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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三角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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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洛林Lorraine
個人覺得是不應該的,但也不排除特殊情況。
為什麼說不應該呢,因為分手,就體體面面的吧,都過去了,從今以後他(她)於你來說就是陌生人了,何必為了一個陌生人浪費自己的心情,浪費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好好收拾自己,往前走,過得更好。
如果覺得不服,懷著報復心理去揭人家短處,那又何必,只是一時爽而已,最好的報復是過得更好!
何況,一段感情結束了,肯定兩個人都有原因,又何必互相揭短來難堪,好聚好散不好麼。
那為什麼又說不排除特殊情況呢,因為有些人真的是忍無可忍,為了讓別人認清他的真實面目,不被禍害,說出他的真面目是可以。
最後還是希望大家能理智對待感情,真的分手,就好聚好散吧,從此天涯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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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影視TV眼
最近娛樂圈裡好幾個男星都出事了,不過讓他們爆出問題的,都離不開三個字——前女友!
情侶關係的確是非常特殊的一種關係,兩個人感情好的時候,幾乎可以說是世界上最親的存在,而兩個人決裂之後,就可以說是仇人!
很多人在分手之後,仍然是忿忿不平,忍不住給身邊人吐槽對方在戀愛期間的一些惡劣行為,甚至公開曝光,不過這種一般針對公眾人物(非公眾人物,只要性質不是很惡劣的那種,曝光了也沒人關注)。
當然,很多人分手的時候,本來也有可能是因為對方的過錯,比如出軌等等,所以有怨氣也很正常。
也有人在分手之後,直接和對方斷絕一切聯絡,當身邊人問起的時候,就會直接說分手了,問及原因,大多會以性格不合之類的理由搪塞過去,而不願意多講!
那麼分手後要不要揭短這個事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一些人認為,兩個人在戀愛期間,一定會有很多共同的朋友,在分手後互相揭短,會讓彼此朋友們看笑話,也會給雙方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困擾!
畢竟是曾經相愛過的人,留下最後的體面也是相互的一種尊重!
也會有一些人說,被渣男(女)傷害了,不罵出來的話心裡就過不去那道坎,而且這樣做也是為了讓其他人知道對方是個什麼樣的人,防止其他人入坑,不讓禍害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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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歷史須臾滄海一粟
我覺得不應相互揭短。“佛說: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換來今生的擦肩而過。”而大千世界這麼多人偏偏你們相遇相識相戀,這是多妙的緣分,縱使最後結果是分別。但是相互愛過也應該讓我們學會感恩,怎敢還再去傷害對方。要學會拿得起放得下,這樣心裡才不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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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幸福要看正能量
個人認為:情侶分手不該揭短,但要揭惡!
最近相戀九年的周揚青跟羅志祥分手,女方在微博發千字長信,細數與男方感情點滴,以及男方在感情中所做的錯事。
網路上同情女方怒罵男方的佔了多數,但也有少部分網友認為,分手是兩個人的事兒,不該放到網路上來公之於眾,實在是有失體面。
確實,分手了不該揭短,畢竟有些只有最親密的人才會知道的缺點,本就不應該拿出來大肆宣揚。就好比男方有狐臭或女方有腳臭之類的,分手後用來攻擊對方實在是人品有欠。
但有些不應該稱之為短的而要稱之為惡的,卻應該大聲揭露:家暴!濫交!濫賭!吸毒!這都是非常惡劣的行徑,必須大聲說出來,否則還會有人繼續被矇蔽!
所以,分手後我們要分清楚哪些只是短,而有些卻是惡,對於惡必須不包容,必須予以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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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100633749576
中國有句俗話:好聚好散。無論什麼原因分手的,分手後儘量不要揭對方的短,畢竟曾經相愛過。再說互相揭短只會給彼此帶來傷害,不會帶來任何好處。緣分這東西誰也說不準,相愛卻不能牽手,只能說你們情深緣淺。愛著愛著卻不再愛了,說明你們緣盡了,灑脫放手,對彼此都好。
當然,有時候分手可能是因為對方背叛,你依然愛他(她),但他(她)已不再愛你,提出分手,你心裡難免會有恨意,你就想報料他(她)的所有不甚,讓身邊的人都厭惡他(她),但這樣做對你有什麼意義?毀了別人的同時,你的名聲也會受損。強扭的瓜不填,不如灑脫放手,找尋一個真正屬於你的幸福。有許人就是你生命中的過客,緣起緣滅,緣盡人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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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醉龍
真心相愛的兩個人,若是沒有刻骨銘心的深仇大恨,分手後即便做不了朋友,也做不了陌生人,那麼也不該做敵人互相揭短。這種報復傷害實則是雙刃劍,既傷人也害己。
既然分手,必然是受到外因或者內因的影響導致,分手本身就是一種情感傷害。
只不過有的是被動接受,有的是主動放棄。有的簡直可以說是背叛,有的可以說是厭倦。有的恍若生死大仇,有的各生欣喜。不同的因自然導致不同的果,多數都是自作自受。
能夠互相揭短的分手就是存了不甘之心。這種分手叫愛之深恨之切。這種分手叫我不好過你也別想好受。這種分手叫渣男沒有好結果。等等。
不瞭解別人的感受和經歷,所以沒有資格去評判別人的反應。
不過同床共枕一回,即便同床異夢,那也是千百年修來的緣份。
能放下的就儘量放下,把自己活好就是對對方最大的諷刺和報復。同行不易,各自安好應該是最好的祝福。 -
8 # 大君子情感說
情侶,是多麼美的一個詞彙。你們之間曾經有過海誓山盟,曾經有過軟噥細語,曾經也想就此成為別人羨慕的一家子。為什麼要再去相互傷害呢?到頭來,傷的不還是自己嗎?一生很長,何必為了這隻會成為人生中一個小點的事情而讓自己一再而再的受傷。或許傷的很深,但再去這樣相互傷害不是傷的更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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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呼呼的小可愛
情侶分手後該不該互相揭短呢?我認為不應該。
當初兩個人能夠在一起,已經是一個很大的緣分了,兩個人互相分手了,就算做不了情侶,也不一定是不愛了,為什麼一定要揭短呢?那有人就問了,現在娛樂圈裡面不是有特別多的明星不在一起了,就相互潑黑水,比如:現在正火的羅志祥跟周楊青。
首先,周揚青並沒有潑髒水,這些都是羅志祥做過的,並不是汙衊他。第二,周揚青把這些事情說出來,也只是想讓羅志祥對他以前那些欺騙過的女性道歉。而這些都是羅志祥沒有否認過的事情。第三,周楊青把這些事說出來,也是讓廣大女性同胞們警惕,不要被騙了。然後羅志祥並沒有對周楊青潑髒水、揭短。這是不是表明曾經的情侶,在一起這麼久了,並沒有說放下就放下。
所以說:當分手已經成定局了的時候,當一段感情已經結束了的時候,你應該要明白,有些人已經成為生命中的過客,所以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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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半暖時光0723
分手應該體面
誰都不要去揭對方的短
何來虧欠
敢給就應該敢心碎
好好說聲再見
多年以後
記憶的鏡頭前
還是從前的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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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沐雪清風
最為一個成熟的人,是不應該這樣的,每個人都有缺點,每個人都有面子,放過別人,也是自己大度瀟灑的表現。沒有必要斤斤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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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月亮的倒影是你的心
不應該。因為愛過,也不至於分開就開撕。開撕的情況分為兩種:一種是雙方確實有不對的地方,就比如王寶強和王蓉這對,撕得不留情面,互報對方出軌,還擺出各種證據,場面叫那個慘烈、難看。但公眾人物,涉及的利益糾紛多,我們普通人相對簡單一點。所以,情侶分開後,不那麼大機率的存在惡意詆譭,ta的另一半一般是有著家暴、出軌等實質性不可原諒的行為,嚴重在精神上傷害到自己,才反目成仇,暴露ta的真面目給周圍勸和的人看。這種開撕,是受害者的發聲,不應該受到責備。
另外一種,就是一方沒感覺了,另一方卻陷在其中,ta接受不了自己的一片痴情被辜負,投入的時間和金錢都付諸東流,這種人就會產生報復性行為,ta想透過揭短說明:你這麼不堪,離開他是錯的,只有我這麼包容你。但是,這樣做傷人不利已,以後想要複合都難。就像我的一個朋友,因為剛開始懵懵懂懂就在一起了,到後來才發現有點抗拒他的親近,後來就提了分手,那個男的無法接受,就在qq上揭我朋友的短,甚至威脅她的話,我那個朋友就儲存了那個記錄,說不會再有任何複合的可能。因此,情侶分開要不要開撕,需要看情況,是第二種情況就不必撕了,一別兩寬,各生歡喜是最好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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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毳聶尛靐
情侶分手最好不要相互揭短,好聚好散,畢竟曾經愛過。如果相處後,發現不合適,自然分開,這個很正常。每個人都有最求幸福的權利。不能因為分手了,就惡意中傷他人。你要知道,你人以類聚,物以群分。你要是分手後揭短,說明你也是同類人,說前任的短處,也是再揭自己的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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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好過一回,不能成為情侶也沒必要一定變為仇人。假如你生在戰爭年代,你們分手後遇到敵人,你幫敵人?還是幫曾經的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