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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海浮人

    只能說,科技是把雙刃劍,科技能夠造福人類,若是被不法分子利用,會對民眾造成極大的威脅。

    近年來,屢屢爆出酒店偷拍旅客和房東偷拍租客等事件,造成了極大的社會恐慌。談及針孔攝像頭等隱秘拍攝工具,更是讓人民擔心,以至於大家在外居住時屢屢防範這類行為。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花亞偉對偷拍事件屢屢爆發的原因進行調查時。他得到了答案。

    偷拍事件屢禁不止是有一下兩點原因的:

    一、針孔攝像頭行業未能得到政府的有效管控,使針孔攝像頭易流入到民眾手裡。

    二、相關法律存在漏洞,對偷拍行為處罰較輕,違法成本偏低。

    先來看看現今對待偷拍行為的法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因此,對待偷拍等嚴重侵犯他人隱私行為的處罰是相對較輕的。偷拍等嚴重侵犯個人隱私的行為在刑事處罰中缺位,已成為中國刑法一大漏洞。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法律漏洞屢屢以身試法,偷拍現象的猖獗,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法律上存在漏洞。

    因此,花亞偉委員建議,對偷拍等嚴重侵犯公民個人隱私的行為予以刑事處罰,在《刑法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一章中增加“侵犯公民個人隱私罪”。並加強對針孔攝像頭行業的管控,從源頭上制止針孔攝像頭氾濫的局面。

    對於花亞偉委員得提議,筆者是表示支援的,為了有效制止偷拍現象的發生,必須用重法進行約束。這樣才會更好的保護人民的隱私,這也是尊重人權的行為,使中國法制進一步完善。

  • 2 # 身邊的刑法

    將單純的偷窺偷拍入刑,筆者持反對意見。

    其次,刑法要有謙抑性,現實中,偷窺偷拍行為雖然並不鮮見,但採取其他手段可以達到制裁的預防目的行為,不必要從刑法角度加以規制;

    再次,雖然單位的偷窺偷拍行為不值得入刑,但將偷窺偷拍的成果加以傳播和利用,刑法對該行為已有規定,如侮辱罪等。

    偷窺偷拍行為確實令人憤慨,某些偷窺行為與行為人的心理疾病相關,在司法精神病學上當屬精神疾病的一種,如果一味將類似行為人運用刑法加以規制,難以達到刑罰的目的,試想,對一個精神病患者的刑罰改造,其效果如何?恐怕只會越改造越壞,因此,對類似行為入刑,尚值得深思。

    以上僅為個人觀點,妥否,請指正。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人類紀元並不長,縱觀地史,人類將來滅亡的機率會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