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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珍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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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彩虹花花
照我說,所有的人都應該提前立遺囑。省的兩腿一蹬走了之後,給兒孫留下麻煩事。
法律雖然也可以處理個人的身後事,但未必是當事人的真實意願。
如果鬧到法庭上,基本就是要撕破臉皮了。
現代人法律意識都提升了,知道按照法律遺產應該怎麼分。
但實際的生活中,道德傳統依然在起作用。比如,出嫁的女兒不能分孃家的財產。
照以前,出嫁的女兒對父母也沒有養老的義務。
現在的法律上,兒女對父母具有同等的贍養義務,也有同樣的繼承權。
但實際上,很多人談義務的時候給你講法律,談權利的時候跟你講傳統。
讓出嫁女兒,付出辛勞之後,非常的意難平。
在我看來,自己的財產,是自己賺的,願意給誰都行。
但最好心裡有桿秤,不要涼了真心對你好的人的心。
現在有很多年輕人立遺囑,透過遺囑來表達自己的真實意願。我覺得也挺好。
有時想,我也應該去離份遺囑,特別上個星期去參加了次體檢,真的是沒有一箇中年人,可以從體檢中心笑著走出來。
我希望如果我不在了,屬於我的財產,三分之二歸我女兒,三分之一歸我媽媽。至於老公,有手有腳有工作的中年人,相信依然可以過的風生水起。女兒還小,需要有足夠的金錢才能健康成長。而老媽,還有弟弟妹妹照顧她。
我想用我不多的財產,在我離開之後,依然能夠呵護我牽掛的人。
不要把遺囑看的那麼不吉利,我們最終都會走向死亡。
而一份遺囑,也可能是一份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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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鬱金香137652766
什麼樣的人應該提前立遺囑?
這個問題,一般來說,普通的百姓沒有必要立什麼遺囑。但是有資產的人。身邊子女多的人可能要早些立遺囑的好,免得死後財產糾紛。有企業,有公司。的富人一般最好在60歲法定的退休年齡立囑最好。不要等到70-80歲在立晚了。身體是自己的本錢。不要以為還沒老。可是人過了60歲身體是每年下降。所以早比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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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阿宋770
所有的人都應該提前立遺囑,儘管是獨生女,自己的房產、財產及其它的東西,對後人要有一個交待,可以剩去很多麻煩,不要認為只有一個孩子,將來一定是他她的,法律不是這樣規定的。
閒來想起9年前我一個58歲的哥們腦梗去世,去參加他葬禮受的刺激——這哥們與那潑辣貪婪的第2任妻子離婚後找了一個80後女友,他這時已沒什麼財產了,他兒子非常能幹,幫父親把小房子換成大房子了,當然由於大部分錢是兒子出的,所以房本自然也改成了兒子名字,女友也知道這些,兩人同居3年後似乎正要拿證結婚,他突然掛了。
那天去參加他的遺體告別儀式,很感慨,沒名份的小女友只能作為來賓去告別,家屬裡站著的是兒子的生母,與朋友離婚近20年的髮妻——來賓中大部分人都未見過她。
與很多人聊過這話題,一般人都想當然地認為以下幾種人才該提前立遺囑:
1、有錢人,一般指那種有產業的大款;
2、得不治之症的成年人;
3、年紀很大的人,如今好像80幾歲也不能就說人家是年紀很大的人;
我覺得有財產的人都應該立遺囑,如今的世道充滿了各種變數,天災、人禍、今年的疫情……猝不及防的病故令活下來的親人反目成仇的事例比比皆是,故去的人沒有留下表達自己真實心願的遺囑,壽終正寢的老人也因沒立遺囑而給親人平添糾結、甚至為一丁點兒財產也鬧到了法庭——無論遺產多少,只要分配不公,就可能引起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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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華人古老的傳統觀念裡,對立遺囑這事兒很排斥。但事實上就我們工作中見到過的,因為沒有對自己的生前財產進行相應的規劃或安排,而導致其過世後,家中親人為爭財產紛爭不斷的事情比比皆是!
很多人認為一般年老的人並且有錢的人才有必要立遺囑,其實不然!目前稍微懂法的中年人也有很多立遺囑的了,尤其是家中清源關係很複雜的人更有必要預先對財產進行規劃,包括立遺囑。因為誰也不知道意外與明天哪個先來。
總結一下:我認為下列人員應該預先進行財富規劃,讓自己的財富按照自己的意願傳承到自己想傳承的人身上,包括以立遺囑的方式進行財富傳承:
1、有相應財富的人,一般中年以後就可以考慮立遺囑了,正如前面所說,誰也不知道意外與明天哪個先來;
2、家庭關係比較複雜的人,尤其是經歷了多次婚姻或有多個孩子的人;
3、有一定財富的老年人,一定要在自己精神狀態尚好且有行為能力的時候立遺囑,這樣可以最大限度保證遺囑的有效性,並且能很好的根據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將財產留給自己想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