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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梁瑞林

    提的問題中有2個問號,錯了一個,對了一個。

    先說第一個問號,問錯了,我們的眼睛不存在超越不超越光速問題。原因在於用它來觀察事物,不是像主動雷達那樣,先發出去探索訊號(無線電波、超聲波、次聲波),再根據反射回來的資訊,進行判斷物體的存在與否以及距離遠近。而作為人的眼睛,我們之所以能夠看見物體,是因為我們的眼睛接收到了物體自身發射出來的光、或者物體反射的其它物體照射到它表面的光。

    再回答第二個問號,問對了。我們用眼睛觀察到的宇宙天體,除了地球的衛星月亮,以及太陽系中距離較近有限個行星外,其餘的全部都是恆星。包括太陽在內的恆星,都是發光體,只要這些恆星發出的光到達地面時,光的亮度足夠強、你的眼睛也足夠靈敏、又沒有太陽光以及月亮和人工光亮的干擾,你都可以看到。那麼,為什麼說“看到的是假象”又對了?暫且不說這些恆星你能夠看清楚到什麼程度、以及更遠光亮度更低的恆星都被矇蔽了;實際上恆星並不孤單,它們都具有數量更多的自己的行星,有的行星還擁有自己的衛星,在你看到的假象裡面沒有那些數量巨大的其它恆星的行星以及其它行星的衛星吧!因為,行星和衛星自己都不發光,而其表面反射的恆星的光又太弱,等傳輸到地面時,這些反射光都衰減到用眼睛難以看見的程度了。

  • 2 # 寒蕭99

    提出這個問題說明不知道眼睛看到外界物體的原理,我們不是蝙蝠和海豚,我們的眼睛是不會發出任何的探測電磁波的,我們只是一個接收者,明白嗎?只有對方的資訊傳遞到了我們的眼睛,我們才能看的到,否則我們什麼也看不到。

    為什麼人在黑暗中看不到物體?那是因為沒有光射入眼睛裡,如果人眼可以主動發出探測波,那麼你在黑暗中也一樣可看東西。

    我們能看到的所有視覺資訊,都是由於物體本身發光或者反射光,併到達我們的眼睛中,才可以被我們看到。

    所以,我們看到的星星,無論距離多遠,只要看到了,那就說明對方的光已經到達地球,並可以被眼睛感知到。這並不能說明我們能看多遠,只能說明對方的光非常強,可以穿越宇宙空間到達地球。

    我們看到的天體並不是假象,而是真實的存在,但是卻不是現在的存在。任何物體的光都需要時間來傳遞,包括我們看到的眼前的所有事物,也都不是當時的樣子,只不過由於距離很近,所需要的時間非常短暫,人體感知不到而已。

    但對於遙遠的宇宙,距離太過遙遠,所以天體發出的光傳到地球會經歷很長的時間,那麼我們看到的天體樣子,實際上是很久以前的樣子了。比如距離我們最近的比鄰星,是4.22光年,現在看到的樣子實際上是4年多前的樣子。我們看到的太陽是8分鐘前的樣子,如果太陽瞬間消失,我們需要在8分鐘後才會知道。

    這就是宇宙空間的距離,但並不能說是假象,只是一個時間差而已。

  • 3 # 科學黑洞

    是不是我們的眼睛可以超光速哪?我們看到的是不是假象?

    很多人都有這樣的誤解,為什麼距離我們十分遙遠的星系,我們瞬間就可以看到,難道我們的視線超光速了嗎?但實際上這忽略了一個最簡單的道理,我們肉眼看見一個物體,是因為這個物體自身發射的光或者反射的光,被我們的眼睛所接收到從而成像。而不是我們的眼睛發射出光線,射向看到的物體,我們又不是超人,無法發射鐳射眼。正常情況是我們的眼睛在接收光線,因此不存在超光速的說法,雖然距離遙遠的星系我們瞬間就可以看到,但實際上那些光線可能在漫長的時間內一直都在飛行,只等待你去看它一眼。

    我們看到的是假象嗎?

    其實更準確的來說,我們看到的物體都是它過去的樣子。在地球上必然是無法體會到的,因為真空中光速30萬公里每秒,地球的周長4萬公里(坐地日行八萬裡),光一秒鐘沿著赤道繞七圈多,因此在地球上看物體不會有明顯的延遲性,但如果上升到宇宙空間中就不一樣了。

    日地平均距離是1.5億公里,太陽光從其表面飛行到地球溫暖大地,大約需要8分鐘20秒,這也就意味著我們看到的太陽光它已經在宇宙中飛行了一段時間,那麼也就意味著我們看到的太陽是半分鐘之前的太陽。

    這個時候如果太陽因為某種外力瞬間的消失,那我們並不會馬上知道這個結果,而是在八分半鐘之後地球上才進入黑暗世界,同時也是在8分半鐘之後地球脫離原來的軌道,向著太陽系外飛行。其實力也是有速度的,從廣義相對論角度來講,太陽如果突然消失,那麼造成的時空彎曲會按照光速逐漸的消失。

    宇宙中存在超光速的現象嗎?

    自從愛因斯坦提出“光速不變”“真空中光速最快”,很多人包括很多科學家都期望著從這一點來推翻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但相對論已經提出100多年了,引力波被發現了、黑洞也被發現了,時間膨脹效應也被證實了,但目前唯獨沒有人用超光速來推翻相對論。但是超光速真的不存在嗎?

    在這裡簡單說明一下,宇宙中是存在超光速現象的,並且目前已知有三個超光速:

    宇宙膨脹超光速

    按照目前的主流科學觀點認為宇宙的演化是開始於138.2億年前,一個體積無限小、密度無限大、引力無限大、時空曲率無限大並且是無限緻密的點,發生爆炸膨脹後,形成了今天我們看到的宇宙。目前所知的時間、空間、物質、物理定律等等都是起源於這個點。宇宙大爆炸論的兩個證據就是星系的紅移現象和宇宙背景微波輻射。

    但是目前的可觀測宇宙直徑達到了930億光年,科學家預估不可觀測宇宙直徑至少要在23萬億光年,這明顯的可以看出宇宙膨脹超光速了。

    量子糾纏超光速

    這就是量子力學範疇的概念了,是愛因斯坦在和波爾PK的時候提出來的,愛因斯坦假設了一個模型:有這樣一粒子本分開成為A粒子和B粒子,根據已有的理論,這兩個粒子必然是互補的一個左旋、一個右旋。A粒子和B粒子分開移動到宇宙的兩側,這個時候對其中的一個粒子進行觀測,按照哥本哈根派提出的不確定性原理,這個時候A粒子的屬性是無法確定的,只有在觀測的瞬間才確定為左旋或者右旋。

    如果A確定為左旋,那麼B就必然是有右旋,那麼問題來了,B粒子是如何知道A粒子是左旋還是右旋的?最簡單的解釋就應該是,在分開的一瞬A粒子和B粒子的自旋屬性就確定了,那麼也就不存在哥本哈根派所說的“同時處於左旋和右旋,只有觀測的瞬間才能確定下來”。

    波爾茶不思飯不想好久之後才給出了愛因斯坦回覆,那就是A粒子和B粒子是處於一種糾纏態,它們之間無法傳遞資訊,但是卻可以順通有無,確定自旋屬性,其實還是可以把它們看成是一個粒子。當然了這並沒有說服愛因斯坦,但是目前已知量子糾纏是存在的,愛因斯坦也把它稱之為鬼魅般的超距作用。

    第三個超光速的例子就是量子隧穿

    可以簡單來理解一下它的概念,舉個例子來說明:一個人要想跨越一堵牆從A點到C點,這個時候必然是要經過牆頭B點的。如果這堵牆高度10米,我們不借用工具就無法從A點到C點。經典物理世界中不可以,但是在量子世界中可以,一個量子可以穿過位勢壘,即使這個粒子的總能量低於位勢壘。這就是量子力學中的量子隧穿行為,科學家認為這種現象也是超光速的。

    但這三個超光速都和愛因斯坦相對論要求的不矛盾,愛因斯坦對於光速的最準確描述應該如下:有靜止質量的物體無法達到光速;資訊的傳遞速度不能超光速。

    總結

    可以說宇宙中是存在超光速現象的,但是眼睛看東西並不屬於超光速現象,因為是我們的眼睛在被動的接收光線,同時看到的東西也都是它過去的樣子。如果放在宇宙中來說的話,距離我們幾十億光年的星系,雖然現在我們可以看到它,但實際上很可能是已經不存在了,看到的是它過去的樣子。

  • 4 # 霜葉9975

    你的眼珠能飛出去嗎?

    眼晴沒有光速,眼球的神經細胞接收到電磁波400一700A頻率時產生共振,神經報告大腦去辯別的光亮度(能量)及顏色。

  • 5 # 中承明

    我們眼睛的反映速度在光速範圍內,不能超光速。但大腦的反映速度為量子速度,當然超光速,可以瞬間一覽天空的天體,且是實像,而非假像。

  • 6 # 優美生態環境保衛者

    是不是我們的眼睛可以超光速呢?我們看到的天體是不是假像呢?

    當我們在晴朗的夜裡觀看美麗的夜空時,距離地球遠近不同的星體,共同在蒼穹之上投影出了無比璀璨的畫卷。在這個時候,我們估計都會有個疑問,那些距離地球幾萬幾十萬光年的星體,我們一下子就能夠看到,是不是說明我們的視線速度超過了光速了呢?

    什麼是視線

    我們通常把看到一個物體,稱之為這個物體進入了我們的視線範圍。從幾何學上,我們把眼睛與物體之間的連線直線稱為視線,衡量視線範圍的指標有兩個:

    一是視線長度。就是眼睛與目標物體的距離,當這個距離處在我們能夠看清的範圍之內,那就表明這個物體能夠被我們所看到。決定這個距離數值大小的因素,主要包括周圍環境的明亮程度、物體發光或者反射光線的能力、空氣雜質的含量多少以及我們眼部視功能的健康程式。

    二是視角大小。從眼睛本身的生理功能以及兩眼的協調性來看,人眼存在著一個最大視角和最小視角。其中,最大視角是兩眼所能覆蓋視線平角的最大值,上下方向一側約為50度,左右方向一側約為55度,所以人眼的最大視角從上下來看是100度、左右來看是110度。最小視角是人眼所能分辨兩點間的最小距離,這個值與視覺細胞直徑有關係,只有超過這個距離才能在視網膜上成像,其值為1分。

    視線與光線的聯絡

    我們再來看一下,物體在人眼中成像的原理。當目標物體發生或者反射光源發出的光線之後,透過光的傳輸進入我們的眼睛,經過角膜、晶狀體、玻璃體,會發生相應的穿透、折射現象,最後落在眼睛後方的視網膜上,如果在視網膜上光線能夠聚焦,就會形成清晰的實像。

    在眼睛的視網膜上,分佈著大量的感光細胞,光線匯聚在感光細胞上面之後,就會激發這些細胞產生相應的光刺激,從而形成特定的神經衝動訊號,經神經系統傳輸到大腦皮層中,由大腦皮層上面的視覺中樞神經對這些神經衝動訊號進行處理,既而將處理後的訊號再以知覺的形式體現出來,我們就能夠判斷出目標物體的亮度大小,以及根據亮度的差異確定物體的形狀、體積、顏色等特點。

    從以上人體視物的過程可以看出,我們之所以能夠看清物體,是光線傳輸到我們眼睛之後,透過人體的一系列生理化學反應,轉化為我們可以接受和感知的資訊這個過程實現的。人眼的結構是生理基礎,沒有處理光線資訊的生理結構或者生理功能不健全,我們也看不到或者看不清物體;而光線的刺激是外在必要條件,沒有光線的傳輸,也就不會引起光刺激資訊,這就是我們為何在黑暗的環境中看不到東西的原因。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視線是以人眼的角度出發的,強調的是人眼看東西的範圍和能力;光線是從光傳播的角度出發的,是人眼形成視線的必要條件。

    另外,能夠引起人眼形成光刺激的光線,只是所有光線頻段中的極小一部分,即可見光,其頻率範圍為380奈米到760奈米之間,而處在這個範圍之外的伽馬射線、X射線、紫外線、紅外線和無線電波,我們用眼睛就捕捉不到了。

    眼睛看東西能超過光速嗎

    透過以上的分析,我們就非常清晰地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人眼看東西是一種被動的接收光線引發的生理反應,也就是說光線的傳輸才是主導因素,光線從光源中發出,只有進入眼睛之後,我們才能看得到光源的存在,因此從根本上來說,人眼看東西並沒有速度,更不要說超光速了。

    而我們之所以一下子能夠看到幾十萬光年的星體,是因為這些星體發射出來的光線,是持續在空間中傳輸的,只不過與地球的距離非常遙遠,連光線都需要傳遞幾十萬年而已。

    按照狹義相對論的一條基本原理,宇宙空間中任何物體的運動速度都不會超過光速,即無論在什麼慣性參照系中,光線在真空中在各個方向上的傳播速度,都不會因光源的移動或者觀察者的運動狀態而發生任何改變,都保持30萬公里每秒的恆定值。具體的推導過程可以運用洛侖茲變換進行推導,得出在一個運動參照系下,對另外一個參照系中運動物體的速度,其轉換公式為:V=(u+v)/(1+(u*v/c^2)),因此,即使是兩條相向運動的光束,在其中一條光束上觀看另一條光束的運動速度,其相對速度V仍然等於光速,也不會超過光速。

    眼睛看到的天體是假象嗎

    雖然光線的運動速度極快,但傳輸一定的距離仍然需要時間。我們在地球上生活,看到的物體狀態,與其實際上的存在狀態並不會發現有差異,原因就在於這些物體距離我們非常近,光線從物體表面傳輸到人眼中所需要的時間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但是對於比較遙遠的星體,情況就會發生變化,比如太陽距離我們平均為149597870公里,也就是一個天文單位,光線從太陽照射到地球需要8分多鐘,因此我們看到的太陽永遠是8分鐘之前的太陽。織女星距離我們25光年,光線從那裡進入我們的眼睛,需要經過25年,因此我們看到的是它25年前的樣子,同樣,我們用肉眼能夠看到的最近河外星系-仙女座星系,距離我們250多萬光年,我們看到的也只是它250多萬年前的樣子,而這250萬年間它所發生的一切,我們都無從得知。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們眼睛看到東西,是和速度沒有關係的,因為這是我們被動的一項技能,這必須依賴於光線的傳輸。由於光線的傳輸需要時間,越距離我們遙遠的星體,其光線到達地球所經歷的時間就越長,我們看到的它們,越是和現實的差距就越大。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們看到的世界都是過去的世界,都是宇宙的歷史,但這並不說明是假象,只能是客觀事實在時間上的投影而已。

  • 7 # 漫步科學

    人類的眼睛是依靠收集電磁波來獲得資訊的器官,不論是發出的電磁波還是收到的電磁波,都不會超過光速,也正因為光速的限制,我們所看到的任何事物都是有延遲的。

    在我們的宇宙中確實存在比光速還有快的速度,比如量子糾纏效應和空間膨脹效應,但這些超光速現象都是無法傳遞資訊的,相對論告訴我們資訊與能量的極限傳遞速度就是光速。

    人類眼睛就好比一個接收可見光頻段電磁波的天線,當然由於溫度的存在,這個“天線”也在向外輻射電磁波,不過這些紅外波段的電磁波無法被人眼利用。因此我們之所以可以看到物體,並不是我們的眼睛向外射出了可見光,而是可見光攜帶著物體的資訊進入了我們的眼睛。

    許多人錯誤的認為人眼可以瞬間看到數光年外的星星,所以人眼具有超光速的超能力。我認為造成這種錯誤認知的原因除了是對眼睛的“工作流程”不瞭解外,可能還受到了語言的欺騙,在語言方面,“看”本身是一個動詞,但從科學角度來分析“看”其實是一個被動接收光波的過程,這種帶有主動暗示的詞語,容易誤導我們對“看”背後發生的實際物理過程的理解。雖然如此,“看”這個詞已經變成了我們的語言習慣,如果我們把“看”換成“接收光波”顯然非常彆扭。“前面有個美女,快‘接收光波’!”

    回到問題本身,正是因為電磁波是有限的速度,因此電磁波攜帶的資訊必然也是以有限的速度傳播,所以不論我們看到的物體距離我們多近,來自物體的資訊進入我們的眼睛都是需要消耗時間的,而這個時間就是我們對這個世界的延遲。我們藉助天文望遠鏡可以看到數百萬光年之外的天體,其實就是我們接受到了上百萬光年前由該天體發出的電磁訊號,而此時此刻該天體的資訊才剛剛啟程,如果我們和該天體的距離沒有變化,那麼我們依然需要百萬年之後才能收到該天體此時此刻的資訊。

    既然我們所看到的一切都具有延遲效應,那麼我們看到的事物都是假象嗎?我認為並不能這麼理解,首先來說這些訊號都是由實際物體所發出,也攜帶著物體的真實資訊,其次來說,不僅資訊的傳遞速度最快為光速,能量也是如此,這就表明遠處物體對我們的影響也是不會超過光速的。我們看到的陽光來自八分二十秒之前,由它帶來的熱量也是如此,因此我們頭頂的這顆八分二十秒之前的太陽就可以理解為真實的太陽。

  • 8 # 鍾銘聊科學

    一直以來,都有這樣一種謠言,人的眼睛可以看到數億光年外的天體,那是不是意味著眼睛可以超光速?甚至還有人認為人類的思維是超光速的,因此,思維可以天馬行空,想各種情況,遠遠超過光速的侷限。那這些說法都哪不靠譜呢?

    今天,我們就來說說這個問題。

    光速為什麼不能被超越?

    我們都知道,愛因斯坦曾經提出過大名鼎鼎的相對論。這個相對論其實不是憑空而來的,它其實也是恰好到了它需要出現時才被愛因斯坦提出來。在那之前的200多年前,牛頓發表了著名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建立了牛頓世界觀的經典物理學。我們初高中學過運動學,按照牛頓的理論,我們知道如果有個人在一列車上,沿著車的方向運動,速度是5m/s,車的速度是10m/s,那在地面上的人觀測到車上人的速度就是10+5=15m/s。

    這種做法其實是選定了參考系,然後利用了速度疊加的原理來實現的,你也可以把這種做法背後的理論基礎叫做伽利略變換。在日常生活中,這個做法也是很符合我們的直覺的。

    可偏偏麥克斯韋提出了著名的電磁學理論,在這個理論當中,可以推導得到電磁波(光)的速度是c=1/ε0μ0,這裡ε0是真空介電常數,μ0是真空磁導率,它們都是常數。因此,光速是一個常數,它不需要選取參考系。這不就和牛頓的理論矛盾了嗎?

    為此科學家想到了很多解決辦法,最終都失敗了。於是,愛因斯坦就基於當時的情況,提出了光速不變原理結合著伽利略變換,推匯出了相對論。而透過光速不變原理,愛因斯坦推匯出了資訊、物質、能量都不能夠超越光速

    那這個說法是不是意味著光速是宇宙中的最快速度呢?

    事實上,並非如此。我們要知道,我們的宇宙包含了空間,時間、物質、資訊、能量等。其中空間就不屬於物質、資訊、能量。因此,空間的膨脹是可以超光速的。按照目前的主流理論,宇宙誕生於138億年前的一場大爆炸。大爆炸初期,宇宙的空間發生了劇烈的膨脹,這也被我們稱為暴脹。在暴脹時期,宇宙的空間膨脹的速度遠遠超過了光速。

    空間的膨脹實際上並沒有實現資訊、能量、物質的傳遞,所以是不違反相對論的光速不變原理。但是無論是肉眼看,還是思維去想,本質上都有資訊上的傳遞,那它們如何違反了相對論呢?

    人類如何看到東西?

    我們先從看東西開始說起。在古希臘,就有人認為人眼射出一道光,照到了物體上,所以才能夠看到東西。但事實並非如此,到了中世紀的阿拉伯時期,當時就有學者解剖了人體,觀測了眼睛的構造,並發現人眼並不會射出光。

    事實上,人眼能看到物體是因為物體本身發光,或者反射光,光子進入到了人眼,跟人眼的細胞發生了電磁相互作用,才能看到東西。

    如果是這樣,距離我們十分遙遠的天體,其實是它自身發光,並且在我們看來,光子傳播了很久很久之後到達地球,並且進入到觀測者的眼睛或者儀器才被看到的。在整個過程當中,是不存在超光速這件事。但這其實也告訴我們一個事實,那就是我們不可能活在當下。我們看到的永遠都是過去,10萬光年外的星光傳播到地球,需要10萬年。當我們看到它時,其實是它10萬年前的模樣。即便是我們照鏡子,看到的也是過去的自己。所以,你如果想說,我們看到的是假象,其實也是沒有問題。

    思維能超光速嗎?

    我們直接丟擲答案:思維也不超光速。那具體是咋回事呢?

    沒錯,我們可以同時幻想很多東西,比如,你可以想象自己在地球上,然後瞬間去到銀河系外的某個位置。在那這個瞬間,思維裡的你確實超光速。但說句不好聽的,這都是夢,並不是說現實中你真的從地球到了銀河系外。因此,這個資訊的傳遞其實都發生在你的大腦裡。

    準確地來說是在大腦的神經元上。一個人想象得再多,這個資訊的傳遞都不會跑出大腦。那我們只需要大腦內部的資訊傳遞會不會超光速就可以搞清楚這件事。

    神經元上的資訊傳遞方式是電位差,這個速度是不超過光速的。

    而在神經元之間的訊號傳遞這是要化學遞質的傳遞。這個過程也是不超光速的。

    因此,無論一個人的思維多麼天馬行空,本質上的資訊傳遞都是在大腦的神經元上,而這個資訊傳遞是不超過光速的,所以,思維是不超光速的。

  • 9 # 天琴十四

    我們看到的天體影像是遙遠天體發出來的可見光波段的光子到達人類眼睛,透過晶狀體折射投影在視網膜上形成的影象。如果硬要說真假的話,確實是天體距離產生的多少光年前的光子投影而成。例如,最近的天體到達地面被接收到已經是8分鐘之前了。眼睛本身不存在和光速做對比,因為眼睛既沒有運動也沒有傳播的介質。

  • 10 # 心理醫生巡診

    眼睛能夠看到物像,是因為眼睛的視網膜上有感光細胞(視錐細胞和視杆細胞),當有光線透過瞳孔進入眼球后,感光細胞捕捉到這些光線產生電訊號透過視神經到達大腦視覺中樞,再還原為影象,人的大腦可以進行非常複雜的傅立葉變換而且運算速度非常快輕易不會宕機,即使是你看到了平生從未見到過的東西。因此,眼睛看東西根本不是速度的問題,但是如果某物體移動速度非常快或者被另一個物體遮擋住了,沒有足夠的反射光線或自發光線進入你的眼睛裡,那你就看不到它!

    我們看到的世界是不是一種假象呢?回答是“不是也是”,我們看到的世界只是世界絢麗多姿的一部分,我們看到的宇宙那就更只是宇宙的冰山一角了。

  • 11 # 郭哥聊科學

    一、眼睛能超光速嗎?

    這個問題的提出就有很大的問題,眼睛看到物體的時候沒有發生任何移動,根本談不到能不能超光速的問題,大概提問者的意思是“眼睛的反應速度是不是能超光速”。能嗎?答案是不能。

    最簡單的例子,一般的影片畫面都是每秒25幀或者30幀,我們的眼睛基本上分辨不出這兩種幀頻率的影片有什麼區別,眼睛的反應速度其實是很慢的,就更不要提什麼超光速的問題了。

    眼睛反應速度慢,不能超光速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視網膜上的感光細胞要在光的作用下產生電脈衝;二是這個電脈衝要沿著神經纖維傳遞到大腦;三是大腦要對視網膜傳遞過來的電訊號進行分析形成視覺。

    在這幾個環節中,電脈衝的形式主要是細胞膜上的鈉、鉀離子的移動。理論研究和科學實驗都表明:有質量的物體的移動不能超過光速,就更不要說是鈉、鉀離子這樣質量比較大的離子了,它們的移動速度較慢。

    正是由於神經衝動、神經傳導以及大腦形成視覺的物理學機制導致了從眼睛看到光到最後感知到物體的視覺是比較慢的。打靶的時候,你的眼睛幾乎無法捕捉到剛出膛的子彈。

    二、我們看到的天體是不是假象呢?

    可以明確地說,我們看到的宇宙天體都不是假象,但是是歷史。其實我們看到的一切都是歷史,而不是現在,只不過,究竟我們看到的是多久之前的歷史,取決於物體與我們之間的距離。這是因為,光以有限的速度傳播。

    科學家們從17世紀開始就發現了光以有限速度傳播這一事實,隨著技術的進步,多種測量光速的方法逐漸被髮明,直到18世紀末期,終於得到了真空光速大約為30萬千米每秒這個數值。而隨著電磁學的發展,尤其是麥克斯韋的貢獻,理論上也預言了這個數值。

    19世紀初,愛因斯坦以越多的光速測量證據為基礎,將真空光速不變上升為一條基本原理,並結合引力質量與慣性質量等效提出了廣義相對論。目前廣義相對論宇宙學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這也從側面上證明了廣義相對論的正確性。

    由於光以有限速度傳播,所以越遙遠的天體所發出的光,要到達我們的眼睛就需要消耗更多的時間。月球距離我們的平均距離為38萬千米,所以我們看到的月球其實是1秒多鍾之前的月球;太陽距離我們的平均距離為1.5億千米,所以我們看到的太陽是大約8分鐘之前的太陽;更遙遠天體發出的光就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被我們看到。

    正因為如此,所以我們看到的是真實的,但我們看到的是歷史。

    結語

    目前大部分日常生活中的常見問題,科學都已經有了明確的答案,尤其是這類我們的眼睛是不是能超光速之類的問題,不論是眼睛的感光原理、神經訊號傳遞、視覺形成都已經可以跟蹤整個反應過程。至於我們看到的天體是不是假象,則只要理解了真空光速不變,也就非常容易理解了。

    儘管問題很簡單,但是還是要對提出這個問題的小夥伴表示感謝。

  • 12 # 0西風瘦馬0

    眼睛看到的是相,不是實物。你照鏡子看到的你,跟你的身體,哪個是真的?

    地球人看到的星星,也是鏡子裡的相。這個鏡子就是大氣層,這個巨大的凸鏡。沒有大氣層這個放大鏡,地球人就看不見星星。

    不是星星消失了,而是因為距離太遠,星星小到人眼睛看不見了。如同看細胞需要顯微鏡一樣。太陽系之內的星星,如果距離近應該還能看見。

    眼睛的視力跟光的性質不一樣。沒光眼睛看不見東西。光性是散,是向外的,人的視力是收,是向內的。光放眼收,正好看見。

    別被光速影響,光速秒/30萬公里,是計量單位的尺,十尺等於一丈,丈相當於就是光年。尺用來量布,光速這個尺,用來量宇宙星球之間的距離。我認為光不存在速度。速度是對物體移動的描述。光是不移動的,可移動的是光源。光如果不以視力認知,光就不存在。

    科學家研究光的初衷是什麼,我不知道。但是,結果是,光速成為了一個天文計量單位,然後出現光年。這個新的天文計量單位。

    光,只相對於黑暗來說屬陽,其實光是屬陰的。如同,古代人認識水,水與其他物相比,水屬陰,如果不比,水又是陽。

    光如果無盡,宇宙就不會有黑暗的存在。光照到的距離之外,依然是黑暗,因為光照到頭了!如同手電筒,照不了太遠的地方。太陽的光明對於虛空來說,就相當於是,一點燭光!

    人之身渺小,人之神強大。如不是謙謙君子,強大的神會令人瘋狂!

    (網路圖片,侵刪!)

  • 13 # 量子貓

    我們的眼鏡可以超光速?

    可以的話,那電影裡用眼神sha人的就是真的了

    首先我們要把眼光的速度和光速區分開來

    那我們就要先知道我們是如何用眼睛感受這個世界的。

    我們眼睛是肉眼,眼裡有3種視錐細胞

    分別接受紅,綠,藍,三種顏色,稱為三原色

    能想象彩虹的七色光嗎?

    彩虹就是紅綠藍三種顏色散射而來的。

    那為什麼世界能被我們看見呢?

    是因為光照在物體上,物體反射的光進入了我們眼睛。

    所以這句話很重要,我們眼睛是,而光才是主動的那個

    光是主動照進我們眼睛裡

    所以沒有光,那我們看不見任何東西。

    好了我們回答問題:

    我們所有看見的東西都是過去的事物(包括你面前的手機)

    為啥這麼說呢?

    因為光和我們眼睛之間有距離

    需要時間才能到我們眼睛裡

    到了眼睛後,大腦神經還需要時間分析處理

    就好比:

    我們看見的太陽,永遠都是8分鐘以前的。

    因為Sunny從太陽出發,需要8分鐘才能抵達地球被我們看見。

    看見的星星,永遠都是光年之外的。

    離我們最近的比鄰星,距離我們也是4.2光年。

    光抵達地球再到我們眼睛,也需要4.2年。

    所以我們眼睛就像接收器,接收資訊的。不能說它超光速了。

    第二個問題:

    天體不是假象,天體都是過去的天體

    所有看見的星星都是恆星,因為距離我們實在太遙遠。

    所以我們看見最近的恆星也是四年前的,最遠的上百億年的星系。

    如今還在不在我們也不確定。

    就算是最近的比鄰星今天爆炸了,我們也不知道

    要等到2025年2月15號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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