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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珍珠黑月季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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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蔥鹹妹妹
離婚啊!離婚就必須分割財產,由不得她。如果她拒絕離婚,就起訴她,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有相互扶助義務,在她餘力範圍內,應當對丈夫做出義務的。當然如果她確實沒有這個能力,法院也沒辦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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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笑而過260683813
感情走到了盡頭,早日解放雙方,各自安好吧!有感情的話,自然會關心對方的;如果沒有了感情,也沒有必要為難另一方,早離婚早好。放下了,安心養病也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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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百嵙
如果你想做得好看點,賣房,分一半給他,讓他治病,誰也不欠誰。並且,看能不能協商離婚,因為按你所說的,都已經沒感情的,強留也沒用,房子也沒了,治好了,各自安生,治不了如果有後遺症,沒感情也不會照顧呀,所有的長期照顧其實都是基於感情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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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伊春美食美客
夫妻雙方感情不合,可是丈夫卻患上尿毒症,需要換腎。在這種情況下,丈夫向妻子提出賣掉房子可以自己看病。可是作為妻子的不答應這件事情,我覺得這就是兩口子平常感情不和總吵架,所以情感比較淡薄,這沒有什麼可以去覺得不公平了,都怨你平時跟自己的妻子接觸太少了。感情太淡薄了。所以說才出現了妻子都不願意給你看病的事情出現,因此我說如果妻子不給你看病,兩個人離婚算了。你可以把房子賣掉兩個人一人一半,然後想辦法把病看了,為自己治好病,這才是當前最重要的。至於那個冷漠無情的妻子,分開也就分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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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東莞旅遊租車藍子
為什麼我們的幸福感這麼低?為什麼我們的婚姻都如此的沒有感情?平時雙方都非常功利,不願或不敢付出感情,臨到頭都會是雙輸模式,我也是其中之一,沒有例外,人生的悲哀唯此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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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國富民強家家樂
男方患病需換腎,妻子不願出錢,我認為男方患的病也是難治的病,而妻子不應以感情不合拒決給丈夫治病,實在妻子不認給丈夫治病,男方可提出離婚,經法院判決,妻子也得化錢給丈夫治病,即使治癒也難徹底根愈。不離這個家也難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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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寧hkn
夫妻感情不和…結婚多久了,有小孩嗎,找到合適的腎源了嗎…都沒有做出介紹說明,回答起來也就不太準確了。
就從上述的問題來回答,夫妻感情不和與雙方的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是緊密分不開的,不和諧了,又看不到未來,感情也就漸漸地淡漠了。
既然走到女方不願意付出這一步,那就雙方坐下來好好協商下,把共同財產分割清楚,散了吧。之後各自該幹嘛幹嘛去,各自安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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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真沒有辦法,除非先離婚,把你名下的房產賣掉換成現錢,這樣你孩子就可能有意見了。到時候你什麼都沒給他們留下。人到這一步,真的很悲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