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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世界臺壇觀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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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蘆文正的自拋自扣
個人認為,麥迪是由於自信。當然,我可以表明身份,我是麥迪球迷。
那年,正是馬刺戰鬥力最強的時候,兩年前他們是NBA總冠軍,而且如果開天眼我們會發現,鄧肯在那年場均20+11,妖刀場均16+4,帕克場均16+6,馬刺當時明顯是單核時代的三巨頭,是低調的王者。
但當時的麥迪,距離兩次連續得分王時間不久,還處於巔峰末尾,雖然有上,但作為聯盟頭號得分手的心氣兒還在。事實上,那幾年大家依然會把麥迪拿出來跟科比、卡特、艾弗森拿出來一較高低,聯盟頭牌並非毫無爭議。
在35秒13分發生之前,麥迪的手感並不好,24投僅8中,火箭落後十分。
麥迪,在當時,就是利拉德這個級別的球員,甚至他的能力和聯盟地位還要強於現在的利拉德。
於是——比賽僅剩44.2秒,分差8分,波波維奇抱怨著吉諾比利的防守並將他換下場。麥迪後場接球,鮑文全場緊逼領防麥迪。只見麥迪藉助隊友擋拆換走鮑三叔,面對2米01的馬利克-羅斯,他鎮定自若地在投中了一記三分。
這一球,用時9.2秒,比分為76-71,火箭落後5分。
蘇拉用了3.1秒犯規,把布朗再次送上罰球線。布朗再次兩罰兩中,分差又被拉開到7分。
比賽還有31.9秒,麥迪藉著姚明的擋拆甩開鮑文,這次他面對的是鄧肯。用假動作晃到鄧肯之後,麥迪主動對抗造了鄧肯的犯規,並且憑藉自己超強的上肢力量,把這記三分打成。3+1得手,火箭僅落後3分了。
這一球,麥迪用了7.6秒。
波波維奇再叫暫停。僅落後三分的火箭試圖搶斷對手,但最終未果,鄧肯走上罰球線之後兩罰兩中,火箭落後5分,並握有球權。
又是麥迪,費力地接到了前場發球之後,用時5秒從中場運球到弧頂,面對鮑文的防守直接幹拔三分,再進!火箭僅落後兩分了!
此時,沒退場的豐田中心的球迷們瘋狂了。而馬刺,慌了。
聖安東尼奧,叫了最後一個暫停。
此前4罰4中穩定發揮的布朗,在接到前場球之後沒等來火箭的犯規,卻自己腳下沒倒清步子,出現了失誤,球從他手裡滑落,幾乎出了底線。
麥迪把球撿了起來,快速推進到前場。
到左側45°三分線外,人人都知道他要做什麼,馬刺四名隊員上前夾擊。
麥迪果斷出手!解說員大喊:“For the win!Yes!”
當時,就是這樣。
35秒13分縱然有運氣的成分在,也只佔很小的一部分。在那麼緊張刺激的比賽中,比拼的就是硬扎功夫。
不是誰的粉,也不是誰的黑。因近日麥蒂35秒13分這個問題被推送到TL上,故想起曾經在論壇上看到的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希望求的理性推斷,麥蒂當時的舉動,那種可能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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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給自己留下時間不多的情況下,球隊的核心球星的確需要站出來,麥迪無疑就是那個人!在逆境中,他依然沒有放棄,他選擇了扛著球隊前行,這本身就值得尊重!而且最終透過自己的努力完成了逆轉,這是真的特別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