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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路過喵星的汪

    這種情況下追尾事故後車一般都會踩剎車,前車被撞位置偏下,後車也因為剎車會扎頭,撞擊點則偏上。而前車倒車造成的碰撞則不同。

    另外,通過地面輪胎印痕也能看出來是追尾還是倒車造成的。交警出現場的一般打眼就能看出來,加上拍照取證,事故科一樣可以根據證據判斷還原現場。

    別忘了,記錄儀這玩意才出來幾年啊,老交警和處理事故的交警人家可學得就是這個,天天見得事故多了。到底怎麼回事一看就明白了。

    再說了,這種低速小磕小碰沒傷人的話,最終處理起來也就是走保險,就算掰扯得再清楚了該怎麼走保險修車基本上也沒什麼區別。要不幹嘛現在有快速處理呢?小磕小碰的,大家互相認個錯,都退一步,簽單子自己快速處理了就完事了。

  • 2 # 蜀黍說事兒

    開車上路遇到這種不講誠信的無賴的確挺鬧心的,鬧心歸鬧心,事情還是要解決。那麼種情況,不管自己有沒有行車記錄儀,或者旁邊其他車輛佐證,都應該選擇報警,讓交警來處理。

    交警處理時,首先會檢視事發路段周圍有無監控裝置,有監控是最好的,“和尚頭上的蝨子,明擺著”,不怕他再抵賴。而且,交警可能還會因為他不撤離現場而處罰他。如果沒有監控,那就會麻煩些,有些有經驗的交警會讓雙方當事人詳細陳述事故發生過程,從雙方當事人陳述尋找疑點,從而判斷事故真實情況。同時交警還會檢視雙方當事人的車輛接觸痕跡,從接觸痕跡的形成來判斷。比如倒車溜車和後車追尾的痕跡有些情況下是有明顯區別的,一般倒車或溜車接觸時由於剎車的輕重或者有無剎車的原因,兩車的接觸痕跡高低會不一樣。一般追尾的接觸痕跡會稍低於兩車靜止時的高度。當然這種判斷也不是絕對的,所以還要其他的痕跡來綜合判斷。還可以從地面兩車的輪胎行駛軌跡,與地面的接觸痕跡來判斷。當然,現在城市道路都是柏油路面,而且都很乾淨,有些路面痕跡很難發現的。

    如果交警通過前面的一些方法也無法認定的話,那就只有委託專業鑑定機構進行委託鑑定了。當然如果事故損失較大,上萬元以上,委託鑑定還有意義。如果只有百元或者幾千元損失,就划不來了,這種鑑定交警部門是不承擔鑑定費用的,誰委託誰先墊付鑑定費。鑑定後結果出來了是誰的責任,那麼誰再來承擔費用。如果有責方不願意支付鑑定費,就只能通過訴訟來解決。如果雙方都不願出鑑定費用,交警又無法認定責任,會出具交通事故證明,只證明雙方發生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及人車資訊,沒有責任劃分。那麼雙方可以持事故證明去法院訴訟解決糾紛。

    說了這麼多,最好的辦法是提前預防,給車安裝個靠譜的行車記錄儀,可以避免許多不必要的麻煩。為啥要說靠譜呢,因為現在記錄儀的品牌眾多,品質良莠不齊,買個稍微貴點的好品牌記錄儀省的需要的時候沒錄上。還有就是,在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最好能留意記住當時周圍行駛的其他車車號,留電話是最好的,需要的時候可以給自己佐證。

  • 3 # 幸福使者859

    除非你有記錄儀或者附近監控查到。否則,是很麻煩的。通常預設是追尾的。

    這些情況,見得不少,只要沒有記錄儀或監控的,前車死不承應的,交警來了也必定判追尾。

    我記得第一次碰到這種事,大概是二十幾年前,我坐白雲車隊一個朋友的計程車去食飯。也是被前面一臺中巴車掛錯檔倒車碰了。當時我這開計程車的朋友跟前面的協商寫下經過雙方簽了。前面那個新司機沒什麼經驗。然後雙方都叫了各自車隊的安全員到場。白雲車隊的安全員大讚我盆友厲害,能拿到對方簽名承認,如果對方死口不認的,白雲這邊食定死貓。對方安全員從到場一直埋怨司機蠢,不等安全員到場就籤。等交警到場是,交警也大讚我這個盆友,如果沒有這個簽名,一定判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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