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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清風小樓

    要平衡關係,首先了解雙方的立場和需求。比如父母需要的:1.這個小夥子對自己女兒很好;2.還很孝順老人

    男友:1.女友父母的認可;2.女友的認可

    儘可能建立良性的溝通,不要做雙方的傳話筒,因為當你情緒不好的時候就會誇大事實,從而給雙方關係帶來不好的影響。

    父母不和男友住,其實矛盾是很少的,不管情緒如何都儘量少在父母面前說男友壞話。除非你不想和他處了,不然你說了,只會讓父母覺得這個人對自己女兒不好。

    如果遇到父母不同意你們在一起,多和父母溝通,瞭解為何不同意?

    什麼事情都有解決的辦法,當初我遠嫁父母也是一萬個不同意,後來也改變了觀念,認可了我遠嫁,只要我過得幸福,多回家看看。

  • 2 # 大雄技能知識社

    家庭問題。社會有很多家庭的父母在控制孩子的人生,只是他們沒有意識到這是多麼可怕的事情。如今的婚姻家庭是必須要和父母獨立經營的,也就是說父母說什麼不要在意 要為自己的家庭負責才是最重要的。不在意父母有些言行 不代表就是不孝順或者不尊重,如果盲目的聽從父母的言行那麼 小夫妻家庭必然出現矛盾和無限的煩惱。要知道人與人都是獨立的大腦和不同的生活選擇,對事物也是有不同的價值觀,更是每個人都有自由的權利和選擇。人與人往往依賴越強 越容易有生活困惑,這是沒有智慧與知識的生活態度, 音聲相和 前後相隨!看著如今的社會家庭教育 一代複製下一代的限制和控制 我也真是無能為力。 人若不成長會活的很累 很痛苦 更不用說賺大錢了。

  • 3 # 遇見孟蓉

    說到平衡我是要用呵呵兩字了。首先我並不贊同華人的家庭觀念,好像孩子就是自己的私人物品一樣,孩子是獨立的個體,他在18歲以後就可以獨立了,父母只能是參考意見而不能夠去幹涉,她選擇的男友無非就是做父母的不瞭解,或者就是有些方面不達標,我想一般會是在物質方面的,年輕人有很多機會的,給她更多的機會不是更好嗎?其次這位女孩,男朋友是怎麼樣的人你自己應該知道啊,如果你是有獨立思考的人一定不會特別在乎父母的觀念的,選擇愛人一定要找你愛的人,一定要嫁給愛情。

  • 4 # 創意情感賦能

    其實已經放手,因為父母而放手的愛,那不叫愛,只到喜歡程度而已。

    還沒說完不用急著心裡牴觸,這樣說自然有我的道理。不用去怪罪父母,我們先了解愛是什麼定義?愛是願意承擔同甘共苦的過程。

    尊重父母的意見並沒錯,是否和父母交流過你對前男友的看法?是否爭取你和前男友的愛情?有這樣的行為,你才懂得愛是什麼意義?也能反映出你選擇前男友是正確。

    沒有平衡點,只有行為去證明。好比口說無憑,口頭協議一個概念,平常人說我愛你,沒有行動表示一個概念。平衡點是你給父母帶去的勇氣、你對這份愛的執著、你對前男友的信心、你對自我判斷與自我智慧、自我人生的掌控,才足以讓父母放心。給足他們勇氣,同時也給你帶來勇氣面對選擇後的無怨無悔。

    前男友是否用力去爭取過?在你父母面前交流溝透過?如果沒有,這份愛情可是真到頭。

    努力爭取的男人與輕易放棄的男人,行為會騙你嗎?會,是的行為會騙人。關鍵時刻的行為卻出自本心,無法騙人。

  • 5 # 召喚詩

    婚姻方面聽父母、長輩的基本沒錯,理由有以下幾點(女性角度):

    1.熱戀中的女人對婚姻的瞭解少之又少,基本上是一無所知,她們把愛情當聖經,是不會看《婚姻入門》參考書的,最有發言權的就是過來人,尤其母親的忠告,其愛之深,其情之切,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在婚姻方面父母才是你的利益共同體。

    2.愛情是沒有條件的,但婚姻是一定要有條件的。觀看愛情煙火的年輕人根本不會看父母打算盤,處於婚姻的無知效應裡,自然會遮蔽掉和愛情無關的資訊,尤其有關婚姻的雞毛蒜皮,這個時候母親義不容辭地承擔起監管人的職責,不過這個監管人並不是公正無偏頗的,她更多地要照顧到自身利益——最大程度為女兒謀取幸福,她充分掌握了婚姻市場的交易規則,不管女兒如何替心上人美言,這個人表現多麼優秀,她總能從雞蛋挑出骨頭,所以題主的擔憂來了,這時候女方母親的挑剔,一定是為你好的。

    3.因為作為母親,太瞭解女人了,在婚姻中,女人有時候嘴上說“不喜歡他”,但是結婚後經過一段時間,照樣生活得有滋有味。當然,能夠嫁給自己喜歡的男人是最理想的,但退而求其次,她們似乎依然能夠體驗到婚姻的美妙和樂趣。大體來講,女人往往比男人更迅速地面對現實和接受現實,一旦接受了現實,心情也會隨之開朗起來。

    說了這三點,最後說一下父母干涉婚姻的侷限。父母在考慮你婚姻的時候,他會在乎所有因素,但唯獨會忽略感情,他在自己的立場沒辦法判斷你們的感情。是不是處於三六九等中最好的那種,他可能覺得你遇到你最喜歡的人,你跟她結婚,和他你相親遇到那種週末一起遛狗的人是沒區別的。這就是父母的侷限所在。

    父母明白:婚姻,不以愛情為基礎較為牢靠,莫名其妙的婚姻更為穩固,回想父母那一輩人,他們對彼此一無所知,新娘披上蓋頭就進了門,接著被一個陌生的男人擁在懷裡,然後孩子降生了,安固如斯地維持到現在,比起自由戀愛的婚姻經歷的跌宕起伏,不曉得有多風平浪靜。也許,你覺得不可接受,甚至荒謬,但搭夥過日子可能恰恰就是婚姻的本質。

  • 6 # 半分心酸

    知道並瞭解清楚父母不同意的原因,才能決定如何權衡取捨,大部分的父母是對的。

    我之前遇到和你一樣的問題,談了三年的時間,我父親堅決的連面都不見。後來一直鬧的很僵,為此,我還被父親關過房間,被從上班的位置直接帶回家。

    後來的諸多細節裡,事實證明父親都是對的。有時候在一起時間久了,你就覺得必須有個結果,可你從未想過戀愛和婚姻是兩碼事,這事,父母卻一直想到了。

    父母看人的時間比我們多,眼界比我們深。首先你得明白父母不喜歡他身上的哪一個點,才能更好的去解決彼此之間的矛盾。

    我當初和你一樣的,為此和家裡鬧的也極其不愉快。後來之後的許多年,我才明白,有時候眼前的好並不能代替以後的生活。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婚姻卻是兩個家庭之間的磨合。

    首先跟你的父母談談,然後靜下來考慮是否真的非他不嫁,非他不可。畢竟大多數的父母,心裡希望自己的孩子可以從戀愛談到婚姻。

  • 7 # 六十說感情

    無需平衡,只需選擇,

    如果我沒有理解錯的話,你的“愛人”已經成了前男友,你已經完成了選擇,就沒有必要平衡關係了,你現在可能對前男友還有諸多不捨,懷疑父母不同意的決定的對錯,對不對?你可以從如下兩個方面著重考慮,再做一次選擇!

    1,耐心傾聽父母不同意的理由,弄清他們的他們的出發點

    如果父母不同意是因為你找的男朋友,物質條件不好,不能滿足他們的心裡期望和虛榮心(物質條件比他們親戚朋友,上下鄰居找的女婿差太遠)或者是嫁得太遠,怕日後養老指望不上你!

    你有必要和他們抗爭一下,只要你們日後做得好,父母遲早會原諒你,接受你愛人的!

    如果父母的發點僅僅是認為你男朋友的某些言行,不對他們的謂口,必竟是兩代人,生活觀念和成長環境不一,兼收幷蓄有利於下一代的發展,你也有必要和他們抗爭一下。

    但是父母不同意的原因如果完全是站在為你幸福角度,是對對方人品和三觀的否定!我建議你堅定地分手!

    到了談婚弄嫁的年紀,人品和三觀是很難改變的,不要輕信男朋友的承諾,也不要高估自己的改造能力,要改變一個人,唯一的可能在你們確定關係之前,一旦有了實質性的關係,要改變一個人幾乎是沒有可能的!

    請相信父母的的經驗,婚姻不是戀愛,戀愛只需兩情相悅,粗俗一點,用張愛玲的話說,“女人是透過陰道愛上男人的。”而婚姻更多是責任,是擔當,如果男朋友沒有責任,沒有擔當,請果斷放棄!

    我兒子談了多年的女朋友,長相不錯,家庭條件也相當,透過近三年的觀察,我發現人品不行!一味的自私自利,追求高享受,沒有半點居家過日子的打算!雖然先後可能花了兒子近100萬,(主要用於非勤工儉學的自費出國留學),我堅決要求兒子分手,兒子因此消沉了近兩年時間,一度聲稱一輩子不結婚!三年前終於找到了心儀的物件,雖然這個物件一上場就要求在深圳購房!給我們出了一個天大的難題!但我們覺得這才是想結婚過日子的姑娘!我們想盡千方百計湊齊了首付,並在婚前就寫上了她的名字,事後婚禮從簡,彩禮沒給一分,自己還從孃家要來8.8萬嫁妝!現在懷孕生子,婚姻幸福!兒子自然認可了我當年的“英明決策”!

    2,考慮父母的經歷、見識、和學識!如果父母這些和你不相上下,請尊重父母的經驗和閱歷

    如果因歷史原因,父母經歷有限、孤陋寡聞、目光短淺,只想把你圈在們的身邊!請尊重自己的選擇!當事實證明你們家是一代比一代強時,父母定會放棄成見,欣然接受你男朋友的!

    如果不是這樣,請尊重父母的經驗和閱歷,幸福婚姻的一個最基本的條件是三觀相近,心理健康,如果碰上一個《不和陌生人說話》裡步步設防,心理扭曲的男主,或者《都挺好》裡蘇大強式的自私父親,你的婚姻註定是一地雞毛,毀了一輩子幸福!

    我女兒的前男友,是大學同學,家庭條件雖然尚可,但是和我們還是有一定距離,後來工作條件差距更大!男朋友在建築工地打零工,我們女兒在國有銀行上班,兩個當時談得熱火朝天,難捨難分!

    後來我們發現一奇怪的現象,從來都是女兒輪休日驅車100公里去與他相會,他從不主動來找女兒,甚至是回到鄉下老家,離女兒工作單位只有5公里路程,也不去找她!更不用說上我們家來了。

    後來在女兒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在省城首付購置了婚房,希望女兒能幫助一下月供,並承諾日後會歸還。

    我們不懷疑他對女兒的愛,也不懷疑他的人品有問題。但對他的所作所為十分不理解,我當即向一位從心理諮詢的朋友討教,結論是她男朋友嚴重自信心不足,心裡極度自悲!而這種心裡一旦結婚,往往透過對物件極度管控和家庭暴力表露出來。

    為了女兒的幸福,我們只好又一次棒打鴛鴦!女兒比兒子要強勢得多!幾乎被她吵翻了天!最後只好父女打一賭!婚房首付我們出一半,月供各負擔一半,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如果對方同意,我們答應他們的婚事,如果不同意則女兒自動放棄!不給商量的機會,立即當我們的面打電話。

    結果對方毫不猶豫地拒絕了,理由是他們家娶媳婦,不要我們岀錢,對平等的婚姻關係亳毛信心和心裡準備。

    女兒願賭服輸,現在女兒是一級支行的副行長,兩個孩子的媽了!而對方還在打零工,連個固定的物件都沒有。

    祝好!

    先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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