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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晨記憶中的美食

    晚上在老闆家喝酒,回家路上摔倒受傷無法認定為工傷的。由於你酒後駕車就屬於明知會有後果而故意作為,未遵守交通法,屬於自己的過錯,嚴格意義講,可以不賠償,從法律上講不用承擔責任,從道義上講,你還是適當補償一些吧。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送同事是領導安排的,應當是工傷。

  • 2 # 北京灣

    觀點:不承擔工傷,但承擔相關義務責任。

    工傷的定義:

    工傷稱“公傷”、“因工負傷”。是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雖然採茶職工和老闆是僱傭關係,但是在非工作時間喝酒摔傷,不屬於工傷。

    老闆應付相應的責任,在老闆家喝酒,屬於朋友交往,應進朋友義務,進行治療。

  • 3 # 我是武痴

    我認為不應該被認定為工傷。這不再上下班途中,也不在上班期間,也不是為了加班而導致的,工作已經結束了,在住所發生的。

  • 4 # 小九五二七

    給人採茶葉晚上自己在老闆家喝酒,可以理解成,老闆僱傭你去採茶葉,到晚上了老闆叫你去他家裡吃飯,然後你自己喝酒對嗎?如果是這樣,那可以肯定的是老闆應該不錯,不是冷冰冰的老闆,給你錢還讓去家裡吃飯,那還是挺有人情味的。而且還讓你自己喝酒,意味著老闆自己都沒喝,一般情況下主人自己不喝,客人也會不喝,但是他讓你自己喝,那說明老闆很隨和很瞭解你,真心把你當兄弟看了,不然主人不喝你會自己喝?總不可能是老闆圖你錢,想把你灌醉搶你錢吧?在這樣的情況下,自己還能失控喝多最後摔傷自己,你覺得還好意思怪別人,怪人家好酒好肉招待你?還好意思讓他承擔責任?自己都是成年人了,喝不喝酒,喝多少酒自己沒點底,喝點就能摔傷,你說要是沒超量也摔了,那活該倒黴了,意味著你即使你不喝酒也一樣挨摔傷。我最討厭的就是一般兄弟朋友開開心心喝酒,到後面自己喝醉出事了還要陪酒的人承擔責任的人了。自己控制不了又愛喝,還跟人一起喝,其他人不是覺得夠意思誰願意跟你喝,那麼怕事還喝個毛線呀,在家哪都別去自己喝吧!搞得大家喝酒都要籤生死狀一樣才敢喝,這樣還有什麼意義?以上是最真實的內心寫照。如果你非要去告,說是什麼工傷,或者是老闆沒有盡到阻止你喝酒的責任,或者看到喝醉了沒有盡責的護送回家等,那不知道該怎麼評論了,相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 5 # 走在前方198

    老闆沒有責任,主要不是在工作現場,這就好比在工廠上班,下班回到家裡摔傷,按勞動法解釋,這不是工傷,後果自負。

  • 6 # —Ly小楊

    因為他喝酒摔傷是自己的行為,而且是在工作以外,不是在工作以內。應該是自己承擔責任,跟老闆沒有半毛錢的關係的。

  • 7 # 吃貨炫炫媽

    按照法律不是工傷,

    老闆沒有賠償義務。

    老闆願意人道主義

    捐款,是另外一回事。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章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 8 # 路一餚

    要分清責任,必須清晰是在吃飯時大量飲酒,還是吃完後,自己餘興未足繼續飲酒,酒是否由老闆提供,還是自行購買。如果是自己自行購買,跟度老闆無關,如果是老闆提供,那麼老闆需要負擔部分責任。但是自己是成年人,參加聚會是否喝酒,或者是否會因喝酒誘發自己本身的疾病,應該相當清楚。

    老闆可以出於人道主義支付一定的撫卹金。

    如果有人大肆勸酒容等情況又沒有好好照看醉酒者,也可能承擔一定的責任。

    個人認為,有六種行為人要對酒後發生的損害後果承擔法律責任,甚至要承擔刑事責任。第一種是強迫性勸酒的人,如故意灌酒,刺激性勸酒,這種人要對被勸飲酒者發生的任何後果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二種是明知飲酒者不能喝酒或身體不適仍勸其飲酒的人,這種人要對對方因飲酒誘發的疾病以及酒後駕車肇事等後果承擔法律責任。第三種是共同飲酒後任酒友駕車離開的人,這種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的,同飲者不僅要對共同飲酒的夥伴承擔責任,還要對因事故受害的相對方承量相應的責任。第四種是共同飲酒後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的人,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己的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飲酒者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五種是明知駕車人飲酒而唆使其酒後駕車的人,這種人不但要對發生交通事故的後果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明知駕車人醉酒仍唆使其駕車的還涉嫌危險駕駛罪的共同犯罪,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種是酒局的組織者要承擔飲酒適度和酒後安全護送的義務,否則出事後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9 # 肇慶美食小妖精

    老闆不用承擔責任,因為這不是工傷.如果說是你在幹完活之後回家時摔垃圾溝摔傷了.老闆有責任賠償.但你是在喝酒之後摔垃圾溝摔傷的.喝酒不是工作.所以你很難得到賠償。

  • 10 # 科哥人生

    老闆肯定承擔費用,包括一起喝酒的都要承擔費用

    這種情況早些年就報道過了,先說一個真實的例子,老家附近有一個老師,因為幾個人耍得比較好,有一天,幾個人相約到一戶家裡吃飯,當然,吃飯就少不了喝酒,那天晚上,幾個人喝酒到凌晨十二點後才散去,其中一個老師喝得不是太多,離家也不是太遠,大家看他頭腦還清醒,他本人也要求回家,然後,幾個人把他送到門口,那個老師就走回去了,當走過一個坡坎時,由於酒精作用,酒勁一下子上來,大腦一下子控制不住,就從坡坎滾到下面的水溝裡去了,結果,這個老師爬也爬不動,就這樣晚上死在水溝裡,第二天才被人發現,這個事情最後是這家人對幾個喝酒的人提起連帶賠償,總共賠付了二十多萬。你說的給人採茶葉在老闆家喝酒摔傷,也是一個道理,老闆肯定有責任,包括陪酒的都有責任,老闆作為喝酒的組織者,應該承擔組織責任,其他人應該承擔次要責任。事故的發生和結果都有因果關係,法律也是基於這種觀點確定責任的。

  • 11 # 梗木592

    如果所說之事是雲南茶山,當地都喜歡在勞作之餘喝當地包穀酒,一方一俗,茶場頭人有一定的責任,畢竟工人在他家幹活!

  • 12 # 酷的死去活來119

    我感覺和採茶葉沒關係。你們不是工傷。作為老闆明知道你喝多了,還讓你走,或者勸酒了,導致你摔傷了,你可以在這方面找他協商理賠。明知你醉了沒有送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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