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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出首付,男女共同還債,男生還要在房本上加名字應該嗎?兩個人收入差不多,但是男生家庭條件不好,為了結婚,女生應該同意加名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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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財經王大拿

    關於房本加不加名字,其實就是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在這裡先說個最基本的原則:如果出現最差的情況,那麼加不加名字並非最重要的事,因為最終會考慮雙方對於資產的貢獻,而不是僅僅因為名字,就損害某一方的利益。

    現在新婚姻法規定,婚後財產一般是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這就相當於,如果是夫妻登記後的房產,那麼這個房子,不論名字寫誰,都是公用的房產,當然,具體購房行為中,涉及到了首付以及貸款,那麼如果最終發生爭議,自然會按照雙方出資的額度,來進行相對公平的分配,比如房子歸一方,而另一方按照狀況給予補償,總體而言,你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尤其這種婚姻中經常遇到的事,否則婚姻法就不會修訂了。

    如果不是婚後財產,而是婚前買的話,理論上是看婚前的名認定,但是同樣的,即便認定這個房子的歸屬,但是後期雙方共同還債的話,那麼你不可能對方還債部分,就這麼算了,如前所述,你必須是進行補償的;如果婚前就加了對方名,或者婚後加名的話,自然就變成共同財產了,那麼分割更正常,這裡要說的是,不要以為雙方名字,就是一半對一半分,而是具體看雙方資產的貢獻,來進行合理的分配,民事糾紛解決的就是這個問題。

    也就是說,不管加不加名字,涉及到共同還債,那麼還債部分還是要合理補償對方,同時即便加了名字,也不是說二人平分的,都是要根據情況來判斷的。這個新婚姻法,其實很合理,基本上做到了讓雙方都公平。也就是說,像很多年前,以為一個名字很重要的事,現在是根據情況來綜合判斷的,免除了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那麼如題,如果一方堅決認為應該寫自己的名,可以跟對方說清楚,讓他自己查下法律,即便未來離婚,還債增值部分都是有補償的,沒有說另一方就虧了,這是理性角度,而且非常合理,畢竟多拿的首付是自己的,婚前寫自己名字其實說的通,而將來離婚對方也有補償,也不虧;如果另一方堅決要求婚前非要寫名字,那我個人認為,這樣的婚姻不說信任,連基本的法律知識都不願意去查,而是非要寫名的話,那還是算了吧,以後的麻煩事更多,不只是法理的問題,而是情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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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大秋

    現在你的問題,反過來了,女生家裡比較有錢,可以付首付,之後共同還月供。這時候,如果男生要求在房本上加名字,那女生肯定不舒服了,這一點放在任何一個人身上都會這麼覺得。首付都是我付的,憑什麼加你的名字啊,是不是?

    但是,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既然走進婚姻的殿堂,那就必須共同面對,互相包容。試想一下,如果女生嫁給一個男生,而住的房子沒有她的名字,什麼感覺,像寄居,不像在自己的家裡。而男生,自尊心更加強烈。

    在房本上加名字,如果是男生提出來的,我個人感覺他有點自私了,沒有顧及女生的感受。如果此時真的已經提出來了,女生應該開誠佈公的跟男生談談,談談自己的真實感受。真誠的交流,才能讓平時的矛盾都及時化解,不然會越積越多,走向雙方都不願意看到的結果。

    女生呢,如果你們真的要進婚姻殿堂的話,房本上還是加上男生的名字吧。首付是你家付的,男生會記住一輩子的,平時在生活中肯定會對你多包容,而且也會多孝敬女生的爸爸媽媽。

  • 3 # 卿雲說娛

    律師來都答一波。

    要看你們結沒結婚,如果是結婚後買的房子,不管誰出的首付,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房產證加不加他的名字都一樣。

    如果你們沒結婚,你出首付你買房,正常來說應該是你婚前個人財產,願意加名等於把產權送他一半,願不願意你自己考慮。

    但是,從感情來說,這種做法算計太過。

    任何脫離實際談理論的行為都是耍流氓,在中國目前的社會環境下,男方提供婚房是預設的潛規則,哪怕不是男方一個人出,雙方一起首付都沒問題。

    但是,女方一個人首付,男方要求加名,恕我直言,這種男人太雞賊。

  • 4 # 大林松樹

    女生首付,男女共同還債,男生還要應該在房本上加上名字嗎?

    答:當然得加上男生的名字了,因為你們兩個共同首付共同還債,如果你的女朋友不同意加你的名字,這個首付和還款,你這個男生一定不能和這個女生一起來還款的,如果女生同意房本上加男生的名字,這個男生就應該和你的女朋友一起來,共同承擔還款的責任,就這麼簡單,不用再說其他的了。。

    再說了,這個男生,雖然你的家庭條件不好那是一回事,但是,如果你有和女方共同房貸,就不如你和你的家裡的親人們商量一下,你們自己個兒貸款買房,這樣你買了房子,就是你的婚前財產,和你的女友沒有一點關係,你和你的女友還款,你自己買房也是還款,都是一樣的辛苦,雖然你和你的女友各自一半,是有一些減輕你的負責,但是,你考慮一下,如果,你們不清不渾的摻和,到時候你們之間的紛爭是一個很麻煩的事情。。

  • 5 # 週週理財速遞

    女生出房子首付,男女共同還債,男生還要在房本上加名字,這個問題就十分的不應該。因為女生付首付,在婚前的時候,這個就算女性的個人財產。男女共同還債,即便是婚後這個房本上沒有加上兩人的名字,但這個東西也是有男性的一半的。如果男性還要在這個房本上加上名字,我個人覺得於情於理都說不通。

    本來在這個社會上,大家傳統觀念裡面就覺得結婚應該是由男方買房子。如果男方實在是因為房價太高,買不起房子可以考慮去付一個首付。然後貸款雙方還或者是由男方在家裡還。這個時候你卻不提倡去買房子,也不提倡去承擔一些其他的錢,而只是說兩個人一起還房貸,並且在還房貸的同時還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我覺得這就是自私的行為。因為女方已經知道你沒有錢了,為體諒你主動把首付付出來,不跟你斤斤計較這些,你卻還要在沒有錢的情況下,還硬要讓女方去把你的這個名字加在上面,個人覺得是一種非常小氣自私的行為。

    如果兩個人還沒有結婚,我建議這個女孩就把這個男孩輕輕放下,兩個人儘早分手就可以了,因為我認為男方如果一開始沒有錢是可以的,但是他一定要有擔當,不應該想著如何在財產上和女孩斤斤計較,甚至說佔女孩的便宜。而是應該兩個人一起去面對,既然你已經沒有錢了,付不起首付,那難道女孩付了之後你還要去占人家的便宜嗎?

    我見過很多人,他是男方付的首付之後,房本上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因為這是對女性的一個尊重,在職場上女性已經是非常不佔有優勢了,未來可能結婚生子之後,中間一段也要離開職場。如果這個時候在房本上寫上女性的名字,他會更有安全感,通常情況下提出這種要求都是女性,而且付首付的也都是男性,在這個家庭中本身已經有女性來付出這個房子的首付了,我不太理解這個男性怎麼好意思再提出在房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因為即便是你對自己和女性兩個人的未來沒有信心,但是你也要知道即便是兩個人共同還房貸,這個房子在還房貸的期間也是有你的一份了,即便是這個方面不加上你的名字,他也是有你的一部分的,但是你這個時候一定還要提出家裡的房子的名字,那不就證明你希望企圖霸佔女孩在婚前付首付的錢嗎?我覺得這是一個道德品質的問題。在這個房本上加上男性的名字肯定是不應該,不僅不應該,而且你有這種想法就是不正確的。

    我覺得能夠遇到一個女孩不和你斤斤計較,並且還替你把首付出了,就證明女孩有足夠的意願想要和你未來走下去。如果這個時候你再去經濟計較算計女孩的財產,我覺得這個人的人品有問題,未來如果女孩生活中遇到了什麼困難,男孩也會立刻轉身就走,不會幫助女孩解決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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