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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鄂G遊天下

    前言:歷史是人類文明發展的軌跡,我們透過學習和了解歷史能夠有效傳承我們的文化,探索社會發展規律,吸取前人經驗,更好的提升自我。那麼我們如何來判斷自己學習和看到的歷史就是真實的呢?

    一、文獻法

    人們透過查閱各種文獻資料來佐證歷史的真實性,同一件事情,如果很多文獻裡都記載的很清楚,時間,地點,相關人物沒有什麼出入,那麼這件歷史事情就是真實的。如果只有一處文獻有記載,再也找不到其他的資料,那麼真實性就可疑。如果找到的文獻裡關於時間,主要經過等關鍵因素出入很大的話,真實性也可疑。

    二、考古法

    人們透過發掘和研究古物等尋找科學證據來證明歷史的真實性,例如一處有人物姓名的墓葬,發掘出的文物時間也對的上,就可以證明這個人物在歷史上真實存在過等等。

    總結:文獻法是人們經常用的一種方法,資訊化時代之下,文獻資料的查閱上還是很方便的,常人也可以做到。考古法是一種直截了當的方法,需要有紮實的專業素養去從事,一般人用不了。

  • 2 # 米格

    關於考證歷史,先人已經提供了方法,著名歷史學家陳寅恪先生就曾經說過,考證歷史,最重要的是考古發現,其次是歷史文獻。想要證明一個歷史事件有,那很簡單,找到一個兩個考古發現或文獻裡面有記載就可以證明了,但是想證明一段歷史沒有,那一兩個文獻裡沒有記載是不能證明的,因為也許還有沒出土或將要出土的文獻有記載。有人對一個歷史事件不感興趣,他就不會記錄在書籍裡,如果後人看了這本書就說這個歷史事件沒有,那就太武斷了。

    考古發現是最能證明歷史的,因為是當時的文物直接保留到現在,沒有經過人為的修改。古人的文獻大都是個人手工整理的,那就免不了受到當事人的好惡來取捨或是歪曲。再就是記錄歷史事件的人也許不是親身經歷的那件事,也是聽人事後說的,那個傳話的人也許會對事件再加工。舉個例子吧,一個梁山好漢的故事,就有水滸傳和平妖傳兩個相反的版本,如果水滸傳這本書在清朝被全部銷燬了,只留下平妖傳,那麼後人對梁山好漢的印象就不是現在這樣了。

    後人學歷史,不要受一種思想或是學說引導,要公正的看待思考和學習。

  • 3 # 江上俠chenxiliang

    人們是根據什麼來判斷歷史事實的?一句話,還是歷史事實。哲人言:讀史能明志。《三國演義》開篇說,論天下大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明初作者羅貫中根據東漢末年以前朝代分分合合的歷史來總結三國分割的原因和必然合一歸晉的結局。有人說這不是預見,而且後來人的總結,不希奇。預見也有啊。專家們發現這次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人傳人,馬上提出判斷:患者先隔離,接著提出封城,全國區域隔離,防止全國暴發。這就是預見。預先從何而來?就是從以往非典的歷史,近代、古代的中國歷史,外國的歷史中來。例如明末清初天花瘟疫大流行,主要措施就是隔離。中世紀英國倫敦暴發大瘟疫鼠疫,死了數萬人,一個商人患者從倫敦逃到中部的小鎮,感染了人,人們紛紛要往北部逃,鎮上有威望的牧師阻止了。由於數千人的鎮民隔離了,英國北部就避免了瘟疫。現美國新冠疫情大暴發,感染80多萬,死亡突破5萬,遠遠超過中國的感染和死亡人數。惡果就在於大大冽冽的總統特朗普沒有學習中國的防疫經驗(還甩鍋中國),沒有從歐洲歷史事實來判斷疫情的經驗教訓。邏輯是從歷史中總結出來的規律。譬如水流,水流有時會倒流,這是歷史,但水終究會往低處流,這是邏輯。任何逆歷史潮流的人必然要失敗。

  • 4 # 舊時茅店溪橋見

    事實永遠留存在歷史長河中,無人知曉。我們看到的都是被二次加工的資訊。歷史文獻和考古是發掘歷史的主要兩個方式,但是他們一定符合真實嗎?

    《明史》記載朱元璋出身天有異象,紅光滿天,神仙託夢給他媽,隨後懷孕生下朱元璋。這是正規官方史書,可信嗎?

    再看看考古,考古看上去更加客觀,畢竟有實物在哪?但恰恰相反,考古主觀性很大,就好比同一輛汽車,有的人看到了尺寸,有的人看品牌,有的人看價格。不同的人不同的觀點。考古同樣如此,比如挖掘土層判斷年份,那麼細微的差距沒有定量標準誰又能保證誰的觀點正確?

    正如誤差一樣,即使測量手段再精密也無法得到真實誤差。歷史也是如此。即使你用無數多邊形去擬合圓形,它依然是多邊形。

  • 5 # 生活如X除以Y

    史實,即我們通常所認為的歷史事實。長期以來,基於歷史認識過程中主、客觀之間的不同關係,史學界對“歷史事實”這個概念有不同的解釋。以蘭克為代表的客觀主義史學家認為,史實是一種獨立於歷史學家意識之外的客觀存在,要求消除史學家評判史實的任何主觀因素,如實直書;以狄爾泰為代表的主觀主義史學家認為,客觀的、真實的歷史本身並不存在,史實是歷史學家對過往歷史的一種主觀選擇和精神呢創造;以愛德華·霍列特·卡爾為代表的史學家則認為,一方面史實離不開歷史學家的解釋,是其主觀選擇的結果,另一方面也不能否定史實具有客觀性。而中國史學界對於歷史事實認識有不同於西方學者的觀點。第一種認識強調史實的客觀性,認為“所謂歷史事實是,指的是在一定時空中確曾發生過的歷史事件,關於史實的認識涉及對其發生於何時何地、發生經過及規模、涉及事件的人物、身份等基本情況的核實、澄清與記錄,而關於事件發生的因果、意義等問題則屬於進一步的闡釋,超出史實認識的範圍”;第二種認識是從史實的主觀性出發,認為“歷史這種學問,可以說是完全主觀的學問,而自然科學,大體上可以說是完全客觀的學問”;第三種認識認為,“歷史事實不是以自在狀態存在著的一切關於過去的事實,其中不可避免地包含了認識主體的選擇與解釋,雖然這種選擇與解釋並不是隨意的。因此,不存在沒有解釋的歷史事實,也不存在沒有歷史事實的解釋。歷史事實本身就是認識主客體相互作用的產物。”其實,將歷史事實進行絕對客觀或者絕對主觀的劃分都是片面的,較為合理的做法是將兩者結合起來。

  • 6 # 莊周史夢

    首先準確的理解和定義什麼是“歷史”,是回答該問題的前提。歷史是人類在生活和生產實踐過程中,發生的重要事件,以及對這些重要事件客觀準確的記錄。歷史是具體時空下客觀發生的,無論史官和文學家們如何書寫歷史,歷史就銘記在那一刻,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從浩瀚的史書中發現

    從當時的生產生活狀況中分析

    從當時人的思維方式分析

    只是,歷史是當時的人書寫記載的。既然是人,就會有時代的侷限性,就會夾雜著人的主觀情感。所以說,我們所看到的歷史文字記載,是不那麼客觀的歷史。我們現代人讀歷史的意義是:總結過去的經驗,啟迪我們的智慧,更好的指導我們現在的實踐活動,少走彎路。俗話說:“以銅為鑑,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鑑,可以知興亡;以人為鑑,可以明得失”就是此理!

    歷史有正史和野史之別。正史是指官方編寫,以紀傳體、編年體(如資治通鑑)、紀事本末體、政書體、國別體(戰國策)、斷代史(如漢書)、通史(如史記)為編撰體例的史書。野史是指民間編撰的歷史,其大部分是根據傳聞、神話等編寫,有的具有真實性,而有的則有待考察。舊時私家編撰的史書,在正史不敢寫的,野史會對它進行一些補充,可一定要進行邏輯論證以免功過論述不客觀或表達個人意志。

    個人覺得要判斷出歷史事實,就要結合當時的歷史環境,立體的全面的分析正史、野史的記載,以考古學發現為佐證,層層解開歷史迷霧,辯證統一的探尋論證,這樣才能更大限度的接近歷史事實。

  • 7 # 賢哥讀歷史

    我們所知道的歷史可以說不完全是事實,我們知道每朝每代都有專門記錄事實的官員叫“史官”,像司馬遷就是漢武帝時期的史官,所記載的歷史也不一定都是歷史事實,會參入一些個人的情感在裡面,雖然都說會記錄真實事實,但我們也不確定其他的史官會不會有人添加個人情感在裡面,比如新建立的朝代為了獲得平民的支援,可能會貶低上一個朝代,來獲得民眾的支援,也有一些由於時間太久,則會選擇一些野史來做為補充,而推斷是不是歷史事實,就要透過考古文物的發現結合史書上記載的有沒有很大的出入,如果沒有,那就可以來當史實來對待,如果有大的出入就要尋找更多文物發現來證明,然而即使這樣,我們對於過於久遠的歷史事實或許都沒辦法詳細知道那些歷史史實,目前也就只能以傳說或野史為主,待有其他文物發現才能來證明事實,之前有專家說夏朝前面還有個虞朝,但都沒有什麼現實的文物來證明他的存在,不能把他做為官方史料來傳播,只能把他當傳說,秦始皇焚書坑儒,導致儒家思想出現斷層,後面的儒家思想可以說是統治者的思想,添加了有利於統治者的想法,才能繼續的留存下來。

    終上所述,我們目前所知道的歷史史實都是經過二次篩選,具備傳播正能量的,能夠對未來充滿希望,對社會積極向上的史實,可能現實比我們知道的更好或者更壞的都不一定,所以我們也要以官方的史料為主,至少官方公佈的史實,對我們對社會都是充滿引導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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