打算,就抓緊時間,把手續辦了。如果沒有復婚的打算,那你就抓緊時間離開,不要再摻和在這個家庭裡了。否則,對你們兩個人的今後,都不會是好的結果。

  • 6 # 唐花開

    認真追尋你的新旅吧,錯過即是過往,不要再糾結於當下,生活還很美好,不要總賴在自己的舒適圈中,像嬰兒學步般向前走,也許絢爛人生終得綻放。

  • 7 # 梨戀淮夕

    這樣的問題,看完我都一臉黑線,也真心想不通這些離婚不離家的,幹嘛要離婚?(個人觀點)

    離婚不離家那還有什麼意義,不跟沒離一樣嗎,還要每天面對前夫,不就多了一紙離婚證?本來離婚就是為了不想見到前夫,不想和前夫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想給自己一個清淨,把前夫這個包袱甩遠了去。姑娘,你是咋想的?感情的世界每個人有不同的看法,不知人不評論,只是發表一下個人的觀點。

    離婚了,就沒有感情了嗎?很多時候,我們都認為離婚就是感情不在的象徵,其實有太多人的婚姻破裂,並不是因為不愛,而是因為在婚姻中不懂得包容,最後無法將生活繼續下去。

    愛從來都沒有消失,有太多時候,女人對待第一次婚姻總是盲目的。

    俗話說,得到的就不會珍惜,真正的失去了才後悔莫及。很多女孩是因為婚姻的平淡,而感覺和對方沒有了感情從而選擇了離婚,然而等到離婚之後才發現原來自己是放不下的那一個,那麼女孩就會因為離婚而後悔。

    如果女孩對於前任還有愛,那麼離婚後這種愛會因為距離而更加難以釋懷。當女孩再次和男人見面,很有可能會因為愛,而和男人再次發生關係來慰藉自己內心的失落。

    如果兩個人都沒有再婚,那麼復婚也不是不可以,如果現在的生活讓你覺得才像是婚姻的生活,前夫對你的態度有很大改善,你對他的認識又有了更深的情感,那麼來說你倆還是相互照顧彼此包容的話,不是為了孩子,為了自己也可以復婚的,也希望在以後的生活中越來越幸福。

  • 8 # 愛生活愛小芝

    你這種狀態就叫做離婚不離家,也是現在婚姻關係存續的一種形式。

    我不知道你和你前夫這六年的生活和離婚前有什麼區別,如果你們之間的關係和離婚之前基本一致,比方說會正常的交流,以及有正常的夫妻生活,那你們的離婚可以理解為形式上的離婚,實際上你們依然是夫妻。

    也有可能你們這六年只是在孩子面前表現的尤如正常夫妻一般,實際上你們是各自生活互不干涉的,這種情況你們確實已經是離婚的狀態了。

    你的孩子們知道你們已經離婚的事了嗎?離婚了卻又一起生活了六年,在孩子的眼中你和前夫就是夫妻關係,而對於他們來說也有完整的家庭和完整的父愛母愛,所以這個時候考慮復婚的事不應該覺得是為了孩子,應該考慮的是為你自己。

    既然已經考慮到復婚,說明你現在是可以接受你前夫的,至少你們之間的關係應該不是離婚之前的樣子,否則你現在應該想的可能就是遠離他而不是復婚了。

    所以,如果你不排斥,並且前夫也有意,那就復婚吧,給你們的關係一個名正言順的名分。

  • 9 # 歸鴻悅讀

    看過你的問題是離婚了,仍然在一起過,是嗎?

    我覺得既然離婚6年了,仍然在一起過,那最好還是復婚吧!因為你們雖然離婚了,法律意義上來說,你們已經不是夫妻了!但是你們兩個人既然不是夫妻了,還能在一起生活,說明感情肯定是有的,而且從你的描述上看你們還有三個孩子,那就肯定要結婚了!說一下我的理由:

    結婚證不只是一張證書而已,他還代表了法律意義上的權利和義務關係,還有財產的分割關係。

    舉個例子吧:朋友在一個建築公司,有一年出了一個事故,就是一個工人在工地上面出事了,他有一個跟他一起生活了14年的老婆,但是他們兩個人沒有拿結婚證,因為他們兩個人本來就都是各自離婚的,那現在這個工人出事了,就涉及到賠償問題,這個工人這個時候已經五十幾歲了,法律的賠償呢,是要看他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個數和需要贍養的父母,最後這個老婆就沒有得到一分錢,老婆來到朋友的公司哭訴,朋友也是愛莫能助!因為從法律意義上來說,這個女人並不能算是他的配偶,因為現在法律已經取消了事實婚姻的這個說法。

    我舉這個例子雖然不太吉利,但是確實是實在的在身邊存在的案例!關鍵是你們還有三個孩子,應該拿證,重新迴歸到正常的家庭之中!

  • 10 # 五年感情時光

    其實你這個問題很多都是因為孩子的,因為身為一位母親其實在孩子的面前是沒有一點抵抗力的,因為對於再婚的這條路也並不是一定就好走的,並且最重要的是絕對會對孩子造成很大的一個傷害。

    退一步來說的話,再婚就很有可能還需要幫再婚丈夫撫養他的孩子。要是再婚丈夫沒有孩子的話,肯定是需要再生一個的,那麼這樣的話代價真的是相當大的,那麼這樣可以說不管是精神上還是身體上都是非常難以承受這樣的情況。

    所以只要這個男人有心想要重新迴歸到這個家庭中的,那麼你可以選擇將之前的那個傷疤給掩蓋過去的,甚至一點一點的將其忘記重新一個全新的生活。可以說在這樣的情況下孩子是起到了一個非常重要的作用,

    還有就是現在要是人到中年的話,兩人在感情這一塊都已經是排在第二位了,過日子可以說已經是第一的位置了,那麼這樣的話,就都會想反正都是過日子,那麼和誰過不都是一樣。那既然是這樣的話又何必再去找一個人再婚,然後再去過一個自己都不知道是什麼樣日子的一個生活,這樣豈不是多此一舉。

    所以如果你覺得這個男人有心改變的話,可以繼續和他一起生活。

    因為在很多的女人眼中就會感覺,就連一個和自己生活這麼多年的男人都會背叛你,那麼對於那些新認識的男人怎麼就可以保障讓他們對自己一如既往呢?

    所以像現在這樣離婚之後睡在一起,要是這個男人真的決定回心轉意了,對你和對孩子都想要負責的時候,那麼在重出領個證也是比再婚的風險要小上很多的。

    所以我個人是支援你再領證的,無論孩子或者以後的生活。傷害都是最小的。

  • 11 # 薔薇心語

    這要看看你自己的感覺怎麼樣,外人不好說,因為不瞭解情況,只能根據不同情況,給你提下建議。

    都有三個孩子了,他們需要親生父母的養育與陪伴,如果缺失一方是很難的。既然離婚了還能在一起生活,可能離婚時是一時衝動之舉,倆人還是可以將就過的,那可以考慮復婚吧,給孩子一個安穩的家。但如果只是為了孩子著想,自己其實復婚很痛苦,又沒有安全感,很難忍受,對方拿你不當人,做的很過分,又不知道悔改。如果有這方面情況的話,你要好好考慮考慮,如果你過的痛苦不堪,孩子會幸福嗎?

  • 12 # 天山桐姥1

    你這是離婚不離門,復不復婚有什麼區別!區別的是離婚綠紙,復婚紅紙,不要拿孩子當擋箭牌,那樣對孩子不公!如果當初為了三個孩子著想,就不會離婚,你們小孩過家家呢???

  • 13 # 癟癟愛癟癟

    現在離婚很常見,沒有什麼對與錯,即便是你離婚了,大家也不會覺得奇怪。

    離婚就代表著一段婚姻的結束,曾經低頭不見抬頭見的兩個人變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分開生活,不再過問彼此的生活。

    但是每一段婚姻結束了都是這樣嗎?不,有很多女人離了婚還是會和前夫保持聯絡,甚至會住在一起,就像離婚之前一樣。

    為什麼離婚了還要和前夫丈在一起?45歲的女人說了實話。

    1、劉麗:45歲,離婚五年,之後還是和前夫住在一起一年,之後才徹底分開了

    我和前夫離婚後,剛開始並不是很適應,而他也有些不適應,所以就沒有分開,還是住在一起,想要等雙方慢慢適應了之後才分開。

    我一直都覺得,我和前夫都不應該走到如今的局面,奈何雙方的性格差異太大。直到離婚之後,我依舊有這種感覺。或許我內心深處還是喜歡他的吧。

    2、王芳:45歲,離婚四年,離婚後還和前夫住在一起三年,直到孩子高考結束

    我和前夫離婚那會兒,孩子還在讀高中,為了不影響孩子高考,我們就悄悄的離了婚。離婚後,我們還是住在一起,像之前那樣生活,一直到孩子高考結束後,我們才正式分開。

    其實,我們一直保持著大致相同的想法,所以離婚後待在一次,並沒有覺得不適應。除了結婚證換成了離婚證,其他的全部保持著結婚時的習慣。

    我們之間的感情已經轉變成了情親,結婚或者離婚,都不會改變。

    3、李園園:45歲,離婚八年,前三年還一直保持聯絡和見面

    說實話,做了那麼久的夫妻,真要到了分開的時候,還是有很多的不捨。我們當時就分開住了,不過住得比較近。每週都會約出來見個面,聊聊天。

    一直到很久之後,還保持至少一個月見一次,隨著時間的推移,雙方之間的感情才慢慢淡去,之後也只是偶爾見一見。

    現在雙方也都擁有了各自的家庭,見面的次數就更少了。

    4、張祥芳:45歲,離婚十年,前面五年都和前夫生活在一起,想要復婚

    我一直很愛前夫,知道他出軌,我才選擇離婚。但是,在離婚後,依舊是難以放下,保持了足足五年的聯絡。多數時間都是我主動,想要復婚,但是他不想。

    於是,一過便是五年。之後的五年,我也逐漸放下,現在一個人生活,有時候覺得這樣的生活還挺好。不過,大部分時間還是感覺到孤單,偶爾也會想起前夫。

    或許就是因為這段難以割捨的感情,才有很多女人離了婚還是會和前夫保持聯絡,甚至會住在一起,就像離婚之前一樣。

    在一起的時候感覺沒了感情,但是一旦這段感情真正結束的時候,往往都會感覺到失落,就像人生不再完整一樣,這或許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吧。

  • 14 # 爾雅573

    我的建議是復婚!

    從你們離婚六年還在一起過的情況來看,你們想要獨立自由,但是又由於現實原因而無法徹底分開,可能是經濟,也可能是因為孩子。而六年還能在同一屋簷下相安無事,證明你們已經習慣了彼此陪伴!也許你們無形中都對當初離婚而感到後悔!

    從孩子們的角度來說,有親爸親媽陪伴是人生最幸福的事了!

  • 15 # 晚風起酥寒

    離婚在一起六年,這其中肯定有你忍受不了的事情,也有你割捨不掉的事物,,,這方面問題既然出來了,,那我們就不著急,讓我們比較一下,然後做出慎重的決定,,

    忍受與割捨,哪個你覺得更重要??哪個對你未來能產生的影響更大??其中包含著你自己,你孩子,你父母,你前夫,你前夫的父母,你們的財產,,你們的所有一切,,,,都要考慮進去,,做一個比較!

    這是一道選者題,是關於你自己幸福的選擇題,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沒有人會給你做出決定,每個人的性格不同,幸福感不同,尊重自己的內心,幸福有時候不僅僅是索取,有時候可能是付出!!

    只有做出對比,你更傾向哪方面,人生沒有十全十美,做出決定,有自己的路走,,不留遺憾,不留後悔,走自己承擔的完美一生,,,,,,

  • 16 # 薔薇椛開tt

    既然你們離婚了沒有分開過,說明你倆對對方都還不是很厭惡,那既然還是在一起過,其實跟復婚沒啥區別,只不過是自己過不了那張紙的坎。我覺得既然有3個孩子了,那麼復婚當然對孩子是最好的,有媽有爸才是個完整的家,這樣的孩子出去也不會因為父母離婚自卑,不管缺了父愛還是母愛孩子的人生都是不完整的。其次就是你自己覺得復婚的後果你能不能承受,如果再次遇到當時離婚遇到的問題該怎麼解決,總不能再次離婚吧,自己評估下復婚的利弊,再者希望你參考下父母的建議,祝你幸福。

  • 17 # 70後的自由戀愛人

    這要看你是否能夠接受再和他一起生活。你們離婚還在一起過,說明你們應該是和平分手,沒有鬧的太僵,同一屋簷下你對他應該還是瞭解的比較多,離婚後他對你和孩子的態度,以及在離婚後他的生活動態(是否把自己搞得很亂),離婚後是否改掉你以前不能接受的惡習,這些都能幫你重新考慮他是否能再和你共度餘生。而不是因為孩子而複合。

  • 18 # 我131

    既然你們離婚了又捨不得離開,這說明你們之間還是有一定的感情的,離婚的時候腦子一熱離就離,結果離了各自內心又捨不得真分開,那就祝你們破鏡重圓吧

  • 19 # 大聖歸來7833

    贊成復婚。原因如下:

    1離婚六年還能在一個屋簷下生活至今,至少說明感情還沒有徹底破裂或者你們都有共同的牽掛——孩子!個人推測,你們當初離婚也不是因為什麼大不了的事兒,無非是雞毛蒜皮,一時衝動的後果。

    2少時夫妻老來伴。夫妻還是原配好。假設走入下一段婚姻,你面臨的現實問題會更多,會有更多棘手的問題要處理,你確定你能生活的更幸福嗎?

    3離婚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這點大家有共識。父母關係破裂,給孩子造成的影響無法估量!為人父母,我們不能給孩子奢華的生活,難道還不能給他們一個完整的家嗎?就衝這點,自己受點委屈又算得了啥?

    綜上所述,支援復婚,明天你倆就去領證!提前恭喜了

  • 20 # 追逐陽光的魚

    三個孩子還能離婚啊?而且離婚以後還在一起,跟沒離有啥區別呢?我是一個離婚的女人,我勸大家能不離就別離婚,如果你孩子還小的話,你有責任,有矛盾解決矛盾,離婚以後一個女人很難得,而且當你知道那個你侍候著像大爺的男人真的有人不嫌棄,男人很快就會結婚,可那個家是你的根,男人不知道你有多愛那個家,那裡是她的希望,只希望男人寵著點,知冷知熱點,累死都心甘,都說女人離了誰都可以活,可真離了,你的念想就沒了,你不知道應該怎樣活著了,也不會再相信愛情了。所以能不離還是別離,孩子大的話,離了孩子咋整?等他結婚生子的時候那個後媽也會來,你倒是像個外人一樣,那個時候你的心會疼的要死,如果是一個完整的家,哪裡會有這樣的矛盾?所以能不離還是別離!好好過吧,疫情這麼嚴重,活著在一起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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