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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家長一生氣就可以打孩子,而作為負責任的老師,拿教鞭懲戒學生為何要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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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關注新教育

    對於打罵學生這一問題和現象,從我的教育思維的角度和觀念來說都不支援,家長打罵學生是無能和無知的表現,而老師不能打罵學生是職責和修養所賦予的責任,對於老師來說,教育法規明文規定不允許體罰和打罵學生,如果打罵學生,就是違法違紀行為,就會受到處理和處罰的。

    在日常教學中,老師難免會遇到很多無奈的情況。因為一個班級裡有幾十名學生,他們的發展不可能很均衡,有遵守紀律的,也有比較調皮的,上課不好好聽課,不遵守課堂紀律,總是搗亂騷擾他人,下課跟同學打罵,經常給老師找麻煩。即使面對這麼複雜的問題,老師也不能打罵學生,要需要自己的智慧與方法對待學生,引導說服學生,耐心教化學生,靈活機動地監管和批評學生,用校規、班規和各種管理規定約束學生,用文明規範、道德規範教導學生,真正履行好人民賦予老師教書育人的使命,是每一個優秀老師的職責之所在。

  • 2 # 汕頭謝老師

    目前在國內許多家長還是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教育理念。於是,當孩子調皮搗蛋、惹是生非時,氣炸了的爸媽們便會操起順手傢伙,有恐嚇立威的,也有真動手把皮孩教訓一頓的。被實行家法後的孩子反應也不盡相同,有抱頭痛哭的,大聲求饒的,也有默默挨著一聲不吭的。機靈聰明的會腳底抹油一走了之。

    首先,從法律教育層面上講,就算是孩子直接監護人的親生爹媽也無權打孩子。因為這違反了《未成年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萬一因自己下手太重誤傷了孩子,不僅會遭受來自道德方面的譴責,後果嚴重的還要被追究法律責任。這樣的"家暴"新聞多次報道,例子不在少數。

    其次,從家庭倫理和親子教育角度來講,經常打罵孩子容易給他們幼小心靈和身體造成創傷。孩子被多次打罵責罰後會漸漸產生厭倦情緒,甚至對於被實行家法精神上已經麻木了。這樣一來他們對爸媽也會抱著不信任、或敵視態度。因為,孩子處於某個年齡段時,他們的認知還不成熟、清晰。還沒意識到自己為什麼錯,錯在哪裡。

    還有,很多家長激情實行家法之後,看著眼淚汪汪的孩子,後悔不已,深深自責。但當孩子下一次"老毛病"又犯時。依然控制不住衝動情緒,鞭子、衣架或雞毛撣子又重出江湖。

    我深刻記得,我們上小學那時候,幾乎每個老師都會在自己辦公桌或講臺上放一根木條子或小竹片。這武器是用來打手掌心的,我親身體驗過,小鞭子一打下去,手掌心立馬有一股揪心的辣和疼。可見它對於那些違反紀律或不按時繳作業的同學來說,經濟實惠,用途寬廣。

    但在目前,作為學校教育主體的老師們,體罰和責罵學生越來越少。有的甚至連大聲批評學生都不敢。也許,老師們知道現在各家各戶孩子少,變金貴了。或是,園丁們意識形態提升了,感覺孩子真是祖國的花朵。所以,花朵出了差錯,還是引導、口頭教育為主。不能動之以手有失斯文。再說了,君子動口不動手。

    這樣一來,就算熊孩子再怎麼,"為非作歹"老師、班主任們也是循循善誘,苦口婆心和同學們講道理,擺事實,舉例子。他們就是希望孩子能徹底明白自身所犯錯誤,幫助他們加以改正!

    當然,這樣的情感疏導和教育效果不盡相同,畢竟孩子性格不一,情況不同,結果當然因人而異!教育的最高境界,就是因材施教,分門別類對孩子們進行不同方式方法的教學。實事求是的講,手裡沒有了戒尺的老師。無論是課堂上或是校園裡,自身的權威和威懾力確實不夠。所以,在很多普通學校,教師上課時,課堂雜亂,喧譁,學生走神,玩小動作,竊竊私語等現象比比皆是。對於這樣的情況,老師們也很頭疼,但常常束手無策。久而久之,也就習以為常了。畢竟自己的精力和時間有限。況且,這也不是單一存在。歸根結底,我很多專家認為,還是因為老師們手裡沒有可以規範課堂紀律,懲治熊孩子的有力武器。

    近來,許多教育界有識之士強烈呼籲:"把戒尺還給老師"就是希望學校中的老師們能被授權,在一定範圍和程度懲戒一下違反紀律的孩子。以達到規範同學們日常紀律和個人行為的目的。讓師者真正起到傳道解惑,興學育人的作用!

    最後,我想說的是:"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並非一句空話。中國教育前路漫漫,任重道遠!

  • 3 # 李強老師啟智

    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對於小孩子犯錯家長生氣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們不能一生氣就動手打孩子。我們大人也是從小孩子長大成人,然後結婚生子,角色變了成為父親母親。

    一個人的生長環境決定了他未來的發展,由於時代的侷限,我們的父輩沒有機會進入學堂接受教育,所以一直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龍成鳳,可是又不懂怎麼教育孩子,於是,傳承了“棍棒底下出孝子”的錯誤理解,只要是孩子不學習淘氣就打。這樣教育出來的孩子有多少是對社會有用的,當孩子長大了也這樣教育自己的孩子,可悲!

    我也經歷過不知道怎麼教育孩子的過程,也是和所有父母一樣恨鐵不成鋼,但是我很想有什麼能夠幫助到我。尋尋覓覓,我瞭解到了李強365教育知識平臺,裡面有海量的知識,透過手機就可以點開學習,就像一個知識的淘寶、移動的商學院。我選擇了幼兒教育和中小教育,透過專家名師的影片講課,我發現以前很多做錯的地方,我開始按老師說的,和孩子成為朋友,引導孩子一起聽專家講課,一個月過去了,我和孩子都慢慢改變了,孩子也會自己主動學習,知道父母的不容易,很少讓父母操心,突然發現孩子長大了,看到孩子的變化心裡喜極而泣,自己也是對李強365心存感激之情。

    今天,看到這個話題,我做了自己的分享,真感情才是好文章,能夠幫助到別人,本身就是一種功德,也會讓自己快樂!所以我會一直堅持下去,在李強365平臺上學到更多的東西,分享出來,希望大家取其精華,去其糟粕!

  • 4 # 李勇8194

    從前,家長打孩子被視為家務事,誰也管不著。

    如今,我們的國家已進入了法制社會,國家已頒佈了《反家庭暴力》法,家長打孩子,如果超超了法律規定的限度,是要受到法律的懲罰的。

    教師,應該怎樣去管理和教育學生?

    國家早就頒佈了《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小學生守則》、《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以及對違規違紀違法學生的處分、處罰規定。

    身為教師,如果不學法、知法、懂法、依法施教,依法治校,幹出法盲才會幹出的事情,受到法律的制裁,是應該的。

  • 5 # 清風水興

    首先我們來分折一下原因:

    一,在中國,很多家長認為孩子就是自己的私有財產。可以說,家長到一定的年齡結婚,然後生子,然後育兒,這中間是沒有經過任何學習培訓的,沒有任何要求任父母資格證呀。

    沒有經過培訓的家長就自然上崗,對於孩子的教育呢,懂得的家長教育的家長,都做的比較好,那麼很多不懂得家庭教育的家長教育孩子,完全聽憑自己的情緒,情緒好的話,那對孩子是一順百順,情緒不好,可以大聲呵斥甚至棍棒相加。沒有章法可循。家長在憤怒是對孩子的斥責,甚至棍棒相加,他都認為自己是在可控的範圍內,這時他認為自己教育,孩子是孩子可承受的的。

    二,在孩子受到老師的責罰情況下,對孩子教育沒有研究的家長的,對於老師的態度也是完全聽評自己情緒來處理的,這時就把孩子當作非常脆弱的人,需要保護的人,孩子所受的懲罰是不可承受的,把老師當成來自外來的壓力,就會與學生一起同仇敵愾。這時使用兩套評價方法來評價自己對孩子的做法和老師對自己孩子的責罰的,不是用一套統一標準來對待的,而是兩套不同的標準。

    這種情況怎麼辦?

    一,建議社會對家長如何教育孩子,要有一個成體系的培訓。讓家長對於孩子的教育,有一個基本可以遵循的章法,提高認識,開拓視野。

    二,國家更要制訂一定的法律條文,鼓勵老師敢於教育犯錯誤學生,而不是顧忌來自家長,社會的壓力,放鬆對學生的要求,跪著教的老師教不出國家需要的人才。

    三,家長應該多與老師溝通交流,首先要知道,教師是老師的職業,他對於犯錯誤的孩子進行批評是在履行他的職責,他是出於公心。他與你的孩子無怨無仇,不會無緣無故的去批評孩子,批評孩子,那實際上的是在幫著一孩子校正自己的錯誤,是在愛孩子,家長要理解老師的苦心。

    四,老師在與家長的溝通中,也要展現我們的高情商,不要氣昏頭腦,要用那種正面的語言,正面的態度去與學生,家長溝通交流,擺明自己對孩子批評是源於對他的負責。

  • 6 # 替你讀書郎

    透過這個問題能夠猜出有可能提問者會是一位老師並且可能已經經歷這樣的歷程,才會有這樣的疑問和感受。

    首先我們應該明確,無論是學生家長還是老師都不能打孩子。好的孩子不是打出來的,而是習慣培養出來的。都說棍棒底下出孝子,但那是以前不適合當今的社會形勢和發展,也不適合現在的教育理念。

    我作為一個為人父母的家長,在孩子的教育過程中也會出現生氣、暴跳如雷的場面,但是卻沒有一次打孩子,因為我深信,打出來的孩子只會增加更多的心理陰影和逆反心理,不會打完按照你的思路你的想法去前進。

    我們再來說教師打孩子。之前報過很多新聞無論是小學還是初中高中老師都存在著打孩子的情況。當一個班級學生很多,而且要過於調皮時,老師難免會怒上心頭對於控制不住情緒的老師就會體罰孩子,但是體罰孩子之後的結果就是會給孩子帶來很大的心理陰影,同時給自己的職業生涯帶來不良影響。我們再說回之前的問題,父母打孩子,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即使打孩子不對,但是作為生之養之的父母適當的打了孩子,至少也沒有人會去過多的指責或是批評。但如果是作為老師專門職業這個神聖的崇高的職業去打孩子,那麼對於這個老師的名聲就會有所影響。師者傳道授惑解惑也,可沒有說師者傳道授惑打人也。

    那麼對於不聽話的孩子,我們應該如何培養和教育呢?

    一是對於孩子要養成一個好的學習習慣

    一個好的學習習慣會跟隨孩子的一生。從小我們就應該著重有意識的培養孩子的習慣,包括認真、自律、專注、運動等等,都要給他灌輸到腦海裡,讓孩子會有一種認知:做事要認真,平時要靠自己的自律,同時要有一個好的健康的身體,養成閱讀和預習的習慣。一旦這些習慣學生都具備,那麼作為學生的家長還是老師都會事半功倍。

    二是孩子不是打大的,而是誇大的

    這裡的誇不是盲目的隨意的吹捧和胡亂的誇獎。對於孩子做對的事情,我們要給予正面的引導和支援,要讓孩子樹立一種更強的自尊自信心。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比較脆弱,需要外界的呵護和保護,所以這種有意識的鼓勵和誇獎會讓他們更加有自信,有興趣去做我們希望他們去做的事情。如果一味的只是打罵孩子,也許一時會讓孩子聽我們的,但是在他的內心會種下一顆不滿意的種子,等孩子長大之後,這顆種子也會生根發芽,直到他的叛逆期,直到他成人之後,會越來越和家長作對。

    結束語

    孩子的教育需要家長和老師共同努力,掌握了一定的方法,有了良好的學習習慣和自律意識,孩子就會讓家長生很多心,也會讓老師放很多心,切記打罵孩子!

  • 7 # 無明火11

    法律賦予的權利!就像美華人動不動就說打官司,維權,事情都有兩面性,能客觀對待看問題就好,太用心反而吃力不討好!我也是每天在家勸自己淡定,淡定,不然真得去找家長好好問問,你幫孩子寫作業很有成就感嗎?

  • 8 # 竹下清影

    實際上,從遵守法律的角度講,家長和教師都不允許打孩子,都有違法的嫌疑。從教育孩子的角度講,打孩子也不是教育孩子的好方法,也不值得鼓勵提倡。

    那麼,現在存在的這種“父母可以打孩子,而教師卻不允許”的情況,又是怎麼回事呢?可以從以下方面理解:

    1.只所以存在“父母可以打孩子”,源於以下原因:

    第一,華人傳統的教育觀念在現代社會中仍存在較大市場。

    中國古代私塾中對不聽話學生採取戒尺懲罰的方式,以及一些古代教育名言,如“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等,直到現在,仍被好多家長奉為圭臬。在這些家長眼中:孩子不聽話,就該罵,就該打,尤其是打,最能見效果。

    第二,當今法律法規中雖有相關規定,但執法不到位。

    在《未成年人保護法》、《婚姻法》、《刑法》等法律中均有保護未成年人,懲治未成年人受到虐待的內容,但由於社會大眾受傳統觀念影響較深,且相關部門並沒有嚴格執行,導致法律法規內容沒有充分發揮作用,達不到監督廣大家長、約束廣大家長的效果。

    2.只所以存在“教師不能打孩子”,有以下原因:

    第一,教師作為教育者,摒棄落後教育方式,採取正確方式教育學生是對教師最基礎的專業要求。

    棍棒教育屬於傳統教育糟粕,是不尊重孩子人格和尊嚴的教育,是不符合孩子身心健康成長規律的教育,應嚴格禁止!教師作為教育專業人士,不但不應該打罵學生,更應該以好的教育方式向社會大眾做出榜樣,樹立示範。

    第二,教師作為國家工作人員,知法、守法、愛法、護法是對他們最起碼的職業要求。

    在《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中,均有對教師教育學生的明確要求。教師一旦打學生,就明顯違法。國家對家長的違法行為追究不嚴,但對國家工作人員的執法力度還是比較大的,違法教師輕則通報批評,重則開除公職。教師自然不敢隨便打學生了。

    第三,當今社會的眾多“校鬧”事件,讓教師對打學生這種教育方式深為忌憚。

    近幾年,一些具有一定“法律意識”的家長自己打孩子無所謂,但對老師打自己的孩子卻不依不饒,並且借老師打孩子這件事向學校、老師獅子大開口,提出鉅額賠償,如不能達到目的,便威脅老師,大鬧學校,嚴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給學校、老師造成巨大的惡劣影響。由於社會各方面對此類事件尚無有效手段予以阻止,故此類事件時有發生。這無形之中給老師們造成巨大的壓力,老師們哪還敢打學生!連正常的批評教育都很忌憚了!

    基於上述,現在社會上只有家長打孩子,而老師打學生的事情越來越少了。在此,也敬告各位家長:請放下你的手,不要再打孩子了!這種教育方式堅決不可取!孩子表面上似乎聽話了,但卻給孩子的健康成長造成了惡劣的影響!主要表現在:

    1.多次被打之後,會加劇孩子的逆反心理。

    2.長時間下來,孩子的性格會變得非常暴躁,行為舉止具有暴力傾向。

    3.長期以後,孩子與別人相處,會變得心胸狹窄,冷漠無情。

    ……

    所以,我們不要再打孩子,而應該根據其年齡點,加強溝通交流,做好引導激勵工作,從而確保其健康成長。

  • 9 # 土人老冒

    你好糊塗啊,家長打了孩子沒事,孩子最多哭一會兒就沒事了,如果老師敢打學生這個後果他承擔不起啊。不管多負責任的一名老師,現在的教育制度、國家的法律法規,尤其是當前的社會風氣,絕對不允許哪個老師有半點的衝動和造次。

    記得小時候在農村上學,學校老師大部分都是村裡的民辦教師,和家裡的父母最差也是認識的鄉親,有的可能還和父母的交情深厚,經常見到父母和老師照面時囑託老師:對我兒子管緊點,該打就打不要顧忌。那時的老師雖然沒有文憑,責任心那是真的好啊,調皮搗蛋的學生在村裡上幾年學沒捱過老師打的,真的都不好意思說和老師的關係有多好。一日為師 、終身為父,那時的老師擔當的起這個稱號,他們管學生沒有顧慮,他們是把學生當自己的孩子,他們不用憑職稱、在人前說漂亮話,他們也不去家長面前表功,他們就是學生的家長。孩子在學校出了事,沒有父母去學校鬧事,更沒有家長去為難老師,所以那個時候師生的關係才是真正的好,沒有掩飾的好,好在了人心裡。

    現在社會發展了,都說老師的水平提高了,學校只是老師的職場了,學生也更加現代了,國家的法律也健全了。當然現在的老師也文明瞭,管理都變得含蓄了,打人那都是過去了,對學生拿出真心那真得是出現偶然了。現在的老師在校外辦個補習班,鈔票的吸引力那是真的,該評職稱了施出渾身解數那是真的,讓他現在去打學生,你借他個膽兒他也不敢啊,除非他飯碗不想要了。先不說現在的制度不允許體罰學生,現在的學生和從前的學生比也絕對是不可同日而語,他們任性、自私而且極端,管理稍微嚴格一點說不定能幹出什麼出格偏激的事情,即便是有個把老師想嚴厲一點,可是嚴格管理的風險他們承擔不了。現在的家長孩子出現一點點問題都知道要去學校討個說法,孩子受到一點傷害他們更是讓老師吃不了 兜著走,孩子在學校出了事如果不向學校訛一大筆錢他們都不認為我們國家現在富強了。這就是我們現在的師生關係,這就是我們現在的學校狀況,如果讓你當老師你還敢說打學生嗎?

  • 10 # 二胎老師說教學

    首先鄭重宣告:家長打孩子也犯法!只是民不告官不究罷了!

    其次之所以出現這個現象有兩個原因

    1.孩子是自己的,我可打可罵,旁人無需插手;但別人打了我的孩子,我給你拼命!

    2.打人動機問題:家長打小孩,那是管教,為了孩子好;老師打學生,那是發洩私憤,動機不純!

    在華人的思想中,孩子是自己的孩子,可以任意打罵,例如中國古代,父母打子女基本沒事,就算無理亂打,甚至致死也只是打30板左右。

    現在雖然《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安處罰法》《刑法》都規定不得任意傷害他人,若屬於故意傷害行為,不構成犯罪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以故意傷害罪論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且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但是,在華人的傳統觀念裡,孩子是父母的“私有財產”,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在管教孩子的過程中,必要的打罵是必不可少的!現在網上就有很多:“孩子不聽話,打一頓就好了;若一頓不行,那就打兩頓!”之類的話。

    但是教師打學生就不行,不說違反法律、教師職業道德,就是家長都不願意:我的孩子在家是寶貝,你憑什麼打;說,你是懷著什麼樣的目地打的,是不是洩私憤……

    現在多少因打學生而被開除公職的老師。老師也是人,也需要奉公守法,在社會和法律的教育之下,他們逐漸學會控制自己的脾氣,在面對學生的錯誤時,學會了“三思而後行”!

  • 11 # 百川談教育

    非常高興回答題主的問題。

    同樣的目的,都是為了教育孩子,為什麼家長一生氣就可以打孩子而負責人的老師卻不可以呢?

    其實,這又是一個涉及到教育懲戒權的問題。

    其一、行使懲戒權的物件主體不同。

    家長是一個和孩子有血緣關係的特殊主體,而老師和孩子的關係只是由於工作關係而發生的普通主體。從關係的親疏遠近程度上看,家長是孩子成長中的監護人和監督者,後者明顯處於弱勢。

    其二、行使懲戒權的教育性質不同。

    家長對懲戒權的使用發生在家庭教育的範疇之內。而老師對學生的教育屬於學校教育範疇。

    相比之下後者更加專業化、大眾化和公益化。

    其三、家長可以用棍棒懲戒,而老師用教鞭懲戒都要三思。

    家長可以使用棍棒懲戒學生,實際上是透支了對孩子的監督和監護權,而教師的職業特性限制了他無法享受這一懲戒特權。

    可見,懲戒權的行使是有一定的尺度和分寸的,把握不好,容易侵犯孩子的人身權利。

    其四、現代社會,教育是一個高危職業。老師是一群“弱勢群體”。

    隨著商品經濟衝擊和教育市場化發展,師生關係日趨民主平等化。

    全社會尊師重教的意識淡化,老師的行業地位普遍下降。家長和學生的維權意識加強。

    老師的地位已經從昔日“聖人”的神壇跌落為普通民眾。

    在這一價值背景下,老師行使懲戒權的成本增加,難度增大。

    其五、自媒體時代輿論場的壓力,放大了行使教育懲戒權的風險。

    教育和被教育,管理和被管理,本身就是一對矛盾的對立統一體。

    當這一種平衡沒有被打破的時候,懲戒教育是和諧的。而教育懲戒一旦打破了這一種平衡狀態,輿論場的加入則會放大教育的風險。

    有責任心的老師才會認真管教學生。發生在2019年4月山東省日照市五蓮縣二中的優秀班主任楊守梅事件,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當教育懲戒權導致的糾紛發生的時候,家長和媒體可以替生“維權”,誰來給老師“維權”呢?

    老師的“家長”就是“校長”和“教育局長”,而他們的對老師的態度竟然是“處理”和“追加處罰”。

    所幸有人民日報在關鍵時刻及時發聲:善待基層教師,別動輒“追加處理”。

    這場由懲戒權引發的風波才得以平息。對楊老師的不公平處罰決定才得以改變。

    總結:在教育懲戒的博弈中,學校和教師永遠都是弱者。教育懲戒權的必要性在全社會達成共識還有一段漫長的路程。儘管有人呼籲:跪著的老師教不出站著的學生!

  • 12 # 暖心教育

    為什麼家長一生氣就可以打孩子,而作為負責任的老師,拿教鞭懲戒學生,卻要三思而後行?

    首先我覺得頭一句話有點不對,家長一生氣就打孩子?這是多麼暴躁的家長啊!這樣的人還是比較少的。

    家長一生氣就打孩子, 這個叫家暴,老師一生氣就打孩子,這叫體罰。兩個都是犯法的。

    題主的意思簡單理解應該是:為什麼家長懲罰孩子沒事,而老師懲罰孩子卻有可能會被處分?

    造成這個現象我認為有以下幾點:

    1、家長和孩子是血脈相連的一家人,華人注重血統,講究傳承。孩子和家長天然的關係就是比孩子與老師要親密,所以,從這一點上來講,家長與老師就沒有可比性了。這並不能說明家長是把孩子當做自己的私有物。

    2、在那麼多孩子同學面前,老師選擇懲罰學生的後果,比家長懲罰孩子的後果嚴重多了,帶給孩子的心裡影響也會更嚴重。

    3、老師面對的是一群孩子,難免會有所偏愛,略有偏頗。這也是家長對老師會存在不放心的原因。

    總之,不管是家長,還是老師, 懲罰孩子都是不可取的方式。

  • 13 # 鄔太狼新家庭教育

    這個問題的提出者認可了一個前提,就是的孩子可以被打,所以才會問出這個問題。所以這個問題本身是不正確的。

    有誰說過孩子一犯錯,家長就可以打的。體罰這種落後的教育方式,如果現在還有些家長覺得是正確的,家長真的得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教育理念。

    其實孩子遠比我們想象的要知道的多得多,他能感受到的也要多得多,事實證明,正面引導正面教育的孩子,他的未來會走得更加的順利,他的人生會更加的幸福。而那些經常被家長負面激勵的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無論是生活也好,性情也好,都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

    情緒控制,是家長的一門必修課。孩子的成長本身就是一個從0~1從1~100,在不斷的犯錯與改正、進步中長大的。但是,我們很多家長沒有耐心,或者說不允許孩子慢慢的成長,對孩子提出過高的要求。甚至以成人的標準來要求孩子,孩子稍微犯錯,家長就受不了,輕則罵,重則打,這種不懂得控制自己情緒,只會粗暴教育的家長,其實在心理上面是未成年的,也就是他是我們常說的心理上的巨嬰,並不具備撫養孩子的資格。

  • 14 # Me痴人說夢

    你說的可以從何而來?我從來不打孩子.很多家長也不打孩子.孽待兒童是不對的!違法的!無論你是什麼身份.不信你把你打你家孩子的影片放網上!你看看可以不可以!

  • 15 # 藍橋清吟

    為什麼家長可以打孩子,而負責任的老師不可以?這個問題其實很好回答,家長打孩子是想把孩子管好,負責任的老師也是想把孩子管好,家長允許的情況下,也可以懲戒孩子。第一、孩子是父母的私有財產

    大家都知道“玉不琢不成器”,管教孩子更是如此,小樹不砍去亂枝就不會長成參天大樹!孩子自古以來就被看做是家長的私有財產,“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說法也一直流傳下來很多年,所以家長打孩子是天經地義,無可厚非的。

    第二、老師懲戒學生自古以來也是有的

    在古代的私塾中。先生都會準備一把戒尺,背不下書來,犯了錯誤,多會被用戒尺打手心,還會被罰站,罰抄書……!例如魯迅先生小時候的老師壽鏡吾先生就是位嚴厲的老師,不少孩子都捱過他的戒尺。還有很多名人都曾經捱過老師的戒尺比如藝術家羅丹……

    第三、現在的孩子太可怕

    現在的家長不知怎麼去教育孩子,太溺愛孩子,捧在手裡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教育出的孩子自私自利,在家裡無法無天,家長根本不捨得打一下。孩子不知尊師重道為何物,不知學習為何物?家長管就離家出走,甚至跳樓,老師管大打出手,甚至取其性命!

    第四、老師的無奈

    現在有很多人抱怨,說現在的老師不負責任,這不是老師造成的。老師也是沒有辦法!現在的孩子太可怕,現在的家長太可怕!就連在群裡發一下作業情況,就引起家長一番轟炸,甚至被逼無奈寫下了辭職信!因為一部手機,把老師殺死!老師敢管學生嗎?敢打學生嗎?

  • 16 # 最後霞光

    先說為什麼家長可以打孩子:絕大多數孩子是家長親生的,這一點就決定了父母生氣打孩子時不會下狠手,捨不得呀!對年齡小的兒女,只不過在他犯錯時,象徵性的揚起手,輕輕拍兩巴掌嚇唬嚇唬而已。對於上了初中或高中的孩子,確實頑皮搗蛋逃課,甚至故意破壞課堂秩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父母抽打幾下,踹兩腳也是正常的。從古至今有一句話,叫"小樹不修不成材,孩子不打不成器"能流傳至今,不是一點道理沒有的。俗話說:一個麥仁一條縫,一個孩子一個性,不是每一個孩子只靠講道理就能教育好的,該有的懲罰還得有。

    對一而再、再而三聽不進正確教導的孩子,就應該讓他皮肉吃點苦,讓他們明白犯了錯誤不思悔改,也是要付出代價的,省的爹媽不管,將來到社會上讓警察去管。一般來說孩子長大成人以後都能理解家長。

    至於非親生的父母,對有錯在先的孩子,痛打不饒的有多少我不清楚,估計是極少數吧,因為人家會避諱,怕落人口實。

    再來說說老師為什麼不可以打學生,現在國家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門也有明文規定,不允許體罰、變相體罰、挖苦諷刺岐視學生。如今多數家庭只有一個,最多兩個孩子,寶貝疙瘩一般,家長都害怕自己孩子受到傷害。還有少數家長,過分溺愛,縱容嬌慣孩子,所以一旦有老師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體罰了學生,遇到不省事的家長,輕則被要求寫檢查向學生及家長道歉,重則受到扣罰工資獎金,賠償經濟損失,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甚至開除的處分。這些都是老師對屢教不改的學生,不敢實施懲戒的原因。

    教育好下一代,便他們成為優秀的國家公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獎賞教育、懲罰教育都不是萬能的,就像人只有一條腿不好走路一樣。"只有不會教的老師,沒有教不好的學生",我認為這種說法也有失偏頗。現在時代不同了,萬花筒一般的世界對孩子誘惑太多了。教育學生往往是說輕了不起作用,打重了更不行。老師不容易,作為孩子第一任老師的家長應當和老師聯手合作,共同想辦法才能做好這件不容易的事。

  • 17 # 家長俱樂部

    其實父母和老師都不能打孩子,弄不好會違法。打孩子是最不理智的行為。如果要拿老師和家長相比,還真沒有可比性。

    首先,關係不同

    孩子和父母是親情關係,血濃於水的父母親情是任何關係都不能相提並論的。這種父母親情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一輩子都不會改變。孩子和老師是師生關係,這是一種工作關係。孩子在學校裡上學,師生關係存在,孩子一旦畢業,工作關係不存在了,雖然還有師生情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感情會越來越淡,甚至過上幾年連老師都忘記了。

    其次,作用不同

    父母對孩子來說,是養育之恩,離開了父母的養育,孩子就無法生存。父母的養育,是孩子的第一需要。老師提供的教育作用。透過教育,讓孩子獲取知識,明辨是非,懂得道理,是人生素質的提高,是人的第二需要。

    再次,目的不同

    父母打孩子,是一種愛的表達,是為了孩子記住這個教訓。父母一面打,一面會特別心疼。老師打孩子更多的是一種洩憤,是一種以勢壓人。如果孩子一旦還手,老師一旦失去理智,很可能有過激行為。關漢卿曾經說過“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確實把老師放在了等同父親的位置,但在師生關係日趨緊張的今天,誰再用這句話來談尊師重教,可謂是不識時務。前些天,恢復老師懲戒權的呼聲很高,但是懲戒的尺度怎麼把握,盛怒之下一旦超了尺度,後果誰來承擔?誰為你說話?所以這個懲戒權還是不好接。當然大部分家長是理解老師的,但將心比心,個別老師還是要莫抬手,多動口,控制好自己的情緒,因為不管怨誰,你都不利索。一旦一不小心,碰到一個像五蓮縣楊老師遇到的家長那一樣,可真是欲哭無淚了。

  • 18 # 張鐵軍158

    體罰兒童,不論什麼原因,都犯法——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

    只是教師更容易被監護人——家長追究責任,從而招災惹禍。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討論一個有趣的事情:按照現代書籍分類方法,《葵花寶典》能分到哪一類?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