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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華人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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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菩提本無樹256575826
作為受害方,其法定監護人也是需要承擔相應責任的,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透過訴訟程式解決,那將耗費大量的精力,作為受害方來講,人死不能復生,目前唯一需要做的是讓死者早日入土為安,同時在經濟補償上只要達到法定標準或以上就可以,畢竟走訴訟程式不一定能達到自己理想中的補償,而作為當地政府和涉事企業,當前需要做的事妥善及時解決,儘量在最短時間內消除負面影響而且必須向社會表明一個態度,由於雙方都存在一個共同的需求和平衡點,所以能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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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霧悟人生851
當地就是你賴以生息生存的地方,得罪了有好處嗎!把責任人怎麼了對你沒什麼實際意義,既然人死不能復生,不如選擇實惠多領幾現金,求得兩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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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jm
該判刑的判刑,該處分的處分,該賠償的賠償。逝者已去,不接受是想讓活著的人繼續承受痛苦嗎?這個事情繼續炒作,說實在的一定程度上對家長是很殘忍的。讓家人儘快從痛苦中走出來這樣才是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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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還是起個簡單的名字吧
問題都問不明白,還在這裡譁眾取寵!諒解!?啥時候諒解了,諒解啥了,不知道你從哪裡冒出這個詞來。再說調解,孩子是在工地死亡的,雙方為工地方和孩子家屬,政府居中調解有啥問題,為什麼孩子家屬不能接受調解。悲劇已經發生,孩子也無法挽回,難道不應該儘快讓孩子家屬走出來麼?非要為了滿足幾個人的好奇心就要讓孩子家屬一直生活在悲痛中?所以各位看客還是少吃些人血饅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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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北風那個浪啊
不接受,你又能怎麼辦呢? 當你面對一隻獅子狗時,也許你表現的足夠強大。但當你赤手空拳面對一隻老虎時,也許就沒有也許了。。生活還要繼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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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毛仙兒
幾十年前,洛陽東都商廈火災我一個工友們女兒遇難,賠償了七,八萬,錢放在銀行裡至今都未動過,哪是女兒的命呀!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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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清清弱水
肯定賠了不少錢,這些錢可以改變這幾個家庭的命運信不???從人的自私性看,他們肯定接收,不要談什麼親情,不信等等看看,過個一年半載他們都會好好的!!!!這幾個家屬開始讓記者報道而且接收記者的採訪,只是想引起關注多獲得賠償,這是一般老百姓的正常思維!!!!但是他們沒想到施工方,存在諸多問題,牽涉很多人和單位,這下事情有些失控,本地領匯出面快速把事情壓下去,肯定提高了賠償金,他們本身也有過錯,如果打官司也佔不到多少便宜[靈光一閃][靈光一閃][靈光一閃][靈光一閃]!!!!所以就接受賠償,並且拒絕再次接收記者採訪,這肯定是附加條件!!!!所以說這不是刑事案件,屬於安全事故!!!!!!唯一做的不好的是打了記者,記者把事情又鬧大了[捂臉][捂臉][捂臉][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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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登峰12167
情理之中的事,因為農明就很物質,政府賠的很好,就容易接受,法律觀欠缺一些,,也許當地黑社會給這幾家的家長背後壓力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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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黑色星期天11902467
為什麼不諒解,官方的最後結果無論怎麼樣,人沒了,總不能不要錢吧。
在沒有確定結果前,也不能定性是公司背後謀殺,尚需要調查是公司預謀還是挖掘機司機臨時起意。
再者,追究到底按法律程式走能賠多少錢?
現在政府表態追究所有涉案人的責任,又能拿到大額賠償,為什麼拒絕呢?
現在風向突變,記者矛頭指向政府,讓家屬夾在中間充當什麼角色呢?與開發商的矛盾已基本解決,難道還要與追責相關部門的責任?政府部門的責任自由紀委來解決,家屬畢竟還要在這裡過下半輩子,自己該幹啥還是得分清的。現在家屬只希望事情儘快過去,趕緊迴歸到正常一點的生活,而不是一直在傷痛中聲討,失去了孩子,以後得日子還得過下去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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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喜夢棋
謝邀請。所謂諒解,就是設身處地地站在對方角度考慮問題,體諒對方的難處,是顧大局,不那麼自私的虛懷若谷的懷揣菩薩心腸的善舉。壞事已鑄成,而非肇事者故意,從受害方的應對態度可以看到其人品層級:1,有的拿著“死有理”之矛狠狠地猛戳對方,直到對方遍體鱗傷或至死地才不得不放手,這樣雖然減輕了自己的心頭之恨,但是也挽回不了已成的事實,弄得兩敗俱傷。2,在法律法規框架內,儘可能的獲得自己的權益,又不趕盡殺絕,做到得理且饒人。
試想,1,2兩種方案,哪個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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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心知肚明口難說
越鬧越心煩,悲劇中最好的結尾。孩子沒了,只有錢能撫平傷痛,世間只有"錢"這個理。地方政府快速處理,重回安寧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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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我是殺豬的王子
其實無非就是兩點:1.就是錢到位了,領導為了平息此次事件,肯定不遺餘力,花重金去撫平受害家屬~2.就是給於受害家屬無形或有形的政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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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陳國惠2
四個孩子已經走了,然而人死不能復生,無休止的哭鬧也無濟無事。再說了,這是一起嚴重的人為安全事故,而不是刑事案件。因此,調解和賠償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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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天勤1226
這個問題問的,是唯恐天下不亂。世上的事情總要有終結的,政府出面把問題解決了,相關部門人員得到應有的處理,接受教訓,你們還有鬧得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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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末名86914735
這難道不是正常的操作流程嗎?孩子死了肯定悲痛,但事情已經發生了,能怎麼辦?你告訴我,賠一個孩子給你,行嗎?那後續談判調解不談錢談什麼,感情嗎?再說了接受調解並不意味著放棄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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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哥囉芳
你提問的前提和假設,無非是認死理幾個孩子是他殺,可你就不能動動你的腦子想想嗎,省、市、縣幾級公安機關調查,甚至公安部坐鎮,能眼睜睜把一起四死的命案抹平?你感覺開發商有這道行?有這經濟實力嗎?有那錢給工地砌個磚底鐵圍擋的圍牆好嗎?像樣點的工地,都是磚砌的圍牆,即便停工也有人留守看大門,慢說小孩,大人不是工地的也進不去。這小區的甲方乙方真做的太爛了。
負有監管責任的住建,該撤的也撤了,甲方乙方的責任人都拘留了,等待他們的是蹲大獄,還能怎麼樣?悲劇已經發生,監護人如果沒得到真相能伸手拿錢?能花嗎?監護人沒有責任嗎?刑責能免,民事責任能逃?假設一百萬的賠償金,監護人怎麼也得擔三四十萬,現在政府主持善後,一百萬都賠給監護人,監護人還怎麼鬧?有臉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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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大清曠世奇才和珅
這種事從客觀來講各方都有責任 家長責任也很大 人死不能復生 接受補償至少有一個物質的安慰 否則還能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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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怎明白仰望的自由
不給政府添亂,是老百姓的基本守則。事情出都出了,人死不能復生。對吧!另外錢補償到位。雖然金錢不是萬能的,但是沒錢卻是萬萬不能的。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還有未來的苟且。擦乾淚,不要問,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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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愛體育的貓咪
唉,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心中都有一股悲涼感,作為普通人、或者說是底層人士,除了接受現實還能做什麼呢?
賠償?對這些父母來說,再多的錢能讓孩子起死回生嗎?這四個孩子中,最小的一個才5歲,最大11歲。這四個孩子來自三個家庭,某個孩子的家長在得知這一噩耗時說,他只有一個孩子,在看到兒子的屍體時,他想碰死在工地的挖掘機上,但家裡的妻子還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他不敢死。因此最痛心的還是他們的父母。
但生活還得繼續,孩子已經沒有了,這是改變不了的事實,賠償更在情理之中。如果不接受政府的調解,那麼這些底層人士將更難生存,這是事實。因此賠償是對活人的一點心靈慰藉,而接受賠償卻是迫不得已的事情。但是我們更希望,能給這些家長一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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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已經發生了,孩子已經沒有了,除了接受當地政府的諒解調解,從經濟方面找到一點安慰以外,他們還能怎麼辦?在輿論的監督下,肇事者已經被刑拘。上級有關職能部門,已經啟動事件更進一步調查問責程式。相信很快就會有最終處理結果公佈於眾。作為遇難孩子的家人,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都會生活在失去孩子的悲傷之中。只有隨著時間的延續,慢慢地去淡化心裡的的傷痛。再說已經失去了孩子,家人的生活畢竟還得繼續。現在問題的關鍵是,不僅僅是孩子的家人,包括全體國人所希望看到的,那就是能夠等到事件有一個公平公正,讓人信服的處理結果。並且,以此為戒能夠警鐘長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