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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閒人老齊

    之所以人沒人味兒了,難道不是因為法律界定了對與錯嗎。不犯法就沒錯。動不動,我又沒犯法,哪兒錯了,笑一笑吧!

  • 2 # 楊哥看世界Y

    嚴格意義說孩子到18歲後就是獨立的人了,在西方孩子滿18歲就要搬出父母的家自己去建立自己的家庭,孩子在有必要有事情的時候去父母家都要像走親戚一樣,甚至有的要在父母家住宿,吃喝都要給父母一定的金錢,姑且說是費用吧,在中國實際也是這樣的一種社會規範,只是中國幾千年的家庭文化關係,在孩子成年後和父母的往來中主要是親情的顯現,極微小的計較到金錢的問題。這樣的一種狀態說明了到孩子成家立業後掙錢是沒有義務和父母共享的,這裡說的共享是法律意義的強制分配,兒女如果是作為孝心給父母那是另外一碼事。

    至於夫妻共享這確實是法律的規定,無論雙方還是一方獲得金錢都是夫妻雙方的協作造成的結果,所謂同甘共苦就是這意思,因此夫妻一方取得的金錢應該也必須是夫妻共享的,甚至是欠債也是夫妻共擔的。

  • 3 # 彩虹花花

    問這個問題的人,你賺的錢是不是都與父母共享了?

    你結婚就出個人嗎?

    你的小家庭的支出都從哪裡來?

    你有孩子嗎?

    如果有了孩子,孩子的花銷從哪裡來?

    如果結婚了賺錢的都與父母共享,那人家跟你結婚是為了什麼?

    頂個名頭?

    結婚之後,就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漸漸的與你長大的家庭遠離,直到父母的死亡。

    真的是不願意與配偶共享財產的人,那隻能是別結婚了,那賺的錢就可以完全跟父母共享了。

    有一個不太熟的朋友,離婚了,帶著個孩子,結果父母不讓再婚,理由是,如果他不結婚,那麼他們一家賺的錢就是一疙瘩,全都投給孩子。

    父母沒有考慮或者是不去考慮,如果他們走了,孫子長大了,留下兒子一個人的生活該有多麼孤苦。

    這個倒是賺的錢都跟父母共享了,可以自己的未來呢?

    少年夫妻老來伴,年輕時一個人,老了能指望來個夕陽紅嗎?真心嗎?

  • 4 # 流蘇eva

    結婚以後,夫妻雙方就是關係最親近的人,是利益共同體,所有的收入支出債務都是共有的,這就是婚姻的意義。孩子小時候跟父母最親近,長大後就會逐漸遠離,從身體到精神到經濟,為人父母的要適應這樣的遠離,這樣孩子才會獨立,他掙錢不歸父母,他欠債也不歸父母,他的小家庭自負盈虧,他才能成為一個家庭的頂樑柱。父母的那個家,是他的來處,但不是他的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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