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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孩子母親已離婚,前妻沒給撫養費,有探視權,最近她已經再婚,沒離婚就不怎麼理孩子,離婚後也是無聊見一下就扔回來不管哭鬧就走了,最近再婚懷孕了,聽說胎兒不穩定有問題,同一週週四去看醫生週末就跑過來說要接孩子玩一下,還好孩子不跟她,懷孕才一個月多,而且不穩定,這時候來接孩子真不知道安什麼心,沒過幾天,整個孃家人都來參與接孩子的事了,我們該怎麼辦,嚴重打擾到我們家了,要是去掉探視權容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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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心念肖肖

    你是想說,前妻現在的胎兒不穩定,他們家人這個時候頻繁的接你們的孩子,是想借你孩子之手讓自己流產,從而訛上你是嗎?

    如果你的描述屬實,那不排除這種可能。

    但是未知全貌,不予置評。

    真正離婚原因只有你們自己清楚,我只是覺得不要把人想的那麼邪惡。

    也許是因為她自己知道再有個孩子挺不容易,覺得之前沒有過多關注孩子,想彌補彌補。

    而且她是有探視權的,無法拒絕,所以只能多告訴自己的孩子,離媽媽的肚子遠一點,小心一些。

    要是孩子自己不願意跟她走的話,估計她也不能把孩子綁走。

    如果真的擔心,可以諮詢下律師,這種情況能否申請暫停探視或者有你們這邊的人陪同。

  • 2 # 情感解讀520

    與孩子母親已離婚,沒撫養費有探視權,最近頻繁來騷擾,如果你把前妻看成是一個毫無相干的人,那勿容置疑就是騷擾,如果你把前妻看成是孩子的親生母親,那就不是騷擾,就是一個親生母親對孩子的愛。

    前妻沒有給孩子撫養費,一定是有原因吧,如果是因生活拮据,等以後條件好一點再補上,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是刁蠻任性不講道理,無視法律的判決,不盡一個母親應盡的責任,跟你耍無賴,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討回公道,你一步步的忍讓,只能讓她得寸進尺。

    看事情要一分為二,不要總是站在你的角度看問題,你是孩子的親生父親,你愛你的孩子不假,前妻是孩子的親生母親,更愛她的孩子,親生母親對孩子的愛一定是大於父親的,懷胎十個月受了多大的罪,孩子是母親用生命換來的,母愛永遠是最偉大的。

    孩子天天在你身邊,你當然不在乎,孩子不在她母親身邊,孩子的母親能不想孩子嗎?母親想孩子來看自己的孩子有錯嗎?母親給孩子的愛能叫做騷擾嗎?作為孩子的父親,為什麼就不能理解前妻心裡的苦衷呢?

    前妻想把孩子接走,多跟孩子待幾天是再正常不過了,她能安什麼心?除了想念孩子,還能有什麼?做為孩子的親生母親,就算她害死全世界的人,也不會害她親生的孩子,是你對前妻心生厭倦,還沒有放下心中對她的怨恨,是你把她想的太壞了,對她一直有成見,其實是你想多了。

    夫妻因各種原因,不能在一起生活,離婚也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方式,但父母對孩子的愛,是永遠不變的,請你對她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寬容,不要阻止一個母親對孩子的愛,否則你的行為是不是有點太殘忍?

  • 3 # 綠地情感

    答:與孩子母親離婚,題主說前妻沒有撫養費,只是探視權,這肯定是離婚時判決的,她最近頻繁搔擾你,我來分析幾點,僅供參考:

    ①你是否有新的家庭,娶妻結婚了,她心裡還過這個坎,故意來擾亂你的生話。

    ④她心裡還有你,想挽回你,有復婚的想法。

    ⑤以上的問題,你應該搞清楚,讓親戚或朋友去了解情況,再做處理,表明你的態度。

  • 4 # 青雲媽媽的帶娃生活

    我的觀點是,即使離婚了孩子依然是需要母親的,不能因為離婚就讓孩子喪失了母愛吧。我自己曾經在瞎想的時候假設過離婚的情況,我覺得即使我跟我老公離婚了,我依然希望我們都能多看看孩子多陪陪孩子,讓孩子因為父母分開受的傷害儘可能最小。我覺得,讓孩子感受到更多的父愛和母愛是一件非常有益他身心健康的事情。

    如果是前妻真的打擾到你的生活了,你也可以同她溝通看看她心裡到底是怎麼想的。你也可以跟她商量好看孩子的時間,這些都是可以有辦法解決的。如果她還想複合但你不想,你也可以同她溝通告訴她。這些事情都是可以透過互相溝通解決的。

    希望說的上面這些話有幫助到你。

  • 5 # winkkkk

    我看這是一個復婚的訊號,想一想她為了孩子,說明一個問題她還想要這個家,人光陰似箭,如果你有這個想法,結髮夫妻如果放棄,會被人看不起,想信我,要知道別人是父母養的,同在(欄天下)善者得天下。

  • 6 # 小雛糊說

    探視權是法律賦予前妻的權利,不能剝奪只能中止,中止的原因必須是不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否則,撫養一方應提供便利,積極協助,不得阻礙對方的權利。

    聽你的描述,你認為前妻在胎兒不穩時,接孩子玩一下,是有什麼陰謀詭計。其實,你前妻在胎兒不穩時,來接孩子玩,可能是想透過與孩子的相處和玩耍,來轉移注意力,緩解內心的緊張和痛苦,因為心神安定對養胎是很有幫助的。

    至於撫養費,前妻沒有主動,你可以同前妻商量,或者起訴法院也是合情合理。但是,前妻不給,你自己也不說,心裡又不舒服,然後就不願意前妻探視或者接孩子玩,這不符合法律規定。

    你們兩人已經離婚,以前所發生的不愉快就讓它隨風去吧,最無辜的就是孩子。如今,孩子的媽媽想接過去玩,就讓他去吧,不管怎樣,她也是孩子的媽媽,你可以不要,但孩子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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