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和企業籤勞動合同,並且工資是從財務個人賬戶發出,備註為x月工資,有工資條,但是工資條上沒有領導簽字和蓋章,我該如何證明我和企業存在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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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職職小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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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南律睿—考城張
建議你直接去當地勞動仲裁部門諮詢,他們會告訴你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先去公司所在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企業非法用工不簽訂勞動合同。
其次,除了工資財務打的流水,把你在公司期間點的外賣或者購物快遞資訊送達地址是公司辦公地址的,公司印製的名片,入職登記表,體檢資訊,疫情期間工作健康證明,公司在職或者離職2~3人的證人證言,所服務客戶的證人證言,代表公司跟客戶簽署的檔案正本或者影印件,釘釘打卡記錄,微信工作群等都是證據。
監察大隊或者勞動仲裁部門做出來的不予受理裁定書後,拿著裁定書和前期的證據材料,向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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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稅言家
根據題主的情況,題主的銀行轉賬記錄還有工資條,都不足以證明題主的任職受僱情況。
在此情況下,我比較多見一些員工透過查詢自己的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以此來證明自己該時段的受僱情況。對企業來說,由於員工的工資薪酬是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一般企業都會進行全員全額申報,所以在稅務系統中是有大機率有該員工的收入申報情況。
由於目前透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查詢出來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裡面是沒有記錄扣繳義務人的,所以你要查詢扣繳義務人就必須到稅務大廳去申請查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涉稅資訊查詢管理辦法》,你可以憑藉你的身份證明材料以及填寫《涉稅資訊查詢申請表》,向稅務機關查詢你的繳稅資訊以及扣繳義務人資訊。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該如何證明事實存在的勞動關係?
想要證實勞動關係,可供勞動者提供的憑證很多:如社保繳納證明、工作證、招聘登記表、考勤記錄、其它同事證言等,都可視為已簽訂勞動合同。
參照《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題主提供的銀行交易訊息截圖沒有顯示公司名稱,所以如果要以工資支付憑證的話,建議去銀行櫃檯列印個人交易清單,可以顯示打款方的單位名稱。證明是你們單位給你發放的這筆工資就可以。
2、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申述哪些權益
用人單位應當在員工上班的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超過一個月未滿一年不簽訂勞動的應當支付給員工2倍的工資。
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題主應該是企業入職不久的新員工,可要求單位未與你簽訂合同期間的2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