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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暢談汽車的螞蟻

    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看到業主這樣的做法,都會拍手叫好,因為這個車位是人家花錢買的,當然這個車位屬於人家的私有財產。長期霸佔別人私人停車位,這和搶劫有什麼區別,注意是長期霸佔,而不是一次兩次,偶爾佔一下別人的停車位可以理解,不要因為自己開的是豪車,就可以霸佔別人的停車位對於業主這樣的做法,個人覺得很是解氣。

    這個開豪車的,平時可能也是霸道習慣了,長期霸佔別人的停車位,而且一聲招呼也不打,這也看出這個開豪車人的素養,如果是我自己,霸佔了別人的停車位,自己都覺得理虧,但是這個開豪車的就是這麼無賴。

    對於平時佔別人車位,或者是停車的時候把別人的車擋住,而且還不留電話,自己最討厭這樣的人,有時候有急事,想開車,但是車被別人擋住,又沒有車主的聯絡電話,試想一下這樣的情況,真的是急死人。在這裡要說的是,大家平時停車的時候,一定不要妨礙別人的車,做一個文明車主,方便你我他。

  • 2 # 衛茳

    建議長期佔用停車位置付法律程式。

    比如24小時以上拘留2天。

    一個月以上判刑3個月。

    我國憲法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具體行使權力的過程中卻捉襟見肘,很多不合理行為發生處理還處在道德範圍內的協商解決狀態。

    法律的空缺讓很多公民的個人合法權利屈服於侵犯者財產和社會地位。

    既然我國正在建立法制性社會,為什麼不從小地方入手,保護好普通公民的合法權益呢?

  • 3 # Mr丶蔡閒生

    先把物業給告了!花了錢,換的什麼服務?還不如不交物業費!也別焊什麼欄杆了,在四個輪子的位置裝幾個反向破胎器,手動控制的那種,專治那些惡意霸佔車位的無良車主,進得來出不去,要停車,天天準備四條新胎換。

  • 4 # 馬基

    謝謝提問。我認為車位的擁有者在兩個方面做的不到位。一是當他獲得車位使用權後,要及時介入管理,他暫時沒有車,可以出租給別人暫時用一段時間,而他不聞不問,別人停車以後也沒有及時管理。二是車位的使用權歸你,但土地的所有權歸公有,你沒有權利改變原貌。在生中遇到個別不講理的人也是有之,停在你車位的這個車主是個很霸道的人,當說明情況後他置之不理,象這種人你必須找有關部門解決。

  • 5 # 真南1

    業主的行為不太適當。為什麼呢?這個車位的權利是你業主的。被他人長期佔用停車。侵犯了你的權利。應該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權利!不應用打樁方法圍欄該車……

  • 6 # 湖南武岡佬

    開豪車是有錢的,有錢就有勢,你的車肯定不好,也有可能還沒買吧,不管你怎樣牛逼,吃虧的永遠是你,按社會關係你拿他沒辦法,按法律來講你是錯的,既然是你的,等豪車走了你馬上去佔有車位,去圍住別人的車有理講不過

  • 7 # 同興爐

    花了這麼多錢買了個車位,別人使用,攤到誰誰願意,如果願意無作為那一定是呆子和白痴,你說是一、二分鐘或者是一、二小時甚至一、二天是可忍,長期侵權,那就對不起了,我也理解你豪車沒車位沒面子就占人家的車位,如果你沒妻子也可佔用人家的妻子嗎?如果你真的有錢就買個車位,如果確實差錢的話就別開豪車,買個一般的車不是車和車位都有了,擺什麼譜!

  • 8 # 北漂韓磚家

    首先車主人把自己車停到別人車位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對的,佔用別人資源,也不太道德。但是車位主人的做法也欠妥,不值得大家學習。車位主人應當第一聯絡車主,如車主聯絡不上或者雙方未能解決,可透過物業出面解決,物業都不好使的情況下只能麻煩警察叔叔出面解決了。遇到這種事千萬不能衝動,別有理的事兒變的沒理,自己再受牽連,就得不償失了。切記,遇事不能衝動!

  • 9 # 大腳走職場

    大腳想說,很解氣!既不傷人毀車,也不違法!漂亮!

    一車主朋友在買房子的時候花了27萬,一起買了一個停車位,因為之前一直沒有買車,所以這個停車位就空了兩個月。一輛凱迪拉克居然每天都在這裡停車,當時想著自己也沒有車,停一下也就算了,後來買了車後,就及時和這輛凱迪拉克的車主聯絡了,但是當時他的態度非常惡劣,就好像是理所應當的樣子。車主也拗不過氣啊,自己花27萬買的停車位,卻讓別人一直佔用著。就想了個辦法,他把這輛車的周圍架起了幾個鋼管,環形四周,凱迪拉克想出來都難的。

    1、私人財產,隨便霸佔!凱迪拉克車主,你錯啦!

    戶主在沒有購車,車位閒置的時候,你臨時停放,你已經是撿了便宜了。後面人家買車了,與你溝通,你置之不理,你不知道產權歸屬是受法律保護的嗎?

    2、我的車位,我做主!比如,焊幾個鋼管!絕招!

    戶主這招也是絕了!我的車位,我做主。我既沒有隨意動你的車,也沒有隨便損傷你的車。我只是對我的車位做了改動,你管得著嗎?比起那些個在車上噴漆,寫字,拖車的,咱已經夠客氣啦!當然,關鍵是,咱這沒有違法!

    比起上面的,這還真算不上暴力解決!咱只不過是,倒逼制!你要動車,你得找我來協商了!

    3、物業、交警等相關部門,配套制定相關佔用車位的處罰規定。特別是小區物業,需對此類問題做出相關的規定與規範。

    任何事情,還是需要依法辦理,暴力解決或者如上述的這種特殊解決法,其實都不是最佳的解決問題的辦法。

    萬一凱迪拉克車主再槓上了,你焊管,我拆管,這麼惡性迴圈下去,豈不是違背了社會文明與道德!當然,不排除有這種二愣青年死槓的!

    最後,還是呼籲車主們文明駕駛,文明停車!社會文明靠你我!

  • 10 # 黛曉米

    小米說:乾的漂亮!這年頭軟的怕硬的,硬的怕橫的,橫的怕楞的。

    現實生活中確實有這樣愛佔便宜的還囂張跋扈的人,你和他講道理,他不聽,只能來這種極端的,一招便靈!

    即使鬧到警察局,大不了我再拆卸好,但你的車必須要乖乖挪走。

    自己花了27萬買的停車位,憑啥你一直佔據?

    這輛凱迪拉克車主似乎沒有意識到自己是霸佔了別人的停車位,後來車主買了車之後,也及時跟這輛凱迪拉克車主進行了聯絡。但是凱迪拉克車主態度十分囂張,堅決不想挪車,這才導致了車位主人,打造監獄困住車。以如此極端的手法來促進問題早日解決。

    方法雖然不當,但是確實解氣

    那些說車位主人極端的人基本都是沒有換位思考,自己花了27萬,確無法停車,多次溝通無果是什麼心情。

    我想到了之前自己在某飯店吃飯,按車位停好車,結果吃飯出來,一輛外地小貨車堵死在我車子前面,根據車牌,各種資訊都查不到車主電話,整整等了3個多小時,車主才懶懶散散地回來,居然一句道歉沒有,一絲一毫的不好意思都沒有。

    我真是想踹他一腳的心情都有..... 所以 有些沒有公德心的人,確實這些狠招對他們管用。

    最後

    文明社會,從你我做起。

    亂停亂靠,霸佔別人的車位,即使別人以極端手段對你,也不會有人同情你。只會覺得你自作自受。

  • 11 # 實體店老王

    以“鍵盤手”的思維來考慮,不管人家是否佔用車位,我們都不應該用這種“監獄式”的方式困住人家的車,這樣做有欠妥當。但在我看來“乾的漂亮”。

    (國外亂停車的下場)

    這種事情並不是個例,而是已經快成為普遍現象了,這只是長期佔用別人的車位,還有人長期霸佔別人家的房子長達10年以上的呢。就拿業主打造“監獄式”停車位這件事來說,按道理來講,這麼做是有些不好,但如果咱們瞭解事情的經過之後,如果我是當事人,搞不好我就用幾車磚直接把轎車砌死在裡面了。

    (佔用交通要道的下場)

    據網路訊息稱,人家買這個車位花了27萬,且有正規手續,但因為種種原因一直沒有買車,而這個車位也就空了大概兩個月。然後他就發現有一輛車經常停在自家的車位上,因為自己還沒買車,讓他停也無所謂。但後來自己有了車之後,他也主動與這輛長期霸佔自己車位的車主聯絡過,但他的態度極其惡劣,意思就是“車我不挪,你願上哪告就上哪告,有招想去,沒招你能把我怎麼地”。就是這樣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惹惱了車位的主人,心想“自己花了27萬買的車位,讓你白停了兩個月,這我有車了,讓你挪你還不挪,那好,以後你都不用挪了“,這才有了咱們看到的一幕,直接用鋼管在車位四周圍了起來,我不用這個車位,你佔著車位也別想出來。

    (占人家車位的下場)

    從本質上講,如果是小區的公共車位,咱們是沒有資格要求別人把車位讓出來的,但如果是人家花錢買的,且有正規的購買手續,那這個車位就屬於私人財產,別人可以主動借給你使用,但你不能長期佔用。也就是說占人家車位的這個人是理虧的。

    而更奇葩的是,明明知道自己理虧的情況下,還態度非常囂張的跟人家叫囂,也不知道為什麼這麼豪橫,是家裡有礦,還是社會地位牛啊?

    不過車位的主人也是絕,既然自己有車位的合法手續,那麼車位的處置權就歸自己,你不挪車沒關係,我裝修自己的車位,這總沒人管吧?於是,就直接焊了幾根鋼管把車給圍了起來。我是支援他這麼做的,大家都是第一次做人,憑什麼讓著你,我去找你協商不代表我怕了你。

    (停馬路中間的下場)

    而這種現象是很普遍的,很多人覺得對方是怕了自己,認為自己豪橫一些,對方就拿自己沒辦法了。這裡我說個我親眼所見的案例:

    當時我家在一條鬧市街上開便利店,生意還算不錯。而隔壁是一家火鍋店,連著四個門市,平時生意也還不錯,門口是一堆停車位。這天,附近來幾個大車,去對面燒烤店吃燒烤,但周邊沒有停車位,於是就把大車停在了火鍋店門口,這一下就把火鍋店擋住了。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那種情況,大車高好幾米,停車位與火鍋店門口距離不到兩米,正好把整個門面和窗戶全部堵死了,顧客看不到店不說,走路還感覺特別壓抑。於是火鍋店老闆就去找這幾個司機商量,能不能把車挪到其他地方,但這幾個司機喝了點酒,說話就有些沒邊了, 意思就是不挪,願咋咋滴。

    (堵塞通道的下場)

    當時火鍋店老闆也氣不過,但在人家燒烤店裡,也不好吵鬧,就直接走了。他媳婦也勸他,人家就來一次,也不可能天天來,就這麼算了吧,老闆想想也是,今天就這麼地了。本來這事就算完了,可這幾個大車司機沒打算放過他,第二天又把車停這了,而且一停就是一宿。火鍋店老闆以為這幾個司機跟他置氣,他二話沒說就去買了一桶乳白膠,實際上大車是怕偷油的,他門口是有監控的,這樣停在這出了事不也有錄影麼。

    (停的不是地方,保潔大爺都看不慣)

    火鍋店老闆先進屋把監控關了,然後用乳白膠蘸著A4紙往這幾臺大汽車的擋風玻璃上貼,當時正值夏天,三更半夜的,也沒人看到。第二天大車司機來了一看,車上貼的全是紙,撕都不下來,就懷疑是火鍋店老闆乾的,但他沒證據啊,要求查監控,就說昨天晚上生意差,被你們擋住了,提前下班電閘關了,沒錄下來。最後這事也不了了之了,從那以後這幾個大車司機再也沒出現過。

    (佔用公共車道,撕都能撕幾個小時)

    其實都知道大車司機做的不對,為了防止別人偷油,就把車停在別人家門口,而店老闆用乳白膠潑人家車也是不對的,但又有什麼其他的好辦法解決麼?打電話不接、告訴了不聽,哪怕報警也沒辦法阻止人家停,而且都是晚上停在這,第二天都找不到人。

    只能說是“非常人渣非常對待”。

  • 12 # 唧唧個兒

    我車位是買房送的,有段時間我把車賣了,地鐵直通單位還不堵就一直沒想起來車位可以租出去,鄰居停我車位我也沒說什麼。後來又買了一輛車,停車位上了。然後一個院裡的車主氣勢洶洶的找我,讓我把車開走,還讓我出錢,這些天他車子沒地方停,停車場外來車輛錢和罰款錢。我問他知道車位是誰的嗎?他說是他的,沒辦法只好找出合同告訴他這個車位是我自己的,以前他停車是因為我車賣了,他說停車場讓他停的,態度蠻橫無理,讓我第一把車位無償讓給他,第二賠錢,第三,如果不干他就弄死我。我只好報警並且警告停車場監控頭必須對著我的車,不然出了問題我會追究法律責任。奇葩鄰居就要用法律對付,開門前把手機調到錄音錄影,敢動手就報警。他在停車場拿凳子砸我讓我把車開走,我給警察提供錄影和驗傷報告,賠我兩萬我才不起訴他的。

  • 13 # 頭號遊戲

    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都購買了汽車,但是大家都有了汽車之後,車位成了一個非常重要的位置,因為我們購買了小汽車,如果沒有車位,就沒有地方停,當然也有一些公共的停車位兒,但是這些停車位需需要大家去搶,有的時候沒有時間,或者是因為是耽擱了,就沒有車位可停,所以停車現在在城市裡面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所以很多的人就算是花大價錢也要購買一個車位,就是不想自己在停車的時候遇到一些煩心事,到處去找車位,非常的尷尬,最近就有一個土豪,花了27萬買了一個車位,平常的時候自己也是就停在這個車位上面,畢竟可是自己花了20多萬購買的車位,只有幾平米的大小。

    但是最近在自己的車位上面就發現停了一個陌生的SUV汽車,自己購買的車位卻停上了別人的車,心裡肯定是特別的不舒服,並且本來以為這輛車只是停一會就走了,但是沒有想到這輛車往這一停,就連續停了兩天的時間,這讓這位車主感覺到特別的難受,自己購買的車位竟然被別人霸佔,而且上面還沒有留電話,根本無法聯絡到車主。

    停車位的主人只好在自己的車位上面焊了幾個鐵柱子,直接把這個SUV給困了裡面,如果自己的車位沒有辦法使用,那麼直接就弄了一個小監獄,把這輛車困住了,原車位的主人,這麼弄也是為了解氣,本來自己辛辛苦苦購買的車位,卻被別人霸佔,是誰心裡面也過不去,不知道你們如果碰到這樣的事情,會怎麼解決呢?

  • 14 # 聽濤說事

    解氣歸解氣,但這不是解決之道。好在業主還比較理智,沒有對車輛進行損毀,只是畫地為牢,用焊在地上的四根鐵管囚禁了豪車。

    對此我是這麼看的:

    對業主來說。確實挺惱火,自己花27萬買的停車位為別人做了嫁衣,而且是長期佔用。這種事情已不是個例,但是業主確實沒有更好的有效辦法來解決。此前就出現過侵佔別人車位車被砸的新聞。損壞別人財物照樣要賠償,而且自己從受害者變成了害人者。

    我的建議:能否聯絡物業,找拖車公司將車拖走。費用由車主承擔。

    對車主來說。長期侵佔別人車位是不道德的。能開得起豪車,不會買不起停車位吧?如果是有急事臨時停在這裡,至少也應該在車上留個聯絡電話吧,能讓業主聯絡到。

    外面有很多的公共停車位,開豪車不至於在乎這幾塊停車費吧?現在車被困在裡面,想開出來也得費一番周折。既壞了自己的心情,又給別人添堵,圖什麼呢?

    我的建議:臨時停車,車內最好留聯絡電話。最好停在公共停車位,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和矛盾。

    現在車輛已經普及。光靠個人約束是不夠的。相關部門應該出臺有效的管理制度,對不自覺的車主採取懲戒措施。承擔翻倍的拖車費用以及對業主造成的損失。

    為了減少這類矛盾。物業也可以統一製作車位鎖,別人想停也停不進去。從源頭上杜絕這類事件。

  • 15 # 遙遠823

    能買得起豪車卻買不起車位?………不是買不起而是窮得瑟,太囂張,把別人都看不到眼裡,自以為是慣了,不懂一點做人的道理,更沒有一點社會公德心,他心中眼裡只有自己,是一個自私自利的小人,這就是典型的暴發戶和小人得志的醜惡嘴臉,這種人碰上黑社會就尿了,碰上拿刀的就跪下了,碰上咱平民百姓就囂張的找不到北了,給它四個輪子天天放氣,看它還能停放多久!!!

  • 16 # 唯戀無名

    首先27萬買的停車位,畢竟屬於自主產權,被人佔用放誰身上都不舒服,打造“監獄”困住豪車,情理上,我支援,法理上似乎有欠缺。既然這事情發生了就該妥善解決,而不是採取這種極端的辦法來處理。

    我之前做過幾年物業經理,我就拿我自己個人的想法來說說這件事。

    首先吧,業主花了27萬買下了停車位,這就和買房子一樣,這個停車位就隸屬於業主,作為那輛豪車,鳥佔雀巢,佔了人家業主花錢買來的車位,業主肯定不滿意啊。

    其次吧,作為業主,其實選擇處理這件事的辦法還是很多的,可以聯絡豪車車主,要求他移位,可以協商。我相信豪車車主都能開的起豪車了也不會在乎那麼一點點停車費,有可能是業主和車主協商過程中談崩了。

    還有一個選擇,私下協商沒結果的話,可以報物業,由物業三方協調,再不行可以報警,畢竟業主於情於理都是佔優的。

    但是,這位業主,在停車位四邊焊了鐵管,將豪車困住不讓進出,這個就不妥當了。本來吧這件事你是佔了理的,但是,這麼一搞,有理也沒有理了。

    綜上所述,現在車作為一種很普通的用具,基本每家都有,那麼車位緊缺也成為了實在的矛盾,類似上文這種情況,業主協調不成的情況下,就應該上報物業由物業出面解決或者報警,而不應該採用這種極端手段。

  • 17 # 佳寧說歷史

    雖然業主這種辦法實屬無奈之舉,但是我還是不贊成,我認為他應該採用正常的法律手段來解決自己的問題,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自己花了27萬買的停車位,被人長期的佔用,這點事擱誰心裡能痛快?自己花血汗錢買來的車位,為什麼為別人提供免費的方便?

    這件事情我覺得就是一種“強盜”的心理。

    那那種愛佔小便宜的人就抱著一種別人的便宜不佔白不佔的心理。在這裡我要說幾個事和這個佔用車位的心理是如出一轍。

    我座標山東,都知道屬於北方的山東冬天有集中供暖,現在和過去不一樣,都是採用那種地暖的取暖方式。這種取暖方式360度無死角,哪怕是廚房衛生間,一個犄角旮旯的角落都都能體現四季如春的快感。

    但是呢,這種取暖方式也給一些佔便宜的人鑽了空子。這種取暖方式,如果自己在2樓的話,1樓和3樓供暖的話。自己哪怕不用交取暖費不供暖,家裡也會有20多度的高溫。正是因為有這種情況,也致使一些愛佔便宜的人免費蹭別人家暖。但是他蹭了暖就指使人家那些交費的業主,家裡的溫度要低好幾度。

    有的人這麼做了,別人質疑他,他還趾高氣揚的說“交不交費是個人的自由,有本事你關了地暖。”每當聽到這種言語,我都有一種血衝腦門的感覺。恨不得大嘴巴抽上去。

    2020年,作為歷史上最長的寒假假期,現在無法開學,許多人選擇了網上授課,但是這種網上授課的方式也給一些家裡沒有安裝寬頻的人帶來了麻煩。但是辦法是人想出來的,有些人就想到了蹭網:小劉同學,在家裡悠哉悠哉的看電視,突然有一個人敲門。開啟門一看是對門的阿姨,進門就氣勢洶洶的質問小劉是不是改了家裡的密碼?小劉一臉狐疑地說是。那位阿姨直接來了句,改了密碼為什麼不通知我,我兒子我孫子考不上大學,你負責?這種赤裸裸的強盜心理,真的很讓人無語。

    再說這個被人強行霸佔車位的業主,車位明明是自己買的,但是偶爾用一下也就算了,但是長期的霸佔,也就是說是一種強盜的心理,業主被逼的沒有辦法,只能畫地為牢。在他的車周圍打了4根鐵棍。牢牢的把車鎖在裡邊。

    總結:我覺得,業主之所以這麼做,也是被逼的沒有辦法的辦法,只能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在多次溝通無果的情況下,業主出此下策,完全是被逼無奈之舉。但是車主的做法確實有點欠妥,還是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自己一意孤行。損害了他人的利益也不得不償失。

  • 18 # 小凌子悟職場

    於情於理為業主叫好,說明業主是一個有性格的人,能夠投入時間和精力去讓他們長長記性。

    我花了十幾萬塊錢也買了一個地下車庫,經常有人停在我的車位上,可能停在這裡,離他的家更近更方便?但是他沒有考慮到業主的心態。

    有時候真希望自己拿把錘子把他的車砸爛,或者用自己的車撞向它,但冷靜一下,這於人於己都沒有好處,還會讓自己有理變無理。

    好一點的人,會在車的玻璃上留下電話號碼,當你打電話的時候他會挪一下車,客氣聲說不好意思,但擔負的時間,誰來補償呢?

    想靠人的素質,文明有序停車,還有一定的差距,我們是否應該投入資金,自己修建一個防護欄?省著以後很多人佔用自己的車位,讓自己有氣生。

    或者和物業溝通,規範管理,制定公眾參與,大家配合停車意見。如果有人違背,予以一定的多種方式懲戒。

    畢竟靠制度管人,管事才能管長久。

    畢竟讓他們嚐點苦頭,他們才會長記性。

    大家遇到過麼?

  • 19 # 孔夫子說車

    相信這種情況很多人都有碰到,自己花錢買的車位長時間被人停放,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換做誰都會咽不下這口氣的,只是每個人應對的方法不同,這位業主在車位上打上地柱也是出於無奈,雖然有的偏激但是不失為一種好方法。這是之前一位車主花了27萬買的車位,由於自己當時沒有買車,就沒有去理會,便讓別人暫時停放,現在自己買車了卻沒有地方停,打造“監獄”困住豪車也是非常的無奈。霸佔他人車位是不對的

    像這種私佔他人車位的事情也是屢見不鮮,以上的這位業主個人覺得還是比較令人同情的,自己花27萬買的車位由於之前自己沒有買車,就讓鄰居免費停放,本來是做好事,最後吃力卻不討好,自己買車後鄰居依然霸佔自己車位,經過多次跟鄰居溝通協調依然無果,於情於理都很難讓人接受。而這位霸佔別人車位的車主仗著自己開的車好就目中無人,霸道橫行,自己開得起好車難道買不起車位嗎,要麼就是素質極其低下,對於這種人應該給一點教訓,以解心頭之恨。

    以暴制暴不可取

    其實業主的心情也是可以理解,但這樣粗暴的方式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打了地柱到時自己還是需要自行撤除,費時耗力,如果造車了對方財產損失還需要自己承擔。個人覺得可以採取別的方法,比如透過物業來協調,保障自己的財產和利益不受到損害。根據相關法規規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佔他人財產,像業主這樣花錢購買了一個固定車位之後,車位的業權就歸他本人所有。即使業主本人沒有使用這個車位,其他人也不能擅自來佔有,否則嚴重的還會被處以侵佔他人財產罪。

  • 20 # 好運55790647

    我的車位前就是過道,我就停過道上,並且給物業打好招呼,你們管理不善,我只能停這裡,你看一下我的車無損傷,你們不管我就走了。物業立馬分分鐘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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