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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後幾乎就是半個殘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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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遺產君

    古代女人很重視頭飾,其次就是腳了,成語“品頭論足”、“品頭題足”等都是議論婦女的容貌體態的含義,並且頭和足在文化人眼裡是女性美的一個重要標準。

    而古代對於女人的腳卻過於嚴苛,或者說近於瘋狂,一雙好好的腳要纏得小小的,走路都不方便,更別說勞作了,以犧牲女性的身體來迎合某些人所謂的審美觀。

    古代女子大約從三歲開始就要纏足了,因為此時女性的腳已經開始生長,一般在纏足之前,需要用熱水熱敷腳趾,促使腳趾彎曲,和腳底緊緊地貼在一起,有的甚至殘忍的弄碎趾骨,再用白布條將腳緊緊的裹起來。

    也就從這時候開始,女性的腳背會拱得越來越高,等長大成人後就擁有了一雙小腳,也就是俗稱的“三寸金蓮”,這是一種違背自然生長的纏足方式,其過程有多痛苦可想而知。

    纏足是舊中國的一大陋習,大約產生於五代時期的南唐或宋初,唐朝是不用裹腳的,據史料記載,南唐後主李煜在位期間,他的宮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嬪妃,原本是官宦世家的女兒,後因家道中落,被淪為金陵歌姬,她善於歌舞,很受李煜的寵愛。

    李煜詔令築金蓮臺,臺中設定各種瑞蓮,同時令窅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舞於蓮中,迴旋有凌雲之態,李煜看了喜不自禁。

    窅娘為了提高各種舞蹈的絕技,便常用白綾緊裹雙腳,久而久之,就把腳裹成了“紅菱型”,其舞姿也更自然,於是民間很多女子也紛紛效仿,逐漸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也成為一種病態的審美。

    宋朝只有高貴的女人才纏足,普通女人是不纏足的,到了明清就開始普遍的盛行起來,起初的纏足只是要求纖直,還不至於到後來傷筋動骨那麼厲害。

    至於皇宮裡妃嬪們纏不纏足,宋朝的還不清楚,史料中並未有記載,明朝的估計有纏足,像朱元璋的馬皇后就因為是大腳而被人取笑,只是要求不那麼嚴格。

    但清朝統治者對女子纏足極其反感,在入關前,太宗皇太極就於崇德三年(公元1638年)諭旨:有效他國衣冠、束髮、纏足者,治重罪。

    這裡的“他國”是指的明朝,後來孝莊太后也下諭旨: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這是對滿族女子纏足的最嚴厲的懲罰。

    順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下詔,要求普天下女子都不要纏足,但終因陋習難改,後禁令取消,但對八旗女子從未開禁,道光皇帝也曾重申禁令,但在民間扔我行我素,管不了。

    滿清的女子普遍都穿那種高的花盆底鞋,再纏足,不摔死才怪,因此他們是從他們的自身利益考慮的,所以清朝的妃嬪們都是不需要裹腳的。

    這種令人髮指的惡習,使得年紀輕輕的女人就必須承受這種慘無人道的酷刑,雙腳原本骨架的生長行為被破壞,一開始腳會發炎潰爛,最後變成畸形,以這種痛苦的代價去換取封建主義者所謂的美,這實在是令人惋惜。

  • 2 # 西山講歷史

    纏足這個惡習據說是五代時候發明的,然後在宋朝的時候,由那些道學先生們大力宣揚推廣,所以在中國普及開來。

    不過這個纏足即使是在宋朝普及開,所流行的範圍也不廣,因為女子一旦纏足就會失去勞動能力,而古代一個自耕農家庭,如果女子不能作為勞動力來使用,家庭就會少很大一塊收入,家人就可能捱餓,所以纏足的女性一般都是大戶人家的小姐或是讀書人家的小姐。

    窮苦人家的閨女是沒資格纏足的,還是那個原因,一旦纏足人就費了,沒有勞動能力,窮人家的女孩子沒有勞動能力肯定要餓死。

    但是帝王家不同,能和帝王聯姻的肯定都是貴族,所以宋朝的貴族家是會給自己的閨女纏足的,畢竟纏足才符合當時美的文化。那麼宋朝的皇宮裡,妃子們肯定是會纏足的,但是宮女們未必,原因類似,纏足以後宮女是沒法幹活的。

    宋以後的元朝,皇帝都是蒙古人,蒙古人沒有女子纏足的習慣,所以皇宮裡不可能有纏足的女人。

    元朝以後的明朝,這是一個纏足大發展的時代,具體的例子就是小說人物潘金蓮,不管是《水滸》還是《金瓶梅》都強調潘金蓮的小腳,所以在明朝纏足比宋朝更普遍,而明朝的皇帝娶老婆,都是在近郊找小戶人家的女兒,為的是防止外戚的出現,所以明朝皇帝的妃子,有可能纏足有可能不纏,不過這還是看皇帝的個人喜好。

    畢竟在古代不是每個女人都纏足的,畢竟那是有錢人家的女兒才纏得起,普通人家的女兒估計連鞋都穿不起。

    所以明朝的皇宮裡,皇妃有可能纏足,但是宮女肯定不纏,還是那個原因,纏足沒法幹活。

    清朝皇宮裡是肯定不纏足的,纏足是漢族讀書人折磨人的辦法,滿族人根本不認可,而滿清的皇宮裡,漢族女子根本沒有入宮的機會,滿漢不通婚是鐵律,尤其是皇帝。

    滿清的皇帝皇妃只能來自滿足很蒙古,所以滿清的皇宮根本不可能有纏足女子存在。

  • 3 # 歷史也風流123

    中國古代女子纏足,日本女子塗黑牙齒,歐洲女子束腰等陋俗,都是出於統治階級的病態審美,反映那個時代女性被壓迫的地位。

    纏足,一般在女子四五歲的時候開始,用綿長的布條將雙腳緊緊纏裹,使腳趾和腳背扭曲成弓形,抑制生長,從而成為一種奇異的形狀,女性相當於殘疾人。

    唐代女子不纏足,根據《唐內典》,“皇后太子妃青襪,加金飾,開元時或著丈夫衣靴。”《大唐新語》中說到:“天寶中,士流之妻,或衣丈夫服,靴衫鞭帽,內外一貫。”唐朝女子常常穿男子鞋履,顯然沒有纏足。

    纏足,真正興起於宋代。這一陋習居然能延續千年之久。

    北宋蘇軾作《菩薩蠻》:

    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

    只見舞迴風,都無處行蹤。

    偷立宮樣隱,並立雙跌困;

    纖啥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這是中國第一首專詠纏足的詞,它主要描寫的是纏足多應用於舞蹈之中,流行於宮廷貴族,視為尊貴的標誌。

    由於文人墨客對纏足的歌頌、宋明理學對女性的束縛和上行下效、富行貧效幾的規律,纏足漸漸推開,形成了鋪天蓋地之勢。

    最初的纏足行為單純是為了腳部美觀,最後成為綱常倫理,成為女性的枷鎖。

    至明代出現“三寸金蓮”之說,纏足之風進入鼎盛。在它的極盛時期,纏足乃是女人的成功階梯

    清代,滿族政權,最初是勒令女子不許纏足,只可惜結果是“男降女不降”,因為男子要剃頭留辮子,滿族女性最初不纏足,但在中原文化強大的影響力下,再加上滿族女性進入中原後不再像以前在大草原那樣自由騎馬了,逐漸也染上弱女子風氣,關鍵是她們的丈夫對於楚楚可憐的女子偏愛,到了後來,便入鄉隨俗,也裹起了腳。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請問圖片中的是什麼植物,學名叫什麼?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