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手機使用者51482899350

    網站都是吃飽撐得,他們是什麼人,是戲子,他們的任何事都值得你們關心嗎?你們的境界就這麼低嗎?這麼庸俗嗎?他們是死是活管部門屁事。

  • 2 # 見甚說甚

    如果是事實,羅不犯法,只是道德問題。

    如果不是事實,周犯法了,誹謗造謠,對他人造成直接名譽損失,間接經濟損失。

  • 3 # yuan0107

    周揚青以前女友身份來撕羅志祥,雖然沒有像Quattroporte夫人那樣咄咄逼人的語氣,卻字字珠璣,在輿論壓力下,羅志祥已經公開道歉。情況是真實的!

  • 4 # 快讓我醒醒

    羅志祥是一個全能型的藝人,一個能唱會跳的人。他和周揚青相戀9年,也沒有想要結婚的意思。一個願意等他9年的女孩子,可見其對他的深愛程度。分手事件曝光後,羅志祥人設崩塌,事業也受到了很大的影響。如果周揚青所說屬實,羅志祥在法律上應該並不算違法行為,二人只是男女朋友關係,只是在感情方面,他欠的就太多太多了。反之,周楊青就會構成詆譭,誹謗等罪名。

    感情的事沒有誰對誰錯!珍惜眼前!

  • 5 # 嗑嗑嗑專用號

    犯不犯法要看有沒有違法行為哦,如果有涉及賣淫嫖娼的話那肯定是違法了。從現如今的雙方互搏來看,羅志祥方已經基本默認出軌劈腿的事實了。他既然犯了錯,不論違法與否都應該承擔後果,只有他能夠約束自己,彌補傷害,誠信悔過才算是真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 6 # 塗奎1

    詆譭不存在的 周說的應該都是事實 不過犯法也是不存在的 畢竟約P 群P 嚴格來說都不犯法 只不過在道德層面上來說 羅確實有點過分

  • 7 # 笨笨說工人

    如果周揚青說的是真的,那麼羅志祥有可能違反的是《刑法》第301條,這條法律的構成要件是三人以上進行你懂的群體行為,並且這種行為加起來要有三次以上,從被發現的那一次行為時間開始起算,追訴期限為5年。

    但我覺得周楊青拿不出什麼證據來,他也沒有必要拿出什麼更有力的證據來。

    娛樂圈混的就是一個流量,她在這個事情上面賺到了流量,如果因此得到事業的第二春天,我想先不要說補不補得回9年的青春,但至少能夠撈這麼幾筆是肯定的。

    但如果周揚青拿出更多的證據,非要把羅志祥往死里弄,那麼這個事情的性質就不一樣了,因為它牽涉的不僅僅是羅志祥。

    因為……因為一個影片裡面不可能只有他一個人……

    好吧,咱不說了。

  • 8 # 等一個人3775

    剛才回放看“這就是街舞",認真看了羅志祥,他感覺就是未睡醒的樣子,雙眼真的出賣了,其他三位領隊卻精神非常好

  • 9 # 侯大吃

    自古以來對於性這個東西來說都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懲罰。就算現在嫖娼也頂多罰點錢。再說羅志祥也不是嫖娼,就是我和你感覺來了就幹一下。這和現在普通人的作為也沒什麼區別。所以法律不足以來干涉他。

  • 10 # 明星課代表

    羅媽媽稱:感情的事情應該私下處理,不應該公開撕破臉,周揚青這是想毀了羅志祥。據悉,周揚青和羅志祥戀愛時和羅志祥媽媽關係非常好,經常在網上互動。分手後,周揚青直接取關了羅志祥媽媽。臺媒曝現在羅志祥媽媽很生氣,認為自己把周揚青當做兒媳婦,沒想到現在分手後周揚青一點後路都不給羅志祥留,直接想要毀掉他的事業。之前周揚青艾特蝴蝶姐姐去檢查一下身體,蝴蝶姐姐昨天公開向周揚青道歉。誰想看你道歉,只想看周揚青手裡的錘到底多大。毀掉羅志祥的是羅媽自己。 沒教好兒子還怪別人女生落井下石?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為什麼羅志祥道德敗壞沒有被封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