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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宸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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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叫我冷知識
如果是平日裡的紅包和禮金,要不要無所謂了。首先,平日裡的來往是算不清楚的,昨天你給我發紅包520後天我送你生日禮物一塊金錶,那金錶怎麼定價?如何證明?其次,倆人相處時光是美好無價的,掰扯這些相當於把往日的甜蜜撕成粉碎。分手已經很傷心了,何必再把僅存的一點點回憶扼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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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馬同友
這個問題,要正確的看,換位思考的看。
先說紅包問題。按常理,雙方是透過介紹人介紹的,那麼,女方去男方家,初次見父母或長輩,一般都會給女方多少不同的紅包。紅包稱為“見面禮"。據各地風裕習慣不同,經濟發展不平衡,紅包內一般多著五、六千元錢,少著一般不低於五百元。當然,這些紅包內的數額,都是自己定的,而且,都是男方父母或長輩自願給的。
再說"禮物"問題。按正常情況下,還沒有進入談婚論嫁階段,至於禮物也就是女孩們的一些衣物、首飾等,或者說,女孩子們的便利交通工具等等吧!但這些禮物估計不會太重。
綜上分析,紅包和禮物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很難站穩。但也有些很明智的人,主動把紅包退回,但禮物因使用過了無法退回。也有愛財之人,紅包和禮物拒談。
總之,紅包和禮物都退回了,證明你遇上高明人了,否則,就受點損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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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貪痴的蝴蝶
那要根據送出去的禮物價值多少,紅包金額的大小來決定了,如果沒多少錢,可以不要,多的話可以要回來。
另外還要根據雙方對分手的太度來決定,有些人分手會鬧得不可開交,把所有的賬目都會算得一清二楚,屬於自己的必須拿回來,不願意吃一點虧。也有人是和平分手,對於一些不值錢的東西,可能不會太在乎,能不要的就不會張口去要。畢竟也曾擁有過美好,儘量給彼此多留一點情面,不把曾經的愛過變成一種記恨。
一般兩人分手,金額大的話,收受錢財一方按理說應該主動歸還,但如果因為交往受到了傷害,要根據受傷害的嚴重程度,可以考慮要不要歸還,是否作為賠償損失。這個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收受錢財一方是怎麼考慮的。有些人並不會在乎錢對於過失的賠償,畢竟有些傷害不是金錢可以用來彌補的。
也有一部分人貪財,認為既然都給了就不該再要回去了,要也不會給。我小的時候,確實聽說過退婚不退彩禮的人家,現在應該還會有這種事情發生。現在彩禮那麼高,有些人家太財迷,或者不講理,讓這樣的人退還錢財,真的是很難。有些人為了要回彩禮使出各種辦法都解決不了,甚至無奈之下走上打官司的道路。
既然分手了,我認為雙方都需要理性對待這個問題,不值多少錢,也沒受到損失,可以考慮不要了。如果錢財金額大,價值高,你也沒有做對不住的事情,若對方是個講理,不貪財的人,也會主動歸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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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蔣小蔣小小蔣
感謝邀請,個人觀點還是要多考慮一下,首先,我覺得兩個人能在一起是一種緣分,只要不是過於貴重或者類似於祖傳類的物品,都不需要要回來,畢竟不要過分的傷害彼此,對彼此之間都要留有一些美好的回憶。老話說做不成情人也別做敵人。其次,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對這段感情都付出了很多,時間 感情 等等 這些都不是金錢能夠衡量的。最後補充一下:渣男渣女除外,感情騙子就要讓他(她)有多遠滾多遠,拿了我的換回來,吃了我的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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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師犇
不要,我送他的時候是我享受了快樂,享受了付出的快樂,然後你又要回來了,你曾經快樂過,然後還沒損失,這就是白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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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離不棄的一輩子
那得看金額大小,如果花的錢比較多,就得要回來,要是少的話就算了!再一個是要看對方的態度,如果分手態度比較差 ,還不想把紅包和禮物退回,那寧可透過法律通道,也得要回來,這是賭的的一口氣,不能讓對方覺得好欺負,!如果很和氣的分手,對分手方還有好感的話,可以考慮不要了,說不定能給對方留下一個好印象,即便成不了戀人,還可以做朋友的嘛!但是我想,大部分分手後都是不再聯絡了 ,有的可能就成了仇人了,所以就我個人覺得,其實兩個人談戀愛時,到不了結婚的那個地步,就不要人家的彩禮,免得以後不合適,再鬧分手,鬧的不可開交,除非對方主動退回紅包和禮物,那算是好說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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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筆墨清香
那是代表著你們前一段時期友情、感情和友誼的象徵。記載著過去已成為歷史。拿回來了也沒有任何價值和意義?尤其這樣,不如留給對方作個紀念,別人也會一輩子記得你對她的好。否則你會過意不去而受到良心上的遣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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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人間螻蟻
奇葩年年有,如今特別多!時代在變化,人的思想也在變化。記得我小的時候,我的母親總會教育我,不屬於我的東西,不能去拿,不問自取是為偷,偷是要不得的。同樣,別人給的東西也要學會拒絕,無功不受祿,除了親人,沒有人會無緣無故的對你好,別人給你東西必然是有所目的的。很久很久以前,男女之間談戀愛真的是青澀的愛情,那種就是單純的想對你好,傳一張字條就能開心好幾天,但說無條件也是假的,肯定也希望對方能回饋一樣的愛。但是現在的戀愛呢?很多女生變得貪慕虛榮,變得物質化了,需要男生送禮物,肯為自己花錢,才覺得這個男生是愛她的,而且只要禮物到位,很容易就獻出自己的身體。而男生呢?當給錢和禮物就能換來女朋友和性的時候,就不會投入過多的感情,男生會認為女生對自己的愛是用禮物和金錢換來的,久而久之,這樣的戀愛在男生眼裡就類似於金錢的交易,我給你禮物和錢,你給我愛,你如果不愛我了,那錢和禮物就請還給我。總結一下就是,如果是因為感情而談戀愛,那麼付出的是感情,自然不涉及禮物和金錢的退還問題,如果是因為禮物和金錢而談戀愛,那麼不再愛了退還一定的金錢和禮物也無可厚非。總之,美女帥哥們,如果感情和身體都不想付出,那就別接受別人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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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幸福自習室
如果是我主動要給的話,我是不會要回來。畢竟在那一刻,我是不由自主的去做的。即使分手,我也不會想到要把禮物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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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女方自然會透過介紹人把你給的禮物及紅包退還,如是不退還,那這個女孩就是一個渣女,也就是以找物件騙取男孩的財物。