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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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海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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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民商法律圈
從產權歸屬上看,父母為其子女買房,這種情況下兒媳可能沒有所有權,但是兒媳依法享有對該房屋的居住權。家庭成員之間存在家庭關係這種共同關係,所有的家庭成員基於這種共同關係對於某一家庭成員所有的房屋均享有居住權。因此,兒媳作為房屋所有權人的配偶或家庭成員對於其房屋都享有受法律保護的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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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張曉冉律師
寫有兒子名字應該是寫的是兒子名字吧!這應算為父母贈予兒子的財產,兒子為物權所有人,妻子因婚姻關係自然取得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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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點點滴滴609
既然寫了兒子的名字,兒子和兒媳結婚了領證了,就是一家人了。兒媳婦有居住權。但是是婚前財產,兒媳只有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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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情感熱線安雪
不管寫誰的名子都無所謂,房子住家人的,只要一家人和諧,幸福。就可以了,如果父親是給兒子買的,媳婦和公婆有矛盾,不願意住在一起,當兒子的解決不了,我父母有房子的話可以不跟兒子在一起,沒必要那麼都開心。如果兒子有本事可以給自己媳婦買房子,可以讓老人住,而且房子還在自己名下。主要是一家人得住的開心,你不要委屈了父母也不要委屈媳婦。老人也要為兒媳婦考慮為兒子的小家庭考慮。兒子要為老人考慮。儘量不要住在一起那樣矛盾會特別多。那要讓媳婦覺得自己是個外人。
按照新婚姻法規定:婚前一方全款買房,並且是男方父母的名子加男方名字確定為婚前財產,是不逾分割的。屬於男方財產,若有貸款婚後共同償還男方那部分份額若婚姻有變化會對女方有補償,在婚後男方父親可贈與兒子單獨所有,是一種贈與行為,只要是贈與的退單獨所有也視為婚前財產,不與分割,在贈與時最好到公證處公證,以防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